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倒在了碗里面,香气扑鼻。米米晚饭没什么胃口,根本没有吃多少,她这个时候肚子饿了,眼睛望着锅里的肉,好奇道:“这锅里煮的,是什么肉?”
箫愁道:“人肉。”
米米打蛇顺梢上,说道:“那我还从来没有吃过,让我尝尝好不好。”她的肚子这时候咕咕的一叫,让她满面通红,很快一碗肉摆在了她的面前。
肉自然不是人肉,而是一锅香喷喷的狗肉,精选上等肉嫩的小狗,加上腐竹、姜片、大葱、八角、腐乳等佐料,在锅里滚上一滚,真是神仙也坐不稳。米米吃了几块,又喝了一小碗酒,觉得瞌睡没了,精神好了,心情开朗舒服了。
狗肉香气从帘子里面传到了帘子外面,一个软腻腻的女子声音传来:“好香的狗肉,还怀恋的味道。”箫愁连忙道:“请进,请进,恭候多时了!”这才是今天箫愁约来的女主角。
近来的女子约莫三十余岁,眉若远山,目若秋水,尤其她一双眼睛望着你时候,是个男子都会觉得心脏砰砰的跳,真可以说是个绝色的尤物。这么一名美貌的女子,大口吃肉,大碗喝酒,非但无损气质,反而有种别具一格的豪放魅力。
经过介绍,这名绝色的美女名叫玉红衣,以前是青楼工作人员,还是楼中当红的头牌,五年前从良和白秋云做小。米米又多认得一位箫愁旧相识美女。
米米实在觉得箫愁神通广大,要问白秋云的不在场证明,能够直接寻上他枕边人。男人睡觉时候,对着一双美丽的眼睛,嘴巴里就不大能够藏得住话了。酒过三巡,玉红衣开始叙述当晚白秋云的行踪:“那日白秋云确实并未在家中过夜,他爱好下棋,和方潇之是棋友,瘾头一上来,就下了整晚上的棋,连觉也没有回来睡。”
箫愁道:“下棋居然会下整晚?”
玉红衣道:“白秋云是个棋疯子,又老输给方潇之,所以爱寻他下棋。这也不是一次两次,本不值得奇怪。”如此一来,连方潇之都有了不在场证明,米米稍微安了下心,觉得方潇之少了些嫌疑,那是很好的。
米米道:“那你问他晚上去哪里了,他不生气?”
玉红衣笑道:“当然是直接问,女子八卦那是天性,越是直接,越没可疑。我要是套他的话,白秋云也不是傻子,怎么会分辨不出来?他和方潇之下棋的地方是星汉茶楼,可以去问那里的老板伙计,我想他总不会说这么一拆就穿的谎话。”
箫愁道:“我知道了。”
玉红衣话锋一转,说道:“不过你要询问白秋云在杀人那一天人在哪里,做些什么,其实是没什么意义的。似他那样的人,要杀一个人,何必要自己动手,弄脏自己的手。”
箫愁沉吟道:“他手下甚多,总有一两个心腹之人,能为他做心腹之事,原不必自己动手的。”
玉红衣道:“白秋云他心计深沉,要达到目的,无须自己亲为,要杀人,自可借别人的刀。当年我在这烟花之地,也还算颇有几分盛名,有几个客人也是十分难缠。白秋云那时瞧上了我,想要收我入房,若然他亲自来讨,虽然没什么摆不平的,不过落下一个争风吃醋的名声,未免显得美中不足。他是个堂堂体面的世家子弟,偶然风花雪月,也无伤大雅,不过自然也是爱惜羽毛,不会下水湿足了。”
“于是白秋云有意无意,放出风声,说是对我有意。其实也不用如何的刻意,只是偶然不经意在人前赞上一句,说那个叫玉红衣的姑娘,生得确实很美,舞跳得不错,其他什么也不用多说了。这么轻描淡写的提上两三次,自然就有人记在脑子里,挂在心里面了。白家在东南一带也算是响当当的名头,而白秋云在白家也算是位高权重,自然会有人讨好他,将我重金买出,帮白秋云将一切摆平,做得妥帖之后,将我送去和他做小。这个时候白秋云就三推四辞,说他不过随口一提,却叫人这么的费心,真是好生过意不去。最后他就不愿意辜负别人心意,勉勉强强的收了我。你看他不费半点功夫,自然就事情做得十分的干净了。”
玉红衣将酒慢慢的喝了,说道:“你说他那么一个人,如何就会亲手去杀白雅珠,为自己平白惹来麻烦。”
箫愁道:“确实不错。”他合上了眼睛,慢慢的抽烟,说道:“我要是白秋云,要除去白雅珠,不必自己动手,也不用派手下前去。只需要寻着一个机会,貌似无意间告诉白小七他身世来历,母亲因何而死,又是谁下的毒手。自然母债女还,当年白小七的母亲余莲因不甘寂寞,与人偷欢,被白雅珠的母亲云柔枝家法毒杀。白小七自小无母,蓦然知道这么一个真相,加上有心人挑拨几句,难保不会心生杀机。说不定白秋云还刻意做出后悔之状,劝慰白小七千万不可冲动,免得惹来家法处置,然后白秋云就能够在一边看着好戏了,什么也不必做。”
玉红衣咯咯一笑,说道:“确实!如果白家有一个凶手,这人会是白小七,会是其他什么人,然而决计不会是白秋云,他可是不会做出这等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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