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三十晚上,有的人陪着家人一起,有的人陪着朋友一起过,也有的人无人陪伴,也没人可以陪。
b123的灯光大亮着,里面传出了电视的声音,隔音效果很好的墙,依然听得见,说明电视的声音开到很大。
沈琳正对着电视,整个人缩在沙发上,从小到大,每到冬天的夜晚,她最喜欢这样子度过。
专注着电视,沈琳没有听到开门的声音,甚至连城宇走到她的旁边,她都没有发现。
“小琳,你刚才有出去过吗?”
“啊?”
直到连城宇跟她说话,沈琳才意识到电视的声音太大,关小了声音之后,再来听他讲。
“我问你刚才是不是出去过?”
“是的,我上隔壁跟夏秋姐姐借了点儿盐。”
“你知不知道刚才门没锁?而且我进来的时候你一点反应都没有。”
“啊?对不起,我可能忘了。”
“真是的。”连城宇摇摇头“你知不知道,这样很危险,要是坏人进来怎么办?”
“对不起嘛。”
每逢佳节倍思亲这一句话,当真能够用在很多人的身上,沈琳的双眼红彤彤的,明显是一个人的时候流过泪。
连城宇猜到,她也在想她的父母,他们都是一样,从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变成了孤身一人,连城宇尚且还有妹妹,而沈琳,除了几个朋友以外,什么都没有。
和对待妹妹一样,连城宇帮沈琳那一罐咖啡的拉环也打开,递给她。
沈琳用两只手接过咖啡,就像是一杯很神圣很珍贵的饮料一样,捧在手上许久才喝一口。
过了几分钟,连城宇从房间里拿出一张被子盖在沈琳的身上。
“虽然在家里吹不到风,但是天那么冷,光穿着睡衣就在客厅看电视,不怕冻成冰棍吗?”
听着连城宇的责备,沈琳哑口无言,只是瞪着大眼睛委屈地盯着他看。
“哪儿学的?”
作为青梅竹马,沈琳和连城宇认识那么久,在连城宇的印象中,沈琳从来就不会卖萌撒娇,这一会儿委屈的表情,可真让人意外。
沈琳没有回答,紧握着被子盖住继续看电视。
见她沉默了,连城宇倒是觉得有些失落,因为好不容易扯起来的话题又沉了下去。
同样作为闷葫芦的连城宇不懂得死皮赖脸找话题去讨好谁,既然人家不想搭理自己,就回房间睡觉得了。
喧闹的夜晚就像有魔力一样,假如不是困到不行,有哪个愿意在大年三十的晚上早早睡大觉的?
连城宇在床上辗转反侧半个小时也没有睡着,还是决定起床出去走走。
出了房间,必经之路就是客厅,沈琳已经迷糊地睡过去了。
“傻丫头,竟然坐着就睡着了?”
他本来想着将沈琳先抱回房间,然后再出门,一伸手就知道,电视上演的都是假的。
即使当时人是睡着的,只要外力一掺和进去,人马上就醒了。
沈琳看着连城宇,两个人的脸差一厘米就要贴上了,连城宇的一只手放在沈琳的后背,另一只手放在大腿,场面非常尴尬。
“你?你要做什么?”
“额,我,那个,我是想看你睡了没。”
“噢”
“那个,要不要出去走走?”
“好啊。”
沈琳似乎一个晚上就等着连城宇的这一句话,毫不犹豫便答应了
“我们去哪儿?”
“去,去看烟火吧,世纪广场那儿,热闹。”
世纪广场,是黑峡市市中心,并且是最中心的一个点,宽敞广阔,是饭后休闲娱乐的首选之地。
平时的世纪广场已经是人满为患了,大多都是老年人,带着孩子逛。
大年三十的晚上,聚集在广场的却都是年轻人,为了热闹,很多年轻人早早就到广场占了个好位置,就等晚上十二点的烟火。
为了群众的安全,放烟火的区域被警戒线封锁,确保火花不会伤到群众之后,才可以明放烟火。
无论身在何方,只要人多了,便各种各样的人都有。
“偷钱,小偷,快帮我抓住那小子。”
人群中,突然有一名男子冲一个小孩子大喊,小偷,快抓住他,
那个小孩子跑得很快,在人群中溜窜,一下子就消失在丢失钱包那个男子的视野中。
男子非常生气,一边怒骂一边找人,却不知道小孩早就溜出了人群,逃到老远。
小孩是惯犯,拿着钱包嬉笑着,还往天空上抛几下,显摆自己的‘劳动成果’。
先是抛了三次,接了三次,第四次抛起来以后,钱包没有回到他的手上,而是被连城宇接住了。
“你干什么?把钱包还给我。”
小孩伸手去抢,但是被连城宇一只手按住头,小孩的手太短,够不着钱包,便对连城宇动手。
乳臭未干的毛孩子哪里是连城宇的对手?出半招就把他放倒在草坪地上。
见对手不好对付,小毛孩立刻有了第二方案,跪在地上求饶。
“大哥饶命,大哥饶命,钱包我不要了,您放我走吧。”
连城宇瞅着,这个毛孩一身脏兮兮的,大过年还出来偷钱,想必也是无家可归的可怜孩子,便不与他为难。
“小孩,你家在哪?”
“大哥您这不是开玩笑嘛?我要有家还犯得着偷东西吗?”
“那你平时住哪里?”
“癞皮街二巷,垃圾站旁边。”
“你走吧。”
连城宇刚说完让小孩走,那丢失钱包的男子就跑了过来,看到连城宇手上拿着自己的钱包,二话没说就对连城宇横。
“你们是一伙儿的?连本大爷的钱包都敢偷,活腻了?”
“人的生命就那么短短几十年,我才刚开始活,谈何活腻了?”
“把钱包还给我。”
“是你的始终是你的,没必要吼那么大声,让全世界都听到。”
“你这人说话怎么那么叫人生气啊?到底还不还给我?”
“拿去吧。”
男子拿回了钱包,见那个偷钱的小鬼还在,脸上顿时不悦,上前揪着小鬼的耳朵就是一耳光,啪啪老响。
若是一个普通人,小毛孩能够轻易地就逃脱,可他没想到这个男子还会些武功,力气挺大,一耳光加一脚,打的他倒地吐了一口血差点儿背过了气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