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一二咳了一会儿,回过神来,道,“大哥,真是谢谢你。在下金一二,还没请教你尊姓大名。”
男子笑笑,道,“呵呵,免贵姓薛,在下薛金宝,刚才那是小女薛格。”
金一二奇道,“这是葛家村,为何大哥你不姓葛?”问完才觉得自己卤莽了。
薛金宝却不介意,道,“小女她娘是姓葛的。”说完,脸上露出了一丝惆怅。
金一二觉得奇怪,这薛金宝看谈吐,不像是一般的猎人、农夫,看走路的身形,像是有功夫底子的人。他小时候很喜欢在赶集的时候听说书先生讲故事,还是知道这世俗界也是有高手的,只是他们的修炼方法主要是强健肉体,跟修行之人所追求的天道不同。只是这样的人怎么会甘心蜗居在这荒凉的小村子里。金一二心里虽有疑惑,却没有表露出来,他觉得现在当务之急就是怎么恢复自己的修为。
金一二又继续问道,“这里是葛家村,那这葛家村又是在什么位置呢?”其实他是想问这是什么星球,什么国家,可又不好开口就问,薛金宝显然不是修真人士,他就算见过大世面,也就最多局限于国家之间,哪能知道这之外的事呢!
薛金宝闻言并没有起疑心,只道,“这葛家村在蓝临县东,虽然不是什么大村,但村民倒也淳朴,大家种地打猎倒也过得舒适。小兄弟,我看你就先住下来吧,等伤势好了再走,我想你朋友吉人天相,不会有事的。”
金一二道,“蓝临县?嘿嘿,我不知道什么蓝临县。薛大哥不妨给我讲讲大一点的地方吧,看看我有没有印象。跑路的时候太过慌张,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哪。”
薛金宝点点头,道,“这蓝临县隶属于桃源府,出了村子一直往东走就可以到达桃源府的首府静萘城。这桃源府地处桃源盆地,四周都是陡峭的高山,要出盆地的路却是极为难走,俗话说,难于上青天。不过,这也不是说没办法出去。
可以从静萘城向北取道安临府,从安临府出山,就可以到庆天府,再向北过甘明府,就可以到京都华夏帝都。据我所知,我们华夏帝国外,东有蛮族,西有佚族,南边是一个很奇怪的国家,听说那里的人都是金发蓝眼,穿着也极为暴露,和我们国家隔着一片汪洋大海。北边是一片冰原,被我们称为妖魔大陆,听说那里有很多吃人的妖魔,和我国隔着藏布那觥雪山。这些都是我听别人说的,至于具体的,我也不清楚。不知道小兄弟对我说的有没有印象。”
金一二摇摇头,道,“没什么印象,怕是我的家是在个小山村,那时我跟着朋友出来游历,也没问清楚路,一路上都是他做主,走一路算一路的。我对这些倒没有留心。”
薛金宝闻言不语,见问不出什么,也没有再问,金一二这话怎么听都不像是真话,可是看他的表情又不像是说谎。也罢,出门在外谁不多留个心眼,怎会把自己的底细全盘托出。当下也不计较,把金一二安排在木屋旁边的柴房内。
金一二对这些安排也很满意,他暗想修真无岁月,现在的他重要的是要提高境界,自己自从有了无之力,功力自是不弱,但是境界却一直没什么增长,就连几次进入先天之境都是偶然,虽然得到了一些体悟,境界增长却是缓慢,完全跟自己超强的元力不成正比。如此下去,怕是不妙。
这个葛家村山清水秀,灵气也比较充裕。住在这里,倒也不失个体谅道心的好去处。
想到这里,金一二道,“薛大哥,你这里很像我小时候住过的地方,感觉很亲切。我就在你这先住上一段时间吧,有什么活就交给我干吧。不要客气!我总不能在你这白吃白喝,是吧?说到农活,我还是一把罩的。”
薛金宝笑笑,他可不认为这样个文弱书生的能够干什么农活。
于是,金一二就在葛家村住了下来。
转眼过去三个月,金一二的身体已经完全恢复了,所有的伤痕就像是从来没有出现过似的,一点痕迹都没留下。那古怪的液体也被他吸收得差不多了,意识元婴和白色小茧已经完全出来了,本命元婴还差肚子一截在古怪液体里。
吸收了古怪液体后,金一二觉得他的元力里多了一道自然生气,这生气很像自己进入先天境界时感觉到的那种自然的力量。他也还没弄明白那古怪液体的作用,只是觉得自己现在修炼起来,比以前更容易些,更容易体会天心了。对于这一点,他还是很满意。
薛格小姑娘自然是首先发现了自己照顾的大哥哥身上的这一变化,她一直觉得很奇怪,怎么大哥哥身上的伤都没有了呢?她常常缠着金一二问是怎么回事,金一二不想对这小姑娘撒谎,只说是自己家传的功法。
薛父却是一副微笑的样子,他知道这小伙子身上有不少秘密,却不打听。这几个月,眼看女儿越来越开朗,他心里也是高兴的。
他不由地想起了那个漆黑的夜晚,那些血流成河的片段,就是他这个过惯了刀口上舔血生活的大人都觉得心寒恶心,更何况当时才三岁的女儿。女儿也是从那时候起突然不肯开口说话的,也不知道那天她究竟看见了些什么。
虽然自从那以后他们就搬回了她娘的娘家村子,生活一直平淡,而小丫头自从在珩山清峭寺求了一块儿玉符后没再做过噩梦,好像把那些不开心全都忘了似的。可是去年她母亲去世后,这小丫头又开始做噩梦。
而且这丫头自从死了母亲以后,就变得更不爱笑了。自从金一二来后,这小丫头笑的次数就多了起来,噩梦也做得少了,虽然现在还是不能开口说话,这已经使他这个当父亲的感到很高兴了。
金一二这小伙子每天都帮他砍材烧水做饭,还帮他下地种菜,看他样子很是熟练,若不是那皮肤白嫩得连自己以前见过的一些富家千金也比不上的话,他几乎就要以为他是个实在的庄稼汉了。
这小伙子每天干那么多活,吃得却不多,还特别喜欢吃些野果和蔬菜,不爱吃肉。倒是为这个家节省了不少粮食。这山里果蔬是不缺的,想吃肉的时候就得去打猎。好在自己也是有点功夫的,捉个小兽什么的也不是难事。
他越看这小伙子越喜欢,已经把他当成自家人了。这小伙子什么都好,唯一奇怪点的就是,每天晚上都要到前面他曾经晕倒的那个小树林中央的那片空地上去看星星,一坐就是大半夜,有时候干脆就在那睡了,连带的自己这个常常粘着他的丫头也常常在那睡下。
不过说也奇怪,那树林里原来有不少野兽,可是他们每次进去,却从来没有出现过。开始还有些担心女儿的安危,后来他跟了几次发现确实没什么的时候,才放心让女儿去。现在女儿的气色一天比一天好了,吃得睡得,倒是托了那小伙子的福哇。
看着女儿又缠着金一二打闹嬉戏,薛父想着心事,然后睡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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