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走,杀魔兽!
作者:萧萧可乐      更新:2020-03-08 21:55      字数:2170

山洞里阴暗潮湿,火把所能照亮的区域有限,但可以大体感知得到,这山洞很深,延绵着好像是一条肠子,是一条长长的隧道。

隧道的空间大小可以勉强让两个人并肩通过。

两人一前一后缓慢前进,走了一阵,轩辕兴身后的林明轩忽然发出一声尖叫:“啊!飞彩石!”

轩辕兴这儿原本就是精神高度紧张的,这家伙一惊一乍的叫了一声,倒是他惊出一身冷汗来。回头一看,林明轩那家伙已经掏出自己的小锄头,在刨那岩壁上的散发着淡淡光芒的蓝色石块儿。

“我说,你能不能别那么一惊一乍的。”轩辕兴表示心很累。

“飞彩石,这很难找的。真是幸运,这个可以用来制作变色龙药剂,吃了的话可以让人的身体变成各种颜色,药效维持时间为半个小时。做那个的话,出了飞彩石还需要斑斓草,我记得典籍上说,飞彩石跟斑斓草总是生长在一起的,我找找看……”进入这山洞,林明轩这家伙就是完全进入了状态,对轩辕兴的话那是一个字儿没听进去。

轩辕兴叹了一口气,抬起目光向隧道的深处看。

那幽暗的隧道里,似乎传来了细碎的声音。

“你听,好像有声音传过来。”轩辕兴皱眉,做出噤声的手势来,对林明轩说。

林明轩的动作暂时停下来,竖起耳朵听了片刻,说:“哪儿有什么声音啊,你还说我一惊一乍,我看你比我疑神疑鬼的……”

“喂!小心!!”

林明轩的话没说完,就被轩辕兴的怒吼声打断。

一头魔兽,从昏暗的隧道深处以极快的速度冲了出来,目标是蹲在地上手里握着小锄头的林明轩。

但这时候林明轩已经完全被这突发情况吓懵逼了,一只手捏着小锄头,姿势好像是在友好打招呼似的,连一丢丢躲避的姿势都没有做出来。

轩辕兴切齿,鼓荡了体内的斗气,猛地向前一扑,冲到那魔兽的面前。此刻那魔兽已经压制下来,庞大的身躯立刻将轩辕兴的身子压在下面,嚎叫着,张着血盆大口,看样子是想要一口咬掉轩辕兴的脑袋。

轩辕兴抬臂,双手死死的掰住这家伙的脑袋,不叫它咬到。

借着火把的光,轩辕兴才看清这是个什么魔兽。

虽然有着野猪一样的身体,却是满嘴狮子一样的牙口,看着相当渗人。

“是……狮猪啊!”林明轩倒是见多识广,这时候喃喃自语的说了。

“喂!你还说废话,你快点,用火把打它啊!”轩辕兴听到林明轩的喃喃自语,气的要炸了,他这儿累的汗珠都哗哗下落了,他那儿还有心思自言自语。

“噢,噢,好!呀哈!”林明轩也是怒吼一声,算是给自己打气了。

他猛地将火把往前这么一送,那火把顿时被整个儿的塞进了狮猪张着的血盆大口里。

“吼吼吼!”狮猪发出一阵惨叫,猛地甩动着脑袋,想要将嘴巴里的火把甩动出去。

这时候轩辕兴可算是得了反击的机会,抡起拳头,朝着狮猪的下巴重重砸过去。这可是灌注了斗气的致命一击,轩辕兴也几乎是用尽了所有的力气。

轰!

一声巨响,狮猪被轩辕兴打的翻了个个儿。

但这可不意味着这家伙完全失去了反抗的能力,那蹄子还在朝着轩辕兴的脑袋踏,这是想要给轩辕兴踏个开瓢儿。

轩辕兴就地一滚,躲开了这一蹄子,抡起两个砂锅大的拳头,交替着朝着狮猪的脑袋一顿狂扁。

砰砰砰砰!

那就跟打沙袋一个滋味了。一开始还鼓荡着斗气,后来累的精疲力竭,也顾不得什么斗气不斗气了,那就是全凭着机械意识在挥拳了。

“轩辕兄,轩辕兄……可以了,可以了,它已经死了……”这叫当局者迷,旁边的林明轩倒是看的明白,拉扯了一把轩辕兴。

那林明轩也是吓得不轻,到现在脸上还是没有一点儿血色。

“哦……呼呼呼……死了么?”轩辕兴这儿上气儿不接下气儿,这时候才瞧了一眼自己的拳头,两只拳头的拳面上儿,那可全都是血,双手也几乎是完全失去了知觉,再看那狮猪,张着嘴,没了气儿,但样子还是相当可怕的。

“你赶快的,如果再出来一头的话,我可真未必还能打的败它了。”轩辕兴深呼吸着,支撑着膝盖站起来。

林明轩大口的拖延唾沫,从自己的小包包里掏出一把匕首来递给轩辕兴。

“干嘛?现在才给我匕首?有点儿晚了吧?”轩辕兴愣愣问。

“不是,你帮我把狮猪的眼睛挖出来,那也是一种合成材料,比较珍贵。”林明轩拧着头望向另一边,却是对轩辕兴说道。

不用说,这家伙肯定是没胆子去挖狮猪的眼睛了,就算是死了的,也不行。

有这么个队友,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了。轩辕兴只要硬着头皮,把那只死了的狮猪的脑袋掰过来,用匕首插进它的眼睛里,轻而易举的将硕大的眼珠子抠了出来,递给了林明轩。

万幸的,这种狮猪不是群居性魔兽,如果是群居性的话,那这次轩辕兴跟林明轩可就真的危险了。

这山洞没有其他的魔兽,剩下的只是几只小蝙蝠。林明轩这家伙连蝙蝠都不放过,硬是把蝙蝠的翅膀给摘了,说是可以用作原材料。

轩辕兴是不管的,只要能做出药剂卖钱,别说是蝙蝠的翅膀,就是在厉害的魔兽,他也要把他拿下!

离开山洞的时候,林明轩可以说是满载而归了,原本背进来的空包,这时候已经是满满当当,鼓鼓囊囊的了。里面满满装的都是原材料。

对轩辕兴来说,那可就是一大袋儿的金币啊!

“明轩啊,看来我们要发财了!哈哈哈!”轩辕兴掩盖不住内心的喜悦。

“只可惜我们不能把死的狮猪带回去,烤狮猪肉真的很好吃的,我小时候就吃过一次。”林明轩说。

“你小时候的经历……还真是丰富。”轩辕兴没好气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