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三个半馒头
作者:养森雨      更新:2019-12-16 09:16      字数:3190

唐森进屋,鞋子都没有脱,顺手打开灯,拎着东西,就进厨房了。

他把面条和小青菜放到大理石台面上,却发现昨晚上吃的红薯粥,还没有吃完。我去,面条还吃吗?

他想了想,这粥倒了挺可惜。民以食为天,粮食都是钱啊。索性,还是喝粥吧。

说是粥,其实就是红薯稀饭。做法出奇的简单,就像把大象装冰箱里的那样简单。第一步,把红薯洗洗削皮,然后,在手中托着,随意的用菜刀砍成小块,放进锅里;第二步,把装着块状红薯的锅,接好一定量的水,水高于红薯一两个厘米也可,加盖;第三步,放到燃气灶上点火烧开,完活了。

说是红薯粥,其实一粒米都没有放。其实这玩意儿红薯粥,在n县是不叫红薯粥的,它叫红薏稀饭。之所以叫粥,是因为,吃的时候,把红薏捣碎碾碎压碎成米粒大小的样子,才叫的。

吃的时候还可以放点面。不过,不是面条是面粉。那就变成了,火烧开以后,不要停。是继续开火的意思。那就是第四步,用瓷碗取面粉少许,加水搅拌成稀糊状,倒入烧沸腾的锅中,边倒边搅拌,直至再次烧开,面糊汤也熟了,即可。

不过,四步要比三步多,唐森是没有做的。麻烦。搞了面糊,喝起来是要比没放面糊的好喝,但是,多一个搅拌面糊的瓷碗要洗啊。都是喝,何必多此一举呢。

唐森抬手把燃气灶打开,烧上。拎着面条和小青菜,走出厨房,顺手把客厅的灯打开。他准备把面条和小青菜放进冰箱,留着明天再吃。

冰箱?哦,冰箱不是唐森和彭瑶买的,是唐森的爸妈买的。两老听说小两口要回来了,以后不再出外打工了,就决定买了。小两口没结婚,当然也没有操办酒席,就连这婚房里的东西,也没有特别的置办。

好像小的结婚,老的都要把这些办好是的。两老虽然也没有多少存款,可该买的还是要买吧。农村结婚不是有拿高利贷的吗,结婚的时候欢天喜地,结婚后就开始哭天抢地了。高利贷,不需要。买个冰箱,两老还是不需要去拿什么高利贷的。寻寻觅觅,走走停停,终于通过熟人,一两千块钱买了个可中意的三开冰箱。

想着过年的时候,小孙女要回去找爸爸妈妈的,干脆空调也买一个吧。这边天冷,不买个空调,两老怕冻着孩子了。

两老经过一段时间的摸排搜索,问过三朋四邻,广而告之之后,挂上了一个团购,很如意的买到了理想中的空调。装在了主卧里了,不会装在次卧的。两老也不傻,会把两三岁的小孩子单独放在次卧里,让她一个人单独睡。好像孩子是小了点。

唐森拎着面条和小青菜,还没来得及放进冰箱呢。我嘞个去哦,早上没吃饭,中午没回来吃饭,结果把昨晚上吃的馒头给忘记放冰箱了。三个半馒头,干瘪了,像老太太的脸。不过,馒头的表面是平的,光滑的,说像老太太的脸似乎有点夸张。但,这馒头刚买的时候,可比现在大多了。

馒头边上放着昨晚上蘸的酱,还有没有收进厨房里洗刷的碗筷。唐森一时无语,想想,他自个儿昨天晚上干什么了,好像也没有干什么啊。不就是手里拿个手机吗!好吧,就你了。唐森决定,把这三个半馒头,今天消灭的干干净净的。

他拉开冰箱上面的门,三层玻璃托板放着一点点塑料袋装着的小辣椒。三层玻璃托板下,有一个托盒子,里面放了几十个鸡蛋。门的内侧也有几个小托盒子,随便的装着些什么东西,他也没有细看。不过,他却发现了一小袋沙拉酱和一小袋番茄酱。好吧,是好东西。

这个沙拉酱和番茄酱是唐森自个儿去超市买的。吃馒头方便啊。新鲜馒头是好吃,吃起来也甜甜的,但是吃久了,好像也是要加点调味酱的吧。生活不都是要加点料的吗?

他把这两袋酱拿出来,随手关上了冰箱门。他把酱放到八仙桌上,端走盘子,拿走了要洗刷的碗筷。

他走进厨房,把要洗的碗筷随手放进水槽里,再把三个半馒头放进蒸锅里,察看下蒸锅里有没有水,盖上锅盖,放到另一个燃气灶上。他这个燃气灶是双灶的,这是一般家庭的标配嘛。

点上火,察看下红薏稀饭好了没有。他想用汤勺把红薏稀饭搅一下。打开锅盖,却发现,铁汤勺子,根本不在锅里,而是扣在了一个饭碗里,干了,没洗。我去,唐森哀叹一声,满头黑线状态。

他盖上锅盖,拿起那个干了的铁汤勺子,放到水龙头下面,打开水龙头,冲了冲,用铁砂和抹布擦洗了一下。关了水龙头,拎拎水,拿过来,掀开锅盖,放了进去。

他搅拌了两下,发现红薏稀饭差不多了,就把火给关上了。

馒头还没有好,要不要再炒个菜?唐森想了想,算了,麻烦。其一,是没什么多余的菜可供他操刀的;其二,辣椒炒鸡蛋虽然方便,但是,又要洗鸡蛋打鸡蛋,又要洗辣椒切辣椒的,麻烦。炒了一个辣椒炒鸡蛋,还要开油烟机,还要洗锅,这不成了一拖三了吗?那什么时候是个完?好吧,能省就省了吧,这不是还有沙拉酱和番茄酱吗。好吧,够了,就这样吧。简单。是的,显然是有点粗暴的简单。

馒头热好了,唐森却好像想起来了什么,什么事好像一下子给忘了。他想了想,好像有那么点恍然大悟的笑了笑。饭都做好了,手忘洗了。吃饭前要洗手。这可能是被喊出来的童年阴影吧!都这个时候了,他竟然又想起来这个事情了。好像什么事儿没有做?吃饭前要洗手这件事没做。

他站在那里,是洗还是不洗呢?洗吧,麻烦。不洗吧,总感觉有什么事儿没做,别扭的慌。他都感觉他自己有点神经质,强迫症不会吧?好吧,洗吧,要听妈妈的话。他关上燃气灶,掀开盖子,放到台面上,任水蒸气由着性子向上扑腾。他转身去了洗手间。也可以说是厕所,也可以说是沐浴间,都行吧,反正就这么一间。

他打开洗手间的灯,在水槽上找到水龙头打开。洗洗手,洗洗脸,在镜子里看了看自己。唉,其实自己还是满帅的嘛。只可惜,时不我待,失败就失败了。这也算是人生的一个低谷吧。爬过低谷的人,才能真正领略到高峰的美景。不放弃,不执迷,有了机会,再雄起。哦耶!

唐森他是有点帅的,只不过是属于力量型领导型魅力型的,不是小白脸欧巴型的。因为一张老板相,可让他吃了不少苦头。他长着一副老板相,却不是老板,谁不挤兑他。干这个不行,干那个不行。直逼的他只能当老板,给自己打工。

他有时,就在想。有的人生来就是老板的命,千锤百炼,兜兜转转,只是为了让他身经百战,勇往直前。龙行浅滩鱼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不过,龙还是龙,虎还是虎,跌倒的老板,他还是老板。龙总是要上天的,虎总是要下山的,而老板总是要成仙的。

他看着自己的双眼,还好,它没有被风风雨雨干翻。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他看着他的眼,他知道他的心,从未沉眠。他冲自己笑了笑,它看到自己在笑。

他走出洗手间,关上灯,到厨房里。他给自己用铁勺盛了一碗红薏稀饭,把三个半馒头放在盘子里,一手端着稀饭,一手端着馒头,走出厨房,坐在了八仙桌上。当然,不可能是坐在八仙桌的上面,而是它的旁边塑料凳子上。

他喝了一口红薏稀饭,再把碗放下,然后,他拿起了一个馒头。他把馒头从中间掰开,用酱香豆里的小塑料勺子舀了一勺酱香豆,摊在馒头里面。再把沙拉酱和番茄酱都挤进去一些,合上馒头,用手掌压了压,像三明治。

他一口咬下,味道好极了。简直就是人间美味!一个馒头就这样,被他一口一口的吃完了。一口是吃不出来胖子,但胖子绝对都是一口一口吃出来的。他没有妄想着把馒头一口吞下,那样会噎住的。他知道一口一口吃的道理,同时,他也知道,“吃”,是天下最恐怖的“词”,而“穿”,是天下间最奢侈的“浪费”。

天下间,要说最难的那个“字“的话,那它一定是这个“养”字。它也是这天下间最无私最温情最深情最直白最浪漫最贴心最勇敢最善良最真诚的“字”。“养”,还能想起什么样的词语来形容它呢?人世间,所做的一切,也莫过于一个“养”字罢了。

唐森他吃了三个半馒头,两碗红薏稀饭。他把八仙桌收拾了一下,该放哪的放哪。。

他在厨房里把没喝完的一点锅底倒掉,连着碗和盘子同锅一起洗洗刷刷。把厨房拾打了一下,有没搞定的,搞一下。也就完活儿了。

他走出厨房,看着空荡荡的房间,突然感觉好冷好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