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了十三年枯燥的学习生涯,当我踏入大学校园面对众多美女的时候,就象一个饥饿的乞丐突然看到了一桌丰盛的大餐,心潮澎湃热血沸腾,不顾一切地扑到桌上,这个吃一口,那个啃一下,一通忙乱之后,才发现最后抓在手里的竟是那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叫花鸡!于是便一边啃着它一边重新寻视餐桌,准备随时扔掉那只叫花鸡扑向下一道真正的美味。
入学三周,我那颗骚动的心就象一个碰碰车,撞下这个撞下那个,最后竟然被冬雪那一挽就给拉住了。老二说我年轻幼稚,就象初中时代的他,我问他是否早恋过,他却没有正面回答我。其实我也觉得自己太不成熟了,也忽然间觉得自己又长大了许多,我总以为自己已经很成熟了,可每次回首,才发现自己原来还是那么幼稚。
我做了冬雪的男朋友,虽然是假的,可是我不知道和真的究竟有多大区别,差不多每天晚上她都要我过去找她,然后陪着她逛超市遛马路,虽然天气一天比一天凉,但我们还是乐此不疲,十一长假更是陪着她出去游了一圈。开始的时候她总是挽着我的胳膊,后来便和我牵着手,再后来便是我拥着她的肩她勾着我的腰。那是我梦寐以求的异性身体,我好想把她结结实实地抱在怀里吻她一下,可我忍住了,因为我知道那意味着什么,所以,我总是在与她嬉闹的时候趁机吃她的豆腐,而她并不介意,甚至是引诱。
虽然那个‘假’字越来越假,但我却迷恋上了这个角色,因为这种生活正是我想要的,只可惜美中不足的是人不可心,我希望我身边的那个女孩儿是东方玉,可是每次幻想的时候却又总是艾美的脸庞。老二曾经问过我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生,我说我不知道,他说他知道,他告诉我,其实我真正喜欢的是艾美。而老四却说是男人就会喜欢艾美,因为她漂亮、妩媚,狡黠、多情。
其实这场游戏的实质就是冬雪想把我变成她的真正男友,而我却只想把她当做临时的港湾,所以那个‘假’字始终挂在我的嘴边。但我却发觉,我已经对她有些恋恋不舍了,也许这就是日久生情,我有时也会在心里犹豫是否转正,但却又总是心有不甘,按老四的话讲,就以我的条件,找一个漂亮的女朋友还不容易?
一晃又三个星期快过去了,今天是10月11日,周四,冬雪一个电话就又把我给调出去了。
天早已黑了,冬雪牵着我的手,出了校门,她引着我向北走了下去,她走得很慢,划着交叉步总是有意无意地撞我一下,而我也被她带着重心不稳,时不时地回敬她一下,这种无意地动作总会很快地演变成存心,成为我们嬉闹的序曲。
今天也不例外,我有意地靠了她一下之后,她马上重重地还了我一下,又一个回合,我放开她的手转身要对她施以制裁,她马上配合地耸肩缩脖躬起身,双手交叉挡在胸前做出一副可怜的害怕样。我知道她又在引诱我,但我接受了她的引诱,伸双手过去握住她的腕子,我的手背紧贴着她柔软的胸,我装作嬉闹地在那上面磨蹭了几下,以前我就是这么吃她豆腐的。
嬉闹了一阵我放开了她,她娇哼一声重重地推了我一下,然后赌气似地转身便走,我追上去从后边抱起她猛轮一圈,她马上惊叫一声,然后连呼:“服了!”这对我们来说已经习已为常了,几乎每次出来都会上演一次。
我把她放下,她筋着鼻子怨了一声:“你总欺负我!”说完绕到我身侧将手勾在了我的腰上,我也顺势搂住了她的肩。走到明都饭店的时候,她下颌向斜刺里一扬,对我道:“我们去那里吧。”
明都饭店对面是一个小公园,确切地说就是一片休闲区,一块块草坪,一片片矮树,石径蜿蜒,石桌星布,白天这里是老年人的乐园,晚上却是年轻人的世界,因为离校园不远,所以我的许多学友都到这里来制造浪漫,冬雪也带我到这里招摇过几次,只是我们每次都是一走一过,并不驻留。
走到一个比较阴暗的角落,冬雪忽然停住了脚步,转过身对我道:“明天是我二十岁的生日。”
我知道她是十月份的生日,却从来不知道是十月十二号,我明白她的意思,是想让我明天送她一件象样的礼物,把戏演好。于是我笑道:“说吧,想要什么礼物,明天我买给你。”
她微笑地看着我,道:“我想要九十九朵玫瑰。”
我噗哧一笑,“那么浪漫?”看着她很认真地点了一下头,我也点了点头,“好,没问题。”
她又道:“还有,明天我会邀请十个同学来参加我的生日PARTY,所以还要麻烦你明天到明都饭店去订一间大一点儿的包房,要能跳舞的那种,另外再帮我订一个生日蛋糕。”
我重重地向她点了两下头,“还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尽管吩咐。”
她甜笑着摇摇头,沉默片刻忽然问道:“你吻过齐英吗?”
齐英就是那个给我初恋的女孩儿,当时冬雪就和我们一个班。我和齐英的‘恋情’只进行了短短的一个星期就被扼杀了,那时我们都还朦胧害羞,所以也没什么过分的亲昵,最多就是拉拉手,只有一次我想吻她,却还被她拒绝了,所以我的初吻还被我珍藏着呢。
傻子都能听出冬雪的意思,我的心跳立刻加速,血液也一下子沸腾起来,身体某些部位也随着产生了相应的反应。说真的,我早就想吻她,每次与她嬉闹的时候,我都想抱住她好好地吻她一下,我也知道她不会拒绝,甚至还会喜欢。但我每次都忍住了,因为我非常清楚,一旦吻了她,我也就转正了。
老四说我傻帽——有女孩儿主动让我玩我都不玩!他告诉我,恋爱不等于结婚,结婚还可以再离婚呢,恋爱就更不必那么认真了,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和她恋爱就一定要娶她,换做他,早就带冬雪出去开房了。但我不是他,他也不会了解我的顾虑,这窝边草我是不能随便吃的。
但我此刻的心情却非常矛盾,既想吃却又怕粘手上,我默默地看着她,下意识地摇了摇头。
“想吻我吗?”她轻声问完,便羞涩地咬着嘴唇,向我放出渴望的目光。
我低下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抬起头对她道:“我们是假的。”
她垂下目光,轻轻地点了一下头,为难地道:“可是他们明天一定会让你当众吻我的。”
我们沉默了,片刻后她又求道:“你就当演戏好了,要不我怕被他们看穿,那会很没面子的。”
既然她说是演戏,那我也当演戏好了,于是我轻轻地点了一下头,“好,明天我吻你。”
她的脸上露出甜甜的,羞涩的笑容,稍稍上前一小步,低声道:“那今天我们先吻一下吧,我也没吻过,明天别演砸了。”
既然是演戏,当然要进行排练,我也羞涩地点点头。她又往前上了一小步,轻轻地贴在我的胸前,双手扶在我的肩上,踮着脚,侧扬着脸,将朱唇送了过来。虽然没吃过猪肉,却常看见猪跑,也许那事情本来就是无师自通,我轻轻地将她拥在胸前,低下头吻到了她的双唇,最初的感觉只是碰到了两片柔柔的东西,然后便是她唇膏的味道,再后来才是她的口水。
这是我的初吻,虽然很笨拙,却是那么刺激,我第一次热血澎湃,做作渐渐变得本能,她也渐渐地疯狂起来,用力地回吻地着我,我们狂吻地很久之后,我激动的心情才渐渐平息,这才发现我的手已经按在了她的胸前。我急忙撤下手放开她,我们都后退了一步,不自然地低下头,脸上却都是忍不住的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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