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四章
作者:散步的烟头      更新:2020-03-08 14:30      字数:2123

新妈妈笃定并且加快语速说道:“他肯定是汉人,他父母说一口流利的中原话,他在京城跟姨父一起住的,所以他讲话带有京音,他老婆也是京城人。他人很不错,以前单位发生火灾,他刚从外面回来,二话不说就冲进火场救人,为此,他背上还有一块被烧伤的痕迹。”

原来有这么一个事情,那他在新妈妈的印象中,应该是个真诚勇敢的男人了。

“他怎么去苗岭的?纯粹是因为好玩?”如果是有特定目的去的,那还真不好说这个刘工是什么样的人。

新妈妈轻叹口气坐下来说道:“他爸是考古工作者,他这人吧,特别对一些神秘的东西感兴趣,所以我觉得他问伏魂杵也不是不可能。”新妈妈开始说她和刘工相识的过程,这人是她以前的同事,认识也有七八年了。

可是,这个人提及的伏魂杵,让我本能地摇摇头:“可是您想过么,他为什么不跟别人说,单单跟您说呢?老爸是汉人,他又不是苗族的,您也不会特意声明我的生母是苗人吧,您不觉得这事儿,有点违和?”

新妈妈错愕地看着我:“你是说,对方本身就是冲我而来?”

“您现在不怎么去单位了,那刘工还能跟您联系上?八成您是在逛街或者在办事儿的时候突然遇上的吧?”我尝试着说出自己的判断,不管对不对,先怀疑一切再说,也许是我单方面的杯弓蛇影,心下慌慌在瞎合计。

没想到新妈妈惊讶地说道:“你怎么知道?我就是那天给你爸买了条裤子,结果你爸现在减肥瘦了,裤腰大了一号我去换来着,一下楼他就叫住我了。”

“他有跟您说为什么会在那儿吗?”我追问道,依新妈妈的性格,他应该会告诉对方自己为什么会在那儿,但新妈妈不是个做事刨根问底的人,所以她不问的可能性占多数。

新妈妈困惑地摇头:“那倒没有,我本身也不爱去问别人家的私事儿,知道太多也没啥意思,再说同事嘛,也只是工作上熟悉点,我只是对他工作能力蛮欣赏的。”

也就是说,新妈妈不知道那个刘工是何原因与她碰到的,她对此也没有生疑,好端端那人在新妈妈面前提苗岭和伏魂杵,这不明摆着醉翁之意不在酒么?

嗲能一觉睡到下午三点多,老爸中午回来他都没起,见他醒来我便将先前新妈妈所说的事情跟嗲能说了一遍,嗲能眉头微蹙,“苗岭,潘也是大姓,但是知道伏魂杵就不太可能,这个法器,只有各族各寨的鬼师和寨佬知道,普通人是不可能接近这个东西的,就算见过,也不可能这么准确说出法器名称。”

“就是说嘛!”我一拍大腿:“我就说那个人撞上新妈妈,肯定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哪有这么巧的事情?”

“嗯!”嗲能眉目间也是赞同的意思:“这世上巧合,有很大一部分是人为的,只是让你觉得巧合而已。”

“这么说,新妈妈也很危险喽?”我有点担忧,兔兔才这么小,南南更小,这可咋办?

嗲能则不以为意:“哪里来的危险?伏魂杵唤动是需要鬼师之血,其他人就算拿了,也不可能有用啊!”

原来是这样啊,那我就放心了!

嗲能洗漱后吃了东西,又说道:“刚才胜武发了个短信来,那个本地的,带罗盘那个人,死了!”

“死了?你是说带南亚人上山的那个?”这消息,太令人震惊了,我们还什么都没打探出来呢,他怎么就死了?究竟透了多少有用的消息给那些南亚人?

嗲能抿着嘴唇,目光沉了下来,他的眼中闪过一丝肃杀,连带腮边的那俩酒窝都带有狠劲儿,我压下性子问道:“那个带罗盘的人,是什么人?”

“胜武说,是另一个流派的分支,长年在这里,原本住在嘉广园前面的旧房区,按当地认识他的人来说,他一向是独身,也不与人来往,没见过他与什么人有交际。”所以我们才没有注意到他?

只听嗲能继续说道:“当初那边迁建,他也算是钉子户之一,三个月前住到王家围,而王家围45栋前闹鬼,也是在他住在那里之后开始的。”

“这个人心肠很坏啊!”我有些不忿,“王家围的人又没得罪他,他干嘛这样做啊?脑子进水?”

嗲能拿着一枚杏子,掰成两瓣,把核挖掉,慢慢吃着,“其实那个闹鬼是不是他干的,还不能确定,你说那么严重做什么?”

“这不明摆着的嘛?”我两手一摊,“他住在那个地方,搞不好嘉广园当年闹鬼也跟他有关系,再说了,好好的,为什么要跟南亚人混在一起?还不是因为有利可图?正常人,谁会想着跟外面人待一块,而不是跟自己族人呢?”

“被你这么一说,好象他不坏也坏了。”嗲能看向我:“如果是这样,他为什么还会死?按胜武的话说,那个人是被害的,而不是自然死亡。”

我马上说道:“这叫分赃不均引起的内斗,他斗不过人,所以死了。”

嗲能叹气,“你这观点,也太偏激了,怎么就能确定他们内斗而不是别人因为他知道了什么杀人灭口?”

“不管他是因为什么原因死的,反正我就认为他肯定不是无辜的!”说完这句,我就跑到沙发上坐着,反正也无头绪,说不定过些天,心情平稳也就知道要怎么办了。

嗲能站起身道:“走吧!”

我一愣,“去哪儿?”

“当然是去学校找胜武啊!有些事情当面问不是更好吗?再说你应该也想知道那个人究竟干了些啥,死在哪儿吧?”

嗲能朝我挥挥爪子:“快去换衣服,换完我们就出门,晚上跟胜武在外头吃吧,我们这时候去,应该正好能碰上他放学。”

我迟疑地说道:“那个姓朱的,我们就不管了吗?还是说等小非哥回来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