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熊孩子二三事续
作者:挣钱买房      更新:2020-03-08 07:54      字数:3149

小黑冲出去之后,豆豆愣了一会儿,然后冲着小黑钻进的丛林的方向,着急地大喊起来。

“小黑,小黑回来!你快回来啊!”

“小黑,你又耍赖先跑了!”

“再不回来,我就不和你好了,也不给你肉骨头吃啦啊!”

“汪汪,汪汪汪。”

远处的山林里,传来几声小黑的叫声,似乎是在回应着小主人。只是李伟并不懂狗语这门外语,所以很听不懂它到底在表达些什么。

“臭小黑,你又光顾自己玩,不顾你的小伙伴了!哼,看下次我还喂你好吃的不。我上次还把爷爷的酒偷偷给你喝了呢,坏小黑,以后再也不和你好了!”

“扑哧——”

因为怕出事,紧跟在豆豆身后李伟自然听到小家伙儿的毫无顾忌的童言,直接就笑喷了。他只是一只狗而已,你还真以为是你的小伙伴啊?

这小孩子就是有意思啊,也不知道将来自己的孩子是不是也这样,既可爱又常常气的让你感到欲哭无泪呢?也许那就是人们常说的,一种渴望的烦恼吧?

没有孩子的家庭,终究是不完整的,也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对父母,对自己,甚至是对于整个人类社会。

“豆豆,你慢点!慢点!你看看刚才差点就摔倒了,可把你爷爷和我吓坏了!你说说,要是摔个跟头磕掉了门牙,那你这帅气的小脸得多难看啊?”

李伟故作一脸严肃的说完,盯着豆豆看了两眼,就忍不住又笑了起来。这小屁孩儿实在是太有意思了!

只见豆豆呲牙咧嘴的,甚至一只手扯着自己的嘴唇,另一只手摸着自己嘴里的牙齿。直到把嘴里的牙齿都摸了一遍,这才长出一口气。

“才不会呢!豆豆都是大孩子了!就算跌了跟头,也磕不掉牙的!你看,你看,我的牙齿多好,多硬!”

一边说着,小家伙一边仰着小脑袋,满是渴望和担忧的看着李伟。嘴上说着不怕,其实心里已经害怕了,只是死鸭子嘴硬而已罢了。

“要不咱们跌个跟头试一下,看看你会不会摔掉大门牙?”李伟促狭地笑着地逗弄着这个可爱的小家伙儿,同时等待着李明光的到来。

“我才不傻呢?”

小家伙儿倒是聪明,根本不上当。而是很是不满的瞥了一眼李伟,似乎在说你可别想骗我,我才不会上你的当呢!跌倒了,要是磕破了膝盖可是很疼的!

就在这时,紧赶慢赶的李明光气喘吁吁的跟上来。还没等他站稳喘口气,刚刚跑出去没多久的小黑就得意洋洋地叼着一只像鸟又像鸡的玩意儿昂首挺胸的跑了过来。

径直来到李伟身边,嘴一张,那玩意儿就掉到李伟的脚边。小黑看着李伟,眼睛,鼻子,嘴,满是笑意和渴望,就如同刚刚还渴望得到大人认同的豆豆一般无二。

“豆豆真是个好样的!”

说完,李伟蹲下身子摸了摸小黑的头和脖子上的毛,舒服的小黑干脆眯起眼睛,靠在李伟腿边,一动不动的任由他轻轻的抚摸着自己。

“飞龙?”

李明光看了一眼就叫出了那东西的名字,李伟一听立刻就恍然大悟,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皇家贡品的飞龙啊?

飞龙,东北特产,也叫飞龙鸟,民间称之为树鸡,榛鸡。体形很像鸽子,但是更像鸡,一般体重都有半斤左右。

飞龙前胸肌很大,胫骨长而且弯曲,犹如传说中的龙骨。腿短还有羽毛,爪子有鳞片,也像是传说中的龙爪,所以民间就叫它飞龙。

其大多栖息在松树桦树混交林或者茂密的灌木丛里,一般都是成双成对出现,犹如鸳鸯鸟一般,素有“林中鸳鸯”的美称。

传说,飞龙鸟原本是王母娘娘坐下的神鸟,封号飞龙侍者。其身体苍黄,花斑长尾,红腿红脚,长着六个脑袋。

据说,当初王母娘娘刚刚修炼有成,却性情残暴,爱好血食。

某天,见到从王母殿前经过的身材娇小,却十分精神的飞龙侍者,暗暗口齿生津,十分的渴望吞吃了飞龙。

于是,王母便召见飞龙侍者,就在她准备下口的时候,飞龙对西王母说:“我还有一事未了,能不能让我了却心愿。”

“昔日,东海龙王送我一颗琉璃心,告诉我五百年后可以凭此修成正果。后天就是五百年期限的最后一天,不若您让我先了却心愿,待我修炼有成再吞吃于我,岂不是大大增加您的神力吗?”

西王母闻听大喜,再对飞龙鸟一番赞赏之后,放了飞龙鸟回去了却心愿。只等两日后,坐享美味。

再说飞龙鸟,回到自己的洞府之后,立刻封闭洞府,然后趁夜离开天庭,直奔遥远的北方飞去。

直到第三日,西王母等不来飞龙鸟,掐指一算,立刻火冒三丈。马上就命令一名叫夏后开的神仙去抓拿飞龙鸟。

这夏后开耳朵上挂着两条毒蛇,坐着两条龙拉的战车,循着飞龙鸟逃跑的方向就追了下去。

飞龙鸟飞不过夏后开的两条飞龙,眼看就要被追上。情急之下一头扎到雪地里,只留一个尾巴留在外面。

夏后开追都此地,忽然没了飞龙鸟的气味,仔细一看你便发现了暴露在外的飞龙鸟的尾巴便以为他已经冻死在了这苦寒之地。

心中不忍,就斩下飞龙鸟的五个脑袋,连同那长长的尾巴,一起带回去向西王母交差。并告诉西王母,剩下的那个脑袋被一只鹰叼走了,从而给飞龙鸟留下了一条活路。

可是因为失去了五个脑袋,飞龙鸟也就失去了往日的灵性和法力,成为了凡间一只普通的鸟类。飞龙鸟就此在北方的山林中繁衍开来,一直到不知多少年后,一位叫李金镛的矿主带人来到这里淘金。

这一日,其下属一人突发疾病,李金镛一向体恤下属,就抽空前来探望。下属一见领导来探望,便让朋友上山打些野味回来招待领导。

不想菜都上齐了,偏偏少了一个汤。那怎么行啊?他那朋友灵机一动,拿了弓箭来到屋外,四下一扫量,随手一箭射下一只肥硕的飞龙鸟,请人做了汤端了上来。

李金镛一尝之下,拍案叫绝。众人纷纷品尝,无一不觉得美味异常。从此,飞龙鸟变成为当地特色美味之一。每每有贵客登门,飞龙汤那是必须要有的大菜!

后来,有人替换李金镛接管金矿,闻听有此美味,便将飞龙鸟作为贡品连同开采出来的金子一通送到京城,送给慈溪太后品尝。

慈溪太后老佛爷尝到飞龙汤之后,感觉满嘴生鲜,美味无比,顿时就凤颜大悦,重重嘉奖了此人。

从此,飞龙鸟就成了年年上供的贡品,扬名大江南北,一直风靡到后世差点被人类吃到灭绝。

这玩意儿绝对是极品好食材,味道及其鲜美,用肉吊汤味道鲜美异常,让人吃过一次就久久无法忘怀,回味无穷。

只不过,这个世界里可没有发迹于此的那个辫子朝,所以飞龙就成了北方苦寒之地的当地人的一道特色佳肴,并没有被广大饕餮食客所熟知。

另外,这片土地上的人们背靠大片的原始森林,并不缺乏肉食。山林里有野猪,野羊,狗熊,狼,老虎,各种鹿,谁稀的吃这种没啥肉的玩意儿啊?

“怎么,你喜欢吃这玩意儿?”

对于李明光老村长的话,李伟只是点点头,他这会儿全部心思都在研究刚从小黑嘴里接过来的这只被咬断了脖子的飞龙。

不是说这玩意儿胆小,一有风吹草动的就会提前逃之夭夭吗?怎么被一只刚刚脱离了小奶狗范畴的小家伙这么轻易就干掉啦?

最后也没想出什么能够有说服力的理由,李伟想当然的认为这都是看山犬天生的基因遗传下来的身体素质和捕猎本领的缘故,正所谓一物降一物吗!

“这东西,只能烧汤,味道还算不错。不过吃肉还得是鹿肉,比什么猪肉,牛羊肉什么的都嫩,都香,要好吃多了!”

李明光点指着李伟手里拎着的飞龙说道,对于他的话,李伟可没放在心里,此时他就是一门心思的想着赶紧找个地好好尝尝这种据说肉质鲜美无比的玩意儿。

“你要是喜欢这玩意儿,回头我在村里广播一下,让闲着的进山给你多弄点。咱这山里多的是这玩意儿,平时大家伙儿都没人愿意吃,没啥肉。”

李明光啪嗒吧嗒嘴,似乎在回味以前吃过的某到美味佳肴。看他那一脸回味的样子,李伟都不想打破他的“美好回忆”。

可惜——

“爷爷,你怎么老是发呆啊?要不我打电话给你儿子,让他带你去医院打针吧?”

李明光哭笑不得的看着一脸担心的盯着自己的大孙子,都不知道该怎么和他解释这件事里的个中缘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