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炀走后,坐在房门口的张仲,开始检查自己的战斗力。
县令赏赐的甲胄已经穿上,县尉给的长剑也挂在腰间。
但右胸以及右手上的伤势还未曾痊愈,剑技的话,大概是不能指望了。
腰间强弓虽然力道出众,但需双手而持,即便不顾伤势,顶多也只有一箭之力。
还射不准。
唯有盾牌,才是自己的杀手锏。
无论对方有多强,只要没有达到百里豹那样的速度,他就有绝对的自信,在二十步左右的距离击中他。
而携带万斤巨力的盾牌,就算是百人敌恐怕也不会好受。
还有,一只十人敌的熊猫。
以猛兽体格的强壮,即便不能敌,做个肉盾也是能够胜任的,就像当初张仲打死的那只老虎。
寻常百人敌要是让他抓住,以神力砸上几下,早就死得不能再死了。
但那老虎,足足叫了两三刻钟,才真正死去。
“吱吱。”刚刚想到这里,一只粉红色的舌头便舔上了张仲的左手,在张仲回头的瞬间,它摸了摸自己的大肚腩。
这还没干活,就饿了?
还想着借助这只萌兽的耳力和勇力,现在看来,是指望不上了。
招人带熊猫去寻找食物之后,张仲站起身,想了想将长弓取下,放进了房间。
蛮人擅射,若是一个不慎,被其夺弓而逃,恐怕会造成大麻烦。
左右自己也开不了弓,放在房间里更保险一些。
准备妥当之后,张仲靠在梁柱之上,紧闭双眼,开始细听周遭的动静。
除了贼曹附近遍布的百余材士的呼吸,以及偶尔路过的巡逻甲士的脚步声外,他未曾听到任何可疑的动静。
直到,一声暴喝响彻全城,张仲的双眼才猛然睁开。
来了。
进入城中的黔首越来越多,此时的声东击西,是他最后的机会。
“停下!”
“贼曹重地,擅闯者杀!”
门口甲士的呼喝声响起,伴随着狂猛的蹄声。
张仲刚刚回头,便看见两匹浑身是血的健马冲进了院落。
而健马身后拉着的,是一辆燃烧着熊熊火焰的马车。
难怪这马匹这么慌张,连身上的伤势都不顾。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行刺的贼人,他在哪儿?
不过,吸引注意力的东西来了,他应该也不远了。
念头急转中,张仲环目四顾,开始寻找敌人的踪迹。
而埋伏在左右房间的材士们,他们的百将愈,应该和张仲是同样的想法。
所以,除了在门口守卫的几名甲士急忙上前拦截之外,并没有任何人对着那两匹受惊的健马出手。
哪怕,它们已经冲进了贼曹,正在朝着沙摩珏所住的房间冲去。
“吼!”人可以克制,但猛兽不行。
随着这震耳欲聋的咆哮声响起,沙摩珏所喂养的九月,已然带着呼啸的狂风,合身扑上。
猛虎的战斗力本就强悍,更何况,这还是一只即将成为异兽的猛虎。
不过一扑一咬,一抓一掏之间,血液便如同泉涌,将地面染成了鲜红。
而两匹健马恐惧的嘶叫,也变成了将死的哀鸣。
张仲深深看了一眼九月,脑海中念头急转。
以老虎守卫门口,自然有其好处,但坏处就在于,它暴露了沙摩珏的位置,让贼人根本不需要任何的判断,便能直接找准目标。
如果我是贼人的话,行动必在此时。
刚刚想到这里,一道黑色的身影便从车内一跃而出,趁着九月刚刚袭杀马匹,还来不及反应之时,直冲曹舍。
那贼人,竟然躲在着火的车内。
他不怕被烧死吗?
惊讶一闪而逝,因为来不及多想。
他所冲向的目标,正是王女沙摩珏的房间。
而且,已经没有老虎守卫了。
“放箭!”这一刹那的变动,让愈措手不及。
紧张的大吼伴随着强弩的箭失,将门口的猛虎以及马车,全部纳入了攻击范围。
不过瞬息之间,毫无防备的九月便身中数箭,它发出一声暴怒的吼叫,并开始攻击院内的甲士。
这百将,真是猪一样的队友!
张仲心中暗骂,但反应却丝毫不慢,跨步而出的同时,左手盾牌已经先一步砸了出去。
宛如房梁倒塌的动静中,贼人身形一顿,随后猛然一侧。
正对张仲的方向,露出了一块玄黑色的盾牌。
这人,居然还带了盾牌?
盾牌与盾牌相互交击,发出一声炸响。
贼人脚下不稳,连退数步,砰的一声撞在了曹舍门口的梁柱上。
随后他身形一侧,随着巨大原木的闷响声,几根无羽的箭失,紧紧的钉在了他先前所靠的位置。
“我双腿经脉已通,汝等大可以赌一赌,是你们射中我,还是被我躲开,射中房内的沙摩珏?”
宛如钢铁磨动石块的沙哑声音响起,带着些嘲讽和自负,但其内容,却让贼曹的材士,有些投鼠忌器。
“看来,地方没错。”蒙着面的贼人发出一声轻笑,随后,他将目光投向正在发疯的老虎。“哈哈哈,沙摩珏当真是养了一头好虎。”
对于自己的盾牌被挡住,张仲并不意外,没人见过的底牌,才叫底牌,见过的那叫明牌!
对方可以见招拆招。
若是贼人丝毫不防备他的投盾,他恐怕还有些担心。
如今,不过各凭本事罢了。
“以足下之勇力,军中可为五百主。”张仲一向信奉能动手,就绝对不要多逼逼,但此时,却不得不以嘴炮拖延时间。
因为那个小女孩,死不得。
“财富美人一念可得,何以行此必死之事?”
对于张仲拖延时间的话,贼人却似乎并不在意,他看了看张仲年轻的面容,略有讶异,随后平静的说道。“黄口孺子,安知其中利害?”
眼见对方配合,张仲心中一喜,顺口接了下去。“愿闻其详。”
本不过是随口一说,想要勾起对方身为反派的嘚瑟,但让张仲十分意外的是,那贼人竟然真的接了下去。“若一人之死,而全蜀郡三军之战功,当死否?”
当死吗?
当死。
秦国的军人是没有选择权的,即便作为弃子,也不得不死。
“蜀郡地处偏远,小战不至于劳师远征,而每临大战,涉足千里却众登城,死伤甚众。”
“是故爵位难得,而伤死易也。”
随着贼人再次开口,其中内容让张仲顿时一惊。
“蛮王若降,皆郡县守丞之功,将尉甲士之功何来?”
“更允其为黔首,此绝蜀人之战功也。”
“再以十万之众,入关筑渠,渠成,蜀郡更败,如此,不出十年,关中黔首乘车骑马,而蜀中黔首衣食无着。”
这意思?
难道……
有人要养寇自重?
如果这人说的是真话,这件事情包括之前的案子,恐怕麻烦大了。
“此与汝之刺杀有何关系?”
愈不过刚刚开口,张仲就知道要遭。
这分明就是给对方送助攻啊!
果然,那人发出一声长笑。“蛮王沙摩邪,生得二子一女,若其皆死,必怒而反之。”
“率众攻城,广都难下,必有一番大战。”
“其胜,则举国震怒,蜀中甲士便有用武之地。”
“若败,遁入山林,则数十年不得安。”
“秦蛮征战首级无数,届时,去发髻而着板冠,弃私车而架公乘……”
“岂不快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