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
这一声娘,王简欢真真切切的用了全部的情感去叫的,让一个防卫心重的她,交出了真心。
葛云娘哭得更大声了。
王玉驰抿唇,咬牙,双手握拳,尽管眼中有对葛云娘的心疼与受伤,可却没有一点犯错的觉悟。
葛云娘选择了六个孩子,王简欢长长的吁了口气,接下来,就是想办法让弟弟妹妹们吃饱,看看这一个个瘦的,身上没有几两肉,抱在怀里还硌着骨头。
今天这鱼,是要不回来了,继续吃一顿野菜。王简欢决定明白早些去山上瞅瞅,现在,她突然有些庆幸自己以前喜欢看杂书的习惯了,正是因为看了许多杂书,看过《本草纲目》、《易经》、《农事》等博杂的书,或多或少的记了一些在心上,在现代,没什么用,可是在古代,却是着着实实的起到了大作用。
翌日天刚蒙蒙亮,王简欢便睁开眼睛醒了。
葛云娘立马有所觉,压底声音轻声问:“欢子,是不是饿醒了?娘去给你弄些野菜吃,你再睡一会儿?”
王简欢抬头,透过朦胧的光线,与葛云娘温柔似水的目光对上,心中亦是一片温暖,她看了看茅草屋中,正睡觉的弟弟妹妹们,也压底声音道:“不是,我去山边上给弟弟妹妹们找些吃的,会早些回来的。”
不敢说去山上看看,王简欢透过原主的记忆,了解到葛云娘也是那种爱女心切之人,她宁愿饿着自己,也不愿意饿着他们六个孩子,可见其心。
“……好,”葛云娘心中却被,嘴唇颤抖了下,点点头。
王简欢轻手轻脚的爬起身,穿戴好打满补丁却洗得干净的粗布衣,拿起家中唯一一把镰刀别在腰上,便朝着山出发。
才走到山脚下,王简欢便大口大口的喘起粗气来,这小身板经常挨饿,又再加十岁年龄七岁的小个子等因素,走起来非常吃力,才一段路而已,就已经吃不消,这真要深入山里,要遇到什么大一点的猛兽,估计直接站着等啃骨头就好了。
为嘛是啃骨头?因为王简欢瘦啊!瘦得皮包骨头!没有几两肉给野兽啃好乏。
步进山林的外围,王简欢回头看了看村庄的方向,犹豫了下,捡起地上的石头在树上做记号,身边现代人的她很少有深入密林的机会,尽管,她一向不觉得自己是个路痴,可防于未然,总是好的。
王简欢留了个心眼,将记号做得很矮,除非蹲下身去看,否则很难看到。做好一个记号,便身上冒一堆的汗,有些吃不消了,喘了几口气,不禁自嘲的手,透过五指看天空。
找了个植物相对比较茂盛的地方,王简欢拿了树枝,先将石头捡了,然后挖了一个足够小动物掉下去出不来的坑,在上面捕上细小的树枝,又利用手上的镰刀,直接连土带绿草的挖起放在陷阱上面,目标明确,诱惑小兔子。
现代生活的王简欢,很喜欢可爱的小兔子,研究了许多关于兔子的习性与养法,自是不可能吃,没想到,来到古代,这反而是目前唯一最快吃到肉的办法。
有些讽刺与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