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庸终于遇到了自己生为虾蛄的第一个对手,这乌贼的个头起码是自己的两倍,但个头虽大,却似乎对自己有些忌惮。同时,林庸一督之下也发现,这乌贼身上,竟然有着五六种自己没有见过的颜色!
林庸灌足了目力想要收集着几种颜色,那乌贼却在水中到处乱窜,根本锁定不了目标,围着林庸转了两圈之后,它再次朝林庸冲了过来。
还敢来?林庸这次有了防备,积攒着力气,就这么趴在沙地上等待着乌贼的进攻。那乌贼游到林庸近前,立即伸出两只粗壮的攻击腕,向林庸卷来。
林庸对着袭来的一只手腕快速地击出附肢,子弹一般的大锤带起一层冲击浪,以肉眼难见的速度猛地击打在乌贼的手腕上,还没有触碰到腕尖,那肉腕便以开始出现裂痕,当大锤子打实时,整个肉腕瞬间被打得炸裂开来!
然而,这恐怖的力量反倒激起了这乌贼的疯狂。另一只手腕用力地扼住林庸的腰部,将林庸卷进了它的身子下方。同时,其他的触腕也趁势将林庸包裹得结结实实。
黑暗之中,林庸发起狠来,照准了乌贼的肚皮位置,再次用大锤攻击起来!他这次学聪明了,不再像之前那样胡乱地瞎打,而是盯住一个点攻击。
那乌贼剩下的九只触腕用力勒住林庸细瘦的身躯,想要活活将林庸勒死,可发力到了一半,肚子猛然受到了一下重击,直打得它晕头转向地吐出一口墨汁,可腕上的力量却没有丝毫衰减。
两秒之后,又是一锤!
这一锤打在了乌贼肚子的同一个点上,乌贼那强韧的筋肉都已经开始崩烂,再次吐出一口墨汁,手腕上的力量也开始软了下来。这不是钉子,这是大锤!就如同砸路敲石的铁锤,一锤下去,路面虽然只是崩坏了一点,内里却已经开始粉碎。
想跑?林庸还是盯着那一个点,一锤接一锤地砸着,只见那乌贼手腕卷着林庸的身体,在海水中痛得到处乱撞,将一大片海水都染成了浓浓地墨色。林庸打一锤,它便吐一口,一直打了七八锤后,乌贼已经吐无可吐,最后吐出了一口红红地污血出来。
林庸一下就挣开了乌贼软下来的手腕,在墨色的海水中一瞧,这乌贼一动不动,肚子被自己打出了一个大窟窿,早已死得不能再死了。
林庸抓住乌贼的身体游出那片墨色的领域,将它身上的颜色收集好了以后,才惊魂未定地舒了一口气。
自己刚到深海,便遇到了这样的危险,这一路走下去,不知还有多少荆棘要走,还有多少锤子要挥啊……
…………
深海一夜,林庸收获颇丰。不知游览了多少珊瑚,干掉了多少猎手后,现在自己的颜色收集,终于只差了三十种了。但达成这个目标的过程,却是凶险万分。精疲力尽的林庸钻到了最近的一个珊瑚洞穴中,忐忑地闭上了眼睛。
刚回到现实世界,就感受到床边的电话在疯狂的震动着。
林庸正要拿起电话时,对方已经挂断了,拿过来一看,整整二十一个未接。这电话只有少数的几个人知道,林庸杆菌回拨了过去。
“小同,你终于接电话了,我还以为你翘辫子了呢!”蒋义在电话那头咆哮着。
林庸打着哈欠说道:“什么事儿?我手疼着呢。”
“我都在大学城门口站了两个小时了,快叫你的美女邻居下来接我吧~”
林庸瞌睡一醒:“什么?你还真来了?哎……好吧……我现在就让人带你过来。”正要挂电话,林庸突然又说:“对了小义,你记住了,我现在的名字叫林庸,以后你当着人你也得这么称呼我,这可是性命攸关的事,开不得玩笑。当然,你要称呼我为庸哥,我也能勉强接受……”
“滚!我就当林小同死了!”
林庸起身挂了电话,既然自己能走动了,肯定是自己亲自去见他。
一打开卧室门,却见到一个男人的身影在厨房里窜动。正是单羽!
“怎么是你?”林庸有些傻了。大早上的,这屋里什么时候多了个大男人?
单羽脸一红:“我……我来给叶晴送个早餐。”
林庸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好小子,知道珍惜人啦!对了,我给你说的我对叶晴的事你可别当真,真心希望你们能开心幸福。”
刚要出门,孟小葵也开门进来了。她手里提着一煲暖汤,见林庸要出门的样子,问道:
“你要去哪儿~?”
林庸对她一笑绕过了她,头也不回地说:“下去见一个朋友!”
朋友?孟小葵支支吾吾的说:“那……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没有回答,林庸已经走下了楼梯……
…………
林庸来到大门口,远远就看见一个青年站在门边,只见他一米八二的身高,比林庸还高了四公分,短短的军旅平头下,是一张干净俊朗的脸庞,冷酷的黑色夹克遮不住身下小麦色的皮肤,背上单肩挎了一个休闲背包,但唯一和他的形象不太对位的,就是他的眼神。
其实他也算剑眉星目,但那对眼睛缺不那么老实,一直在门口路过的女大学生身上游荡,看到普通的就别开脸去,看到漂亮的就死盯着不放。
林庸见到他这模样,是既欢喜又无奈,几步走上前去,正巧蒋义也看见了他。
两人会心一笑,走近后都伸出一只手在空中连续碰了特别的动作,最后一个响亮的击掌!
吸!这一下击得用力,林庸捂着左手没好气地骂了一句:“你轻点儿!”
蒋义哈哈大笑:“怎么像个姑娘似的,走,咱们喝酒去!”说着两人便来到了大学城的一家菜馆。
老友相见,当无醉不欢,即便是林庸现在重伤在身,却也忍不住与蒋义畅饮起来。两人时而调侃,时而激喝,时而傻笑,时而惆怅,最后当说道未来的规划时,两人都变得凝重起来。
蒋义说道:“你准备在这里待到什么时候?说实话,这里可不安全,我进城的一路上都被盘查了两次。”
林庸将一杯白酒一饮而尽,放下酒杯说:“是啊,到手的鸭子都飞了,他们能不急吗?就连小葵都被警察询问过,而我只是给她打了一个电话而已,还好她听我的话,勉强搪塞了过去。说真的,我不想连累她,我已经连累了太多人了,包括你也是,就不该来找我!给你发的邮件,很可能已经暴露了我还活着的信息,所以我得赶快走啊,越快越好!”
“我还是那句话,福祸同当!我也不傻,知道一旦被抓,起码也得判个三五年,但如果这三五年能换你多一分的生机,那就值!听我的,先逃出国内,国内警力有限,那缅越他们更是瞎子,只要在那里站稳了脚跟,一切就都好说。”蒋义快速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说来容易,那缅越是一般人去的地方吗?怎么去?怎么活?”林庸反问道。
“你刚犯事的时候,不是也没有想过怎么活,但你都活下来了!路是人走出来的,你……自己考虑考虑吧。”
林庸低头想了一下,不知为何,脑海里浮现出很多面孔:
黄毛、人贩、老板娘、宁宁的父母……
最后,他居然想到了孟小葵!他猛地站起来,咬了咬牙,将酒瓶里最后的白酒一口喝了个精干后说道:“下一站,缅越。今晚出发。”
…………
两人回到了孟小葵租的公寓,林庸让蒋义在门口等他,一个人进到了屋内。房里只有孟小葵一人,此刻正呆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望着窗外出神,桌上的鸡汤也变得冰凉。一听到林庸回来了,她起身欢笑地对林庸说道:“你回来啦~?我去把鸡汤热一热~”
“小葵,不用热了。”林庸平静地说道。
小葵神色担心的问:“你怎么了?你的朋友呢?”
“他在外面等我……”林庸说完这话,几步走到了小葵的房间,一点一点地将小葵的房间打扫得干干净净,就像自己从来没有来过一样。
“等你?你要去哪儿?”小葵语气中有些焦急。
“去……我不知道,但我不能再呆在这里,对你来说实在太危险。”
“我不怕~”小葵在期艾之间,竟然吐出了这三个字。
“不怕?我是个杀人犯!杀人犯你懂不懂?!黑白追杀,直接枪毙!死人你怕不怕?你不怕,我怕!!!”林庸怒极而喝,几句之下,小葵竟呜呜地啜泣起来。
她抹着眼泪说道:“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林庸也知道自己的情绪不该这么激动,但知道此时必须要狠心,自己只会给这个善良的姑娘带来灾祸,他答道:“我为什么要回来?”
小葵埋着头:“回来找我~”
“我为什么要找你?都给你说了,这是极为危险的。”
小葵一下说不出话来,忍了两秒后,突然望着林庸哭出声来:
“呜呜~~你昨天又说你不是不喜欢我~!”
很明显,这是林庸最不想遇到的问题,只能艰难地答道:“我也没说过我喜欢你。”
说完这句,林庸立刻打开房门就要离开。
“等等——!”
林庸猛地僵在了原地。慢慢回头,看着眼前泪眼朦胧的姑娘……
只见孟小葵突然摘下了自己的耳环,举在林庸的面前,耳环在空中闪耀着铂色光彩,与林庸胸前的坠饰辉映。她忍住哭声说道:
“林庸~我不管你说没说。两只耳环本是一对,我等你半年,如果半年后你没有回来,我就把它扔了~!”
林庸心中终于升起了一丝波澜,半晌后他突然笑道:“那要是我回来,发现它没戴在你身上,我就把我的扔了。”
说完林庸头也不回,大步流星地离开了,留下孟小葵眼泪泛出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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