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
您的小可爱球球突然上线。
“你没事啦!”郝瑟一脸惊喜,“你快放我起来。”
郝瑟说着,直接拉开了哲别放在腰上的手。
众所周知,中华文化博大精深,看上去差不多的话,改了一两个字再换个语气,那可就是完全不同的效果。
娇滴滴羞怯怯红着脸的一句“我要起来”,和迫不及待心不在焉的一句“你快放我起来”,那可真是差得太远了。
哲别:我就知道这条死狗不是什么好东西。
郝瑟从沙发上起来,兴匆匆地在球球的身边蹲下,球球小可爱也兴匆匆地冲她摇着尾巴,一人一狗,一个说人话,一个说夠话,跨越语言体系高高兴兴地演着相见欢。
而哲别却在一旁阴恻恻地散发着冷气。
只可惜气氛杀手一号和气氛杀手二号都没有点亮看人脸色的技能,没能看懂哲别冷漠表情下的汹涌杀气。
“医院那个女人……”哲别为了打断那一人一狗的其乐融融,特意提起了他本不关心的破事。
郝瑟不仅自己看向哲别,还像个善良友爱的中学同桌一样,偷偷给球球小可爱讲题,“他说的那个女人是王莉,就是你的莉莉。”
于是球球忍着对哲别的恐惧,看向了他。
成功地抢夺了注意力,被一人一狗两双眼睛专注地盯着的哲别,并没有获得想象中的快乐。
因为他真的一点都不想帮那个女人。郝瑟说得没错,他的确是从一开始就很讨厌那个女人。只是当着郝瑟的面,没把话说得太难听罢了。
那种女人,哲别很久以前就遇见过。
在他死之前就遇见过。
那是他一位同僚的小妾,在试图跳河自杀被他救下之后,就哭哭啼啼地求他救命,说再不离开他的同僚,她就算是不跳河,早晚也是性命不保的。
他虽年幼从军见惯生死,但当时毕竟年轻见识少,虽然没有怜香惜玉的温柔心肠,但是看她哭得要死要活的,一时心软就答应了救她一命。
哲别当时也是个愣头青,光会打仗不会做人,本来军中见他年纪轻轻就身居高位而心感不服的人就不在少数,这位小妾的夫主便是其中一个。
哲别带了那小妾去同僚面前,说他一个大男人有力气不知道在战场上朝敌人使,冲个女人动拳脚,算什么本事。赶紧把人放了,给人一条活路。
他那位同僚只不过是一脸疑惑地对她说了一句:“哦,我打你了吗?”
那女人竟在众目睽睽之下当场改了说辞,哭着说是哲别对她见色起意,意欲逼迫于她,她的满身伤痕,都是哲别干的好事。
害哲别在人前闹了个老大的没脸,哲别当时年少脸皮薄最是受不得人奚落嘲笑的时候,恨不能提刀砍了她。
不过哲别最终还是没砍了她,因为那位同僚抢先一步,一剑就把人捅穿了。
那位同僚笑着说:“汉人都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物,如今我的衣物要损害我的手足,那这样的衣物,不要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