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外海,某岛链以东200海里处,编号f海域。
无名岛。
夜。
魏可曾经很不喜欢黑夜,尤其是这种分外静谧的夜,那会令他感到孤独,不由自主回忆起幼年时,那一个个漫长而孤寂的夜晚,心头不免泛起丝丝凉意。
但,黑夜是最好的伪装,作为特种兵精英,他必须熟悉黑暗。
夜幕下,六条矫健的身影,如同一串飘忽不定的虚像,在丛林中悄无声息快速穿行。
如果有人用远红外镜头从高空进行拍摄,并且将画面定格放大,就会发现,这是六个身穿黑色运动服的青年,东亚人种的面孔,头戴黑色帽子,然而,他们的服装有些怪,连常见的商标标识都是没有的。
他们不是旅游者,因为,他们手里握着枪!
这时候,走在最前面的大个子青年,似乎有所察觉,机警地停下脚步,半蹲身,左手竖起握拳。
在他身后,其余五人迅速向两侧散开,摆出战斗队形,步枪平举。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海水独特的淡淡咸腥味儿,还有远处海浪拍打礁石的哗哗声,若有若无传来,一切仿佛不曾有任何变化,这座海岛就像一尊匍匐在大海上的巨兽,依然沉沉睡着。
夜,静悄悄的有些吓人。
这里是荒无人烟的海岛,丛林茂盛,树木长得很有特点,低矮而浓密,宽大的树叶就像一扇扇打开的巨型蒲扇,在这样的环境里,视线受到了极大的阻碍。
……
砰!砰!
没来由地,天空中滑过几道炫目的白色弧形闪光,那是照明弹。
这个时候的照明弹,就像催命符!
一瞬间,海岛似乎苏醒了过来,原本黑黢黢的丛林,在这突如其来的照明弹的闪光下,亮如白昼,所有的一切都显露出原形。
“注意隐蔽!”
魏可的心脏一瞬间揪紧,这是中了埋伏吗?
毫无疑问,中伏了!
短短的数秒钟内,四面八方已经出现了无数晃动的人影,还有大呼小叫的声音,簌簌簌!子弹从头顶飞过,更多的敌人在朝天鸣枪,似乎洋洋得意地宣布:你们被包围了,赶快投降吧!
投降?一群白痴!
“任务取消!都别慌!跟着老子原路杀出去!杀!”
……
树丛边的斜坡下,六个人围成一个小圈。
“他奶奶的!听动静怕不是有几百人!傻魏,现在咱们怎么办!”
问话的是老团。
奶奶的!如果不是亲眼所见,魏可肯定不敢相信,一向牛逼哄哄,号称天不怕地不怕的老团,有一天也会像个新兵蛋子似的,紧张得声音都在发抖!
但,魏可没有趁机去嘲笑老团是软蛋。
谁能不怕死,他魏可不怕死吗?那是胡扯好不好,真正不怕死的只有死人!
“现在!命令!”
魏可的脸色无比凝重,却狠狠咬着牙,语气坚定。
“命令!老团接替指挥,就地隐蔽三十秒!我会向左侧发起冲锋,把敌人引向正北方向。三十秒后,全体向左侧发起冲锋!记住!行动要快,要猛!不到岸边不许停!最后重申一点!上了这座岛,你们就是没有身份的人!记住!不得投降!不得被俘!”
魏可的双眼中,燃起一团悠悠的火焰。
他的目光变得凶狠。
老团吓得脸色刷白,疯了一般嚷道:“你这是去送死啊!你个傻魏!让我去吧,老子张团荣烂命一条!你是07的魏老大,你不能死!再说了,你比我猛,有你在,肯定能带兄弟们杀出去!”
“闭嘴!执行命令!”
“你特么绰号傻魏,真傻了吗?你当老子愿意代你去死啊,老子是看在你媳妇的面子上!如果不是执行任务,你就要当新郎官了!你死了,媳妇怎么办,人家一个女大学生,不离不弃跟你几年,你忍心吗!别忘了,老子们执行的是秘密任务,你死了,烈士都不是!”
“执行命令!”
“我艹你姥姥!老子跟你搭档几年,总跟在你后面擦屁股,这一次,老子不干!你傻魏不怕死,老子就是怕死的孬种吗?咱俩是红箭07的追风双煞啊,要当英雄,老子先上,第二个才轮到你!”
“执行命令!这次老子上,以后有机会,没人跟你抢!”
……
清冷的光线下,魏可手握突击步枪,如同一只猎豹,冲了出去。
这时候,老兵孙大海跟了上来,语气坚决地低声喊:“魏老大!你一个人不够!我孙大海跟你去,我家兄弟三个,死我一个不要紧!”
魏可眼泪都要流下来。
这是跟着他一起去死啊!好兄弟!
但,这时候他不敢流泪,因为,那样只会让视线模糊,没有其他一点好处,再说了,流泪管个球用,敌人不会因为你流泪了,就给你多那么一丝怜悯。
“跟着我向前冲!好兄弟,今儿个痛快去爽一把!爽完了,咱们来世再做兄弟!”
“爽!哈哈!”
两道身影,如同蛟龙出海,义无反顾地冲进丛林。
身后,是满含热泪的几双眼睛。
……
(楔子)
魏可卒,阎王召见。
阎王问:凡人,可有挂念之事?
魏可答:战士浴血亡,马革裹尸还,却也干脆,无所牵挂。
阎王哈哈笑道:看你个球样,分明是窝囊!
魏可怒目而视。
阎王道:虽为凡人,却也是大造化之人,且与本王有缘。赐你一世阳寿!待你归来,须贡献灵魂,拜入本王座下,为一忠犬,你意如何?
魏可暴起,挥拳直击阎王,口中怒喝:宁下油锅!不愿为犬!
阎王弹指间,一道罡风将魏可左臂撞作齑粉,得意大笑:老子为王,尔为囚,由不得你!脾性倒是刚烈,颇合本王心意,却终究乃肉体凡胎,且去吧!
说罢,阎罗殿上一阵阴风飘过,魏可消失无踪。
阎王忽尔掐指一算,惊道:糟!生死簿上居然看花了眼,这魏可可又是哪个?莫不是天命昭然!
魏可灵魂犹如白驹过隙。
脑海中恨恨想道:若有来世,我命不由人!
※※※
2010年12月初,内地小城,春川。
夜。
街角的昏暗灯光下,走来一道高大的身影。
这身影在十字路口站定,贪婪呼吸着深夜微凉的空气。
“我回来了!”
身影抬起头,露出一张粗糙的稚嫩脸庞,一双狭长的眸子里,却闪动着坚毅而冷冽的光。
来人正是魏可!
或者说,他现在已经不是魏可,而叫作魏可可。
阎王弹指间将他丢回人间,这事情不可思议,更让魏可无奈的是,自己的灵魂并没有回归自己的躯体里,而是附身在一个叫作魏可可的傻小子身上。
魏可可又是谁?
年龄比魏可足足小了五岁多,今年十九,住在春川乡下的一个村子里,自幼憨傻,对什么事情都似懂非懂,差不多相当于三四岁孩子的智商,父母双亡,一个人守着一间破屋,勉强度日。
不过,都说傻人有傻福,傻子身体倒是不赖。
身高178,肌肉结实有力,甚至就连长相,也与魏可有着七分相似,单眼皮、双目狭长,稍稍带点凶相,算命的曾言,这凶相并不影响魏可的前程,反而是大富大贵之相。
大爷的!算命的满嘴跑火车,不可信!
魏可低头,目光盯向自己左手。
说来也古怪,莫名其妙变成魏可可的这两天里,有件事情一直令他疑惑。
浑身上下其他零件都很正常,唯独这条左臂,摸上去没什么不同,但用力绷紧肌肉,手臂就会变得坚硬如铁,哪怕是粗大的树干,也能一拳打出一道拳印!
好古怪,哪个正常人类,拥有如此力量?
还不仅如此,这只左手异常的灵巧,哪怕再复杂精细的动作,也能轻松完成,这种感觉太奇妙了,就好像他拥有了一只上帝之手,天使之手!
魏可不由得暗自猜想,若是再把他扔回外海的无名岛上,能否保住一条命?
哎!瞎想又有什么用!
曾经的海军陆战队王牌分队长魏可,已经从这个世界上,烟消云散!
现在的他,仅是一个普通少年人而已。
他曾经是个热血男儿,有过凌云之志,甚至于,他很多次做过同样的梦,梦见自己变成了叱咤西太平洋的大英雄,无所不能,受世人景仰,但,那一切只是梦想而已,一切都已画上句号。
惜哉!他是傻魏,他曾是一个兵,一个为国战死沙场,为兄弟而亡的普通一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