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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片饼,魏可平生第一次看见生鸦片。
原来,散落在房间桌子和地上的,那一块块如同小圆饼似的东西,就是生鸦片,这东西是褐色,散发着一股十分难闻的味道,就像尿骚味,令人作呕。
“这么多鸦片!值好多钱呢!”
达克尔进来看见这些生鸦片,立刻双眼放光,很兴奋的模样。
郝思理却不屑道:“先生说过,鸦片害人!咱们华夏就是被这东西坑了几百年,凡我华夏子孙,都应当痛恨这东西。咱们应当把这些鸦片都烧了,不让它继续祸害!”
“烧了?可是,鸦片也是药,能治很多种病?”
达克尔心有不甘,小心地扭头来看魏可。
魏可心里一动,对于郝思理口中的那位先生,不由得肃然起敬。
华夏积弱数百年,原因复杂,绝不仅仅是由于鸦片,然而,一位隐居在金三角的“先生”,还能记得华夏的历史,因此痛恨鸦片,至少说明了,那人的热爱华夏之心未泯。
不过,魏可还是抬手制止了想继续争辩的郝思理。
“达克尔,你们独立营以前缴获了鸦片,都是怎么处理的?”
“当然是收缴!一部分上交卫戍团,剩下的,就是独立营自己的经费。老板,你可能不知道,我们独立营生活清苦,经费严重短缺……”
达克尔说话的时候,脸色稍稍有点不自然。
魏可却笑道:“那好!这些生鸦片,就是你们独立营的缴获了,随你怎么处理!”
“小爷不同意!貌昂大哥,你怎么能这样干!”
郝思理不满意地嚷嚷起来。
魏可赶紧一把扯住他,拉到一边,小声劝道:“思理,我说你小子怎么一根筋啊!金三角种鸦片、卖鸦片的多了去了,你能管得了吗?再者说,只要这些鸦片不流入华夏,你管祸害了谁?”
郝思理喘着粗气。
半饷问道:“貌昂大哥,你们那措的魏将军,做鸦片生意吗?”
魏可笑道:“当然不做!”
“那就好!要是你们那位魏将军也卖鸦片,我一定会出手杀了那个人!貌昂大哥,到时候我要是去杀他,你可一定不能拦着我!”
特么的!这话听着好别扭!
魏可没好气地笑骂道:“行!他要是敢卖鸦片,老子陪你一起去杀他!”
郝思理是个直肠子,听魏可如此保证,很快就把这件事丢在一边。
这一处山洞,仅仅是冒十做生意的地方,除了这批生鸦片值钱,也没有其他值钱的财物了,很可惜,木槿作为小喽喽,并不知道冒十其他的老巢在哪里。
就此打道回府,还是出发去追冒十和乔布朗?
稍微思考一番,魏可决定兵分两路。
达克尔并不熟悉从沙比奥前往丘朗的山路,他继续跟着用处不大,魏可干脆让他带着这批鸦片,回益岭向林契报告,算是任务完成。
魏可和郝思理两个人,带着木槿,继续往前追赶!
现在这个时候,那措正在飞速发展,魏可是否留在那措,其实意义并不大,日常管理有老团,军事训练有楚红柳,工厂方面有罗曼诺夫、苏映雪和华浩荣等人。
可以说,那措的内外体系已成,根本无需魏可坐镇指挥。
正相反,魏可最大的作用,不是在那措内部,而在于外部,他应当发挥自己的能力,尽可能去消除那措的危险,为其他人争取到和平发展的时间。
所以,哪怕是空跑一趟,也值得!
说干就干!
魏可和郝思理,两个人两匹马,魏可用一只布口袋,装了一点生鸦片驮在马背上,如此一来,他们就成了运送生鸦片的小马仔,即便是有人看见他们带着枪,也不会太在意。
至于木槿,他的断手只是被用一块破布裹了,分外凄惨。
但,没有人可怜他,就连木槿自己也不敢喊痛,这种时候,能保住一条命,就是幸运了。
上路。
郝思理的骑术精湛,把木槿横着架在自己的马背上,一点也不嫌累赘,而魏可带着小欢,骑马奔跑的速度,自然也不比郝思理慢,他们这一行的速度,估计比冒十等人要快。
“大爷,从沙比奥去丘朗有两条路,我们走哪一条?”
木槿可怜兮兮,小心地出声询问。
大爷的!这家伙就是为了保命,胡乱保证说能追上冒十,其实,他连冒十走哪条路都是不知道的。
不过,魏可也没得选择,有人带路,总比他和郝思理像两只无头苍蝇一般乱窜,要好很多,缺了木槿,他们根本没希望追上已经走了半天的冒十。
“怎么样的两条路?”
“一条是大路,路上有不少势力设卡,还有一条是山路,比较难走。”
“那就走山路追!”
魏可立刻作出判断。
换作他是乔布朗,也一定会选山路,因为,他不知道大路上设卡的那些势力,与克伦族关系如何,相反,山路虽然难走,却至少是没有人来抓捕他的。
m北地区的山路,到底有多难走?
魏可以往一直在那措,那一片区域,无论是那措到栗敢,还是到益岭,都属于高原地区的平原,虽然道路也难行,却总归还是有路走的。
但!从沙比奥前往丘朗,基本就是原始丛林!
m甸多山,境内的大部分地区,都被丛林覆盖,是全世界最大规模的丛林地区之一。
可想而知,在这样的丛林里穿行,是很困难的,木槿口中的由毒|贩们开拓出来的山间小路,其实并没有路,而是一些基本确定了方位的走向,要依靠自己在丛林中趟出路来。
很多时候,他们必须牵着马,由一个人在前面,用匕首砍开阻挡道路的藤蔓,才能往前走。
这样的速度,比预想的要慢很多!
“貌昂大哥,我们这样怕是追不上的。”
丛林中,走在最前面的郝思理停下脚步,擦着额头的汗水,表情有点沮丧。
此刻,他早已把身上那套沾满血迹的衣服换了,但新换上的衣服,也变得皱巴巴的,满身满脸的汗,他是和魏可轮流开道的,然而,魏可有左手的帮助,轻松一些,郝思理却纯粹靠体能。
郝思理这位棒小伙子,也有点吃不住劲了。
魏可抬头看看天,同样很无奈。
他们从沙比奥出发,刚开始的速度很快,后来进入丛林之后,速度就越来越慢,以至于到了现在,天色都快要黑了,感觉上却并没有走出多远。
“木槿!按照这个速度,我们多久能到丘朗?”
“大概三四天吧……我们没有带砍刀,所以走的慢了一点。”
木槿回答的有点心虚。
魏可气得直翻白眼,早知道要带砍刀,冒十的山洞里就有现成的,但这时候说什么都没用,他们是在深山老林里,周围没有人烟,哪里去弄砍刀。
他恨不得宰了木槿,然而,周围的丛林遮天蔽日,缺了木槿,他们连方向都很难分清。
“原地休息!”
魏可命令一声,又摸摸小欢的小脑袋道:“小欢,去找最近的有水的地方!”
唧唧!
小欢抬起脑袋,用鼻子往空气里嗅了嗅,然后一跃而下,从马背上跳了下去,朝着一个方向飞快地窜了出去,几乎是一眨眼之间,就消失在茂密的丛林里。
“咦?貌昂大哥,你的小狗能听懂人话?”郝思理非常惊讶。
“嘿嘿!等会不就知道了?”
魏可略略有些得意。
他敢跟着木槿进入丛林,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小欢,m北的丛林是小欢的家,只要有小欢在身边,魏可就不担心自己会陷在丛林里出不去。
不过,小欢再厉害,也没法帮他追上冒十等人。
这一趟估计要白跑了,等不到他们追上前面的冒十,那伙家伙肯定已经带着乔布朗到了丘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