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后面大约有室内篮球馆那么多,但异常黑暗,凭感觉,并不是椭圆形的,而是方形的,有点像是个殿阁。
我们之前看到的身影,是些比成人稍微大一点的石雕,门口两侧就各有一尊,都是躬身站立,上半身微微前倾,双手抱拳作揖的架势,有点像是在迎宾的门童。
里面影影倬倬的,像这样的雕像,还有十来尊,分布在四周。
诡异的是,这是石雕的头上,都顶着一个石盆子,不细看的话还以为是戴了一顶大斗笠。
这是灯奴啊!我心里一闪,踩着石像的脚盘,垫着脚往石盆里看了一眼,里面已经没有灯油,只有地下一层蜡状黑灰,四面更是熏得黑蒙蒙的,我用手刮了一下,除了一层黑灰,还有一片软绵绵的东西。
拿起来一看,黑乎乎的一小片,手感有点奇怪,一面非常柔软,另一面却有些细鳞片。
边上的包子看了一眼,说好像是蛇皮。
我本来就有些发寒,被他这么这么一说,浑身一麻,赶紧扔回盆里面去。
大牙说这黑蛇畜牲还成精了,懂得往这里边儿钻,估计是把油盆子当成自己的窝了。
孔四过来瞄了一眼,说不是它们自己爬上来的,山海经里说过,这种蛇的油脂很多,先人把它们拿来当灯油用。
还有这么回事,我怎么没印象?不过我一想到那黑蛇,我就心里发麻,吃过亏的武国华更是脸色低沉,远远的离着我们,带着峰子往里面探去。
这儿跟墓室完全不搭嘎,反倒像是个灵殿。本来灵殿应该是陵墓在地上的主体,不过我们也不是没见过建在地下的灵殿。再想到这些丹巴人躲在地下世界里生活了那么久,他们在这个地方建个灵殿也是很正常的。
大牙眼睛发亮,说既然找到灵殿,下面很可能就是丹巴人的祖坟。
照着墓制,的确是这么个理,不过我还是提醒他说先别高兴的太早,丹巴人是不是照常理出牌那还两说呢,毕竟完整的墓葬制度要差不多要到周朝才开始成形。
灵殿里,除了那些灯奴外,中间还有几根大石柱,根根只插地下,但是柱子的上方,是木制的方形横梁,三纵四横,暗合天道,上面雕龙画凤、颜色斑驳。
第一眼,我就觉得有些古怪,细想了想,才弄明白哪儿不对劲。这些木头虽然看着年头不少,甚至都有些腐朽,但肯定不会是丹巴人用的。
那个时候的木制品留到现在早就糊成渣了,怎么可能保留着现在这模样呢?
熟悉木制品收藏的人都知道,现在市面上明清的红木制品最受热捧,特别是花梨紫檀等,这里面除了木制工艺在明清两代达到顶峰之外,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再往前很难找到木质结构的东西留下来,谁要在市面上拿着套太师椅说是唐朝谁谁谁用过的,估计得被打死!
武国华说眼前这些横梁,上面雕刻的龙凤图案,跟故宫标准范本差不多,基本可以确认是元明清三代的龙心凤新。
我没想到这糙哥居然还有点眼里,看来也是下过苦功夫的,估计没少往这里面砸学费。
我点了点头,说看这架势应该是后来的人,将这个地方又重新进行了修缮。
“这可是**裸的金丝楠!能下这血本的肯定不是一般人!”大牙仰着脑袋,看得口水都差不多要流下来了,“老吴,你说会不会是那个姓姚的?”
这货的脑洞向来大的没边,不过这次说的还是比较靠谱,我心里也隐约有这个想法,在我们走过的地方,除了古家,就数姚广孝留下的痕迹了。
这个老家伙也真是神通广大,就像隐藏在背后的大黑手,似乎无处不在,却又不会留下没有明确是证据,就跟今天的顶级黑客,总是喜欢在代码里加入一些自我标识,让人一看就知道是谁,却也不能据此就指认。
峰子突然一拍脑袋说:“老板,人家都把这儿修了一遍,那些丹巴人就算真留下什么宝贝,还不都让他们腾空了去?”
这家伙脑袋还包着一大片绑带,难得脑子还清楚,武国华一听就跟着唉声叹气,大牙说:“瞧你们那点儿出息,谁说咱们就非得要找丹巴人的玩意,你们也不想想,那些野人连个陶尿壶都当宝贝,能留下多少值钱的家当?要是能找到洪武红釉或者永宣青花,还不发了?”
我们又不是考古,找冥器不在乎文化价值,看中的呃就是经济效益,这种地方,能够留下的元明清的瓷器,自然价值不菲。
武国华他们一听,眼睛就亮了,我苦笑了一声,这些家伙的关注点都在冥器上面呢,我最迫切的却是想要找出丹巴人到底留下来什么秘密,特别是在见过普拉之后,丹巴人在这里做了什么,使得他们的头领产生了变异,能够拥有非凡之力。
其实,还有一事我一直想不明白,好像姚广孝那老家伙完全不像是盗墓的,也不像今天的所谓的考古专家,每到一处,就把人家给挖个底儿掉,东西都捞走为止,姚广孝似乎做得最多的,就是“改造”,就跟玄武地宫那样。
本以为是蒙古人到这里踩点,没想到却是姚广孝也到了这儿,说不定还真能留下什么好东西,我见他们情绪陡然高涨,忍不住说咱们先不要去管这些了,不要忘了还有普拉那一票人呢,赶紧往前面看看是怎么回事吧。
横梁之下、石柱中间的灵道黑幽幽的一片,就算是强光手电筒,照进去也像被吞噬了一样,看不到任何的东西。
孔四率先走了进去,我们跟着鱼贯而入,在这种环境之下,谁也不敢多话,四周静的吓人,空气中逐渐就只剩下我们的脚步声,跟各自沉重的呼吸声。
四处探望中,感觉顶上的木架跟四周的柱子,合起来像是一个棺材的模样,人在其中,就像是走进了一个巨大的棺材中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