大约十分钟后,我们来到了被杀的ji女的场地。是在一个被路灯照耀不到的阴暗小胡同里。
现场很惨,死亡的人是一个中年ji女,身中几十刀,惨死在血泊里,身上还穿着当时流行的打着蝴蝶结的荷叶边服饰,只不过已经乱七八糟,被腥味的血水浸透。
最让我背后生风的是我看到她的面目之后,脸上的表情是惶恐,愤怒。她的脖子上也被划了好几刀,脆骨喉管断的不能再断,半个脖子都被割断了,只剩下后面的颈骨还连接着脑袋与身体。
江晓只是大致看了一遍尸体,就下了判断,“没错,是玛莎?塔布连,杰克连环杀人案的第一个受害者。她的死状与记载的一模一样,那么今天的日子应该就是1988年8月7日。”
“杰克在哪里?”我问。
“依照寻常逻辑,这么短的时间应该不会跑远。”江晓。
龙盗四处巡视,鼻子也不停地耸动,仿佛在空气中嗅着什么。
“老大,发现什么了吗?”江晓问龙盗。
“气息越来越淡,他已经离远了。”龙盗说,“速度很快,追不上他。”
就在这时候,无线联络器里忽然响起宋瓷清脆的声音,“是杰克!!不好!!”
随后听到一阵杂乱的噪音,以及什么东西轰然碰撞,打碎的声音,最后是宋瓷的惊叫声:“啊!我的侦测器。”
“什么!?”江晓对着联络器急声询问,“你们没事吧。”
九歌的声音响起:“他很强,速度几乎快过我。我打不过他。”
“报出你们的位置。”江晓。
“传送地点的七点钟方向。”宋瓷。
龙盗怒吼一声,朝一个方向狂奔过去,我们三人也急慌慌的跟上去。
“能撑多久?”江晓问。
“大概五分钟……嗯……”九歌一声闷哼之后就没有了声响。
龙盗的速度很快自不用说,江晓的体力也超过我的预估,只几分钟时间他俩将我和三胖甩在身后。
“你俩原地等待,别乱跑,到时我们回来找你们。”江晓看出我和三胖力有未逮,说道。
“明白。”我和三胖气喘吁吁地停下,弯腰扶着大腿靠墙休息。
眼看着江晓和龙盗在阴暗的小胡同里几个跳跃,登墙上房,消失在黑暗里。
我和三胖面面相觑,“我还以为咱俩练得够可以了,结果连跑步都跟不上他们。”
“他们练得时间比咱长,比咱强也在情理之中。”三胖干脆坐在地上,我见状也靠墙坐下,与他并肩。
两人看着浑浊的夜空,一时无语。
过了片刻,听到远处教堂里传来了夜半钟声,我抬起手腕看看时间,正好是凌晨十二点,现实中对于这个时刻总是充满怪诞议论,比如说阴阳交替,比如说鬼门开启零时,又比如说半夜开车连闯二十四个红灯会发生奇怪的事情……
我不自觉地瑟缩起身体,感觉穿过小胡同的风好像阴冷了不少,三胖也朝我靠近一些,我俩依偎着互相取暖。
胡同外的街道上隐约想起了手风琴的乐声,声音由远及近,越来越清晰,伴随着一个男人的沧桑吟唱悠悠传来。
“伟大的维多利亚时代哟/吟游诗人有话要说给你呀/亡灵的飓风即将刮过/死神的镰刀已经挥起/请耐心的等待/等待随风而来的是开膛手哟/小心不要在胡同里吹风/他很喜欢在这黑暗里等候你呢”
歌声越来越大,渐渐地也听见了脚步声,一个穿着邋遢,满脸胡子的男人,头戴一顶黑色帽子,从胡同外的街上经过。
也许是我的错觉,也许不是。他在经过胡同口的时候,应该是看过我们的,虽然没有大幅度的扭头,但至少他的眼球是朝这边转动过的,我能感觉到他的眼神,结合他的吟唱,仿佛在暗示。
“是给我们说的吗?不要在呆在胡同里。”我问三胖。
“可能吧。”三胖也拿不准,“可是不呆在这里我们能去哪里?”
这时候,还没走远的胡子男人又唱了起来。
“天空太黑咯/人们都困了呀/快快去睡觉吧/伟大的维多利亚时代呀/吟游诗人在向您致敬/半夜的悠悠月光/是您美丽的公主袖呀/闪闪的星星是您的凤尾裙摆哟/您是那样伟大呀/”
声音渐渐远去,手风琴声与吟唱声渐渐消失不见,夜又重回寂静。
“听他的?”我询问三胖。
“听他的!”三胖作出决定。
我和三胖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土,朝胡同外走出去。
“现在这个时代是有旅馆的,不过没有单人间和双人间之说,能提供住宿一夜的仅仅是一个床位。价格我记得好像是2镑。折算人民币大概是不到20元。”我说,转弯来到胡子男人经过的那条街道。
“挺便宜的。”三胖说着,开始摸兜。
“但是对于伦敦东区的贫困人群来说,这个费用也不是他们所能承担的,有超过百分之八九十的人,都住不起临时床位,只能露宿街头。”我想起了在什么地方看过的旧伦敦资料。
“对了,人民币他们收不?”三胖摸兜忽然说道。
对啊,我们都忘了货币不同这回事儿。不过在下一秒我就松口气,因为三胖打开钱包,发现里面的钱,已经成了当代的英国货币。
“主神干的。”三胖捧着钱包。
“嗯。”我点头,表示认同。
我俩在坑坑洼洼的街道上转悠了半天,终于找到一家还没打烊的旅店。
狭窄的小道里,一枚昏暗的灯泡无力的照亮门前的招牌,门口旁的小凳子上,坐着一个干瘦的英国老头,我俩走过去,他连头没抬,上眼睑瞄了一眼,无力地吐出几句叽里咕噜的英文。
我和三胖自然听不懂,不过我还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递过去四镑硬币。英国老头接在手里掂了掂,点点头,身体稍微往旁边侧了大概零点几公分的位置,这就算是给我俩让了路了。
我小心地挤过去,回头看三胖,他的大肚子卡在门框上,一脸求助的看着我,我伸手拉了他一把。
走进小旅店之后,发现里面是一个大房间(当然不是真的很大,但是对于当时挤在狭窄贫民窟里的人们来说,已经算的上是大房间了),屋顶上也挂着一个暗红的小灯泡,照耀着铺在地上的大概十几条床板,床板上又随意丢上两条脏兮兮的褥子。
十几条床板住了不到一半人,住宿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脏——脸上脏兮兮,没有脱下的衣服也脏兮兮。
有几个已经睡着了,有一个躺在床上盯着小灯泡发呆,有两个在轻声说话,有一个人对着墙自言自语,还有角落里传来一阵阵女人的喘息声,应该是被招来的街头的娼妓。
这个时代的娼妓几乎全是被生活所迫,那些可怜的无家可归的女人,只好用陪shui换取极少报酬的和在床上度过一夜。至于出卖廉价劳动力换取可怜薪水的工人,他们也不想话费住宿这笔钱,但是今晚若不能很好的休息,明天他们就不能好好工作,就要失业了。
我和三胖选了一个离他们远些的两个相邻的铺位,躺下。
可能是之前精神太紧绷的原因,现在躺下来忽然就放松了,很快睡着了。
三胖的打呼声一直在耳边回荡着,渐渐地,我好像做了一个梦,梦里我和三胖又回到了那个合租的小屋里,月光倾洒在墙上的大镜子里,两个人挤到一张床上,我睡得正香,三胖在我身边偷偷的打着飞机,我醒来和他对骂几声,忽然我警觉的张开眼睛,我依然在破旧的旧伦敦旅馆中,只是身边好安静,安静的出奇。
三胖的打呼声听不到了,廉价劳动力的工人们也不在窃窃私语,女人和男人的喘息声也听不见,我坐起来,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
暗红色的灯泡照着屋子,人们的身上一片狼藉,大大小小,胡乱纵横的刀口遍布全身,血顺着床板淋漓地流了一地,我脑袋猛地一震,赶紧捂住自己的嘴巴,防止自己会失声大叫出来。
三胖?三胖呢?我急忙砖头去看他,却发现他的那个床板是空的,只是留下满床的鲜血。我回头看自己的身体,也是鲜血淋漓,可是我感觉不到疼痛,也不觉得身体有什么异样,只是害怕的不行。
难道我已经死了,所以感觉不到疼痛,不然流这么多血,我不可能活到现在。
我无助的坐在布满血污的床板上,摸索着自己的身体,颤抖的呼喊着三胖的名字,喊了好半天没人应答。大概是提前我一步醒来,已经去投胎了也说不定。
我这样想着,又躺回去并且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反正已经死了,先休息一下再说。
慢慢的,我越想越不对劲,我立刻又站起来,脱掉自己的衣服,检查着自己的身体,惊愕地发现我的身体根本就没有一点伤口,完全没有被刀伤过。
我再看脱下来的衣服上的血迹,就像,就像是被人刻意涂上去的一般!
一定是三胖!他让那个杀人的东西误以为我死了,所以才会把血涂到我的衣服上,可是他又去了那里?
我重新穿上衣服,提上鞋子,轻手轻脚地走到旅馆门口,英国老头也不知道去了哪里,我顺着小路朝外面走出去。
这时候是清晨四点多钟,按理说天应该快亮了,只是雾霾很重,城市上空灰蒙蒙的一片,我想了江晓给我们的无线联络器,我从口袋里拿出来,戴上,喊着他们每个人的名字,联络器里传来沙沙的声音,看来是没人应答。
我知道杰克连环杀人案的特点,其中有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那就是每一个犯罪现场都在白教堂附近。
旧伦敦东区的白教堂可以说是整个杰克案的中心位置,既然如此,那我有必要去白教堂里看看,也许碰到其他守在附近的队员也说不定。
想到这里,我转了一个街角,朝白教堂的方向走去。
这个时代的伦敦正处于复兴各式各样建筑风格的风尚中,即各种建筑的代表风格你都能在这里见到:哥特复兴样式,文艺复兴式,罗曼式,都铎式,伊丽莎白式或意大利风格,等等。
另外维多利亚时期对这些风格的重新演绎并非只是简单的复制,而是加入了更多现代的元素,并运用了新的建筑材料,改进了原有的建造方法,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对原有风格进行了完善,是对多种风格所作的融合。于是就出现了新兴的一种建筑风格——维多利亚风格。
去往白教堂的一路上我便过尽了眼瘾,那些只能在文字记录上,黑白的老照片上看到的建筑,在这里我能看个够。
流浪在清晨的街道上,我隐约能看到远处的白教堂的轮廓——纤细,高耸,利用尖肋拱顶、飞扶壁、修长的束柱,营造出轻盈修长的飞天感。
我在雾茫茫的旧伦敦亦步亦趋地走着,大概十分钟后,我就来到了白教堂前,教堂高耸,门前严肃,墙上嵌着彩色玻璃的长窗,还未进去就感受到一股浓厚的教堂气氛。
我深吸口气,抬腿迈步进去。教堂里的布置跟电影里的一样,宽敞辽阔的大厅,摆列整齐的一排排长椅,这个时间还没有人来,可能是因为今天不是星期天的缘故,信徒们都还没有来做礼拜。
我穿过长椅间的过道,来到教堂前方,在第一排长椅子上坐下,对着面前巨大的十字架塑像,双手抱在胸前,闭上眼睛祷告着。
‘……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人的债,免我的死,如同上帝免他的死……’
我心情沉重的张开眼睛,怀着满心的愁闷四周打量着,空空的教堂,牧师不知道去了哪里,原本他是个很好的倾诉对象。
又坐了十几分钟,我开始坐不住了,再次用联络器联系其他人,还是没人应答,我只好倚在椅背上假寐,心跳普通普通的。
反反复复地张眼又闭眼,我忽然看到右手方向有一个通往楼上的楼梯,很好奇地走了过去,登上二楼。
进到二楼,彩色玻璃的窗子透出五颜六色的光,却也因为是彩色玻璃和天未亮的原因,透进来的光很弱,整个房间昏昏暗暗。
复古式的物具,贴着一面墙壁的是塞满书籍的书架,书架前方是一张桌子和椅子,桌子上整齐的摞着几本书,旁边是挂衣服的圆式衣架,不远处是一面竖长的椭圆形镜子,看来牧师是整理衣冠用的。房间的其他位置还有其他凌乱的东西,几个凳子,一个小小的木框架子挂在另一面墙上,架子上的钩子勾着十几串十字架项坠。等等。
我朝书桌走过去时,听到脚下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这才发现地板是木制的,来到书桌边,翻阅着那几本书,全是英文,我不能看懂。只是我发现了另外一个问题——桌子上,椅子上,书上落了一层尘土,这样子像是有好久都没人来过。
踩着吱呀吱呀的木质地板又来到圆式衣架前,衣架上挂着一件牧师长袍,我看着它想到,如果三胖在这里,他一定会穿上长袍对着镜子嘚瑟一番,毕竟糟蹋物件是他的专长。
我想着,手情不自禁地伸向那件长袍,然后又不自禁地披在身上,对着镜子看看,一切都不错,只是,脖子的位置勒的有点紧。
当时我并没有察觉到这样的场景是多么的诡异,——一个迷路且正在被追杀的人,来到落满尘土的房间里,穿上并不属于自己的牧师长袍,对着满是灰尘的镜子整理衣装,而且,那件长袍似乎越来越紧,我有点喘不过气来。
我看着镜中的自己却只能看到一个轮廓,于是伸手去擦拭镜面上的灰尘,我擦得很仔细,很缓慢,在擦得过程中我心里莫名冒出这样一个念头,也许,镜子可以穿越,我一头扎进镜子里就回去了也说不定。
慢慢的,整个镜子都擦干净,我看到镜子的那个人吓了一跳。
那是我吗?穿着牧师长袍的那个人脸色好苍白,我明明不是长这个样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