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遇到一伙盗墓的
作者:莱阳香梨      更新:2020-03-26 16:28      字数:2469

太冷了,感觉整个人都被冻僵了,但脸上却热乎乎,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舔我的脸。

我缓缓的睁开眼睛,迎面却是一张奇丑无比的狗脸,正耷拉着舌头一口一口地舔我的脑袋瓜子,看它一副意犹未尽的表情,像个小孩在舔一根心爱的棒棒糖。

黑狗不时地呲着一口牙,发出一阵低沉的呜呜声。

本能想活动一下身子,但四肢被彻底冻僵了,根本不听使唤。

我斜眼看见胖娃儿正昏睡在我前面不远,我心里才略微松了一口气,唯一欣慰的是,这是一条黑狗而不是一只狼,否则我哥俩就被它掏心挖肺,然后给吃了。

流浪狗?看着也不像,一身黑狗毛挺顺的,还发着幽幽的光泽,一看就是有钱人家圈养的狗。隋唐初期,虽然老百姓不至于饿死,但普通人家养活自己都很难,根本养不起这样的大黑狗。

地面积攒着一层厚积雪,偶有一些枯叶露出来,说明雪并不是很厚。这里是一片不大的树林,难道是有钱人家的什么大少爷出来打猎,然后顺便带出了一条猎狗?

想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地咧开嘴笑了,只要有人在附近,我俩还不至于被活活冻死。

能活着就好。

我本能张着嘴喊道:“救命——”,声音虽然低的只有自己能听见,但狗的耳朵那是世界上最灵的,它受到了惊吓,扭头就远远地跑了。

我又笑了,黑狗若是转个圈跑回来,它就是一条野狗,如果甩着尾巴跑远,它一定是找主人传达信息去了,如果足够幸运,说不定那人会跟来看看情况。

这条黑狗很聪明,我想它会听懂我喊救命的意思,因为狗通人性,看它舔我的劲头,八成心里也喜欢我这个朋友了吧。

我没被冻死,胖娃儿更没事了。他皮糙肉厚,再加上一身肚囊囊的肥肉,厚厚的脂肪胜过我百倍,总不至于先我一步而被冻死。

我使劲歪了一下脖子,往左右两边瞭望了一眼。青龙偃月刀还在,它竟然笔直地插在一棵十米外的树下,我纳闷得很,都是一个方向掉下来的,刀落在那边,人却倒在了这边,难道这股飓风还长着手,把我们分批扔了出来?

“汪汪……”几声狗叫声由远及近地传来,我心中窃喜,这果然是条好狗。

我耳朵贴在雪地上,能听到两个人的脚步声各不相同,一个跑得快一些,,另一个却慢慢腾腾,他两只脚踩雪地的声音也有深有浅,应该是个瘸子。

听到前面那人结结巴巴招呼道:“瘸子你也没下土,咋累成这个熊样?”,此人虽结巴,但走路稳健有力,身体一定很强健,年龄也不会太大。

“金刚,我是没下土,但是我寻的穴不假吧,这是功劳,你是苦劳,不能相互攀比的。这回咱可捞不少吧,十足的西汉墓!土味都带着金呢,这一票干大了,咱们也去长安城买一栋大房子。”瘸子一副老江湖的口味。

我一听“金刚”名字,就猜得八九不离十,这人果然一膀子力气,否则不会叫金刚,根据二人的对话,“金刚”和“我瘸子”这俩名字一听就是特殊行业的一种称呼,方便自己人相互熟悉和称呼。

我看盗墓小说多了去了,这种下土盗墓的人,行话叫“土夫子”,盗墓叫倒斗,下墓叫下土。

“一人不进庙,二人不看井,三人才下墓”这是地地道道的倒斗黑话,这俩人一个倒土的,一个把风的,应该还有一个在下面挖土呢。

黑狗围着我和胖娃儿不停地转圈,用前腿不停地刨着雪,低头呜呜呜的叫着。

瘸子大概年龄大一些,低声呵斥了一声,黑狗才乖乖地躲在一边。

金刚没什么脑子,看见俩生人躺地上奄奄一息,赶紧过来摸摸我和胖娃儿的鼻子看还有没有气,他笑嘻嘻地说道:“俩人还有热乎气,瘸子把你的烈酒拿来喝两口,一准暖和好了。”

瘸子翻着一双阴阳眼,冷冷地哼了一口气说:“这俩人来路不明,你我干什么的不知道吗?这个时候救人,他俩你知根知底吗?”

金刚似乎想起来干得是掉脑袋的活,被人举报可是杀头的罪,虽说战乱年代,但某些地方的法制机构还在,一旦被捅出去,弄不好还真是小命难保。

金刚愣愣地说:“你的意思见死不救?”

瘸子阴冷说:“我们的活一时半会完不了,万一被别人救活了呢?西汉墓被盗的事情立马传出去了,我们仨人还能活吗?”

我的心即刻悬起来,瘸子想杀人灭口啊。

金刚眼睛睁的大大的,震惊说:“你想杀人?”

瘸子轻声骂道:“你倒出那么土不也得挖坑埋吗?顺便将他俩埋进去,人呀自古都要死,他俩也不用再忍受活着的罪,你想想,咱们拖家带口也不也冒着掉脑袋危险倒斗吗?还不如早死早托生。”

我气得够呛,没见过杀人还讲这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好像我们被杀是他们在做好事。

金刚没有反驳,大概默许了。瘸子趁机说:“身体都被冻僵了,你翻翻看还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反正别浪费了。”

见我睁眼愤怒地看,金刚做贼心虚,先去翻了一遍胖娃儿的口袋,一无所获后才小心翻开我的衣兜。他们死人都不怕,我一个活人也吓不着他俩。

金刚先是摸着吕氏交给我白丝帕包裹的金钗,一脸惊喜说:“包着金钗呢!我的乖乖,这是前秦的物件,比金子还值百倍呢。”

瘸子吧嗒着一根老烟管,阴着一张死人脸说:“这小子既然藏着金钗,一定还有别的,再翻翻!”

金刚倒是听话,把手伸进我的怀里,摸了一通,掏出铜牌看了一眼才说:“这有块铜牌!”

瘸子扫了一眼,他对金钗都没走心,却被这块铜牌吸引住了眼球,急不可待说:“拿来我看看!”

金刚递过去,讨价还价说:“铜牌归你,金钗可归我了?”

瘸子竟然不讨价还价说:“按你说的办!”,他接过铜牌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像是心头藏着心事,吧嗒完一顿烟,又吸了一顿,末了才收敛起一点小激动,问我说:“你姓吕?吕剑伟是你先人?”

吕剑伟死了几百年,瘸子以为我是他的后人,但我不明白的是,瘸子为何对一块破铜牌如此热心,还刨根问底地问了几句。

乱世之秋,金子一定比破铜烂铁值钱,但瘸子偏偏选择铜牌而让出金钗给同伴,我相信他绝对不是慷慨大方,干这一行的都是贼精贼精的,绝对不会傻到这种地步。那么问题来了,铜牌肯定比金钗更值钱。。

我忽然想起吕氏告诉我,铜牌是号召一支军队的令牌,难道瘸子是个明白人?既然要杀我们,我必须有一个不死的理由说服对方。

我故意语出惊人说道:“先生好眼力,难道你知道这支军队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