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恩仇必报
作者:明心飞扬      更新:2020-03-08 01:19      字数:2661

心情愉悦的曹野,在雨中蹲了半个时辰,成王府的大门紧闭,他仍旧没看出花来。

他低着头无意中碰了一下刚才被车辙划破的血口,咦,发现那血口居然消失无踪,连条伤疤都不留,这是怎么回事。

他顺手从墙根处拿起一块破瓦片往手中轻轻划了一下,没见出血后就立即扔掉瓦片,“真痛,还是别试了!”

他盯着手心的那条白印,虽觉有些麻痒,但只见手心的破皮处慢慢地合拢了,不到几呼吸的时间就完好如初,“我靠,难道我真是不死之身,还自带愈合功能,以后打架什么的,都不怕受伤流血啦?连伤药、跌打药都省了,这个爽!”

“这要是我的血,给楼子里的姑娘用,她们今天开个苞,流点血,然后喝我的血补补,那明天会不会又是个雏?要是这样,这可是一笔大生意,要能成,老鸨一定把我当神一样供着!”,曹野的脑袋又开始不着边际了。

想着如何拓展青楼生意的曹野,不期然地想起了千娇楼的柳月媚,她也是死敌之一啊,而且千娇楼总比成王府的防卫要松多了吧。

他看着天色还亮,现在不是潜入王府的好时机,于是站了起来,穿过几条小巷,走向燕京城中心的北海走去。

北海不是海,是靠近紫禁城的一个大湖,湖面面积有近百公顷,湖中央有一座琼花岛,大明定都燕京之后,琼花岛就成为皇家禁苑,专供皇室度假所用,而湖边的宅子自然为高官重臣所住,还有部分为巨富所购入。

琼花岛上小山顶建有一座红塔,故又称“红塔山“,琼花,又指仙界所生的琼树之花,人吃了可长生不老,据说大明开国皇帝张明择初到北海时,即指示在岛上的建筑要按传说中的瑶池仙境修建,故又有“仙山琼阁”之称。

千娇楼就在北海旁边的一处叫陡山的小巷子之中,千娇楼的最高建筑顶端正好能远远望到琼花岛上的红塔,因此一些不入流的官员富豪专门到此一观琼花胜景,顺带着也将千娇楼送上了京城第一青楼之位。

曹野可没蠢到直接杀到千娇楼要了柳月媚的小命,他是走向连接着陡山巷子的一处集市。

北海湖边有一些溪流注入,远在大明开国之前,这里就有人家在北海支流上开垦鱼塘或沿河筑堤建楼,久而久之,形成了一处重叠密集的棚户区,又称为燕京市集。

大明立国之后,曾有朝臣说为了净化北海的皇室居住环境,以及减少紫禁城的不稳定因素,建议改造这处棚户区,但不知何故,改造的雷声大雨点小,总而言之,这处市集就成了朝野一致认为的皇城根下的一处狗皮膏药。

这处市集棚屋低矮密集,光线难进户内,道路常年阴湿,而且水路纵横,经常是三五步就一个窄木板架成的小桥,稍大一点的溪流,却是小船、竹筏、甚至大木盆,也可载人载货,拥挤而过。

大明帝国以武立国,除了一些威力巨大的军械禁止流通外,不禁止普通民众家中可藏武器,甚至也允许民众携枪带剑招摇过市,甚至允许公开约架到指定场所比试,但严禁当街打斗,更为特殊的是,从来不禁止修行典籍、功法的传播,但却严禁交易修行所需的丹药、符篆、灵器等。

这片一眼望得到头却要走上半天的燕京市集,除了寻常人之外,也有不少修行者,甚至修仙者在此潜伏,因为这里无法自然无天,不少违禁品都能找到,尤其是一些从修仙守门流出的丹药、灵器等均可交易,自然成了一个相当特殊的存在。

曹野从来不考虑这个市集的特殊性,在他眼中,存在的东西就有存在的理由,不管这理由是否合理,他来市集只是等一个人,等一个小丫头。

柳月媚是修行者,而且有不弱于曹野的六境修为,曹野原本以为她只是个普通女子,只是在某晚拒绝朱折玉一个家奴嚣张无比的要地契命令的时候,柳月媚突然出手,只一招就将曹野制住,还亲手为他钉上了三枚禁龙钉。

曹野想起来,柳月媚身边有一个叫吉祥的丫头,每隔三天都要来燕京市集买一碗龟苓膏,当时他还借着与柳月媚的交情,想尝尝王八的味道,却被柳月媚一脚踢出了房间,想来这碗龟苓膏肯定有古怪。

集市里的道路不是泥泞小道,反而都是石板路,虽然铺路的是麻石条、碎石块、甚至还有一些是年代久代的石碑,但路是平坦易走,却九曲十八弯,而且经常上下起伏不定,不常来的人如入迷宫。

而曹野入集市却如入自家宅院轻松,因为他初到燕京城的头两年,就是在此渡过的,他闭着眼睛都能从一个地方摸到另外一个地方,方向感极佳的他在此过得比较滋润,因为坑蒙拐骗下黑手时,他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找出最佳路线然后逃逸无踪,在这里,说曹野的名字没多少知道,但说起曹跑跑来,那绝对是如雷贯耳,几近燕京集市的传奇人物。

雪天里,集市里穿行的人依旧很多,曹野收起了伞,他并不怕被当初的仇家认出来,自从在火窟中洗了一场岩浆澡之后,他的外貌有所变化,个头也比以前拔高了半个头,虽然外形与以前是八九不离十,但气质却截然相反,按他赤着鸟对着河面初看重生之样时,就说了一句,“帅得有些娘了!”

曹野轻车熟路拐到一处较为开阔的地方,经过一处地摊时,他忽然驻足不前。

这个地摊的主人是个瞎眼婆婆,姓名不知,只知其夫家姓孙,人都称她为孙婆婆,平日里靠摆地摊过活,卖的都是针头线脑一些小玩意,还是一些手工纳的鞋底、布袋、手帕等。

“你来啦?”,孙婆婆的灰白的眼睛动了动,鼻子闻了闻,伸出手来,“是跑跑吗?”

曹野微微一笑,就在地摊旁边还有湿水的石墩上坐了下来,伸出手来,“我是曹跑跑他哥,叫曹跳跳,婆婆,你见过那小子没,那小子整天胡混,不做正事,我正想削他呢!”

“咦?!”,孙婆婆伸手抓住曹野的手掌,摸了摸,还把他的手放在鼻子闻了闻,“哦,真不是跑跑啊,你叫跳跳?”

孙婆婆眼瞎心不瞎,认人更是一绝,曹野曾经换过十次行头来忽悠她,但都在她灵敏如狗的鼻子和摸骨一绝的手掌下败北,但这次孙婆婆虽然闻到了之前有些熟悉的味道和摸到以前极其相似的手,但却知道这眼前的人与以前的曹野确有不同。

“对,我还有个弟弟叫蹦蹦,曹家三杰,跳跳、跑跑、蹦蹦,欢快得跟狗似的!”

“那有说自己是狗的?!”,孙婆婆开心地笑了起来,“跑跑有半年多没见了,不知道去哪了,他原先住的屋子都被人占了,他的一些家什还放在我家,等会我带你去拿。”

“那混蛋能有什么家当,就是有,也不知道从哪里坑来的,婆婆你就留着用吧。”

曹野笑了,放下心来,连孙婆婆都认不出来,换个装扮,也许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干掉朱折玉和柳月媚这对狗男女了。

“有空,把他们都叫来,我给你们做豆汁吃!”

“好啊!”

曹野眼中浮起感恩的情绪,当年他初入燕京城,在此地饥寒交迫之时,就是这位孙婆婆给了他小半碗有点馊的豆汁和一小块比铁还硬的馒头,这才有了加入禁军的曹野。

恩,我报,仇,我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