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真色谢铅华——景瑚番外
作者:知我情衷      更新:2020-07-28 17:22      字数:3319

如何才能知道,一个人是真的不曾对你有过分毫的爱意。

景瑚看清楚了,在她哥哥,被她爱慕了许久的人一箭洞穿了心脏的时候。所以她回了头,再也没看她苦苦思慕了两三年的那个人一眼。

她的父亲是永宁郡王,她虽然是侧妃许氏所出,出生百日的时候就被封为了县主,有了郡王嫡女的待遇。

从那时候开始,她被人称呼了十六年的泾陵县主。

永宁郡王最宠爱的泾陵县主花团锦簇的活到十六岁,一场宫变,一夜之间一无所有。

谋逆向来是最大的罪,不过因为她们是皇室出身,诛灭不了九族,所以她们这些女眷,什么也没做的女眷,只是被流放而已。

她的父亲死了,哥哥也死了,生母更是早已死在了昭永十八年的冬天,不曾看过永承年间的春日。

永宁郡王府再有活着的人,也不是她的亲人。

流放便流放,一个已经一无所有的人,身既如飘萍,在哪里也都是一样的。

她至少还有她自己。泾陵县主,或是罪臣之女,她首先都是她自己。

她还没有走出曾经烈火烹油的郡王府,她爱慕过的那个人,来到了她面前。

他什么也没做错,家国大义,她的父亲和哥哥是乱臣贼子,所以他还能理直气壮的走到她面前,要求跟她见一面。

她没有见他,她在她从前住的芳时轩的院子里,他们之间隔了一道院墙。

他说,他用他所有的功劳,换了她不必流放。他没有爱过她,但他希望她将来能过的好。

何必他再说一遍,她已然明白了。她知道他这样做不是出于对她的爱,那他对她的好,对她而言也根本毫无意义。

或许她应该觉得庆幸,幸而他从没爱过她,取了她亲兄长性命的人不是一个爱她的人,她从此也不必陷在更深的痛苦里。

她很快登车去了江南,带着他赠给她的一笔钱财。恨没有意义,留恋也没有意义。

抄家的时候她在一团废墟里找到了她母妃留下的血书,上面记载了她母妃过世的真相。原来她过去的十六年,也只是一场谎言。

撒下弥天大谎的人已经故去,去见了他此生最对不起的人,可她还要活下去。

“景”是皇家之姓,她不能,也不想再姓。所以她从此以后的名字,是许瑚。“瑚”字虽然是她父王所取,里面也有母妃的殷殷爱意,她不想改去。

她的外祖母一家在江南,只是普通人家而已。她出了燕京之后也只是普通人,那里很合适她去。

她跟着外祖母一家在嘉禾定居。

江南兴农桑,她最擅长女红,又在燕京城的富贵圈里浸淫多年,眼光独到。她手里虽然有一大笔钱财,却也不能坐吃山空,于是她自己张罗着,开了一家成衣坊。

从养蚕种桑开始,她样样都要过问,事事都要亲历亲为。在这些忙忙碌碌的日子里,曾经的燕京岁月,渐渐的离她远去了。

二月浴种,三月初一开始养蚕,江南女子在田垄间采桑叶,她就是在那时候,第一次偶遇了柯明叙。

碧玉搔头滑落在田垄间,泥土太软,落地没有声响。却被有心的少年拾起,物归原主。

那一日她戴着幂篱,纯白色的轻纱隐去了她的面容,他或许应该识得她,却没有认出她来。

而后擦肩而过,再次相遇,已经是数月之后的事情了。

她去南湖湖畔与人谈生意,江南夏日多雨,原来湖上还是“轻烟拂渚,微风欲来”,很快便下起了瓢泼大雨。

她出来的太急,并没有带了伞,眼见着要误事,是柯明叙递了一把伞给她。

油纸伞,绘着茉莉花的纹样,很特别。

同是天涯沦落人,她以为自己已经很好,可看他的样子,才是将诸事都放下,只关心眼前的事情。

于是她问他,“不知道公子尊姓大名,家住何处,将来也好将伞还给公子。”

他的笑容极清浅,像是江南的春雨,只是轻轻的撩拨着人的心弦,沾湿了人的衣裳,可待要去拧,偏又拧不出水来。

他说,“我姓谢。”

谢是他的母姓,便如她如今与人自我介绍,都说她姓许一般。

她与他之间原来间隔着一把伞的距离,她上前一步,走到他身前,笑意温和,“公子不姓谢,姓柯。”

一边说,一边把幂篱的白纱掀起。

他是认得她的,“县主?”他说。

她轻轻的摇了摇头,“不是什么县主,我如今姓许。”

他又笑起来,比方才的笑意更深。

即便从前见面不识,如今流连江南,大约也能算个故人。

那一个午后她没有再去谈她的生意,他乡遇故知,她原来以为人生四大喜事,她只能沾上这一桩而已。

或许世间的事情就是这样巧,他也不是旅途至此,他居然也就定居在离她的成衣铺子不远的地方。

由还一把伞开始,君自故乡来,从燕京故事,谈到江南风物。再从养蚕种桑,谈到江南百姓的生活。

谈来谈去,能说的话太多,可能一辈子也说不完,干脆拜了天地,结为了夫妇。

他们成亲的那一天,话也还是说不完。她望着他的一身红衣,想起了南湖边的相遇。

“莫不是白娘娘化作了男儿身,从西湖远道而至南湖,专门来骗我这凡间女子的——我偏偏又姓许。”

柯明叙笑起来,比从前的任何一个笑都要更明朗,“于妖精而言,西湖而至南湖并不远。便我是妖精,也不是为了骗你而来,是想一辈子待你好。”

他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太君子了些。洞房花烛夜,他才第一次吻她。他没有经验,她也没有,可他痴长了她十余岁,面皮却比她还要薄的多。

他那么聪明的人,年纪轻轻就成了状元,原来也有这么笨拙的时候。

夫妻做了许久,他才想起来问她,是如何识得他的。

毕竟燕京岁月,他从来很低调,不记得在哪里曾与她有过交集。而那时候的她要比他高调的多,光是为了一个齐元放,就不知道闹出了多少事情来。

她识得他,是在他成为状元,打马游街的那一日。

那一日她原本无意于此,会上正阳门的城楼,不是为了看春风得意的少年,而是为了找她的好友贞宁公主陪她抹骨牌。

她在城楼上站了许久,看着骑马游街的年轻的状元郎渐渐由远至近,朱雀大街上的少女不断的向他抛出手里的花,他却目不斜视,一心一意朝着正阳门走来。

快要经过正阳门的时候,她终于看清了他的样子。

原来燕梁一朝最年轻的状元郎,长的是这样如玉的模样。她记住了,却也很快就没有再谈起。

永承三年她纵马于街市,出手制住她的惊马的那个少年在她心中的形象逐渐鲜活,上一年的状元郎的身影,被她埋在了内心深处——原本就没想过还会有什么交集。

却没想到她爱慕过的少年一箭了断了她的情思,递给她伞的状元郎,从单薄的一个剪影,变成了她的枕边人。

原来她识得她,也比她知道的要早。是在昭永十七年的时候,她自燕京去往江南,他在码头上看见了她。

那时候她还很小,只有十岁,还是最淘气不让母妃省心的时候。那时候他就记得她了。

做了夫妻,只恨不能早些相识。若在那之后他们就已经认识,不必什么齐元放,或许他们不会蹉跎这么多年。

他好像也并不介意她曾喜欢过齐元放,尽管他是他的师弟。便是要他吃吃醋,也总是不能。

太光风霁月,有时候少了些乐趣,不过,她就是喜欢他。是他让她分清楚了迷恋和爱。

这么多年,齐元放他过的大约也不好。从前没见他多喜爱他的妻子,可是她过世了这么多年,他到底也没有再娶。

并不是她要关注他,只是他坐在那个位置上,总是太引人注目了些。

后来她与柯明叙的孩子都满地跑了,他也还是孑然一身,最后战死在了蜀中。她和他还曾一起唏嘘了许久。

成婚之后,她仍然忙碌她的生意,而她相公的学问最好,没有入仕的心愿,便在乡间开设了学堂,只要很少的束脩,教授那些没有机会识字的孩子读书。

他们种了满院的栀子花,只因为相逢那日她穿了一身素雅的白,站在江南的青山绿水间,犹如一朵开在枝头的栀子花。

他们都洗去了燕京城里的富贵,在江南的学堂里,田垄间做回了他们自己。

当年齐元放送她出京,她原本是并不感激的,多多少少含着一点对他的怨。可这么多年过去,往事归于尘土,她才觉得他对她不错。

即便没有爱。幸而没有爱。

或许是因为她从前的性子,和他的妻子有些相像吧,一样的骄矜任性。她在江南生活已久,回头望燕京,才肯承认这些。

还好她看上过的人总归不错,他没有就那样接受了她,让她做了别人的替身,她也才有了她如今相夫教子的平淡日子。

若有来生,她还是她,只想早些与柯明叙相识。也祝愿齐元放和他的妻子能过的好些。

一辈子的夫妻,哪里过的够。来世也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