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真可爱。
郝瑟这么想着,心里却很难过。
狗狗读不懂那么复杂的情绪,它咧着嘴乐呵呵地冲郝瑟亲亲热热地“汪”了一声。开心得像个两百斤的胖子。
哲别见这狗还算是识相,没有留下来,总算是看它顺眼一点了。
“既然它放心不下那个女人,你就让它回去吧。”果然是一到顺风局就是王者,这小话说的,好像他多体贴似的。
郝瑟虽然心里不好受,但她也看得出来,眼前这只可爱的毛茸茸,完全没有想过要离开它的莉莉,一次都没有想过。它寸步不离地守护着它最重要的人,不管是生前还是死后,甚至可能它都不知道自己已经死掉这么久了。
狗狗高高兴兴地跟他们道了谢,又高高兴兴地甩着尾巴走了。
郝瑟看着它摇着尾巴,迈着轻巧愉快的步伐离去的背影,心里酸酸涩涩的。
哲别看那狗走了,脸色放晴了,也有心情装模作样地说:“没关系,你要是想见它,我们过几天还可以去看看它。”
哲别说这句话的时候,就像无数的中国人说“下次有空一定要聚聚”一样,纯粹说说罢了。
但是凭借郝瑟的理解能力,显然是没有办法理解一句话字面之外的意思的,毕竟她光是理解一句话字面上的意思就够呛了。
所以郝瑟又回过了头看向了哲别,她亮晶晶的眼睛里闪烁着希望的光芒。
“可是你不是说它很快就会消失吗?”
哲别:……
如果时间可以道理,我一定把刚才那句话吃回去,或者是把说出刚才那句话的自己打死。好样的,现在我不仅得带她去看那条狗,还带保证那条狗在这段时间内不会消散。
我可真能给自己找事。
事实证明,傻是一种传染病。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近傻者则遭受降智攻击。这是自然界颠扑不破的真理。
哲别在意识到到自己居然无缘无故地搬起石头来砸自己脚的时候,有那么一瞬间,他在心里非常认真地怀疑了一下自己的脑子被郝瑟带坏了。
当然,这种怀疑迅速就被他推翻了。
因为他坚定地认为自己不傻,既然他不杀,当然也就不存在被传染了傻病的问题了。
逻辑缜密,无法反驳。
“没事,有我。”
郝瑟听他这么说,自然是高兴了,倒是哲别自己的心情有点复杂,可以说痛并快乐着。
“那我们现在去看王莉吗?”郝瑟看到自己手上拎着的鞋子,又想起了这茬。
“……去。”哲别张嘴的时候是想拒绝的,那狗已经说过那个女人现在高兴了,就没有必要再去看,但是郝瑟那期待的小眼神一望,哲别的嘴就不受控制,答应了。
谁能想到,现如今哲别在郝瑟这就跟阿拉丁神灯一样,专门负责实现她的愿望。
哲别嘴上答应得快,心里却还是不情不愿地,总觉得自己现在在郝瑟面前好像特别没有说一不二的男子气概。
但是当郝瑟主动拉住他的手的时候,这点不情不愿也就烟消云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