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琳吃力地搀扶着他,在他耳边轻声说道:“我扶你过去,别担心,每个跑完马拉松的人都会脱力的。”
刚跑完长跑不能立即停下,最好再慢步走一走。她并不能体会屠墨初到底会有多痛,于是问道:“你要坐下休息吗?”
屠墨初咬牙站着,“走。”
他们一同走到终点,终点处的彩旗经山风一吹,猎猎作响,颇有些迎接壮士凯旋之意。
大家都能看出屠墨初状态不对,他的面色白得像纸,黑色运动裤下的长腿走路姿势有些怪异,无数探究好奇的目光望过来。
不过真论起来,景琳显然更有名,她从早上在这里当志愿者开始,就有许多人认出她是篮球联赛啦啦队里最美的领舞、六中鼎鼎有名的校花。而屠墨初虽然在三中特别有名,却没有到所有高中尽人皆知的地步。
景琳出格地越过隔离线去搀扶他,看起来更像一个拥抱。学生们大多是十六七岁的年纪,对这种八卦的兴趣显然比对马拉松排名还要高。
有同学悄悄议论着,“那个男生是谁啊?景琳为什么去扶他?”
“不认识啊,没见过,啧,虚弱成那样……景琳眼光不过如此。”
谈论声飘进屠墨初的耳朵里,他全身的汗被风一吹,感觉微凉。原来他竭尽全力,在别人眼中只是“不过如此”。
屠墨初觉得他真是可笑,他到底在做什么呢?除了给她带来麻烦,他想证明的事情果然极其低廉。
他手臂支撑桌子勉强站立,额发上的汗水往下淌,衬衫早已湿透。
卓婷有些尴尬,悄悄拉过景琳,“你去扶他干什么,那现在成绩算不算啊?”
屠墨初入围了前五十的奖金名单,他整个途中没有喝一口水,没耽误一点时间。
景琳说道:“他跑完了全程,当然要算成绩。”她清澈见底的眼眸罕见地带上几分固执,让卓婷一时哑口无言。
景琳匆忙倒好水加上葡萄糖,端过来。屠墨初看向她,他的汗水蹭到了她的身上,她本不该承受他的狼狈。
屠墨初用手掌抵住她的纸杯,抿着发白的嘴唇,不肯接受她递过来的水。
景琳不明白,可他明白。如果作为志愿者,有人体力不支去搀扶还能勉强解释为心地善良,可是赛后再特意倒水,更加会让人想入非非。
因为残肢的痛,屠墨初的手指有些微微颤抖。庄怡见状,连忙上前帮他倒了杯水。
屠墨初忍着剧痛,并没有关注帮他倒水的是谁,只要不是她就好。没有他的一年,景琳活得轻松快乐,他至今记得当年萧语晴的刻意接近带来的后果。
庄怡虽然不明白屠墨初为什么看上去这么不舒服,也被景琳的大胆惊到了,然而屠墨初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不喝景琳的水而喝她倒的,让她十分欢喜。
她殷勤地把水递到屠墨初的嘴边,用志愿者的口吻说道:“辛苦了,喝点水吧。”
屠墨初实在没有倒水的力气,准备去接,却有一只小手拿走了杯子。那只手白嫩纤细,刚刚放在过他的腰间。
屠墨初抬眸。景琳不说话,嘴唇紧抿,沉默着把庄怡的水拿开,执意把她的那杯递过去。
一时间,议论纷纷。庄怡脸色很难看,但她知道屠墨初在这,不好撕破脸,于是打趣一般说道:“景琳,都是志愿者,你这是干什么?”
景琳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但纵然她懵懂,也知道庄怡不怀好意。女孩子生来就敏感得多。
见景琳不理她,庄怡故意大声喊道:“景琳,你这样人家水都喝不成,也太过分了吧。”她心想,屠墨初最好看看景琳有多不懂事。
景琳眼眸澄澈,倒映出屠墨初脸色的苍白。她举着自己倒好的水,软糯的声音带上了几分委屈,“这杯才是加过葡萄糖的。”
屠墨初漆黑的眼眸盯着她,并没有怪罪的意思,喉结不禁动了动。
卓婷快要看不下去了,她利落地又倒了一杯水,随便加了一堆葡萄糖,皮笑肉不笑,“来来同学,喝吧。”
屠墨初垂眸,接过卓婷递来的水喝下。他眉头皱起,卓婷这到底是加了多少葡萄糖,简直要齁死人。
事情的发展让看热闹的围观群众都摸不着头脑。见屠墨初最后喝了会长的水,才解释通了,一定是志愿者的服务太周到。后面有到终点快支撑不住的同学,也会有志愿者扶了一把,无形中倒是把这件事带过去了。
庄怡知道自己要好好抓住这次机会,她上前说道:“我扶你过去休息吧,那边有凳子。”
景琳莫名就是知道,他不会让自己扶,只能站在旁边望着他。
屠墨初看了景琳一眼,她其实从不任性,这是第一次,被逼到发了点小脾气。纵然知道她所想的并不是自己期待的那样,可他心里却软得一塌糊涂。
他避开庄怡的手,没把目光留给庄怡一丝一毫,咬着牙自己走过去。短短的一段距离,他却又死去活来一回。
庄怡脸色不好看,其实她也明白,她今天主动向屠墨初示好,就是和景琳彻底摊牌了。景琳虽然单纯,可是并不傻。不过这样也好,她心中反而有种得偿所愿的暗爽,鹿死谁手还不一定呢。
屠墨始终记着柏炜要表白的事,周围还有很多同学,他忍住痛,喊道:“景同学。”
“景同学”应声回眸,走到他身边。屠墨初低声说:“我的钱包放在山下了,能不能帮我拿一下?”
景琳在他身边蹲下,“什么样的钱包?”
“黑色的,在卖水的小摊那里,跟我的外套在一起。”
景琳心中懊恼,她此时回想起来,也觉得刚刚自己不让他喝庄怡的水好尴尬啊。
她小脸微红,声音轻柔,在他耳边小声说道:“嗯……屠同学,庄怡一点也不好。”第一次在背后说人坏话,她耳尖都染上了红晕,眼里也羞得漾开氤氲水色。
屠墨初凝望着她。是啊,庄怡一点也不好,你呢,你那么好,可以自荐吗?他到底理智尚存,只能从喉咙里挤出一个字,“嗯。”
“景同学”说完坏话落荒而逃了。
屠墨初强撑着看她去坐下山的车,痛得忍不住轻轻哼了一声。他打电话给臣凯,“定位发给你了,让人上来接我。”
臣凯知道屠墨初一向爱逞强,肯定是遇到相当严重的情况才会给他打电话。他额头青筋暴跳,假肢不久前刚被野狗咬坏了,这是又在搞什么幺蛾子啊?
臣凯安排人马不停蹄地上山,接屠墨初下来。
另一边的柏炜气喘吁吁跑到终点,找了半天,只有庄怡坐在那里,却没有景琳的身影。他的汗水也浸湿了一大半衬衫,眼中的光黯淡下来。
庄怡心头一跳,才记起自己还骗了柏炜。她连忙给柏炜倒了杯水,小声告诉他,“景琳不愿意来,我怎么说她都不肯,对不起啊,没能帮到你。”
柏炜摇摇头,他无奈地笑了笑,“没关系,不怪你。她不愿意接受也没事,我……我默默喜欢就好。”
庄怡看着柏炜的身影走远,简直要被气炸了!景琳放鸽子他都不生气,竟然还神情落寞地接受了。不就是有一张好看的脸吗?一个两个都偏袒她。景琳阻止屠墨初喝水,哪怕再难受,屠墨初也只是沉默地纵容。
柏炜当众告白没能成行,自然也不会有相关的谣言。
秋季马拉松比赛已经结束三天了,屠墨初依然只能待在家里调养。
臣凯看向靠在床上看书的清隽少年,只能认命地说道:“都说了多少次不能进行剧烈运动,假肢毕竟不是……算了,你忍痛功力一流。”他放弃了劝说,“今天还是你自己换药吗?”
屠墨初这才给了反应,“嗯。”
屠墨初不是需要依靠父母的少年,坚强又让人心疼。臣医生的儿子也差不多就他这么大,他不由叹息一声,“你有没有考虑过,还是回家比较好。”
屠墨初头都没抬,冷冷说道:“你管得真宽,可以滚了。”
臣凯知道他的脾气,也不生气,“我看你应该重新回小学,向老师学习礼貌待人,老臣我的年纪都是可以当你爹了。你再这样下去,不会有小姑娘喜欢的,知道吗?”
屠墨初身体一僵,低声道:“本来也不会有。”
臣凯和他打趣,无意间戳了人家的心窝子,他咳了两声,自觉地滚了。
其实臣凯大可安慰屠墨初,但他想了想,最终也没说出口。他家有一个儿子,一个才十岁的女儿,要是让女儿长大后嫁给一个残疾人,当父亲的很难接受。除了身体残缺,他们的心也会格外敏感,很难有人能包容相扶走过一生。
有些事情,只有一开始不给予希望,才不会落进绝望的深渊。
臣凯记得那个叫景琳的小姑娘,漂亮优秀,屠墨初如果真的喜欢她,那要多么苦涩艰难啊。
屠墨初旷课五天,再去学校时残肢依然隐隐作痛。
华志鹏竖起大拇指,“墨哥酷啊,我要是敢旷课这么久,我老子铁定打死我。”
其实他们都很疑惑,墨哥的家长没有接到老师的电话吗?
江达看屠墨初神色格外清冷,问道:“墨哥,你没什么事吧?”
屠墨初从抽屉里拿出课本,“没事。”
华志鹏十分惊诧,“墨哥,你被伟哥传染了吗?怎么也开始看书了?”
前排的纪恒伟激动地回头,“墨哥,你也体会到学习的乐……”
屠墨初眉头一皱,“闭嘴。”
纪恒伟依然开心极了,他腼腆地说道:“前两天的英语测试,下节课发成绩,要是我能及格,就请大家吃饭。”
江达笑得不行,“祝福你啊。”
“谢谢。”
屠墨初也忍不住弯了弯嘴角。有时候,他觉得青春似乎又不是只有晦涩难熬,那些在别人眼中坏的、不良的学生,也有着他们独特的鲜活有趣。可是每每想起另一个人,他的心跳会发疯失控,好苦也特别的甜。明明他已经喜欢得天崩地裂,而她却什么都看不见、感受不到,他独守一隅,连不放弃也成了满足。
发完英语试卷,纪恒伟同学差点又哭了,他的得了62分,及格了!
看他珍惜地叠好试卷,江达笑翻了,“对对,保管好,下次说不定就没这个数了。”
纪恒伟也不在意好友的调侃,他打开错题本,认真地记录这次考试中遇到的难题错题。
纪恒伟家很富裕,事实上即使在这群富二代的少年当中,他的家境也属于相当可以的,但是由于天然呆,没什么朋友,平时也穿得朴素,别人根本看不出他多有钱。
请客的地方定在了“堇色”。华志鹏依然带了他的小女朋友,几个人起初开包间,后来玩嗨了,华志鹏又提议去大厅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