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回家过年
作者:人生如朝露      更新:2020-03-20 13:58      字数:1310

2005年春节,我回到了甘肃老家过年。从1996年到武汉,基本上两三年回去一次。刚开始那几年,非常想家,但手头拮据,甚至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只能蜗居在武汉过年。

小时候,天天盼着过年。过年可以穿新衣服,可以吃好吃的,也可以收到好多好多压岁钱……我小时候生活在大西北的一个小乡村。我们那个乡,是当地有名的渔米之乡。冷水养殖的虹鳟鱼,以肉质鲜嫩而故称,日照充足的乌江大米,绝佳口感在当地更是久负盛名。虽然谈不上小康生活,但也算衣食无忧。

快到小年,家家户户开始杀猪宰羊。零下十几度的天气,成了天然冰箱,半边猪肉,羊肉往房梁上一挂,不大一会就冻成了硬邦邦的。吃的时候,要用斧头一块块往下砍。西北人豪爽,吃肉都是炖一大锅,大块吃肉,小杯吃酒。有客人来,从中午可以喝到晚上,白酒都是讲整箱喝的,不喝倒几个,肯定是不会停的。小时候,我特烦我爸爸喝酒,每次喝醉话特别多,像唐僧念经似的,翻来覆去总是那几句话。

大年三十,一口大锅煮上猪头,香气四溢。那时觉得世上最美的美食,非猪头肉莫属。大年初一,小辈开始长辈拜年。我们那个村只有两条街,几十户人家。那时候,拜年要给叔伯沏茶,还要带各家炸的油果子,油果子有很多种,有蝴蝶形的,有鸡冠形的,干脆可口,油而不腻,充分体现各家的制作水平。那时候拜年是要磕头行礼的,磕完头,长辈们喝完茶,然后掏出红红绿绿的崭新的钞票,通常是五毛或者一块,能收到五块,那真是极少极少的,印象中也只有当官的舅舅给过。小时候,最过瘾的莫过于放鞭炮。用半根香置于隐蔽的地方,估摸好时间,放上鞭炮,相当于一颗定时炸弹,突然一炸,经常吓得小女孩们哇哇大哭,而我们却在旁边哈哈大笑。

高翘队,秧歌队,舞狮队,几乎每个村都有一支社火队,从大年初五开始,每天都有社火队在乡里的人民广场上表演,邀上三五个小伙伴,步行一个小时去乡上看演出,那个高兴劲,甭提有多爽了。

每年的正月十五,是社火的高潮。广场上人流涌动,密密麻麻,一边戏台上高唱秦腔六郎探母,一边是舞狮大赛踩板凳,好不热闹。十里八村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欢聚一起,都处洋溢着欢声笑语,共同庆祝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三十年过去了,儿时的记忆深深地保留在脑海中,依然记忆犹新。

回家过年对于年近三十的我来说,是件非常痛苦的事情。昔日的同学都已经为人父母,孩子都已经读小学了,而我依然孤家寡人一个。父亲身体一年不如一年,苍老了很多,过年不回去看一眼我又实在放心不下。我知道,父亲最放心不下的就是我,在农村三十没结婚的,已经算是大龄青年了。而我现在的这种状态,又怎么能让父亲放心呢?要在武汉安家,就必须要买房,首付最少也得十几万,父亲种一年的粮食,也就收入几千块,我怎么可能再让他去徒增烦恼呢?

古语有云: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意思是说:“父母年迈在世,尽量不长期在外地。不得已,必须告诉父母去哪里,为什么去,什么时候回来。并安排好父母的供养。”

而我很惭愧,一不能在父亲身边尽孝,二没有经济能力来赡养父亲。有时候想想,真的是愧为人子,漂泊在外,居无定所,这样的日子还要维持多久?我不想去想,更不敢去想。如果就此让我放弃一切,我又不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