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童生好些,毕竟南宫煜是生是死,对于他来说不是很在乎,要不是因为沈晓梦母子俩,他肯定会将话题揭过。
仔仔却很伤心,因为自从南宫煜走了后,他跟自家娘就没有收到过平安的消息,所以他知道,计划失败,南宫煜应该是真的死了。
胡举人则是惊讶。
煜王薨世的事,身为小侯爷的东方镜,自是知道。
前几天,煜王尸体送回京城时,面目全非不说,就是尸首也在腐烂,说是煜王的马车失足掉下去山崖,是临水府的同知回乡时,看到的,当时并不确定是煜王。
最后确定是煜王,是因为煜王身上的玉佩,还有临水府同知,曾经见过煜王,根据他的身形判断,送回京城,是当今圣上亲自确认。
曾经风靡一时的战王,如今却掉山崖死了。
好像说煜王还有一个儿子,是私生子,不过当今圣上说了,煜王唯一的骨肉,必需认祖归宗,继承煜王府。
东方镜不轻不淡道“听说了,本小侯爷想,应该明后天衙门就有告示了,而且本小侯爷还听说,圣上已经派人来接煜王世子回京了。
话说,好像煜王出事,就是因为来看煜王世子,在回京过年时,不小心坠崖。
本小侯爷在山水县生活了这么久,居然不知道我们临时府,竟然有个煜王的私生子。”
胡举人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沈晓梦母子俩。
沈晓梦不自在的笑了笑,装作好奇的问道
“难道就只有煜王一人吗?”
东方镜见沈晓梦感兴趣,喝了一杯酒,侃侃而谈道
“谁说,煜王好歹也是皇子,这身边除了伺候的人,肯定还有贴身侍卫,听说还有几个活的,其中一个就是煜王的谋臣,不过现在还在昏迷不醒。”
这下沈晓梦可以确定,南宫煜是真的死了,因为原计划,墨玉是失踪,此刻墨玉却昏迷不醒的回了京城,而且计划里并没有掉涯一说,所以种种迹象说明,计划失败,南宫煜死了。
知道南宫煜死了,沈晓梦说不出是喜还是悲,一方面她觉得南宫煜死了,就不会有人跟自己抢儿子了,又一方面知道,南宫煜一死,接着就是自己面临沈海的刺杀。
仔仔则是在这个时候,突然觉得好伤心,他看向沈晓梦道
“娘,我有些不舒服,你送我回房好不好?”
“好!”仔仔跟南宫煜相处的时间虽不久,而且一开始也讨厌南宫煜,但是自从南宫煜舍身就自己母子俩时,仔仔就不在那么讨厌南宫煜了,现在听到南宫煜死,他肯定会伤心,这也是沈晓梦应好的原因。
沈晓梦母子俩的离开,并没有让东方镜住嘴,而是让他说的更是津津有味
“曾经传言煜王有举不起来的疾病,现在也不知道这事是真是假,他既然举不起来,那煜王世子又是怎么出来的呢?”
虽说,煜王世子还没有赐封,但是当今圣上都说了,所以东方镜自然是说煜王世子了。
“下官也不知道,毕竟这煜王世子是煜王驾薨之后传出来的。”这里吃饭的除了东方镜,就陆知府最大了,所以也只有他们两个敢议论此事。
胡举人看着在那里讨论的两个人,满脸黑线。
……
仔仔的房间
“娘,仔仔想进京!”仔仔虽然很想哭,但是他却没有哭,而是在自家娘的怀里,同自家娘商量去京城的事。
“好!”沈晓梦也不想让仔仔去京城,可是她知道不能,因为这事不是自己说不让就能不去,而是当今圣上不允许。
仔仔也知道自家娘是因为无奈才答应,可是他依然朝自家娘谢道
“谢谢娘!”
仔仔即使很想同沈晓梦说说南宫煜,可是他最终什么都没有说,就那样的抱着沈晓梦。
沈晓梦也没说话,用的是无声安慰。
……
院子里
今天是沈晓梦的乔迁之喜,也是沈海对付沈晓梦的日子,如果不是刺杀煜王的事在中间出了岔子,幕后的黑衣人也不会改变对付沈晓梦的方法。
就在大家酒足饭饱后,老沈家的人,突然抱着头喊道
“头好晕……!”
沈秋氏更是边喊晕,边吞吞吐吐的喊骂“沈…晓…梦……,你…好…毒……!”
然后就开始摇摇晃晃的,好似要倒地般。
接着其他的村民也开始头晕目眩。
而这时候,突然有一群人,举着大刀,冲了进来,一个脸上有刀疤的男人,朝一个大胡子的男人,口中嚣张的喊道
“大哥,都说云山村富裕,果真不假,一个不守妇道的女人都能把乔迁喜宴办的如此之大,我们今天不止要抢财物,还要把女人带回去给大哥享受,如果大哥您不要了,就把她们分给弟兄们如何?”
大胡子男人,长得很是魁梧,身高应该有一米八以上,那大身板往人前一站,都能吓死个人,他摸着自己引以为傲的大胡子,点头道
“二弟说的没错,村姑虽丑了点,但是至少是女人不是?二弟你放心,咱们几个做为山寨的当家,自然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到时候村姑,我们一起分,至于弟兄们,等我们腻了,全部分下去。”
院子里发生的事,让坐在主厅的一桌人,全部起身往外走。
还有那些伺候人的丫鬟小厮,在看到匪徒冲进来后,他们去禀报沈晓梦了。
看着那一群匪徒打扮的人,东方镜摆足了架势,朝前走了几步,好似陆知府他们的领头人般,看向院子里的匪徒,呵斥道
“大胆匪徒,居然敢抢村子,来人呐,给本小侯爷将他们抓起来,关进大牢。”
其实东方镜带的人不多,但是好在他们够忠心,全部异口同声道
“诺!”
看着为数不多的几个侍卫,大胡子男人嗤笑一声道
“狂妄小儿,漏网之鱼,不自量力,看大爷我今天是如何斩下你的头颅来喂狗,看打!”
话落,大胡子男人手中的大刀朝着东方镜直直的砍了过去。
千钧一发之际,沈晓梦从天而降,一脚将大胡子男人踢飞好远,然后在一个飞身,落至到房顶,看着差点摔出大门的大胡子男人,冰冷道
“是不是狂妄小儿,阁下现在可否站起来回答?”
“噗……!”大胡子男人,一口老血喷了出去,是谁说,这个沈晓梦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麻蛋滴,老子这一脚挨的,都去了半条老命“咳咳咳……!”
“大…大…大哥,你没事吧?”刀疤男也没想到,沈晓梦的武功居然如此之高。
大哥是山寨的大当家,他的力气还是武功,都是山寨最好的,现在居然被沈晓梦一脚给踢飞那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