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作者:赵三更      更新:2019-12-23 00:54      字数:13331

门外,烟雾迷离,风雨飘摇。

挡在门口的男人浑身的衣物都被雨水淋湿,背着一身的风尘,可以看得出来这个人奔波已久。尽管如此,却一点也不影响他身上散发出的那种震慑于人的气势。

黑衣黑袍黑靴,头上还捆了一条黑头巾,整个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黑,尤其是那双晶亮的黑眼睛,发着精锐的光泽,如同捕猎的猎鹰。

这人身材魁梧,长得又异常挺拔,往那里一站,就跟一座山。

跟黑衣人一比,背着包袱的青年就显得纤瘦无力,而且身高也不及对方,所以他只能往后退一步,才能消除对方带给他的压抑感。

门被一座山挡住,门外的人进不来,门里的人也出不去。

男人清了清嗓子,很客气的朝这座山微笑道:“兄台可否让条路于在下方便?”

这座山冷冰冰的看着他,不说话。

男人依然很客气的微笑道:“阁下是有何指教?”

黑衣人不答反问:“你就是藏金人南宫燕?”

正在喝酒的张青一听,口中的酒直喷而出。

被他喷了一脸酒水的路一平愣愣的抹了一把脸,诧异地望着张青。

只见张青从凳子上猛的跳起来,一拳砸在桌上,激动的有些莫名其妙。

“怎、怎么了?”路一平讶然地跟着起身。

张青却并不理会他,自顾自的激动着,一双虎目直勾勾的瞪着门口,络腮胡子也因为他的激动而颤抖起来。

田秀书和张青一样,十分惊讶的望着门口,眼睛里忽然有了莫名的光彩。

这叫什么?

这叫: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如果说抓住白落裳的希望是微乎其微的,那么抓住南宫燕的希望则是功在必得的。毕竟,这个藏金人可比那个千面贼人白落裳更容易对付。

领头大汉在这边骨碌碌的转着心思,南宫燕也在那边骨碌碌的转着眼珠子。

南宫燕扬起下巴,十分爽朗的笑了一声,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尽管早就想过会被人一眼认出来,但他还是不愿意亲口承认,更不愿意违心否认。

即便南宫燕什么也不说,黑衣人却是个明白人。他既能开口这么问,就已经表明他心里已有了答案,于是凉凉地笑两声,道:“既然你就是南宫燕,那就不用我再多言。”

南宫燕眨了眨眼睛,笑道:“你不妨说一说。”

黑衣人冷声道:“我不是一个喜欢废话的人。”

南宫燕笑道:“我也不是一个喜欢听废话的人。”

“那就无需多言。”

黑衣人说完,突然飞起一脚,直接踢向南宫燕的下胯,别看他人魁梧异常,身手却一点也不笨重,反而灵巧的很,这一脚并没有使出多大的力道,依然带着横扫秋叶之势,攻击迅猛有力,不过他也什么都没踢着。

南宫燕在那一脚踢过来时,人已经突然倒翻了起来,越过黑衣人的头顶,稳稳落在了他背后站定。身形轻快如飞燕,翩翩而起,落地无声。

提了提沉甸甸的包袱,南宫燕舒了一口气,嬉笑道:“虽然我不是一个喜欢听废话的人,可此时此刻我却不得不逼着自己听废话。我与阁下素不相识,阁下何必下如此重腿?这一脚踢下去,岂不是要断送我这一辈子嘛。”

如果他是一根木头,恐怕早就从腰折成两段了。

黑衣人阴沉沉地笑了一声,道:“藏金人身手果然好,比我想象中还要厉害得多。”

“阁下过奖了。”南宫燕继续嬉笑道,“既然已经过了招,我现在可以走了吗?”

黑衣人瞥眼被南宫燕小心护在身后的包袱,道:“可以,不过你得把东西留下。”

南宫燕身上的东西不少,而黑衣人所指的无非就两样,王爷玉印和龙纹玉佩这两样其一。不过,南宫燕依然选择继续装傻,面不改色道:“这可就难住在下了,不知阁下所指何物呀?”

黑衣人面无表情的答道:“你不该拿的东西。”

南宫燕故作尴尬的咳嗽一声,道:“我自认为自己从来不会去拿自己不该拿的东西。”

南宫燕想的是,他的东西都是他花钱买来的,既然付了钱,东西当然就归他所有,也算不上是“不该拿的东西”。

尽管,这些东西的来历确实有些不正。

南宫燕心虚的提了下包袱,就算来历有些不正又如何?反正都是他出了银子的,一物换一物,公平交易,他也没有强买强卖。

二楼上,无袖的青衣女子放下手中的筷子,略感兴趣的看着楼下。雪白的臂膀如同冬雪里盛开的白梅,散着幽幽淡淡的浮香,这浮香从楼上飘到了楼下,可惜楼下却没人欣赏。

被揭穿身份的南宫燕并不见有丝毫的慌乱,他从容的看着黑衣人。

黑衣人也淡淡然的看着他。

早就知道南宫燕不可能轻易把东西交出来,所以黑衣人显然并不介意跟他多费几分口舌。

黑衣人淡漠一笑,说道:“都说‘识时务者为俊杰’,看来你是不懂得什么叫‘人贵有自知之明’。”

南宫燕转了转眼珠子,笑道:“自古以来,无论是儒生俗士,还是卧龙凤雏,唯有识时务者为俊杰,唯有通机变者为英豪。认清形势,成就大事,方为大人物。”

黑衣人缓缓点头,“可惜这样的大人物并不多。”

南宫燕也学着他的样子缓缓点头,道:“不错,这样的大人物不多,我认识的也不多。”

“哦?”黑衣人冷笑一声,道,“听这话,你还认识这样的大人物?”

“说来惭愧。”南宫燕抓了抓头,苦笑道:“想要成为大人物,就要先认识大人物。我虽有心结识,奈何至今没那个荣幸。虽从不结识,却还是听说。”

“呵!”黑衣人又是一声冷笑,道:“你也是一个想要成为大人物的人?”

南宫燕谦虚道:“人,总是希望上进的,没有一个男人不想成为大英雄大人物。”

黑衣人淡然道:“然而世上能成为大英雄大人物的人,却寥寥无几,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做一个平庸之辈,可见世间大多数人都是无能的人。”

南宫燕不赞同道:“平庸之辈,并非无能,而是无胆。”

黑衣人挑了下眉,冷笑道:“你是一个有胆的人。”

“我向来就不是一个无胆的人。”南宫燕笑道:“我也不是一个胆小的人,我觉得自己是一个有胆且胆大的人。”

黑衣人又冷笑了一声。

南宫燕无视黑衣人讥诮的神色,自若道:“我虽是一个胆大的人,但我却不是最胆大的人。”

“哦?你觉得,谁才是最胆大的人?”

“能被如今天下人称为‘盗王之王’的人,他是我见过最胆大的人。”

“所以他也是你认为的大英雄?”黑衣人不动声色的上前一步,黑黝黝的眼睛直直的瞪着南宫燕,一字一字的说道:“你跟天下第一贼是朋友。”

“说话可得有根据才行。”南宫燕也不动声色的往后退了一步,无辜又不满的怨道:“阁下可不能随口乱说,这话可是要给人惹麻烦的。”

黑衣人冷着声音,将话说得更大声了一点:“你与白落裳是朋友,而且关系不浅。”

这句话,已经说得十分明白,也说得十分笃定,即便被南宫燕否定,他也不会怀疑自己说出的这句话。他认为他说了这句话,南宫燕应该就不会再多说废话,可他也知道,南宫燕和白落裳是同类人,他们都是喜欢说废话的人。所以,他继续朝南宫燕逼进一步,有着咄咄逼人之势。

南宫燕朝后退开一步,跟黑衣人拉开距离,抿着嘴,毫不退让的回视对方,许久才叹道:“文人论书,屠夫道猪,道不同不相为谋。他为盗,我为良,正所谓人各有志,我们如何做得了朋友。”

他说的也确实是实话,他与白落裳却是算不得朋友,若真要论关系,也不过是买卖关系而已。

“我原以为你也是一个聪明的人。”黑衣人道,“可现在看来,你却是一个看不清现状的人。”

“惭愧惭愧!”南宫燕朝黑衣人俯首一拜,笑叹道:“只是在下实在听不懂,还请阁下明示。”

“你若是聪明的人,就该知道我不是唯一一个会拦住你的人。”黑衣人道,“所有追踪白落裳的人,都会找上你。”

南宫燕扫了一眼朝他们围上来的官差,无奈道:“没错,会有好多人找上我。”

黑衣人道:“你如果不是一个喜欢麻烦的人,就不该惹这些麻烦。”

南宫燕装若不经意的扫了一眼黑衣人的腰间,叹道:“我确实不是一个喜欢麻烦的人,我是一个喜欢自在的人。”

黑衣人很满意的点了点头,看了眼被南宫燕挂在肩头的包,冷声道:“我想你是个明白人,你身上是不是有多出别的什么东西我不感兴趣,但是王爷的玉印,你必须留下。”

“原来是栎王爷的人,失敬失敬。”南宫燕嘿嘿笑了两声,眼光闪闪地说,“想要王爷印早说嘛,何必弯弯绕绕拐弯抹角这么久。”

黑衣人道:“那你是自己留下玉印,还是我亲自去拿?”

摸了摸自己的包袱,南宫燕一脸坦荡的笑道:“阁下既然知道我,想必也知道我不是一个轻易拿东西出来的,想要让我留下玉印,若在下说不行呢?”

他的东西,从来都是只进不出。

黑衣人淡然的看着他,“只怕有些东西不是你能吞得下的。”

南宫燕拍了拍包袱,笑道:“吞不吞得下,试过才知道,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我吞不下的东西。”

黑衣人道:“看来你真是一个什么都愿意吃,就唯独不愿意吃亏。”

“没有错。”

“你真是一个贪心的人。”

南宫燕眨着眼睛微笑道:“任何人都会有贪心。”

黑衣人叹了一口气,“我相信,你这句话是大实话,看来你虽然担心,但至少还是一个会说老实话的人。”

南宫燕拍着胸膛得意洋洋的道:“我当然是一个老实人,我从来都不是一个不老实的人。”

黑衣人冷笑一声,心想,真是什么样的人,就和什么样的人交朋友。这南宫燕和白落裳还真是有不少相似之处,真是找人讨厌。

黑衣人冷冷道:“你看起来真像一只掉进米缸的老鼠。”

南宫燕笑了一声。

黑衣人又冷冷道:“掉进米缸的老鼠,最终都只有一个结局。”

南宫燕笑着问:“什么结局?”

“撑死。”黑衣人淡淡说道,“常言道,欲心难厌,财物易尽,你既是一个聪明人,就该知道‘贪痴无底蛇吞象,祸福难明螳捕蝉’的道理。”

这种道理,知不知道是一回事,愿不愿意去懂又是另外一回事。

很显然,这个道理对南宫燕来说绝对是听过的,而且听得还不少,但他一定不愿意去懂。

世上又有几个人能够没有一点点的贪心?

一个贪字,人人都有。有人贪钱,有人贪权,有人贪名,有人贪色,也有人贪酒,不管贪什么,最终也都是一个贪字。就算是一个和尚,他都想要当上主持,那叫贪位。就算是一个道士,他也想要修道炼丹以求长寿,那叫贪生。

和那些遮遮掩掩藏着自己贪念和欲/望的人相比,南宫燕的贪心倒是光明正大,至少他从来不隐藏自己的贪念。

南宫燕笑了笑,看着黑衣人,“原来阁下是来我给讲道理的。”

黑衣人也笑了笑,黑色的眼睛闪过一丝光,道:“既然你不喜欢讲道理的方式,那我们就换一种方式。”

南宫燕动容道:“阁下预备用哪种方式?”

黑衣人道:“我要杀一个人,很容易。”

南宫燕笑容不改,道:“我要被一个人杀,很不容易。”

黑衣人道:“我能杀你。”

南宫燕点点头,“是。”

黑衣人却又道:“但我不杀你。”

南宫燕忍不住瞟了他一眼,奇怪道:“你不杀我?”

“对,我不杀你,但我要给你一个忠告。”

“哦?阁下请讲,在下洗耳恭听。”

“为人不可贪,交友需谨慎。”

黑衣人说完,竟又是带着风的反踢一脚。跟先前一踢一样,并不用全力,好像只是在试探敌手的一招。

南宫燕和黑衣人从门里打到门外,又从门外打到门里。

这个时候,所有人的眼睛都看着他们,所有人在这个时候才留意到这个青年,从他们的表情可以看得出来此时他们都在惊讶,都在懊恼。他们实在是想不到,藏金人南宫燕竟然会在无人察觉的情况下住进这家客栈。

南宫燕究竟是什么时候住进来的?

南宫燕当然是头一天晚上住进来的,那个时候,他们所有人都朝着门外拥挤,而南宫燕就是唯一一个朝门里挤的人。

所有人都看着南宫燕,南宫燕却并没有心思去看他们。

黑衣人说了,他能杀南宫燕,又不杀南宫燕。他出招狠绝,却招招不要人性命。任何人都看得出他手下留有余地,南宫燕自然也看得出来。

尽管黑衣人不用全力,南宫燕也不敢大意,就算他知道那人不下死手,他也不会让自己的反应慢下来。在黑衣人出招而来时,他也是跟着敌手的攻击翻了一个腾空,直接跳出了客栈大门。

黑衣人一脚扑空,直接在大门上砸开一个窟窿。

客栈的掌柜趴在柜台上,已经害怕的连话都说不来了。这扇门是早上刚换上的新门,这下子被人一拳砸下,又得换新的。他什么也不敢说,昨天门口那一堆的尸体已经告诉他,住在这里的所有人都是他们这样的老百姓惹不起的厉害角色。短短的两天,他见了一辈子都没有见过的血。

血还没有被雨水冲洗干净,这里又开始动起手来,难道还会有人死在这里?

一想到这个,掌柜的脸色渐渐开始发白。

客栈里死人,绝对是一件非常不吉利的事。

店小二藏在二楼的柱子后面,只觉得心快要跳出胸口。他终于明白了一件事,江湖也意味着死亡。

青衣女子附身在无袖的青衣女子身旁,低声道:“南宫燕既然在这里,说明白落裳也在这里。”

无袖女子缓缓摇头,“你们的消息说白落裳已经去了桐虎山。”

青衣女子一惊,“难道那消息有误?被我们跟踪的那个人并不是白落裳本人?”

无袖女子淡然一笑,“这天底下还有人能假扮成他?”

“可是,易容术高绝的人并不只有白落裳一个。”

“能瞒得过倚花阁耳目的易容高手,却超不过十个。”

青衣女子沉思道:“那会不会就是这十个人中的一个?”

无袖女子轻轻摇头,道:“不会。”

青衣女子奇怪道:“为什么?”

无袖女子信心十足的道:“因为除了白落裳,不会有人愿意去桐虎山这条路上走一遭。”

这话虽然有理,青衣女子还是想不通,“我们的消息是一个时辰前刚收到的,信上说,白落裳是在前日到达桐虎山的,而且昨天和今天早晨一定也还在桐虎山。如果他来过这里,就时间来说,也应该是在三天之前,因为从这里到达桐虎山,最少也的一天时间。南宫燕一向奢靡过度,如果是在三天之前就来到这个镇子和白落裳碰面,不可能没有人发现,可是没有人发现,甚至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住进这家客栈的。这只能说明,他是昨天晚上趁乱住进来的。如果他在住进这家客栈的时候,和白落裳见了面,说明白落裳昨晚也在这里。而昨天晚上,白落裳应该是在桐虎山。”

她的话头头是理,几乎不能找出反驳的地方。因为从桐虎山赶到这里,最少也得一天的行程,就算他跑得再快,也不可能比倚花阁的消息传递还要快。

无袖女子冷冷的眯了下眼睛,道:“就算他在前日出现在桐虎山,也可以在昨天住进这间客栈。”

青衣女子瞪大眼睛:“您是说,他会瞒过我们的视线,先我们一步从桐虎山折回,住进这家客栈?”

她实在是不会相信,她们的人不可能会跟丢白落裳,如果真的发现白落裳不见,她们的人一定会传书过来。可是到现在为止,她们并没有收到任何关于跟丢白落裳的信。

一只雪雕从桐虎山飞到这里,也不过是两个时辰的事,而一匹马要从桐虎山到这里,最快也是一天,所以白落裳的脚程再快,也不可能比雪雕的速度更快。

她们的消息是一个时辰之前收到的,说明在三个时辰以前,白落裳一定还在桐虎山。

无袖女子知道青衣女子的想法,但她却只是默然不语,她的表情已经说明了她对自己的猜想很有把握。她十分肯定,昨天晚上白落裳一定就在这间客栈里。

如果白落裳昨晚真的在这件客栈,那么他究竟是用什么办法瞒过倚花阁的人,从桐虎山折返回到这里的?他究竟是用什么办法让自己在倚花阁的消息放出之前,就住进这间客栈?

这一点,青衣女子想不明白,无袖女子也不愿说明。

楼下,南宫燕已经被黑衣人逼的满头是汗,很显然,他的实力与黑衣人存在很大的差距。

“你的轻功很好。”黑衣人不真不假的赞道,“只不过比起那个人,你这点功夫根本算不得什么。”

黑衣人并没有指名道姓的说是哪个人,但南宫燕却好像听得懂一样,立刻就笑着拍手道:“没有错,我自然比不过他,我猜在这个世上应该很少有人在轻功上比得过他,不只是轻功,就连易容、美酒和好色上,也很难有人比得过他。”

而他们口中的“他”,正是白落裳。

两人一动手,惊扰到了周围的无辜百姓,那些吃饭和住店的人一听见打起来了,立马慌乱起来,四处蹿逃,有人往楼上跑,有人往门外跑,有人往桌子底下跑,有人往墙角躲。

一时间,安安静静的客栈刹时变得鸡飞狗跳,混乱不堪,杯盘碟碗砸坏许多,饭菜酒茶撒了一地。

几个衙差早已站起身来,拔出刀,凶神恶煞地围了上去,眼睛里闪着莫名的光。

拿出武器的,不只是这些衙差,所有按耐不住的人都亮着兵器,南宫燕几乎到了四面楚歌的地步。

森森的兵器,闪着森森的寒光。

武器的用处,不过是杀人而已。

整个客栈唯一还坐得稳的,便是二楼上的那群青衣女子,她们从一开始就好像对楼下纷杂喧哗一点也不上心,依然是神定气闲的吃得餐。

没有一个青衣女子在看着楼下,唯独坐在正中间的那个女子不一样。她正用一种兴致勃勃的眼神盯着南宫燕,冰霜一样的脸上终于浮出若隐若现的笑意。

她原本如孤山上的冰雪,可是在这一刻,她融化了,因为她居然会笑,笑得非常美丽。那种笑容像是被阳光照耀的冰雪,折射出七彩飞霞,明亮,炫目,也转瞬即逝。

这个女人很安静,也太过安静。

这个时候,越是不动的人,就越是惹人注目。

南宫燕自然也注意到了那一群女人,当看到坐在最中间的那个无袖青衣的女子时,他的一对瞳孔不禁渐渐收缩,再然后眼睛忽然就亮了。

无袖青衣女子对上南宫燕那双发亮的眼睛,脸上的笑意又加重了几分。

一个美人,一只狐狸,两人四目相对,眼神像是正在说着什么话。然而除了他们自己,旁人根本看不懂。

女人在笑,笑得清淡,笑得低调。

南宫燕也在笑,笑得狡猾,笑得精明。

这只狐狸从来都不是一个胆小的人,即便眼前的情形对他十分不利,他依然笑的起来。还一副旁若无人的样子,因为他突然用手指着楼上的女人,弯着腰哈哈笑了起来。

他笑的简直就是莫名其妙,也太过放肆无礼。

在这里,没有一个人敢像他这样对待楼上的那个女人,其他人连看都不敢多看一眼,可是南宫燕居然敢指着女人放肆大笑,简直就是怪事一件。

无袖青衣女子却好像并不介意被人指着脸大笑,她只是看着南宫燕,面色带笑,低声说了一句:“你还不走?”

客栈里很闹,她的声音几乎一出口就被闹哄哄的气氛吞没。

南宫燕居然听得见那女子说的话,只听他也笑着回答道:“我原本是要走的,可是现在却有人不让我走。”

无袖女子弯着嘴角,“他们拦得住你?”

南宫燕也弯着嘴角笑道:“拦不住我,不过我想走也不容易。”

无袖女子轻声笑,“那你还不赶快走?难道还想留下来吃饭?”

“我一点也不像留下来吃饭,因为这里的饭菜实在是不合我的胃口,太难吃了。”

“那就快滚。”

女人的话听起来不动听,可南宫燕却好像很喜欢女人用这种口气和他说话,只见他越笑越开心,脸上都快乐出两朵花。

或许是因为和他说话的这个人实在太漂亮,又或者是因为刚得到了一件大宝贝心情正好,总之他现在笑得非常开心。

所有人都看着南宫燕和那个青衣女人,但能听见两个人说话的人却不多,因为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想着如何去捉住一脸灿烂的南宫燕。

那些人用他们的眼睛狠狠的瞪着南宫燕,手中的兵器也在蠢蠢欲动。

杀意已在,危险亦在。

南宫燕却依然在笑,笑得愉快,好像所有人的敌意都不是针对他的。

女人也还在微笑,连眼神都带着美丽的笑意,她平常都是冰冷的人,而此时她却在笑,对着一个贪心的人笑。

一座冰山在炫目的光阳下,会产生什么?会产生一道美丽的彩虹。

此时此刻,这个女人就是一道冰山上的彩虹,映着阳光而生,神秘美丽。

越是美丽的事物,往往消亡的越是快。

女人脸上的笑意渐渐淡去,最后,她没有了笑,又是一脸冷冷的表情,冷冷道:“还不走?”

南宫燕望着女人,突然有一些舍不得,或许他是觉得有一个这么漂亮的女人在面前,他如果不多看两眼,将会是一件非常吃亏的事情。

他不爱吃亏,也不愿吃亏,可眼下这亏他是不愿意吃也不能不吃了。

女人说得没错,他的确是应该赶快上路,四下看了一圈,见眼下情况对自己极为不妙,于是对着冲他奔来的人拱手笑道:“各位,在下就此别过,后会无期。”

说完,就看见他纵身跃出大门,翻进马厩,跳上其中一匹马,夹着马肚,甩鞭逃走。

这马本是衙差骑来的,现在眼看自己的马被骑走,路一平立马跳出来,大吼一声:“混蛋!那是我的马。”

话才刚一喊完,南宫燕已经浮尘而去,只听踏踏马蹄声,一眨眼已经看不见人影。

几个人也不做落后,纷纷提刀上马,追赶南宫燕。

一场风波引来一阵哗然,马走人跑,留下来的围观者唏嘘不已。

店小二躲在柱子后头,惊恐的望着大厅里,手脚哆嗦的不成样子。只是远远的看着那些人,就能令他觉得有一种阴森冷飕飕的凉意从背脊上凉了起来,一直凉到脚底。

这就是所谓的江湖,腥风血雨的江湖。

这时,有人踢了店小二一脚,冷冷道:“赶紧给爷上两壶酒!”

黑衣男人见南宫燕已走远,也不出门追赶,反倒清闲的选了一个位置坐了下来,摆出一锭银子,招呼店小二上酒上菜。

不只是黑衣人,这里坐着喝酒的那些江湖客全部都没有出门去追赶南宫燕,因为他们都知道南宫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们明白就这样跑出去,也只会是徒劳。

外面还下着雨,外面还吹着风,出门去逮一个人,哪有留下来喝酒舒服?

人都是贪图舒服的,多日来的舟车劳顿,他们也想要好好休息一会。

于是,客栈里又响起了热热闹闹的谈笑声。

掌柜的心情却没有那些人的好,他瞧着被砸坏的东西,心疼的直接趴到在柜台里,哀声抱怨,一边哭,一边朝黑衣人看过去。

黑衣人丢出两锭银子,补偿了店家。

和南宫燕付的一袋银子相比而言,这两锭银子实在太少。

掌柜心里不满,却不敢表现出来,开店做生意,就要懂得察言观色,知道什么人惹不起,也知道见好就收。

很显然,眼前这个黑衣人不是他们这样的小市井百姓能得罪得起的。

好酒好肉很快就端上来,黑衣人端端正正的坐下来,既不出门追赶南宫燕,也不关心周围的目光。

这三个月,他一路追踪白落裳,虽然没能跟对方正面交手,但一直看得到踪迹。就在三天前,白落裳忽然不见了,可是他却在无意间发现了南宫燕,他很清楚南宫燕的出现并不是巧合。

白落裳和南宫燕之间的勾当,几乎已经不再是秘密。所以他就跟着南宫燕一路走到这里,他依然没有发现白落裳,但是南宫燕已经和白落裳碰过头,白落裳再一次在他眼皮下逃走,但是被白落裳偷走的东西却已经落在南宫燕手上。

但当初与雇主约定的是“捉住偷东西的人”,却并没有说要追回失物。现在失物和盗贼分成两路,他就要跟雇主再好好商量一下才行,毕竟追回失物和追拿盗贼的佣金不是一个价。

白落裳是一个易容术和轻功独步天下的人,为人又实在是狡猾,所以要追踪起来非常困难,相比之下,藏金人南宫燕就要容易掌控的多。

南宫燕出入奢靡招摇,走到哪里都是砸千金以买快活,生活极其高调,所以要找到他,非常容易。因此,他并不担心南宫燕会逃出他们的势力追查范围。

看了一眼二楼上的人,黑衣人很礼貌的笑了一笑。他当然也看出了那些女人的身份,他对那个女人同样充满了兴趣。

楼上的女人却只是冷淡的回视他,并没有任何回应,她对楼下那黑衣人一点兴趣都没有。

被一个长得非常美丽的女人拒绝,黑衣人不禁挑眉,心里疑惑道,难道这女人会和南宫燕那只狐狸有什么别人不知道的关系?

江湖人都知道,这女人有一对瞧不起天下男人的眼睛,在她的眼睛里除了她们的大阁主和白落裳那个小偷之外,所有的男人都不入她的眼睛,她几乎从来不和别的男人说话,甚至连看都不愿意去看别的男人一眼。

然而今天,这位眼高的女人居然看了南宫燕,甚至还和南宫燕说了话。莫非,南宫燕入了这女人的眼?

这样想着,黑衣人脸上的笑意渐渐扩大,好像他突然发现了一件很有趣的事。而这件有趣的事情,只不过就是那女人对南宫燕笑了一下和说了两句话而已。

就在黑衣人觉得那女人也不会和他说话的时候,那女人突然说了一句:“你不去追?”

黑衣人略感意外的再一次抬头望着那个人,他实在是没有想到自己也能被那女人看进眼里,不禁有些愉快,然后笑道:“姑娘可知道那人是个什么样的人?”

女人冷着脸没有说话。

黑衣人笑道:“那人是一只狐狸,你知道狐狸最擅长什么吗?”

女人当然不会回答,她的话总是很少,越是冷的人,话就越是少。

黑衣人只得自己说话:“狐狸最擅长的就是跑,这只狐狸虽然没有白落裳那么能跑,但要追上他,还是需要想办法的。”

女人冷冷的没有再多看这个黑衣人一眼,因为她对这个黑衣人一点兴趣也没有了。

再说那几个衙差,骑着马,一路紧逼南宫燕,追着跑出小镇,到了南边的树林,看到的却只有马,没有人。

那匹被丢下的马,蹬着腿在原地踱步,鼻子里喷出一阵白袅袅的气。看样子是刚停下不久,但是骑马的人却早已不见。

雨水密密地斜落而下,树林笼着一层薄烟。林木在雨里静默的看着匆匆而来又匆匆而过的人影,它看透所有的事情,却无法告诉想要知道答案的人。

越冬未落的树叶被雨水冲刷得发亮,在飘摇的春风里,欢快的跳动着水光。

林子里除了雨声,什么也听不见,静悄悄的,显得格外诡异。

下雨的天,总是很暗。虽然刚过午时不久,天却暗沉沉的,让人的视线也变得模糊起来。

张青勒住马,在原地转了两圈,脸色不禁也跟着暗了下来。

下着这么大的雨,南宫燕没有马,光靠两条腿,他还能去哪里?

他没有生出一对翅膀,所以他飞不走。他也没有白落裳一样的轻功,所以他还是飞不走。既然飞不走,就只能用两条腿跑。不过像南宫燕这种奢侈又讲究的人,怎么可能冒着雨用两条腿跑路?

既然没有骑马,也不会用两条腿跑,那这个人究竟是去了哪里?

一个活人不会凭空消失,难不成,他还会遁地术?

南宫燕当然不会遁地术,他不过是在半路上跳下了马,趁着众人还没有追赶上来的机会,藏身在树林里,等着众人都寻着马蹄声追赶上那匹马的时候,他早已经神不知鬼不觉搭上接应他的马车跑远了。

而这一件事,张青一群人几乎根本无法想到。他们还在原地徘徊着,希望可以从那里找出蛛丝马迹,然而结果只会令他们更失望。

路一平的粗眉又皱了起来,奇怪的叫一声道:“人、人呢?”

“妈的!”张青恶狠狠的磨牙,瞪着那匹打着响鼻的马,唾了一口唾沫,满下巴的胡子几乎都快被气得飞起来:“这混蛋竟然比兔子还跑得快,一晃眼就不见了。”

跟在后面的刘庆把刀插回刀鞘,抬头仔仔细细地检查一遍树木枝头,确定了没人匿藏在其中,才茫然道:“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想到王爷那张加急的通缉令,每个人的脸色都变得有些沮丧。

黑旗令虽然掌控在他们的手里,他们却没有办法充分利用这面黑旗。他们既不能调动官府的力量,也无法调派江湖势力。这样一来,黑旗令在他们手上,就从身份的象征变成了他们自己的催命符。若是逾期没能抓住人,被降个“失职之罪”,他们的下场并不见得会比那个偷玉印的贼人好多少。

张青也收了刀,愤愤地往树干上打了一拳,骂道:“还能怎么办!既然南宫燕在此,那么王爷要找的东西多半是在他身上,这也好,既然白落裳不知所踪,其人又太过狡猾,我们不妨就先放放,把精力都放在这个南宫燕身上。反正只要找到王爷丢的东西,白落裳什么时候落网也就是迟早的事。”

相比于行踪飘忽的白落裳,南宫燕的去向更为好掌控些,而且对付起来,似乎也是容易一些。他的猜想与刚才的黑衣人不谋而合,看来都对拿下南宫燕势在必得。而且,他们两路人都是为同一个主子办事,而且自己还有黑旗令在手,说不定日后还有合作的可能。

想及此处,张青不禁对那个人感兴趣,或许待会儿可以跟这个人结识一番。

张青的话说的自信满满,旁人却听不太懂。

别说跟踪南宫燕,眼下就连南宫燕往哪个方向走的,他们都毫无头绪。这人还要怎么跟踪?

越想越不明白,路一平忍不住问道:“那我们现在该往哪边走?”

张青冷笑:“继续往南边走。”

路一平突然想到他们先前谈论过的那个危险的地方,惊讶的追问道:“莒国,还是南夏国?”

“莒国。”张青咬牙道,“听说今年中秋,凉洲唐家堡三小姐设擂台比武招亲,嫁妆就是唐家堡家传宝贝,‘凤凰血玉’。”

路一平眼睛一亮,恍然大悟道:“南宫燕如此痴迷于石玉的收藏,那么这一次就一定不会错失机会。只不过,这块玉虽然价值连城,但毕竟算不上旷世珍宝,南宫燕会亲自千里迢迢远赴凉洲?”

“废话。”张青骂了一声,道:“他南宫燕是个什么人?”

路一平抢着道:“他是什么人?”

张青咬牙道:“那是一个十分贪心的人。”

路一平还是不解的望着张青,“这贪心也不是什么都贪的呀?值钱的东西当然是要贪,不值钱的谁愿意去凑那个热闹呢?”

张青瞪着圆目,骂道:“笨蛋,我们吃饭的时候说了那么多,难道你竟然连一句也没有听进耳朵吗?”

路一平不敢说话,他的确是什么也没有听进去,只除了后面说的那些话。

张青继续骂道:“你这个蠢货,难道不知道如今江湖中人有多少想要得到这块玉佩?不值钱?不要用你木头一样的脑袋来想这件事。更何况,南宫燕性情甚是贪劣,他可不管东西值多少银子,只要东西在江湖上有名气,他都想占为己有。值不值钱不重要,重要的是,被人看得有多重要,越是有很多人想要得到,他就越是想要纳入囊中。”

路一平被骂的低了头,不敢再抬起来,粗黑的眉毛更是皱成了一团。

刘庆这个时候也忍不住疑惑道:“听说那凤凰血玉根本算不得是稀世珍宝,却能让那么多人惦记,实在是奇怪,难道大哥不觉得奇怪?”

张青劈头盖脸的就朝刘庆骂了回去:“传家宝能有不值钱的?能称为堂堂唐家堡的传家宝,有可能会不值钱吗?你说话就不能自个儿先用脑子想想的吗?那么多人争相抢夺,会不值钱?你是瞎的吗?”

刘庆不甘心的回道:“可是大家都说,那块玉就是一块普通的血玉,确实算不上稀世珍宝。很多人都这么说,难道他们都是瞎的吗?”

张青瞪着眼睛,“呸!如果这个东西是你求而不得却费尽心思一心图之的宝贝,你会大张旗鼓的告诉全天下的人这个东西很值钱,让他们一起来分一杯羹?”

话是这么说,但张青似乎也有些解释不了,江湖里的确有传闻说那凤凰血玉就是个普普通通的玉,根本算不得上等,但却莫名其妙的吸引了无所人前去凉州。

对于想不通的事,张青也懒得再去多想。反正听来的总比不过亲眼所见,真相如何,亲自走一趟不就知道了。

最后只得一拍大腿,张青骂道:“废话休要再多言,真相要亲眼去看,道听途说来的怎么能信?明日动身南下去凉州,说不定还能一箭双雕。”

路一平又听不懂了,“什么意思?”

“南宫燕为人贪劣,白落裳好色成性,一个爱玉器宝石,一个爱美人美酒,凤凰血玉和唐家小姐就是捉拿那两个人最好的诱饵。”张青哼笑一声,似乎抓住南宫燕夺回王爷印是势在必得的事。

听了张青的话,所有人都用无以形容的崇拜望着他,能够当一群人的头儿,要的不仅仅是有一身高于众人的身手,还要有一颗高于众人的脑子。

于是,众人齐声高喊:“老大不愧是老大!高果然是高!”

田秀书看着洋洋得意的张青,不动声色的笑了一笑。

“别拍马屁,办正事要紧。”张青牵着马绳调转马头,“先回客栈,今日暂时在这里再休息一晚,明早启程南下。”

路一平惊讶道:“南下?往南面走?”

张青点了下头。

路一平看向田秀书,道:“你们说过,那个地方很危险。”

田秀书道:“龙潭虎穴一闯,必是九死一生。”

路一平瞪大眼睛:“既然这样,我们为什么还要往南边走?”

张青脸色微僵,抿着嘴久久的瞪视路一平,最后只能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蠢货,我们不可以绕道而行吗?从北面绕过去,不过是多几日行程的事。”

路一平眨了眨眼,“绕北面走?”

刘庆也非常无奈的看着路一平,“我们说话的时候,你多多少少也应该听一些的,不然你总是问这种愚蠢的问题。”

路一平红着脸,吞吐道:“我现在就已经把你们说的话全部听进耳朵了。”

从北面绕过桐虎山,却是可以直接到达莒国。但是赶路所需要的时间绝对不只是几日。

北面而上,全是巍巍高耸的大山,山路崎岖难行,路程也是蜿蜒绵长,少说也得都走三千余里的路,没有一个月根本走不过去。

刘庆突然想到了什么,策马走到张青旁边,低声道:“大哥,你觉得倚花阁的人,会不会也是替王爷办事的?”

张青看着刘庆。

刘庆狡黠的笑了一笑,道:“听说倚花阁的消息搜罗网遍布各国,凡江湖上的事情几乎没有她们搜罗不到的,我想,如果他们也是替王爷办事,那么我们何不与她们合作……”

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张青呵住,“别妄想了,倚花阁的行事作风你我又不是不清楚,想跟她们合作,简直想都不要想。”

倚花阁虽然全是女人,却有着不输于男人的气概和本事。往往本事越高的人,就越是自恃清高,想要她们屈尊于朝廷势力,简直就是痴心妄想。她们就算与朝廷有合作,也是利益往来,绝不会同行共事。

刘庆知道自己的想法太过异想天开,不禁有些失望,看来黑旗令对他们来说,所起到的作用并不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