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群封城!苏默拿着地图的手,微微颤抖起来。
这已经不是尸群了,这是尸潮,而且是中型尸潮!
只不过苏默他们跑得快,尸潮的恐怖还没有显现而已。
可是,苏默曾在这座城市呆过整整三十天,三十天内,别说中型尸潮,连像样的小型尸潮都没有。
而眼下才第二天,就遇上中型尸潮了!
到底怎么回事?难道自己这只小蝴蝶翅膀扇一扇,就引发了可怕的尸潮?
哪有这种可能?苏默到现在以来,也就救了一个唐诗雅而已,怎么会影响那么大?
还有另一个可能,是唐诗雅吸引了丧尸。
不过这个可能,很快就被苏默否定了。
丧尸的胃口一向很好,从不挑食,也不对某种特定的食物表示偏爱,只要是血肉,它们都会狼吞虎咽的吃下去,直到撑破肠胃,撑破肚皮。
它们是活死人,没有厌恶,也谈不上爱好。
那怎么会这样?苏默苦苦思索,忽然想到了一个理论。
据说尸潮的形成原因很复杂,除了晚上比白天易发之外,再也没有其他特征。
谁也不知道丧尸们为什么要聚在一起,又是如何从尸群发展到尸潮的。
有人说,丧尸的哀嚎是一种特殊的语言,能够呼朋引伴,但大多数人对持怀疑。
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丧尸的大脑虽然是丧尸的要害,但它不具备思考能力,它只是驱使丧尸吃人的一件器官。
说白了就是丧尸没智商,怎么可能会有语言交流?
丧尸哀嚎,引来同伴,最合理的解释是,它听到声音了。
实验证明,就算一只老鼠吱吱叫,丧尸也会屁颠屁颠的跑过去,然后吧唧吧唧的吃掉老鼠。
没人知道尸潮是如何发生的,有位学者便提出了这样一个理论:即使在相同的时间,相同的地点,就算那一天重新再来一次,尸潮也有可能发生,有可能不发生。
直到尸潮真正发生前,没人知道它是否一定发生,所有关于尸潮的预测都是碰运气。
“看来我运气很糟啊。”苏默挠了挠头。
接着,他沮丧的发现,自己虽然解开了尸潮之谜,却并没什么卵用,尸群还在那里,过不去就是过不去。
“现在怎么办?”唐诗雅可怜巴巴的望着苏默。
苏默目光闪动:“先回市内,拿点东西。”
街道上静悄悄的,整座城市,似乎都失去了声音。
吉普车慢慢的开到一家五金店前,苏默开门下车,又轻轻的合上车门。
他悄无声息的走到透明的玻璃门前,将铁丝插入锁孔。
唐诗雅在一旁翻白眼:“这么小心干嘛?这是一扇玻璃门,直接打破不就得了。”
苏默摆了摆手指,示意唐诗雅不要说话。
咔哒,一声轻响,锁簧弹开,苏默的动作很慢,一寸一寸的拉开玻璃门。
但这玻璃门的金属门轴,似乎生锈了,即使苏默如此小心,玻璃门依旧发出了刺耳的嘎嘎噪音。
苏默拉门的手立即顿住,但噪音已经传开。
这条街道醒了过来,丧尸们从阴暗的角落里钻出来,残破的声带发出嘶哑回应。
“马上走!”苏默将唐诗雅推向吉普车,自己却一个箭步,冲进五金店。
一个店员打扮的丧尸扑向苏默,苏默身子微微一偏,闪过丧尸的撕咬,同时双手探出,从后方按住丧尸的脑袋,往玻璃柜台用力一砸。
柜台用的是加强的钢化玻璃,但是在苏默的大力下,玻璃被砸碎了,丧尸的脑袋也开了花。
“快上车!”唐诗雅叫道,靠近驾驶座的车窗是破的,已经有两三只丧尸扑到近前,争先恐后的往破洞里挤。
好在丧尸不懂得配合,你挤我我挤你,结果没人挤进来。唐诗雅趁机抄起一块木板,又把破洞堵住了。
不过这只是暂时的,破损的车窗上,裂纹正在蔓延,恐怕再耽误几秒,连一窗之隔都没有了,而唐诗雅手里的木板只有a4纸大小,根本堵不住。
苏默用衣服扫开柜台上的玻璃,抄起两把撬棍,匆匆上车。
他刚坐稳,唐诗雅那边的车窗就发出不堪重负的吱吱声。
“拿开木板!”苏默眼中闪过一抹厉色。
拿开木板,丧尸就有可能钻进来了。木板是唐诗雅的最后防御,但她还是拿开了,没有一点迟疑。
一只秃头丧尸成功将脑袋挤进破洞,发出兴奋的嚎叫。
丧尸近在咫尺,令人作呕的浓烈尸臭充满车厢,唐诗雅就像被吓蒙的小兔子,一动不动。
就在秃头丧尸即将啃到鲜美的人肉时,一根撬棍由下至上,捅穿了它的口腔。
苏默再一用力,撬棍的尖端从丧尸脑后冒出,彻底破坏了它的大脑。
“走吧。”苏默收回染血的撬棍道。
吉普车很快就离开了街区,街道两旁的丧尸,冲着呼啸而过的吉普车徒劳的嚎叫,却只能望尘莫及。
苏默把一根撬棍塞给唐诗雅,说道:“拿上,待会可能要用。”
唐诗雅看着手里简陋的武器,有些无语:“你跑到五金店,就是为了这个?”
“不要小瞧了撬棍。”苏默两指一拨,撬棍就在他的指间转动起来。
只听他一本正经的说道,“它既能刺穿丧尸的大脑,又能撬开铁锁,而且又短又轻,便于携带。”
“你想要武器,可以去警察局里找啊。再不行到工地也行啊,随便抽根钢筋,都比撬棍好用。”唐诗雅嘟着小嘴道。
在她看来,撬棍作为武器,实在太短了,唐诗雅只想和丧尸离的远远的,最好看不到丧尸,按个按钮,就能将讨厌的丧尸通通炸没。
“工地是人口密集区,丧尸也多。而且,工地上的丧尸是戴着安全帽的,想破坏它们的大脑,要费一番手脚。”苏默说道,“至于警察局……”
“警察局怎么了?”唐诗雅眨巴着大眼问道。
“警察局里不一定只有警察。他们手里有枪,对我们来说,是一种威胁。”苏默说道。
实际上,灾变爆发那天,警察局正好收押了一批打架斗殴的流氓。
在和平安定的时期,就算借他们一万个胆,他们不敢袭警。
可是灾变爆发,世界乱套,所有秩序崩溃,这帮凶徒就嚣张起来,夺枪杀警,再干掉丧尸,将警察局变成了一个贼窝。后来更是穿上警服,到处招摇撞骗。
被他们直接或间接害死的人,可能比丧尸害死的还多。
直到一年多后,军队进驻城区,才将这一窝祸害剿灭。
吉普车继续行驶,苏默看了一下时间,离日落还有四小时。
“开快点,争取今晚离开市中心。”苏默说道。
唐诗雅犯了迷糊,眨着大眼问道:“离开市中心?路不是被尸群堵住了吗?怎么离开?”
苏默胸有成竹的道:“没事,只要能拿到酒吧的音响。”
唐诗雅道:“你要音响干嘛?”
“作诱饵。”
“那你为什么要去酒吧?”唐诗雅一指路边,“那里有一座电脑城,里面也有音响吧?”
苏默解释道:“因为电脑城人很多,而在白天,酒吧几乎没有人。”
“哦,人多所以丧尸多。”唐诗雅懵懵懂懂的点头,看着苏默,她有种面对大学教授的感觉,苏默懂得太多了。
酒吧到了,正如苏默所想,虽墙上糊了一滩血,但里面一个人都没有。
苏默很顺利的就搬走了两台漫步者音响,还顺了几瓶好酒。
唐诗雅咂舌:“啧啧啧,真是太奢侈了,到这个时候,你还酒不离手。”
苏默没有去辩解,只是说:“高浓度的酒,可以用来消毒,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制成**************。”
“那个……莫什么托夫鸡尾酒,是什么东东?”唐诗雅也觉得自己问的太多了,但就是架不住该死的好奇心。
苏默更正道:“是**************,一种土制燃烧弹。”
唐诗雅正想赞一句:“哇,你懂得真多。”
却见苏默下车了,将笨重的漫步者音响往路中间一放,一个还不够,苏默又搬下来一个。
插上电源与数据线,各种噪音级的洗脑神曲,便争相斗艳,欢快的响了起来:
“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儿
怎么爱你都不嫌多……”
“就是这个feel,倍儿爽,倍儿爽
爽爽爽爽……”
“偶爸江南死歹……”
唐诗雅看着苏默一脸严肃做这件逗逼事,有种哭笑不得感觉。
摁下音响的开关后,苏默调头就跑,活像怕被春雷炸到的小孩。
在他背后,是响彻云霄的神曲响,还有一大票丧尸,踩着发癫一般的鼓点,正摇摇晃晃的赶来。
方圆两三公里内,所有的丧尸都站住了,慢慢转过身来,向神曲的播放地点集结。
苏默三步并作两步,蹿上副驾驶,大声催道:“开车!”
神曲的噪音太大了,苏默必须吼着,才能听到自己的声音。
“去哪里?”唐诗雅同样吼着反问。
苏默吼回去:“去水清路!”
“你说什么?水清路?水清路不是被堵了吗?”
苏默指着噪音震天的音响,大声喊:“诱饵!水清路的尸群,会被引到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