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入学
作者:为胡歌而写作      更新:2020-03-13 05:46      字数:3757

无论经历过多少风景,都已过去,过往云烟而已。

这句话我一直都在心里默念,小时所经历地一切我很想让它随枭烟而去,可这些痛苦地回忆却如同梦魇一般一直藏在我心中,一直在我脑海里回放,每天早晨我都会被梦魇惊醒,冷汗淋漓。

我叫莫羽辰,目前十五岁,正读于广州市名扬中学。我四岁时父母便被王毅杀害,而我甚至被强迫去亵渎妈妈,十岁时对我最好的老爷爷被我害死,如果不是我当时力气和毅力太小,也许老爷爷就不会死了,而在十一岁,我彻底明白了真相,那个凶手是李春花和莫成贵派来的,因为他们的贪欲和妒忌,我也差点死在他们手中。

心中那个“我”因为为我修复身体失去了太多力量,因此一直在沉睡中,就如植物人一样,不问世事,不知多久才能清醒。

之后我便认识了我的养父母——宁海和姚来来,在我有油尽灯枯的时候他们给了我生机,我以为这世界上再也不会有老爷爷这样的好人了。宁海今年三十四岁,姚来来三十一岁,两人一直在做些生意,偶尔做做慈善,结婚多年无子女,而后他们通过人贩子买到了我,我也因祸得福,过上了好日子。

一直以来都说不是亲生的对其一定不好,可并不是人人如此,他们二人始终把我当成亲生儿子一般养,那时我刚醒来,对一切事物都充满恐惧和敌意,在他们几年的照顾下,我逐渐改变了,说他们是我的再生父母都不为过。

正是早晨,以往他们总是会开车送我去学校,一年四季我都没有坐过公交或者打的,不过今天开始一切都会变化了。

养父高高壮壮的,很有精神,穿着一挺笔直的西装和一双油亮的皮鞋,胸前系着一根浅蓝色领带,显得十分成熟稳重,双目炯炯有神,在外面的他总是如绅士一般,回到家就如同小孩,总向姚来来撒娇,在我面前就时而严厉,时而温柔,有时甚至像兄弟,一起打架玩游戏,运动,可以说他是个非常好的父亲。

养母的衣服讲究可就多了,她十分爱打扮,却不化妆,只是用些护肤品,她天生皮肤白如雪,滑嫩得如婴儿,一张完美无瑕疵的脸提高了自己无限的回头率,她下巴天生尖长,还拥有一双迷人的眼睛,如黑夜里的繁星,能把人指引到她的眼前。她的衣服可就很多了,有时穿纯白色的裙子,有时候穿大风衣,有时又是休闲牛仔,今天则穿了一身很显身材的紧身衣裤。

我帮养母把一个行李箱放在了汽车后备箱里,然后问道:“妈,你们什么时候回来?”

养父把一个行李箱也放在了汽车后备箱里,说道:“等你妈玩累了就回来了。”

“小辰一个人在家要乖哦,妈很快就会回来的!”养母拿着手机对准我,说:“来,我帮你们父子拍个照纪念一下。”

养父像个兄弟一样揽着我的肩膀,然后做了个傻傻的剪刀手姿势,笑得养母眼泪都飚了出来。

一家人合完照后便上车了,他们准备先送我去学校然后再去机场,他们的目的地为马尔代夫,据说那里是情侣或夫妻的蜜月圣地,我表示十分无赖。

养父养母住的是一栋小型别墅,没有那么大的庭院,不过房子倒是有三四层高,是西方建筑的风格,相比一般人家来说已经十分不错了,虽然没有什么花园,喷泉。

“小辰,这次爸妈去了,你一定要按时吃饭,晚上要关好门,别一个人跑出去,外面很危险的,听到没?”养母说话非常好听,有种台湾女孩子的声音,不过却成熟很多,没有他们那么嗲声嗲气。

“我知道了,爸妈你们这次可要好好玩一玩,别留下遗憾。”

养母捏了捏我的脸,道:“能有什么遗憾的,玩不够可以以后再去。”

“小辰啊,你在学校可不要惹麻烦,现在很多人都惹不起的,好好读你书就好了。”养父正在开着,一向遵守交通规则的他居然回头看了我一眼。

“是啊,你们那学校富二代,官二代都很多,你可不要惹麻烦。”

“好好,爸妈,我又不是爱惹事的人,你们还不相信我吗?”对于他们的怀疑我表示很无语。

“好好记住就行了,当然妈妈相信你是个很优秀的孩子,肯定不会惹事的,等妈妈给你带特产回来。”

“马尔代夫能有什么特产?”

“妈妈看看有没有大椰子,给你摘两个过来。”

“你们还是好好玩吧,你衣服都拿了这么多,哪里还有位置装特产,反正我对吃的不怎么感兴趣。”

“好了乖儿子,等你以后找到女朋友,妈妈一定也让你们去马尔代夫玩玩。”养母温柔地笑了笑,又好像想起了什么,道:“对了你中午记得回家给乐乐喂狗粮。”

乐乐是养母养的一条大金毛,从我进这家门的时候就养母就开始养的,那是一条十分懒惰贪玩的狗,现在都还在睡觉,我点了点头,道:“知道了吗,那条懒狗真烦。”

“就你不烦,妈不在的时候别欺负它,还有锁好门别让它跑出去了,有时间多陪它玩,要按时喂饭,隔两天给它洗一次澡,隔两天帮它换床垫。”养母把能想到的问题都说了,对人都没有这么仔细过。

“好了好了,妈你就放心吧,这条懒狗我一定好好照顾,绝不让它受到一点委屈,等你回来的时候它一定会安然无恙,白白胖胖地出现在你面前。”说实话我都有点吃这懒狗的醋了,它还专门有个房间,有一个床给它睡玩,关键那房间比我房间大了半倍。

“还有啊,你少玩点电脑,辐射大,对眼睛不好,要多看书!”养母在最后四个字里加重了语气,特别提醒。

这就是母爱……我点了点头。

车停在我们校门口,我急急走下了车,给爸妈道别:“爸妈一路顺风,注意安全。”

车开走时妈妈还不忘大声提醒:“记得好好照顾乐乐!”

那条死狗==

养父估计觉得养母丢人,赶紧加快了车速,风驰电掣般离开了。

校门顶上立着个大大的牌匾,上面用金刻着闪闪发光的四个大字——名扬中学,不少豪车停在门口,一群穿着名牌服饰的富公子,富小姐从豪车上走了出来,他们的父母也是穿金戴银,一脸富态。

名扬中学虽然是有名的高中,分数要求也很好,不过几乎很多学校都是一样,有钱都能进,所以这里面就显得鱼龙混杂,各色各样的人都有,富公子富小姐是比较多的,一般没什么权势的人都不敢得罪他们,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他们飞扬跋扈,不可一世的性格,我虽然也勉强算个富二代,但家里没什么权势,也就不敢惹他们,每次看到他们欺负弱小的时候,我顶多只能干看着,我不想给家里带来麻烦。

更重要地是,我依然记得小时候自己那么惨周围人却只对我冷眼相待,没有人救我。

广东的天气一向炎热,何况正是四月,基本很多人都只穿一件短袖,因为学校禁止穿短裤拖鞋和裙子,所以爱美的女生不得不也跟着穿短袖,超短裙也是禁止穿的,想展示大白腿的女生也就只能望而却步了。

在学校里我一向没什么朋友,虽然皮肤白皙五官精致俊俏,可毕竟没什么情商,加上天性孤僻,冷漠,使得很多人对我避而远之,不过我,读了一个学期的高一也没有交到任何一个朋友。

走进喧哗的教室,是一如既往的同学,他们都在聊天、玩手机,或是在看书、读书。

“那个装逼佬来了。”一个叼着笔的男同学很不满地看着我。

接着喧闹的气氛突然安静了下来,同学们的眼睛都对准了我,好像我是外星人一样惹人注目。

“人家有装逼的资格,闭着眼睛都拿满分,也就别妒忌了。”一个正在整理头发的双马尾女生满不在乎地说。

“切,不就有点钱,成绩好点吗?比得过我们班的大小姐龙月吗?人美成绩好,老爸还是当官的。”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个小个子男生,满脸痘痘,五官也有些不对称,我定睛一看,是我们班的小矮人玉逍遥。

“龙月是美,可成绩的话只能前十,莫羽辰的成绩可是全国第一。”那双马尾女生又说道,她叫金雅迪,也算是个富二代女生。

“哼,成绩有什么用,这是个看脸的社会,他这样,顶多就男的会喜欢他,哈哈!”玉逍遥捂着肚子笑了起来。

不少同学也跟着大笑,金雅迪倒是不动声色,依然仔细打理自己的双马尾,然后淡淡道:“照你这么说你是承认你是基佬,爱上莫羽辰同学了?”

这下轮到全班同学笑他了,他破口大骂:“放屁,老子纯爷们,怎么会喜欢男的。”

“就算你喜欢人家,人家也不会喜欢你吧。”坐在玉逍遥身后的大眼镜女生鄙夷道,她叫卫莲花,人如其名,喜欢莲花,穿的衣服都会绣着一朵绽放的莲花,没有近视却总爱戴着大眼眶,显得她可爱了许多。

“你们这么帮着莫羽辰同学说话,是不是喜欢上他了?”玉逍遥y荡地扫视了她们一眼,又道:“喜欢就去追啊,老这样看着有什么用?”

“你胡说……”金雅迪和卫莲花二人异口同声道,可脸上的一抹红润掩饰不了她们的真实想法。

“就承认了吧,还装。”玉逍遥拿着手机出来给她们两个拍了个照片,然后嘿嘿笑道:“你们这表情我给满分!”

“你!”金莲花怨恨地看着他,伸手去抢他手机:“快删掉,你个死矮子,找打了!”

金雅迪看了我一眼,然后又拿起一本书挡住了自己红润的脸。

金莲花和玉逍遥打做一团,动作十分滑稽搞笑。

“好了好了,你们就别在那bb了,装逼佬都在外面站半天了,还不请他进来?”叼笔男白了我一眼,然后坐在位置上看起了书,他叫陈赤,家境一般,与我好像天生冤家,同时他是三班官二代刘迪的跟班,至于刘迪,他爸据说是广州市公安局的局长,我们这是一班。

一个年级大概二十二个班,一个教室大约三四十个学生,一班一班算比较好的,因为很多学霸都会转到一班,竞争力十分强。

“同学,让一让。”如夜莺般动听的声音从我身后突然响起,我转过头,这娓娓动听的声音来自于一个全校公认的女神——龙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