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摇滚也爱国
作者:懒散成球      更新:2020-01-14 14:49      字数:3388

吴良一首,真是惊艳了现场所有的人,听说他还要唱摇滚,台下的每个观众都感到非常兴奋。

就连那些之前出去“避难”的人,在听说吴良重回舞台之后,也渐渐地走了回来。

这些人的回归,让钟永溯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了,他总算知道,自己到底有几斤几两。

唱排行榜上的冠军单曲,哪怕是个酒吧驻唱,都能赢得一片掌声,但真正的好歌手,是要把每一首歌都唱出自己的味道,哪怕它原本并不是多么出色的歌曲。

或者还有一种,就是像吴良那样,能够自己写出更好的歌曲。

一想到吴良,他的心里反而没有之前那么憎恨了,从听完吴良的之后,他就整个人陷入了迷茫的状态。

为什么明明不是他喜欢的那种类型,但是这首歌在他听来,却同样出色?

是因为吴良的编曲做的太好,还是因为他真的唱得太好?

为什么我会突然升起一种技不如人的感觉?

钟永溯站在那里,既没有离开,也没有返回座位,他完全陷入了沉思。

直到一阵激昂的音乐声将他从迷茫中唤醒。

“遥远的东方有一条江

他的名字就叫漓江

遥远的东方有一条河

他的名字就叫红河”

这歌声,将钟永溯惊呆了。

这……就是他说的嘻哈摇滚?

嘻哈摇滚是什么,钟永溯当然知道,他不仅知道,而且自己也很喜欢。

嘻哈是诞生于米国贫民区的一种街头文化,它首先在纽约市北部的布朗克朗斯区的非裔和拉丁裔青年之间兴起,随后以极快的速度席卷米国,并且扩展到全球。

嘻哈本身并不是一种音乐类型,而是一种文化精神,它代表的是自由、开放、批判,以及自我,因为它经常会用hip-hop作为载体,所以人们又常常把嘻哈跟说唱捆绑在一起,认为嘻哈就是说唱,说唱就代表了嘻哈。

而嘻哈摇滚,正是借鉴了这种文化精神,在摇滚音乐中,加入了说唱的因子,让摇滚乐变得更时尚,更开放,更具有街头文化的气息,所以它跟传统的摇滚乐比起来,口味没有那么重,但却更受普通人的喜欢。

它可以被称为是“轻量级”的摇滚。

可即使是再轻量级的摇滚,也不会用摇滚乐的形式来唱爱国的歌曲啊?

这种充满了“正能量”以及“爱国情怀”的歌曲,难道不应该用专门的红歌来表达吗?

为什么他竟然能用摇滚的形式,唱出“红歌”的感觉?

这一瞬间,钟永溯觉得自己的世界观完全被颠覆了!

这还是他印象中充满了批判精神,带着声嘶力竭的嘶吼,又或者是歇斯底里的呐喊的摇滚乐吗?

这完全是离经叛道,是对摇滚精神的背叛!

可是令钟永溯感到绝望的是,他周围的人,似乎还挺喜欢这首歌的。

不仅一些小年轻跟着吴良的音乐在轻轻地和唱,就连那些老头子,也摇头晃脑的笑眯眯地点着头,仿佛已经随着吴良的节奏控计不住计几了!

“这……”钟永溯张了张嘴,仿佛一条被搁在平地上的鱼,努力想要喊出些什么,却发现一张口,什么都喊不出来。

他想发飙,想骂人,想继续自己之前的举动,彻底破坏吴良的演唱。

但他很快发现,就连自己身边那几个黑哥们儿也跟着吴良的音乐摇起了头。

“你们干什么?”他愤怒地拉着一个黑哥们儿喝问道。

那哥们儿大概没看到他的脸色,反而好奇的问他:“台上那是谁,那家伙唱得真不错!”

“不错你妹呀!”钟永溯脸色通红的骂道:“你有没有搞错,你还记得我今天叫你来干什么了吗?”

“当然记得。”那黑哥们儿摇头晃脑的边唱边说道:“你不是叫我们来搞破坏的吗,我们已经做到了。”

“这也叫做到了?”钟永溯拉着他的手,愤怒地指着周围随节奏摇晃的观众说道:“你们破坏掉他的演唱会了吗?”

“嘿,克罗克,别激动。”那黑哥们儿叫着他的英文名字道:“我们已经做了自己该做的事,不过他的确很有本事,自己把形势挽救回来了,我们也没办法,不是吗?”

钟永溯一拊额头,对着黑哥们儿乐天的本事无话可说。

可就在他焦头烂额的时候,台上的吴良突然又发出了一声激烈的嘶吼。

“多~~年前宁静的一个夜

我们全家人到了纽约

野火呀烧不尽在心间

每夜每天对家的思念

每夜每天对家的思念”

这突如其来的高音,吓了他一跳,但与此同时,他也终于从这几句歌词中听出了摇滚的力量。

那虽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需要把嗓子都喊哑的唱腔,却也瞬间让人肾上腺素激增,甚至又跟着一起呐喊的**。

没看到吗,现场的好多小年轻已经把持不住了,站起身来拼命挥舞着双臂,跟着吴良的音乐一起开心地蹦跳起来。

就连他身边那几个黑哥们儿,也加入了狂欢的人群之中。

“你们……”钟永溯对这个卖萌的世界彻底绝望了,他终于忍不住一脚踹开了那个挡路的黑炭头,气冲冲地走出了百娱剧院。

舞台上,吴良的歌声终于告了一个段落,而台下的观众还觉得意犹未尽,不断地在喊着“安可,安可”。

先前那位被钟永溯的噪音吓得心脏病差点儿突发的潘老爷子,也做了回来,笑眯眯地对身边的儿孙辈道:“这首歌唱得不错,提劲儿!”

他身旁的一个年轻人问到:“潘老爷子,摇滚乐你也能听懂吗?”

“怎么听不懂?”潘老爷子不高兴地说道:“我不管什么要不要滚,反正听了这首歌,总觉得很想家,很想回国去看看,这就对了,这才是爱国的歌曲啊!”

“哈哈!”那年轻人大笑道:“能把摇滚乐唱成爱国的歌曲,这位吴先生,可真是厉害呀!”

“那可不是。”潘老爷子心有余悸的说道:“比起刚才钟家那小子,可好太多了!刚才钟家那小子唱得时候,我差点儿没直接给昏过去!”

“呵呵。”潘老爷子辈分高,资历老,自然能口无遮拦的批评钟永溯,可那个小年轻却不敢在公众场合对钟家的人指指点点,所以只能深以为然的回了两个字,然后迅速扭过头去,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

此时舞台上,吴良已经拿起话筒,讲了另一段话。

“那么接下来呢,我还要为大家请出一位嘉宾,他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的兄长,相信大家都很熟悉他,让我们有请——刘云霄!”

刘云霄三个字一出来,台下顿时响起了一大片女孩儿的尖叫声。

之前吴良卖力的又唱又跳,可都没有这么多女孩儿如此不顾一起的大喊。

看来刘天王在华语乐坛几十年打下的基础,果然是不容小觑,哪怕远在米国,他的迷妹迷弟们依然是成群结队。

就看到刘云霄穿着一身得体的汉服,从舞台的幕后走了出来。

“哈罗,大家好!”他只是挥了挥手,台下突然就引发了一阵骚乱,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激动,竟然临时休克了过去。

好在现场就有老中医,熟练地掐了掐她的人中,她很快又醒了过来。

然后她就用双手必比出西子捧心的模样,满眼都是小星星地看着刘云霄,那架势,只差冲上去献身了。

吴良心里羡慕的不得了,心想什么时候自己也能有这样的粉丝,那才算是不枉在歌坛混了一辈子啊!

可刘云霄对这种事显然已经见惯不惯了,微笑着从那个女粉丝挥了挥手,示意她小心注意,然后继续对所有人喊到:

“很高兴今天能够来到这里,这是我们华人的节日,看到在座的各位济济一堂,全都是黄皮肤,黑眼睛,我心里特别开心,那么接下来呢,一首,献给大家!”

这首,原名,作词作曲不用说了,当然是我们的吴良童鞋。

虽然刘天王答应的很爽快,无条件的愿意为自己来站台,但越是如此,吴良越是觉得欠下了一个大人情,所以他才从电脑那儿把这首歌兑了出来,用来当做是请刘天王的酬劳。

像刘天王这样的人,你要是跟他谈助唱一次要多少钱,那就太俗了,所以吴良这份心思,倒是送的恰到好处,让刘天王也非常满意。

更令他满意的,则是这首歌的质量。

“五千年的风和雨啊,藏了多少梦,黄色的脸黑色的眼,不变是笑容……”如此大气磅礴的爱国歌曲,已经有多少年没人唱响了?

虽说刘天王是港城人,但他同样以身为一个华人后裔为豪,这些年来,他大部分时间在内地发展,已经彻底把自己融入了华夏儿女的血脉之中。

这首歌,简直是太合他的心意了。

只听他用那沙哑而极富磁性的声音唱到:

“一样的泪,一样的痛

曾经的苦难

我们留在心中

一样的血,一样的种

未来还有梦

我们一起开拓”

台下的气氛顿时像陷入了"gaochao",比之吴良刚才那奋力地呐喊还要声势鼎沸。

“刘云霄,我爱你!”之前那混过去的小姑娘终于坚持不住了,再一次挂着泪珠,幸福的倒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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