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穿着一身合体的西装,西装要穿的合体,基本都是定制的,不管多大的牌子,在西装这一样上,成衣的效果都是比不上定制的。
就两个字,合身。
那人长得倒是听英俊的,看着很像电视剧里演的霸道总裁,就是虽然长得挺好,又一看就是没干过活的那种。
“是瑟瑟吗?”那人像是没看到郝瑟什么那么大一个哲别一样,只笑对郝瑟说,“我是谢皓宇,我们小时候见过的。你还管我叫皓宇哥哥的。”
郝瑟一脸迷茫。
哲别越过她,对谢皓宇说:“谢先生是吧,有什么事吗?”
谢皓宇见郝瑟显然是没想起自己的样子,眸光一闪,是有些不快的样子,不过很快就掩饰过去了。
“瑟瑟,”谢皓宇向前一步,想走近郝瑟。
郝瑟却连忙后退一步,躲到哲别的身后去了。
哲别心里暗爽,脸上却还是不动声色,也就是嘴角转瞬即逝的笑意,偷偷泄露了他的心情。并被眼神太好的谢皓宇捕捉到了。
虽然很生气但还是要保持微笑的谢皓宇,眼里依然看不到人高马大的一个哲别,他看着郝瑟说:“瑟瑟,是郝伯父让我过来接你的。”
郝瑟:……
心中突然涌起了一股不祥的预感。
“郝伯父决定这次的蜜月婚礼,和我爸妈一起办,弄一次四人婚礼。”谢皓宇有些高兴地说,“郝伯父让我今天把你接过去,大家一起碰个面,过一下婚礼的流程。”
跑腿接人明明是派个司机就能干,偏偏要人家的大少爷来当司机,显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这事郝瑟倒是没多想,但是哲别却是一眼就能看穿。
他一个旁观者都能想明白,这位认命当司机的大少爷,自然也不会一无所察。
家里给安排的相亲对象,正在跟一个来路不明的野男人同居,而且他们两个刚才的对话,任谁听见了都该以为是寂寞富婆金钱援助帅气弟弟的感人故事。
这么大的事,这位大少爷居然还面不改色,看来也不是个简单的角色。
完全读不懂两个大男人之间的暗潮涌动的郝瑟心想:如果我今天不出门就好了,要是不出门,我就能躲在屋里假装不在家了……
哲别:……他找不到你,就不会联系你爸吗?要是你敢不接你爸的电话,那事情也不可能发展成这样了。这是个异想天开的笨蛋。
谢皓宇见郝瑟不回答,可能是有点着急了,又往前走了一步。
郝瑟一紧张,下意识地抓住了哲别的衣角。
哲别稍稍撇了撇嘴,强忍住了笑容。
恨只恨自己眼神太好的谢皓宇就笑不出来了。
“你好,这位先生,请问怎么称呼啊?”这是“突然”看见了哲别的谢皓宇先生。
“哲别。”正忙着暗爽的哲别,干脆利落地回答了。
“姓zhe,很特别啊,是海蜇的蜇吗?”谢皓宇一本正经地问道,好像真的觉得会有人姓海蜇的蜇字。
“是哲理的哲。”哲别倒是难得耐性不错。
“哦,原来是这个哲,好姓氏,”谢皓宇显示笑着说,然后有突然皱起眉头,连带困惑地问道:“不过好像没怎么听过这个姓氏,也许是我孤陋寡闻了,请问您是哪家的?”
谢皓宇不问哲别是哪里人,只问他是哪家的,分明就是知道城里叫得上名号的,没有姓哲的,故意臊他的。
“我没家,家里人都死光了。”哲别特别坦率的回答。
严格来说,哲别的家里人不光是死了,估计连骨头都反哺自然了。
听完这话,谢皓宇的笑容难免有些得意了。
“当然,现在有了瑟瑟”哲别冲他扬起一个幸福的笑容,“我想我很快就能拥有一个家了。”
谢皓宇得意的笑容僵在了脸上,显得有些古怪,破坏了一张原本英俊的脸。
“瑟瑟,郝伯父还在等,要不我们现在就过去吧。”
郝瑟不想面对这个现实,并且正在积极地开动小脑筋,想要想出一个合情合理并且立刻见效的办法。
“现在是早高峰,”郝瑟突然想到了一个好借口,“路上堵车,要不下次吧。”
谢皓宇:……
“瑟瑟,现在也八点多了,过一会儿早高峰就快过了,你要是实在怕堵车,要不我们就先到你家里等等,过一会儿再走?”谢皓宇提出更合情合理的解决方案。
郝瑟千辛万苦想出来的借口,被轻而易举地击破了。
“早高峰没那么快过去吧,”郝瑟试图垂死挣扎,“我上次看新闻,现在城市里面的人口密度非常高,早高峰能从七点一直读到九点多,十点呢。太久了,我不好这么耽误你的时间,要不还是下次吧。”
谢皓宇早就看出来她不想去了,就是没想到她这么不想去,找的这么个借口,真的是让人想放水都无处下手,还是跟小时候一样,傻的可爱。
“没关系,”谢皓宇想起小时候的事,心情转好,神态缓和了很多,“对你,我有的是时间。”
郝瑟一头雾水地想:他这是针对我的意思吗?
哲别本来看谢皓宇说话的样子,和说的那话,刚要皱眉,就听见郝瑟在心里的这么想,突然都有点同情这小子了。
抛媚眼给瞎子看。
郝瑟心想:能拖一会是一会,就先按他说的,进屋里去等,说不定等着等着我就想出更好的借口了!
哲别:……不,你不能。
“那我们就……”郝瑟刚要请人进屋。
“那我们就走吧,现在的大城市,也没有什么高峰了,一天到晚都是车水马龙的,哪里等得过来。”哲别打断了她的邀请。
郝瑟瞪大着眼睛看他,就像突然发现自己多年的战友居然是敌方派来的卧底一样的吃惊。
“我们?”谢皓宇一笑,“哲别先生是也要一起去吗?”
“当然,”哲别语气非常理所当然地说,“瑟瑟的事,就是我的事,何况还是她的家里,那也就是我的家里了。”
哲别的几句翻来覆去的废话,把可怜的谢皓宇气得够呛的。
“不好意思,”谢皓宇像是咬着牙在说话,“我来之前也不知你也在,开了辆跑车过来,只有两个座”
“跑车?”郝瑟突然听到充满画面感的字眼。
“是的。”谢皓宇以为郝瑟喜欢跑车,立马积极地认领。
“所以门口那辆,粉色的车……”郝瑟问道。
“是我开过来的。”毕竟是限量版的超跑,国内目前总共就三辆,其中一辆就在他的手上,谢皓宇语气有些自豪。
郝瑟的表情变得有些一言难尽。
“抱歉,我弟弟非说现在的女孩子比较喜欢这样的车,我今天还特意开了这辆车来的。”谢皓宇一看郝瑟像是不喜欢那辆粉色超跑的样子,立刻做出哭笑不得的模样,开始撇清和心爱超跑的关系。
郝瑟一听就信了。
不管是自己说谎,还是怀疑别人说谎,那都是费脑筋的事情,这种事情从来都不是郝瑟爱干的。
哲别倒是一眼就看出来了,所以故意说:“哦,年轻人嘛,难免喜欢鲜亮一点的颜色,等过几年,长大了,成熟了就好。”
和弟弟同岁,今年芳龄28的谢皓宇:……
这话说得,好像喜欢粉红色就是幼稚一样。
谢皓宇对这个话非常不服,他本人当人不是粉色的爱好者,但是他以为郝瑟喜欢啊!
郝瑟在他心里,就是漂亮的小公主,小公主在童话故事里,那就是穿着粉色的纱裙,住在粉色的城堡里的。
那么在现实的世界里,谢皓宇自然也想让他的小公主,开着粉色的超跑,住在粉色别墅里。
并不喜欢粉红色的郝瑟点点头,对哲别的话表示赞同。
看谢皓宇那一脸肝疼的样子,哲别突然觉得,郝瑟这个小傻子,傻是傻了点,但是这点傻劲用来对付别人的时候,真的是大快人心啊。
果然,“快乐是建筑在他人痛苦之上”,乃是古今通用的世间真理。
郝瑟对于自己的杀伤力心里并没有数。还再认真地琢磨逃避的借口,老天不负有心人,终于,她又想到了!
“你看,这座位也不够,要不今天就先别去了,下次吧!”郝瑟眼睛亮晶晶的,充满了对自己这个新借口的希望,就这么直勾勾地看着谢皓宇。
这份专注,差点没把谢皓宇给看脸红了。
哲别看谢皓宇那么一副小媳妇被调戏的样子,简直不能更不顺眼了,瞥了郝瑟一眼,心里暗骂她招蜂引蝶。
“没事的,”谢皓宇对着郝瑟说,语气和态度都像是在哄孩子一样的温柔,“我现在就打电话让司机开辆轿车过来,我们进屋等会儿,刚好还可以避开早高峰。”
要是能一步到位,直接把事情推到明天再说,那当然是很好的,但要是实在不行,能够先稍微拖延一下,那就先拖延,总比立刻就被抓走要好。
这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没鱼虾也好。
郝瑟衡量了之后,虽然觉得拖延也可以接受,但还是想再努力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