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略带调侃,调侃的内容我就不说了。)
“教室里那台风琴
叮咚叮咚叮咛
像你告白的声音
动作一直很轻
微笑看你送完信
转身离开的背影
喜欢你字迹清秀的关心......”
袅娜复轻盈,都是宜描上翠屏,语若流莺声似燕,丹青,燕语莺声怎画成?
鸣条律畅,飞音响亮。
胡老一下子大脑空白,他懵住了。
他心中略带轻视的念头一下子被打碎,如同玻璃杯从一百八十层高楼大厦的天台上落下,又如同出殡时长子摔碎的阴阳盆儿......
总之,他接着听了下去。
“那温热的牛奶瓶
在我手中握紧
有你在的地方
我总感觉很窝心
日子像旋转木马
在脑海里转不停
出现哪些你对我好的场景......”
秦小玲的声音,美妙如古筝,光是声音便能杀人心魄。
一声雍门泪承睫,两声赤鲤露鬐鬣,三声白猿臂拓颊。郑女出参丈人时,落花惹断游空丝。高楼不掩许声出,羞杀百舌黄莺儿。
可她又比古筝的声音更有活力,更多了几分悦耳和清脆。
明明是一个校园风的甜甜歌曲,竟然让胡老出现了百鸟争鸣的感觉,不乱,美妙且不时韵律。
骊宫高处入青云,仙乐风飘处处闻。缓歌谩舞凝丝竹,尽日君王看不足。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
“这......”
胡老下意识看向孟佐,孟佐面带笑容,却一言不发。
胡老也一言不发,他现在发出一点声音,都感觉是在玷污这样的声音。
“你说牵了手就算约定
但亲爱的那并不是爱情
就像来不及许愿的流星
再怎么美丽也只能是曾经
太美的承诺因为太年轻
但亲爱的那并不是爱情
就像是精灵住错了森林
那爱情错的很透明......”
胡老以为这本应该是校园甜甜风,但听到这里,胡老发现他错了。
他曾经看过这样的一段话。
“有一种人,即使撒谎,你也心甘情愿被骗,因为他们曾做过一件事,让你觉得他们值得去相信。”
在一起的两个人就像平衡于跷跷板上的两个物体,互相信任让你们可以心有灵犀的一起靠近,而爱的平衡不会被破坏。然而一旦其中一个选择了放手,另一个的挽回只会让爱更加失衡,费心费力的纠缠,被动的改变,只会加速坠落。最好的办法就是两人一起后退,维持住爱,等待冷静后的回头。
相遇本就不易,何况相爱?
别轻易让爱流浪。
别让今日的嚣张造就未来无尽的感伤。
忽然一种讽刺感,或者说滑稽感涌上胡老的心头。
他想起自己的经历,和曾经爱过的,也是唯一爱过的那个女人。
说实话,那时候的自己总说着如何如何爱她,但从来没有陪她经历过什么,她的难过,她的心伤,她的不堪,她的窘迫,她的种种不开心,怎么办呢?她靠的只有自己,而转头却看见自己被抛弃。
孟佐想表达的,是这个意思吧?
胡老喜欢这首歌,孟佐的每首歌,他都很喜欢,但最喜欢的只有两首。
一首是孟佐送给他的歌《给自己的歌》,一首是孟佐在第五期比赛上唱的那首《我》。
喜欢它们,原因不同。一个是因为经历,一个是因为技巧。
而现在,胡老又喜欢上了这首歌。
喜欢一首歌,不是真的因为这首歌如何惊天地泣鬼神,是因为歌曲的某个点触动到柔软的内心。
太美的承诺因为太年轻,但亲爱的那并不是爱情,就像是精灵住错了森林,那爱情错的很透明......
谁不曾拥有青春?谁的青春没有一段不为人知的故事?只有那些不能实现的承诺才让人倍加怀念。
这首歌,写得可真好。
胡老再次看向孟佐,而孟佐并没有与自己对视。
他闭着眼睛,欣赏秦小玲的歌声和自己的歌。
“那温热的牛奶瓶
在我手中握紧
有你在的地方
我总感觉很窝心
日子像旋转木马
出现哪些你对我好的场景
你说过牵了手就算约定
但亲爱的那并不是爱情
就像来不及许愿的流星
再怎么美丽也只能是曾经
太美的承诺因为太年轻
但亲爱的那并不是爱情
就像是精灵住错了森林
那爱情错的很透明......”
整个房间弥漫着秦小玲的声音。
纯天然,没有任何杂质。
胡老总说:“一首好歌,往往可以唱得人泪雨纷飞,唱得人如痴如醉,唱得人激情澎湃,唱得人热血沸腾。”
但这些都有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需要有一个好的歌声。
如果问他娱乐圈中的新人里有哪些嗓音属于顶尖的话,他只会说出两个人。
孟佐,金桑梓。
而现在,又多了一位。
秦小玲。
甚至,她的声音,比起前者,有之过而无不及。
秦小玲深吸一口气,唱出了最后一段。
“太美的承诺因为太年轻
但亲爱的那并不是爱情
就像是精灵住错了森林
那爱情错的很透明......”
她大口大口的喘气,或是因为紧张,或是因为这首歌确实很耗气力。
眉梢眼角藏秀气,声音笑貌露温柔。
胡老突然觉得眼前的小姑娘远比自己刚才看时要好看。
如果说刚才是偏见,现在就是欣赏。
不会乐器?没事,只要她不怕苦,那就可以学,胡老甚至可以亲自教学。
上台紧张?没事,只要她多上台,久而久之就会适应的。
刚才的毛病,突然之间不叫事了。
不为别的,就是因为她那惊为天人的歌声。
秦小玲紧张地看着胡老,仿佛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歌声多么动人心神。
胡老的办公室是玻璃墙隔出来的,玻璃外面现在全是黑影。
那是公司的员工,他们趴在墙旁,不由自主且安静地听完了秦小玲甜美优雅声音唱出的一曲《亲爱的,那不是爱情》
胡老沉默许久,微微颤抖的胡须表达了他强行掩饰掉的激动。
最后,他的嘴里蹦出了四个字。
“天籁之音。”
秦小玲怦怦跳的心脏如同突发心梗一样骤然停了半秒。
她心底突然出现了个问句。
我?这算是?成功了?
她面目茫然地看向孟佐,待看到孟佐微笑着对她点头,小女孩的心性再也掩盖不掉,她蹦了起来,朝着孟佐扑了过去。
我成功了!
胡老师认可我了!
孟佐赶紧起身,抱住秦小玲,以免她摔跤。
两坨柔软贴到他的小腹上处,孟佐闷哼一声,强行把内心的邪恶清理干净。
这小妖精!
“咳咳!我一个糟老头子还在这儿呢,注意点。”胡老轻咳几声,才让得秦小玲恢复了理智,像个树懒一样从孟佐身上依依不舍地离开。
接着,胡老用“你是有女朋友的人给我注意点”的眼神警告了孟佐一下,见到孟佐苦笑地摆摆手,这才作休。
“孟佐啊,你带来了一个好苗子啊。”
胡老赞许道。
本来他对孟佐的眼光有些许怀疑,但现在他确信,孟佐这是捡到宝了。
“嘿嘿,我可是伯乐。”
孟佐笑嘻嘻地回应。
“所谓宝马配好鞍,创作这首歌,你恐怕费了不少心血吧?为了这个小姑娘,也是真舍得出血。”如今事情已定,胡老说话也十分放松,“哦对,外面的那些人,别听了,唱完了!”
只见外面突然发出一堆嘈杂声,然后看见黑影消失,员工们都回到办公桌上工作去了。
“孟佐哥没用多久就写出来了,他是个天才!”
还没等孟佐回复,心潮澎湃的秦小玲就抢答上了。
“哦?没用多久是多久?”胡老一挑眉。
没多久,那也得一两周吧?
秦小玲蹙了蹙眉,认真思考了几秒钟,然后肯定的回答道:“十分钟吧。”
她又觉得表达不太完整,然后补了一句。
“要是算上写谱子,肯定得有十分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