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瓶可乐我一口都没喝,现在终于理解凤来为什么怕火了,我们这种能与动物沟通的变种人似乎都有一种相克的元素。
可乐快要渗干的时候,我舔了几下,缓解了一下口渴。
我跌跌撞撞走回昨晚睡觉的地方,大黄与二黑正在晒太阳,我吆喝了一句,“你们过来!”
大黄和二黑毫无反应。
敢不听国王的命令,我有点气恼,面目立马严肃起来,“就说你俩呢,赶紧过来,不然拿你们狗头下酒!”
大黄鄙夷地看了我一眼,心里说:“愚蠢的人类,连汪汪都不会,只会用两条腿走路的残废。”
二黑呲牙了,汪汪叫了两声,这是警告与威胁。
我问太妃,“这俩傻狗怎么不听我的话?”
太妃说,“因为它俩是傻狗。”
“一会儿吃狗肉?”
太妃一下站了起来,“举手同意,爸比威武!”
我立马返回小卖部,这回不是讨饭了,“美女,我想借一把菜刀使使。”
馒头有点害怕了,“你找菜刀干什么?”
“那有条狗,我想杀了吃肉。”
馒头战战兢兢把菜刀递给我,转身就打电话报警了。
我将外套脱下来,包住脑袋,防止太阳晒到,抄起菜刀,杀向大黄,太妃跟在后面,加油助威。
大黄见势不妙,撒腿就跑,我终于让他见识到了两条腿动物的速度,飞檐走壁,跳墙跨栏,刘翔附体了。
前面是一个大水坑,我刹车不住,一头栽了进去,然后整个世界昏暗了——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从泥坑中爬出来,浑身猪粪味,四周一片漆黑,只在前边有一小撮灯火。我就像迷路的飞蛾一样,向那点光明扑了过去。
一座小桥,桥头是一个老妪,提着一盏橘红色的灯笼。一个足有三千岁的老妪,它脸上的褶子就像老槐树皮一样,在褶子中一对小眼睛闪着绿莹莹的贼光。
她在熬汤,飘着一股浓郁的香味。
我正好饥渴难耐,上前作揖,“姐姐,这汤怎么卖的?”
老妪笑眯眯的,“你陪我聊会儿天,我白送你一碗。”
“那敢情好,因为我一分钱没有。”
“还挺诚实。我喜欢诚实和有才的男生。我的偶像是李白,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写得多妙,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我也特别敬仰李白。”
“可惜李白喜欢的是杨玉环,我给他送了好几封情书,都没有得到回音,我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人儿,错过了多少美好的姻缘,你说我是先托无常那俩兔崽子杀死杨玉环那贱婢呢,还是先杀死那个挨千刀的负心汉呢?”
老妪一声叹息,舀起一碗汤喝了下去。
我一阵反胃,立马就察觉了事态的严重性,赶紧献出一个俊美的微笑,“姐姐,告诉你两个好消息,杨玉环在马嵬坡被人给勒死了,李白捞月亮时掉水里淹死了。”
老妪鼓掌大笑之后大恸起来,“以后再也没人能写出《静夜思》这么优美的诗歌了,本打算让你再给他捎封情书的,看来是没有机会了。”她止住哭声,摆出慈祥的微笑,“亲,你不是饿了吗,我给你盛一碗汤。”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声情并茂,诗魔上身。
还没朗诵完,那老妪已经抽噎着扑进我的怀里,“写得真好……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吧,我是孟婆,你还是回去吧,记得多给我捎几首诗过来……你看见远处那点光亮了吗,那就是阳间的入口,你走吧……”
我和她依依不舍道别。
她边喝汤边自言自语,“春蚕到死丝方尽……怎么这么耳熟呢……”
我已飞奔开来,朝着那处微弱的光亮……
醒来时已经是晚上,仍旧趴在大水坑里,没人理我,只有太妃守在我的身边。月光像烈火一样炙烤着我,我已经散架了,不能挪动一寸。
我需要液体,哪怕是一瓶硫酸也好,水是那么柔和,那么甜美,可是水又是那么危险,那么恐怖。我需要食物,太妃也许美味,可她是我唯一的伙伴,暂时还不能吃她。豹女郎一定很可口,馒头更是美味——这是我开始挪动的唯一动力。
等爬出水坑,我软成一滩烂泥,月色严重灼伤了我,这时我发现太妃原来不是一只褐色的狗,而是黑色的,这时,我发现视野里已经没有了风景,而是黑白两色。
我不是获得了特异功能,而是得病了,伤口感染,有可能是破伤风、败血症,或是狂犬病,这都会要命的,我这回有点着急了。
这些日子一直在找昔日好友田见龙,他一直在永新混,可是没有打听到他的下落。
那么永新市没有一个救命的了。
我打开通讯录,拨给了海若,可是海若的手机已经关机。
我的人类意识正在一丝一丝消失,鼻子却越来越灵,似乎能闻到豹女郎就在三百零五米左右的距离内,要不是走不动了,一定会悄然钻进她的被窝,给她讲一个狼外婆与小红帽的故事。
我最后时刻拨向了旧时网友——“阿尔忒弥斯号潜水艇”。
“阿尔忒弥斯小姐,我是莫邪剑主,现在永新市,生病了,你救救我吧,我在……”
她居然接了我的电话,并且耐心听完了,不知道能不能过来,这是我最后的一根稻草了,上次在凤丘约见,最后赴会的是她弟弟小林,这次不知派谁过来棒打色狼。
二十分钟之后,一辆悍马h2停在我的身边,从车上下来一个长发飘飘的窈窕女郎,不知道长得俊不俊,可惜我已经看不清她的脸庞了。
“你这是怎么了?”仿佛来自天边,天使般的声音。
“救我,带上我的小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