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房间里没有开灯,黑呼呼一片。
窗外清冷的月光无力地照着屋内的一切,朦朦胧胧中,似乎看见照片上的女人动了一下。
我啊地尖叫一声,然后从床上爬起来,缩成一团,大喊道,“高鹏!高鹏!”
没有人回答。
他居然又睡着了吗?
不对啊,我睡在高鹏床上,屋内看不见人,他该不会在我床上睡着了吧?
侧耳听听,隔壁传来此起彼伏的鼾声。
我下意识地抓起高鹏扔在枕边的闹钟看了下时间,是夜里十一点多,难怪左右邻居都在打鼾,这点儿了,不睡的都是夜猫子。
“高鹏!高鹏!”
我又喊了两声。
还是没人回答。
我还想再喊几声,却听见左边墙壁传来敲墙的声音,得,邻居嫌我扰民。
我不敢伸头去看上床有没有人,只好壮着胆子摸到门边,伸手按了开关。
灯亮的一刹那,我啊地尖叫了一声。
灯亮的瞬间,我的目光习惯性地落在自己的手上。
我看见的是一只涂着鲜红指甲油的手,吓得我差点瘫在地上。
“吵死人了,大半夜的,瞎叫唤什么啊?还让不让睡觉了。”隔壁传来不满的抱怨声。
“住在高鹏隔壁就是不得安生。”
抱怨声逐渐被鼾声取代,看样子邻居们够困的,骂都没骂完就睡着了。
我瘫坐在地上,惊讶地看着自己涂了鲜红指甲油的双手,指甲油是新涂上的,浓郁刺鼻的味道还未散去。
我知道这一定是高鹏干的,不由地怒火上窜,可是又无法发作。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一千块赚的,我还能见人吗?
等我弯腰起身的时候,发现了一件更让我愤怒的事——
我的脚趾甲也被涂上了鲜红的指甲油!!!
他这是活脱脱地打算把我整成那个照片上死人的样子!
我愤怒地站起来,在屋内巡视一番,上床是空的,没人,屋子里就我一个人。
这时,我听见钥匙在门锁里转动,门开了。
高鹏兴冲冲地拎着两个盒子走了进来。
“哎呀,你醒了,以为你还在睡觉呢。怎么样,休息得不错吧,你看上去很精神。”
高鹏无视我脸上的怒气,走进来把盒子往桌子上一放,打开其中一个扁盒子,一股子披萨香气立刻飘了出来。
“快,刚出锅的披萨,我吃了一半,另一半给你。”
我认得那盒子上的包装,是必胜客的比萨,不由地咽了口唾沫。
“快,赶紧吃了,别忘记咱俩今晚还有行动呢。”
我上次去必胜客吃比萨至少是半年以前的事了,抠门的老妈是在我磨了她半个月之后才带我去的。
依老妈的话说,家常便饭才最养人,饭馆里的菜都是地沟油做的,尽量少去。
我知道,她其实是为了省钱。
我的一腔怒火终于化为吃披萨的动力,不到两分钟,我就把半个披萨吃下肚了。
“味道还不错吧,来把这双鞋子试试,看合脚吗?其实我刚才出去,主要是去给你买鞋。转了半天,才找到跟她鞋子同样的品牌的鞋,可惜又没有特大号。”
高鹏说着朝照片上的女人努努嘴。
我打了个饱嗝,打开鞋盒,果然看见鞋盒有双跟照片上女人所穿一样的红色高跟鞋。
把脚伸进去试了一下,立刻就缩了回来,鞋子太小太瘦。
尽管我身材瘦小,脚的尺码也是男性中偏小的,可我毕竟是个男人,就算脚上没肉,脚骨也粗过女人。
“怎么?不合脚吗?”
我拿起鞋,看了鞋的尺码,39码。
“不行,鞋子小了一号,我穿40码的鞋子。”我无奈地摇摇头。
高鹏现出很为难的样子,“真是郁闷,这款女鞋最大码就是39码。”
“一定要穿红色高跟鞋吗?我穿运动鞋也没事吧,反正这裙子长,夜里光线暗,谁还仔细盯着我的脚看。”
“不行,平常人的确不会盯着穿红裙的女人看的那么仔细,可是凶手会,如果有一点点破绽,也会被凶手发现,如果他起疑心,就不会尾随你,咱们也就无法抓住他了。”
“好吧,我再使劲塞塞,新鞋估计紧一些,能穿进去就好办了。”
我使劲把脚往里塞,可是不管怎么努力,脚后跟始终露在外面。
“有办法了。”
高鹏盯着我的脚片刻之后,忽然高喊了一句。
这句话声音太高,除了把我吓一跳之外,隔壁又传来敲墙声。
“高鹏,你不睡觉,别人还睡呢!”
高鹏也敲墙回应道,“打搅了,马上就走。”
高鹏说完,从衣柜里拿出一双女人穿的肉色连裤袜,递给我,压低声音道,“试试这个。”
我苦笑一下,接过袜子,穿在身上,然后再试那鞋子,这次很顺利,刺溜一下就穿进去了。
“我就说嘛,光脚穿鞋,脚上有汗,穿不进,穿上丝袜就没问题了。哇,你这双美腿,可以当腿模了。”
还别说,我那细竹竿似的双腿套上丝袜,还真有种丝袜美腿的范儿。
高鹏说能当腿模,纯粹拿我开心呢,我又想发作。
高鹏急忙指指左右墙壁,示意我不要出声,然后指指门外,又指指手表,意思是说得赶紧走了,时间不等人。
我点点头,站了起来,一股钻心的痛从脚趾尖传来。
我这才明白,高跟鞋能穿进去和自如地走来走去,完全是两码事,鞋子毕竟小了一码,再加上男人天生脚骨粗大,那感觉真是让人痛不欲生。
我不由地嘶了一声,跌坐回床上。
我的痛苦高鹏哪里知道,他已经拉开门,走出去了。
看着高鹏的背影消失在门口,我只好勉强自己再次站起来。
尽管还是痛,我努力安慰自己,鞋子是越穿越大的,多穿一会儿,多走几步,把鞋子撑开就好了。
我踉踉跄跄地往门外走去,几乎是一步一拐,我咬牙坚持走到门口,看见高鹏在楼梯间等我,一见我出来就急促道,“快啊,别磨磨蹭蹭的。”
我手扶墙壁,尽量让自己的身体保持平衡,可是脚下的痛却让我无法走出摇曳生姿的步态,我仿佛听见自己的双脚在嚎哭和抱怨其主人的不智。
“这不是很好吗?新鞋子都会有点卡脚,穿一会儿就好了。”
“我感到自己的脚趾尖快被挤断了。”我艰难地走向高鹏。
高鹏走过来,一把扶住我,我靠在他肩上,向前走去。
“是谁发明了高跟鞋这种东西,我诅咒他祖宗十八代。”我愤怒地骂道。
高鹏哈哈大笑。
“你不用这么偏激,你不喜欢穿高跟鞋,是因为你是男人。
你看女人嗜高跟鞋如命,一有新款高跟鞋上市,美女们竞相抢购,生怕自己赶不上时髦。
另外,你难道不觉得身材曼妙的女人穿着高跟鞋走在街上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吗?”
“人类社会从古至今都很注重女人的脚。中国古代妇女有缠小脚的习俗,缠出的小脚精致好看,美其名曰——三寸金莲。
为了保持足部的纤秀,大户人家的女子不但不须劳作而且足不出户,倒是穷人家的女儿养的一双天足,双脚免受缠足之苦,自在一生。
到了近代社会,能工巧匠们设计出各种鞋子以展示女人的美脚。可见美足文化在人类社会是有其渊源的,尤其是在被奉为文明古国的中国。”
“想不到你对我们中国的文化这么了解。”我暗自佩服。
“我出生在中国,很喜欢这个国家,所以对中国的文化历史、方方面面都要了解到。”
说话间,我们已经走到了校园停车场。
“这么晚了,咱俩就这么出门,你打算扶着我,一瘸一拐地走到案发现场附近吗?”我望着空无一人的校园,担心地问道。
“当然不会,咱俩就是走到天亮也到不了五马路。”
“那怎么去?坐出租车吗?这么晚了,常青学院又地处偏僻,根本不可能叫到出租的。”
“干什么要叫出租呢?我自己有车啊,咱们开车去。”
高鹏说着,朝一辆黑色敞篷保时捷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