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进屋的刘怡菲第一时间看到了蹲在地上忙碌的女人,刘怡菲脑子“嗡”的一声炸开,这个女人居然穿着睡衣!天啊,沈北安真的耐不住寂寞?
“你是谁?”刘怡菲沉声道。
江一菲听见声音回头一看,乐了,“菲菲姐,你怎么来了?你知道我回来了?”
刘怡菲上下打量着,“一菲?你……你怎么造成这色(sai,三声)样?”
“不是和你说我去f洲了嘛,那里太阳大啊,阳光强,温度高,我没被晒伤已经是幸运。”
刘怡菲摸了一把江一菲的脸,“可怜的小妞!”
沈北安拨开她的手,“谢绝上手。”
“切!”刘怡菲冷笑一声,“醋缸。”
江一菲好笑地看着两人,“好了,你们俩多大了,还玩这些?”
然后解下围裙,“我给菲菲姐找礼物,今天你们做饭吧。”
潘洪海瞬间垮了脸,他是来蹭饭的好嘛。
“给我带什么了?”刘怡菲来了兴致。
“好看的。”
除了之前在市场上买的饰品,江一菲又买了几样摆件,“既然你第一个来,你先挑。”
“太好了,就知道你最好。”刘怡菲又要拥抱江一菲,被沈北安递过来的眼神制止。
刘怡菲摸摸鼻子,真想弃沈北安的表情于不顾,可惜,自己男人在其手下,她想不理都不行。
刘怡菲挑了一个手串、一条项链和一个摆件,还有些意犹未尽,“虽然听你说f洲很落后,但这些东西还真是漂亮,很原始。”
“是吧,我就觉得有种野性自然的美,所以很喜欢。”尤其几件饰品,搭配在衣服上很漂亮,充满异域风情。
“一菲。”潘洪海笑嘻嘻地走过来,“你没在的时候,我们可是把沈总看护的很好、很到位。”
说到这,江一菲忽然想起之前的问题,“菲菲姐,你怎么知道我回来了?”
刘怡菲语顿,她总不能说自己是来抓奸的吧,“洪海说的。”锅给老公背,没问题。
潘洪海立刻接到信号,“沈总接电话时我听到是一个女的。”
江一菲挑眉,“是个女的难道就一定是我?”
潘洪海嘿嘿傻笑,“所以我们来确定一番嘛,怎么样,够意思吧?”
沈北安一铲子拍在潘洪海头上,“你这是监视我?”
潘洪海捂着头,“没,头,我没那个意思。”越说底气越不足,然后求救的眼神望向江一菲,你老公,你管管啊!我们可是为了你。
江一菲强忍笑,拉过沈北安,“好了,潘哥也没有恶意,他不过是有点八婆的属性,想看看你的热闹罢了。”
这是劝架吗?
潘洪海哀怨地小眼神看着江一菲,为了一口吃的,他容易吗?
“一菲,你在火上浇油啊。”
江一菲笑容满面,“你听出来了。”
“好啦,我给你们做饭去。”
潘洪海立马转阴为晴,“谢谢一菲。”
刘怡菲瞪了他一眼,“瞧你那点出息。”真是给她丢脸,她不就是不会做饭嘛,有什么大不了的,实在不行,她到饭店买去。
江一菲:败家娘们!
江一菲在小县城的几天,又见了阙云和李秀玉,顺便送上礼物。还有麦清雅家的小姑娘,想当初也是她抱在怀里的,江一菲特意去了一次,小姑娘白白胖胖,非常讨人喜欢。
“欢欢很沉的,你不要一直抱着她。”麦清雅给江一菲拿过果盘。
欢欢见了也要去抓,麦清雅递给她一个苹果,小姑娘很高兴地捧在手里,用没牙的牙床啃来啃去。
“欢欢能吃吗?”
“她要长牙,用这个还可以当磨牙棒使。”麦清雅解释着。
麦清雅相对过去少了很多凌厉,提到孩子的事都是头头是道,可见是个好母亲。
“你和北安不打算招待了?”
江一菲摇头,“暂时没这个打算,大家都忙。”
“要我说,你们最好招待一次,也算是是一种宣告,也让惦记北安的都息了心思。”
麦清雅是话中有话啊,江一菲若有所思。
“听姐一句劝,北安不错,你也很好,可现在你们身居两地,何时能在一起也是未知,很多事还是多有不便,也有很多不稳定因素,所以为避免发生什么,姐建议你们简单招待一次。”
麦清雅是好心,江一菲怎么能听不出来,遂点头,“我知道了雅姐,谢谢你。”
麦清雅见她听进去,笑笑,“说到谢谢,当初欢欢出生时还多亏了你和北安,我都不好意思说谢谢。”
“都是过去的事了,还提来干嘛,只要欢欢健健康康,你也平平安安,我们就都放心了。”
麦清雅慈爱的看着欢欢,“我啊,现在就为了欢欢活,她就是我的一切啊。”
江一菲忍不住八卦,“欢欢奶奶还过不去这个坎?”
麦清雅苦笑着摇头,“老太太死活都不松口,也不知道是不是魔怔了。”
“老人的思想是很顽固,很难转过弯,也许时间长了就好了。”
“但愿吧。不管她怎么样,我只要我的欢欢好好的,谁要是敢打她的主意,我跟她没完。”就是陈仲的妈都不行,麦清雅的眼中闪过狠厉,都说为母则强,何况麦清雅本就是个强悍的女人,更不会容忍其他人欺负到她的头上。
“雅姐,你别担心,陈家阿姨也就陈哥这么一个儿子,我说句不好听的,只要陈哥和你的心是一体的,他妈妈也没有办法,她总不能强摁牛喝水吧。”
“你陈哥被北安说了一通,倒是想明白了。”麦清雅笑笑,“说句不怕你笑话的,要不是你陈哥幡然悔悟,我真想一脚踢了他,凭我的长相、能力,什么样的找不到?”
“姐,这玩笑可开不得,陈哥再不好也是孩子的亲爹,谁还能比亲爹疼孩子。何况我陈哥现在知道错了,又真心悔过,我听北安说了,陈哥对孩子现在是没的说,啥好给孩子买啥,出去吃饭都惦记你和孩子,生怕你们没饭吃。”
麦清雅哼了一声,“他那是怕他闺女将来知道了恨他,要知道,欢欢现在可是他唯一的骨血。”
陈仲已经结了两次婚,才有欢欢这么一个女儿,麦清雅甚至揣测过,陈母这么惦记要孙子,陈仲能不能生出来还两说,但这只是她暗搓搓地想法,摆不到明面上。
“既然是唯一,陈哥定会珍惜,你也不要多想,之前发生的没办法,只要以后心在你和孩子身上就ok。”
麦清雅也懂这个道理,只是不甘心,她的欢欢乖巧懂事、聪明可爱,陈家那个老太婆有眼不识金镶玉,以后有她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