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0章碧眼金雕
作者:我自对天笑      更新:2020-02-01 23:24      字数:3411

唱完后,海青璇抹了把眼泪,面对陈凌,似乎是突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道:“我有点失态了,平时跟鸿飞他们一起,我知道我没有软弱的资格,不过在你面前,无所谓了,反正你比我强,”

随后,海青璇又道:“说完我了,也该说说你,我问你个问题,你也得老实回答,”

陈凌逗她开心,笑道:“我肯定不是处男了,我女儿都有了,”

海青璇扑哧一笑,道:“我是要问你,你人生最大的遗憾是什么,我常感到奇怪,到底是什么环境,会培养出你这样的人才来,”

陈凌笑,道:“这是在夸奖我咯,”

海青璇嫣然一笑,道:“当然,”

“我的遗憾,如果真要说遗憾,应该是没有一个正常的成长环境,初中读完,就被我的一位长辈安排入伍,”陈凌说的长辈指的是叶东,以前喊东哥,现在东哥可算是他的岳父了,

“从一个普通的士兵,成长到你现在的地步,不可想象,”海青璇由衷的惊叹,因为在第五部队那么优秀的军校里,也没有培养出一个如陈凌这样的优秀战士,

如果第五部队的战士,能有陈凌一半的质素,那么国家的武力会让世界震惊,

陈凌没有细说,道:“我没有试过有同学,没试过进大学,上早自习,晚自习,或则大学的风花雪月,这是我人生的缺憾,”顿了顿,道:“从正式进入狼牙特种部队开始,那年我十五岁,所杀的人,到底杀了多少,到底从多少生死边缘跑出来,我自己也记不清了,”

海青璇道:“其实我倒觉得你不该遗憾没有正常生活,你的性格傲然如刀,正常的生活不适合你,你就该是现在这样,一怒之下,疾行千里,取人头下酒,”

或许有很多人会羡慕超级英雄的一身本领,羡慕他驰骋在世界的大舞台上,做出耀眼的功绩,让世人为之惊叹,这份荣耀,可以迷倒万千少女,可以让无数热血青年为之翘起大拇指,更让许多老一辈的智慧老人也点头赞叹,

但谁能知道,在超级英雄的背后,承受了多少心酸,艰辛,陈凌从小的生长环境就告诉他一个道理,在生存面前,你没有资格软弱,他八岁就要开始照顾幼小什么都不懂的妹妹陈思琦,

没有人会来同情他,也没有人来施舍他,若不是他还有一些运气,遇到了爷爷赵正义,又遇到了人生的贵人叶东,也许,他早已经在十二岁那年,因为被一群混混**,从而再也无法有正常的人生观,

也是因为那次**,让他发了疯的想要强大,他很聪明,很有灵性,赵正义教他国术,他很快就融会贯通,甚至青出于蓝,

进入部队后,凭借着聪明,扎实的功夫,很快被选入狼牙特种部队,

他的枪法,各种狡诈战术,诡雷,全部学的炉火纯青,第一次杀人,是教官让他击杀一名死刑犯,

用的是重狙,近距离的狙击死刑犯的脑袋,一枪开出,脑浆喷射,血水全部溅到陈凌的脸上,那时候,他才十五岁,

杀过后,教官请他吃饭,吃的是完全生的牛排,还有猪脑,热气腾腾,刚从猪脑袋里取出来的,足足半斤猪脑,

那些猪脑,就像是他刚刚杀的死刑犯的脑浆,

陈凌当时明白,他必须吃下去,如果不吃,就会被剔除出狼牙特种部队,那么,他的人生依然无法强大,辉煌,

所以,他咬牙吃完了牛肉,猪脑,拼死命的吃,吃的时候,自己用手掐着大腿,将大腿生生的掐掉一块皮,

吃完后,没有吐,

也是这样一堂课,让他习惯了死亡,习惯了在战场上漠视生命,

在边境上,力战毒枭,战俄罗斯入境的雇佣兵,杀杀杀……在那一年里,在丛林里,所有的记忆都是血色,为了活下去,不择手段的杀,

时至今日,陈凌有时候看自己白净如玉的双手,他却已记不清,到底杀了多少人了,

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

杀一人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方为雄中雄,放眼世界五千年,何处英雄不杀人,

陈凌的心,在从尸体堆中爬出来时,就已经学会了心狠手辣,对待一切敌人,绝不留情,无论是襁褓中的婴儿,还是白发苍苍的老人,但为敌人者,杀杀杀,

一般在对敌的状态中,像海青璇和陈凌这样放声聊天,唱歌是为大忌,电视里,那种在战地的晚上,一名士兵思乡情切,拿出一把口琴吹着,并唱着,然后流出泪水,乃至全部人跟着一起唱的情景看起来感人,可在现实中,身为班长的会第一个上前将那吹口琴的新兵蛋子抽翻在地,

战争时,最忌思乡和弄出声音,点篝火都是绝对不可以,要不当初项羽被围在垓下时,怎么会被一曲思乡歌给彻底瓦解了呢,

不过陈凌和海青璇不同,他们的敏感很强,也料定克尔林奇在黑夜里不会出动,所以他们可以无所顾忌一点,

这一夜,过的格外安稳,

第二天天刚微亮,丛林里有股子潮湿青翠,青草气息扑面而来,鸟儿唧唧咋咋,虫子声音也跟着发出,还真有些鸟语花香的意境,

丛林里有薄薄的雾,这对陈凌和海青璇来说是好事,陈凌一直含着龙玉,感受了下身体,毒素意外的已经彻底被清除,他欣喜的跳下树,活动了下身体,体内气血跟着翻腾,龙精活虎,这种力量在身的感觉让陈凌感到格外的踏实,

海青璇也跟着跳下,看到陈凌没事了,大为欣喜,两人补了下妆,开始上路,补妆……是补伪装油彩,之前进入丛林,为了避免被全世界观众认识,两人做了这种必要的伪装,

后来海青璇与陈凌在潭水边把油彩洗掉了,现在要进入沙漠,有可能会曝光在俄罗斯的卫星云图里,所以伪装是必要的,

早上七点,阳光印染在大漠上,大漠的沙子如染了一层淡金色,有凉爽的风吹过,在没入大漠,身体并不饥渴的情况下,这样的景色是极美的,尤其是这样的早晨,让人有种想要在沙漠里打滚,享受母亲怀抱的冲动,

陈凌与海青璇在附近找到了水源,水源类似潭水,一边是苦的,一边是淡水,两人将身上的水壶装满了能喝的淡水,然后对视一眼,彼此露出鼓励的眼神,开始向沙漠里行进,趁着早上,两人脚下发力,一口气奔出了三十余里远,

沙漠里的沙限制了两人的速度,不然以他两的时速,能比越野车还快,

三十里跑完,已是上午九点,

陈凌和海青璇各珍惜的喝了一口水,匀速前进,阳光越来越大,沙子被风吹着,太容易迷眼,一望无际的沙漠,让陈凌和海青璇看久了,都觉得有些眼睛不适,

如果要征服沙漠,有三样装备是必备的,水,润唇膏,墨镜,可惜陈凌和海青璇没有墨镜,为了简洁方便,两人进丛林并没带夜视仪,因为他们两人的眼力能电目生芒,根本不需要这些东西,

而在沙漠待久了,容易让人产生类似雪盲的症状,

接近上午十点,碧眼金雕出现在两人的上空,不停的盘旋,陈凌皱眉的看了眼天上的扁毛畜生,对海青璇道:“如果被它一直跟着,到时候东突恐怖组织支援的直升飞机过来,用重挺机枪扫射,我们恐怕无法幸免,”

海青璇深知陈凌所言不虚,抬头看扁毛畜生却是飞的老高,根本无法击落,道:“这畜牲太狡猾了,我们想个办法把它骗下来,”

陈凌沉吟道:“克尔林奇的速度最快,不过她不会一个人来追你,她要跟后面的大部队一起,以我们两人的速度,已经走出了五十里路,车臣恐怖组织要追上来,至少慢我们一个小时,这是时间差,”

海青璇也分析道:“东突的支援直升机,准备,起飞,过来也还至少要一个小时,”

陈凌苦笑道:“这一个小时内,如果拿不下这头畜牲,那传出去,就是一头畜牲把我们两给拿下了,还真够讽刺的,”

“我倒是有个办法,”海青璇思忖着道:“这畜牲这么精明,我们来招假死,你看日头越来越大,它老在上面盘旋估计也够呛,只要它忍不住来看究竟,或则想吃我们,就趁机毙了它,”

陈凌道:“也只有这个办法了,”商议完毕,两人表演逼真,假装被蝎子咬到,挣扎一番,倒在地上一动不动,

这种两人被蝎子咬死的把戏,骗正常的人类肯定骗不到,但是碧眼金雕始终不是人,骗它应该是可以的,

风沙弥漫,烈日当空,

没有美好的驼铃声,只有无情的大漠,这还是刚入大漠,越往里走,将越艰难,

虽然这大漠没有华夏甘肃玉门的大戈壁那么艰苦卓绝,却也足够残酷,

只有在大漠里,或是无情的汪洋中,才能体会到,人类面对自然世界,是多么的渺小,

碧眼金雕在空中盘旋了足足半个小时,风沙几乎要将陈凌和海青璇给掩盖住,这头扁毛畜生终于忍不住,飞低了,越飞越低,

陡然,碧眼金雕目露凶光,张扬利爪扑腾向海青璇的脸门,

噗噗噗……

陈凌和海青璇一直为它准备的勃朗宁手枪一起发射子弹,

碧眼金雕瞬间中了三枪,鲜血飞洒,扑腾着落向陈凌的身边,陈凌一把接住,跳了起来,“哈哈……”陈凌忍不住大笑,道:“狗日的小畜牲,你真是个福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