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四虽然尴尬,却也没有尴尬太久,因为论资排辈儿并不是邓凯想要问的问题,于是他又道:“鄙人与李元伯打入外城后,没想到又多看到了一个人,便是耿总兵您了。只是鄙人一直好奇耿总兵为什么要背着十把刀上阵呢?”邓凯没有提耿继茂身穿两副铠甲的事儿,他只问耿继茂为什么要带那么多的刀,跟个八爪鱼似的。虽然在恶战之中,为了破敌,身穿三副铠甲上阵冲杀的战将也是有的,下一章便会有这样的一个人出场,而且是真人真事儿。不过相比较朱四于七僧常等人不穿盔甲,耿继茂的两副铠甲,而且还是宝甲,就显得太逊了。
耿继茂却也不在意这些,只是稍微想了一想,便回答道:“记得从内城出来的时候,敝人我好像一把刀都没拿吧?而是被七爷刀架着脖子压出去的。至于您说的那些刀,都是敝人在混战中捡的。而且你还没算准,之前还有八把刀和两条枪,不过因为杀敌太多,都卷刃了没法再用了。至于您问我为什么要捡这么多刀枪吗......说实在的,我耿家祖上也是穷人,上一辈儿起便精打细算惯了。此战下官随万岁爷东砍西杀,让上万清兵丢盔卸甲。说实在的,打了这么多年的仗,下官还真的从来没这么痛快过。当然啦,下官以前参加过的战斗,那都是非正义滴。大概也是因为如此,所以就算将此前的所有战斗加起来,也没有和万岁爷打济南这一次来得痛快。不过却有一件事情让人犯难,您想啊,咱可是个穷人,清兵被万岁爷打得丢盔卸甲、狼狈逃窜,下官看到他们丢弃了那么多的武器,别提多心疼了。所以咱便一路冲杀,顺带着一路捡兵器。想着自己武功虽然稀松平常,不过还可以为万岁爷牵马坠蹬啊,还可以替万岁爷挡刀,毕竟微臣穿着两副宝甲呢。当然了,这也只是想想而已,万岁爷盖世无敌,哪用得着臣为他挡刀啊?便是在万岁爷打盹儿的时候,被敌人偷袭了,微臣便上前挡那么一下下,可也是微臣的造化了。弄许多兵器揣在身上,万岁爷的狼牙棒若是失落了,微臣还可以将捡到的兵器立马递上去。”
耿继茂看似云山雾罩不着边际,却几乎把该说的话都说了,朱四的香屁,他算是捧定了。朱四却心中无奈道:“这便又多了一个候性,还好打仗的本事比候性还强上不少。可你小子若真是想保护我,干嘛不把宝甲脱下一两副来给我穿呢?害得老子挨了许多刀,你还扯什么老子武功盖世无敌。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还是于七和秃驴更可恨,要不是这两个疯子放弃既定计划,非要来个硬闯济南府,今日杂家何至于缠着绷带喝酒啊?早知道这样,当初杂家我也穿一副盔甲呀!”
差点儿变成太监,朱四心里骂归骂,却一点恨意都没有。于七僧常虽然疯,耿继茂虽然滑头,可是这三人毕竟在生死关头谁都没有退缩,都在舍命陪着他。何况而于七僧常之所以发了疯,还不是当初朱四自己非要独闯济南府吗?他的念头才是自己挨刀的主因,这一点,就是朱四自己也清楚的很。
耿继茂的回答看似滑稽,却滴水不漏。而且他还和非常敏锐,仅仅两三日,他便发现了在大明的朝中对于皇帝的称呼是有区分的。和皇帝最亲近的人都称呼朱四为万岁或万岁爷,关系疏远的才称呼其他。发现了这点之后,他果断的称呼朱四为万岁爷,将自己归入到了朱四的近臣奴才之列。而且他认为,有了和朱四共同出生入死的一番经历,他也有资格这样称呼,而且看起来朱四也没有反对的意思。
这当然显示了耿继茂的聪明之处,而且他的聪明之处还不仅仅是要做朱四的近臣,他还想要和朱四的其他近臣靠的更近。因为他还发现,朱四的这些近臣之间并没有什么勾心斗角,而且皇帝也不反对自己的兄弟们之间也是兄弟。所以他也有问题要问一个人,而这个人也实在非常令他敬佩。“胡总教习,晚辈先敬您一杯,口误,是一碗,另有一句话想要跟总教习说。”耿继茂显然对拿碗喝酒很不适应,却也硬着头皮先干为敬了。
胡登选干了一碗酒,用手掌抹了抹胡子,颔首示意耿继茂可以说了。耿继茂道:“晚辈在北地时也和许多清军将领一样,最忌惮的便是七爷这个名字。还知道胡老英雄除了七爷这个爱徒之外,还有几个得意弟子,不过大多战死在牙山了。连日来一见老英雄的气宇,鄙人真是庆幸此时我们已经不再是敌人了。可虽说是同为大明、为万岁爷效力,差距却是太大。济南一战,晚辈前后用过不下二十件兵器,就算是八臂哪吒恐怕都忙活不过来。而老英雄却一身便服,赤手空拳,硬是三招两式便击晕了广寒子,灭了无数八卦教的高手。晚辈一是想问胡老英雄为何不用兵器,二是相求胡老英雄可否也收晚辈为徒?”
胡登选听后捋着长髯呵呵笑道:“所谓江山代有人才出啊,耿总兵抬爱了。老朽以为有一句话可以概述武学之境界,所谓‘重剑无锋,大巧不工’。老朽四十岁之后,便已经放下了手中兵器,不再拘泥于任何形与物。耿总兵一战用了二十件兵器,其实也是这个道理。战场之上,刀剑无眼,要杀你的人会很多,任何人手里都有一件兵器,只要我们想用一下,随时可以从敌人手中夺过来。客敌,靠的是杀心和杀招,不在于使用什么兵器。一草一木皆可要了敌人的性命,无论敌人是否穿着宝甲,老朽的一掌便可以将他击晕,也可以将他打死,还要兵器何用?如今老朽年事已高了,手上多一件兵器,倒显得累赘。”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