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兰冰的话叶秋心里已经是有了决定了,虽然说是美人儿让他依恋,可是他还是决定离去。
叶秋有这样的决定也是他的个性使然,一来,他不想给千慧带来麻烦,二嘛,叶秋这种野性十足的人绝对不是那需要女子来保庇的男人,再者,他也不可能长期的在苏家呆了下去。
苏千慧是个聪明绝对的女子,以她那如海一般的智慧这点小问题还能看不透吗?她完全能看得出来,这冤家绝对不是那种安伙的人,或者他自己没有意识到,但他绝对是那种不甘于寂寞,不甘于平静的人,只有那外面风风雨雨的生活才是更适应他,只有有着更大的挑战才是适合他,像他这般不甘寂寞的人迟早有一天会化龙而腾飞上九天之上。所以对于叶秋的离去她并没有拦他,聪明的女子不是自己丈夫事业上的障碍,而是他事业上的助力。
虽是决心让这冤家离去,可是两人将要分别还是免不了一番的依依不舍。
“唔,不要再胡闹了,看一下,你还有什么东西没有准备好的。”苏千慧推了推这磨人的冤家,白了他一眼,娇嗔地说。
在临别之时苏千慧也不由像小女人一般为叶秋打点行囊,那么模样可真的是像小妻子一般,虽是唠叼几句,但是叶秋看在眼里心里面不由觉得特别的温暖,一股股的暖流流过心田。
即将离别,叶秋这个小子更是对美人儿依依不舍了,紧紧地搂着不放,笑嘻嘻地说:“都准备好了。放心好了,千慧儿,只要老公有一箭在手,还能饿死我吗?没钱,去做强盗行不行?嘻,嘻,做他几把,还能饿得死我吗?”这个小子,心里所想出的主意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苏千慧白了他一眼,娇嗔地说:“谁要你做强盗了,哼,这么个大男人做强盗,羞不羞呀。来,这个拿着,不要丢了,以后有什么事,可以到苏家各地分店去。”苏千慧把一个雪白无瑕的玉佩交到叶秋的手上,不由叮嘱他几句。
叶秋把玉佩贴身藏好,不由一阵贼笑地说:“千慧,这是不是订情物呀?唔,老公可没有什么东西好送给你呀。来,吻一下,嘻,嘻,算是定情吻吧。”这个小子,时时刻刻都是打着这些龌龊的主意。
苏千慧轻轻地咬了一下他的肩膀,娇媚地白了他一眼,娇嗔地说:“别臭美了,什么定情之物,哼,想得美。”这副娇模样可真的是让人看了都不由打心里喜爱。
叶秋哪里知道,这块玉佩是苏家最高的令符之一,这样的玉佩在苏家只有三面,本来是苏天下夫妇各人一块,而苏千慧一块的,可是苏氏是早逝,所以她的那块玉佩就留在了苏千慧的手上。为了不让这冤家没有钱用而真的去做强盗,所以她把自己的玉佩交给了这冤家。她可是相信这冤家的话,这冤家是无法无天,什么事都能做得出来,说不定哪一天没有钱花真的是跑去做强盗了。对这冤家既是安心,又是担心,安心的是,这冤家野性十足,无法无天,别人绝对难于欺负他什么的,但担心的也正是这一点,这冤家是无法无天,说不定有一天真的是做出什么大祸来,把小命玩完了。
叶秋贼贼地笑着说:“没问题了,不是定情之物也可以的,那就来个定情之吻吧。”说着把他的猪嘴嘟了起来。
苏千慧白了他一眼,嗔声地说:“你这冤家,千慧上辈子一定是欠你的了。”说着不由送上香唇,丁香暗渡。
叶秋心里是喜欢的紧,再加上又是离别将在,更是同这美佳人吻得天昏地暗。
苏千慧也知道,这一次离别,只怕在短时间内难同这磨人的冤家相会,所以也是放任他一次,让他是百般的怜爱,让他百般的亲吻。
室内之间飘动着浓浓的情意,那浓浓的情意之中有着深深的煽情,在这情意之中有着一番的别离。
好久,好久,两个吻得天昏地暗的人儿才喘过气来。
“都是你了,看,把我的头发都弄乱了。”离别将在,苏千慧当然会向这冤家撒撒娇了。
叶秋笑嘻嘻地说:“来,千慧儿,我帮你把它们束好。”只怕这小子所束的头发是见不得人吧。
在这个时候苏千慧只是想好好地珍惜同这冤家相处的时光,依在他的怀里,含笑地说:“好呀,你可要把它束好,若没有束好我可是要罚你了。”她这模样可真的是像向丈夫撒娇的小妻子。
叶秋这小子大吹法螺,说:“没问题,看着老公的来,老公一定把它束成天下第一美人的发型。”说着很是温柔地为美佳人儿理起秀发来。
像这小子这般的温柔可不多见,若不是看得清清楚楚还以为是眼花。
苏千慧依在这冤家的怀里享受着他的温柔,就如她这般的奇女子,在这个时候也忍不住地想,若是时光停在这一刻,那就真的是好,能同这冤家永远地在一起,能永远地依在他的怀里,能永远都享受着他的温柔,但是她知道这只能是想一想而已,并不能实现的,她心里面是特别的清楚,事实就是事实,有时只能是自我陶醉一下而已。
智者,就是智者,他们比任何人都把事实看得更真切,或者这也是智者活得比一般人累的原因,因为他们的脑子大清醒了,难于自我陶醉一番。
过好久,叶秋才把美人儿的头发弄好,虽然说不上是惨不忍睹,但是也弄得不怎么样。
“好了,嘻,嘻,老婆,你看一下,漂亮不?”叶秋拍了拍手,向美人儿讨好地说。
苏千慧看了看,毫不吝啬地笑着赞声说:“漂亮,我喜欢。”对于这冤家的一番情意就算是这发型不怎么样也是夸奖一番。
听到这话,叶秋这小子可就是双眼一亮了,邀功地说:“嘻,那千慧儿,你用什么奖赏一下我呀。”这个小子真是会懂得邀功领赏。
苏千慧在这冤家的嘴唇上轻轻地吻一下,媚妩地看了他一眼,说:“这就算行了吧。”
叶秋这个小子当然是不满意了,嘀咕地说:“那么小气。”说着一把搂起美人儿,摄住她的香唇热情万分地吻上一顿。
对于千慧儿的香唇这小子是百吻而不厌。
“你还有没有东西没有准备好?”苏千慧依在郎君的怀里,忍不住地问。就如苏千慧这般的奇女子在这个时候也不由像一般的女子一样对心上人唠叼起来。虽是如此,但是更让叶秋心里感到温暖。
叶秋搂着美人儿,眼睛转了转,笑着说:“还有,嘻,嘻,千慧儿,可不要忘了给我准备一囊的‘金香销魂酒’呀。”这个小子,不但是个贪花小子,而且还是一个小酒鬼。
苏千慧白了他一眼,说:“小酒鬼,不准带着酒去。外面那么多事,万一你喝醉了就不好了。还有以后不要常喝酒。”对这冤家,她实在是忍不住地唠叼起来。
“嘻,没事的,我会有分寸的。千慧儿,你可不要忘了,给我盛满呀。”对于“金香销魂酒”这样的仙品叶秋在梦里想到都不由觉得流口水。
苏千慧耐不住这冤家的缠磨,最后也是只好答应了。
“嘻,千慧儿最好了,我爱死你了。”叶秋不由搂起美人儿,狠狠地吻了一顿。
苏千慧好不容易才推开这磨人的冤家,白了他一眼,说:“知道就好,以后在外面少沾花惹草的,免得以后带着大群的女子回来。”聪明人所说的话就是不同,若是一般的女子一定是声色皆厉地警告一番,或者是搁下什么狠话。然而事实上这根本就是无效,反而是让男人当作没有听到,心里面不由暗暗地生了相逆之心。像苏千慧这话,反而是让人觉得窝心,让人觉得她的体贴,在不知不觉中她在心目中的地位是重了一分。
叶秋笑嘻嘻地说:“当然了,我当然是听千慧儿的话了。”是不是如此,那是以后的事,至少,现在是这样说。
“希望如此。”苏千慧娇媚在白了他一眼。
一时间,室内是情意绵绵……
清光散射,大地已经是有春天的痕迹了,大地上的草儿已经是偷偷地探出了脑袋,想是观察一番外面的情景,探清楚了再是向那些同胞们汇报。
有些勤劳的燕子已经是开始啄着春泥是,它们是想把自己的家再建设得列美丽一些,更温暖一些,为未来的孩子创造一个舒适的家。
那些迎风招扬光光秃秃的树枝也有的开始早早的吐出一点嫩芽了,它们是想早一点吐芽开花,早一点蒂落果熟,有一个好的收成。
新的一年,有着新的气象。
可是人们呢?天华国的人们还是处身于战火绵绵之中,王朝中的皇帝龙御仍是在后宫过着花天酒地日子,任由那些佞臣一手遮天。义军仍是苦苦作战,为美好的未来而战,而义军的首领仍是策划着,如何才能更快地打败王朝军,早日登上九五之尊。
生活,过得最苦的是百姓,贡献最多的,也是百姓。百姓,永远是最苦的群体,他们把自己辛苦而劳获的血汗却是被上一层的社会蛀虫贵族以所谓正当的手段掠夺过去,供他们挥霍,供他们享乐,可是他们却是勒紧着腰带,啃着冷冷的窝窝头,过着清苦的日子。
百姓,这两个字让人久久无语。
天底下,最会知恩而报的就是百姓了,只要是你们帝皇做得好一点,让他们的生活过得好一点,他们都会感恩戴德,永铭于心,立长生牌呼之为圣君。然而事实,你们这些处于高位的上层人为百姓做了些什么?拿的是百姓的挣来的奉禄,大多数都是十足十的蛀米虫,做一个蛀米虫还无所谓,还要做一个吸血鬼,要榨光百姓身上的最后一滴血。
百姓,让人久久无语。
虽是春还没有到,可是现在已经是春光明媚了,至少对于叶秋这个小子来说是这样的。
同美人儿分别,这个小子磨缠了许久,同美人儿缠绵了许久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了。
叶秋绝对不是那种多愁善感的人,分别了就分别了,不用什么哭哭啼啼的,应该开心一点,又不是去死,迟早都会见面的,哭哭啼啼的,真是一点都吉利,像是送丧一般。
这一次,叶秋一点逃亡的心态都没有,反而更像是游玩观光。可以说,现在他觉得再逃就没有什么意思,同段小白脸斗了斗够了,他心里面也有自知之明,其实自己现在还是斗不过段小白脸他们的。同时,现在檀笑佛对于他来说已经是没有作用,就算是送给段小白脸他们也是没有什么所谓了。说句心里话,其实段小白脸他们对自己还挺不错的,并不像那些红发老色、两个人妖那么一般。
在这个时候,叶秋心里有着把檀笑佛送出去的主意。他在这个时候的心境已经是同刚得到檀笑佛那个时候的心境完全不同了。在以前,是一心想把檀笑佛送给月霜荷,可是,现在它已经是失去了这一个意义了。
离开了苏千慧,叶秋心里面对美人儿还是思念着紧的,在这个时候他的脑里不由一一地显出他一年来所遇到的女子,想到小姐姐,心里总是有着一股很特别的依恋,想到燕雯雯,不由会心一笑,忍不住地说上两句小魔女,想到左曼玉,心里面不由笑笑,对这曼玉儿是疼爱得紧,想苏千慧,心里面是流过一股股的暖意,想到了那对姊妹花,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只能是搔了搔头。至于月霜荷,想到她,心里就是特别的不痛快,有着一种很是不舒服却又是有着一股莫名的爱恋。
初次暗恋的人儿,始终是让人难于忘怀。
这话,只怕是叶秋的写照,现在是如此,以后也是如此。
路边草寮,为过路人方便,在这里也是开起了一个小小的饭馆,在这里虽然说没有什么山珍海味,但至少能让过客填饱肚子。
叶秋也觉得是挺饿的,见到有这么一间小饭馆,当然是客气地跨了进去了。
这小子,什么时候不饿的?上辈子一定是一头猪,只有猪才会他这么会吃。
叶秋虽然说在苏家过了一段少爷般的日子,但还是觉得这种吃饭没有人侍候的日子舒服。吃饭时身边站上一个人,还觉得挺别扭的,甚是觉得不舒服。
叶秋也不在意,吩咐点上了几盘菜,就不由东西望了。
在这小小饭馆之中人还不少,差不多是坐满了,大多数都是过客商旅,只是有几个是武圈打扮的人物,不过看模样不是什么高手。
小二端上饭菜时外面正好是跨进一个人来。
叶秋一看到这个人,不由一怔,***,怎么每次老子吃饭都能遇到这小子。
来者不是别人,正是有些时日不见的高燕,也就是被叶秋笑他名字像女孩子高空行的孙子高燕。
这一次高燕身上有着另一番不同的味着,不再像上次被店小二扔出来的模样,也不像刚遇到时的那番逃家出走的躲躲闪闪的模样,身上着兴高采烈的味道,至少,能看得出来他现在是心情挺好的。
“高燕小子,你怎么也跑到这里来了?”叶秋不由向高燕招了招手,有时看到这个有点腼腆的小子心里觉得像是看到自家的小弟一般。
高燕看到叶秋也不由眼睛一亮,脸上不由露出腼腆的笑容,也是忙走过来。
“叶大哥,你也在这里呀。”不知不觉中他改口叫叶秋为大哥了,大概是叶秋那无法无天的个性给他一种安全感吧,好像是同叶秋在一起什么事都不用怕一般。其实他们两个人的年龄都是差不多,说不定高燕还大上一点点。
叶秋上下打量着高燕,不由打笑地说:“你怎么也跑到这里来了,该不会是又从家里逃了出来吧?”想到这小子那逃家而躲躲闪闪的模样心里都不由觉得好笑。
说到这事高燕可就是高兴了,虽是还有点腼碘,但忍不住地说:“年前我回家去了,这一次不是逃出来的,我父亲同意我出来走走了,并找一找我的爷爷。”难怪这小子有这番高兴的模样,原来是奉旨出来,这一次可就是理直气壮了,不再像以前那般躲躲闪闪了。 <!--阅读面页章节尾部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