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很久以前,天伦大陆并不存在,这是一个只有海水的地方。。又过了很多年后,生命神王与冥王相约在此打擂台,于是双方每人各带了5个人,就来到这个地方了。而为了比赛的方便,冥王挥手之间,天伦大陆就诞生了。而后在这大地上便有了几场轰轰烈烈的斗争,双方的每一场战斗都让天伦大陆四分五裂,到战斗结束后,生命神王以三比二胜于冥王,非常暗爽的生命神王大手一挥,这片大地便从此有了各种各样的生命。”
天吟很傻眼,原来这大陆是这么来的啊,真是一个很奇妙的地方。天吟有继续看下去……
“冥王座下第一猛将,蝴蝶,此乃巾帼不让须眉的传奇女人。使用一把长剑,一步杀十人,劈山如切菜。可她在最后遇见的对手,却是生命神王座下一俊美男子,双方一见钟情,悲惨事故就在这一刻发生了,双方眉来眼去的共舞一套剑法之后,传来生命神王赢有赏赐的声音。高手之间过招,一招失手,已败千里。蝴蝶被那男子从后背一剑刺穿胸前,先伤身,后伤心,蝴蝶已无存活的想法。可是心里却涌起滔天恨意,她将她最后全身之力,集合她的怨念与恨意,灌注于她的剑上,一剑将那负心男绞得粉碎,而她也就此陨落。而这把蕴含她生前之恨的剑,则是后来据说被出土过的“创世九兵器之一,饮恨青天””
天吟继续傻眼,这书上面列举的九把武器,果然是各有历史,而且每一把武器的原主人好像都是神之座下。这些神器就这样掉落在天伦大陆各方?果然这大陆很神奇啊,真的是很奇妙啊,继续看……
继续一看,天吟又傻眼了!
这是这一页最后的一行字。“以上情节,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必是造谣!”
天吟有种想撕了这本书的感觉,如果能撕了作者更好。平复了一下心情,天吟站了起来。好好的把书交给了书店老板,又道了声再见,慢慢的离开。
自从天吟懂事以来,就一直感觉自己的身体特别的强壮,要远胜于同龄人许多。天吟这几天都会比较早的回家,当然偶尔也去村门口接他老爸。他回家的原因,是总感觉下腹总有一股热劲,简单说来,就是丹田之中荡漾着一股力道。而他稍微可以控制这股热劲通过他的小拳头和小脚来攻击,速度,力量都会变得比较恐怖。只是使用过后就会全身无力两眼发红,于是他也没敢多用。只是这体质,倒是越来越好了,每次他坐着感觉身体力那股热劲的跳动之后,舒展身体总能发现自己似乎越来越壮了。
天吟很满意这样的感觉,人嘛,总是自己有点力量的好。至少做什么事心里都有底,再不济还能用来逃跑呢。
“儿子啊,老爸回来啦~~老爸给你带回来好东西了”香客斯的声音从大老远就传进来了。
天吟打开门,头往外一探,这老爸手上没啥猎物吖。只有昨天那件可爱的狼皮外套被他拿去又拿回来而已,大概是山上寒冷吧。“老爸,有啥好东西呢?”
“你看”香客斯把那件狼皮外套拿了出来,“你一定会喜欢的呢。”
“这个不是我的那件狼皮外套么?”
“我今天帮你拿去改了,你最近长身体了,我昨天看你穿在身上,一直紧紧的,怕把你束缚住了,影响成长,所以帮你拿去改一下了。”
其实天吟心理是很感动的,他从小就很懂事,也很清楚,眼前这个被称呼为老爸的人,其实只是自己的养父而已,这些事香客斯在某个夜晚也和天吟讲过,可天吟还是甜甜的叫了他一声老爸,毕竟天吟从小就只和他在一起而已,那晚感动得香客斯是哭了一整晚。天吟觉得虽然老爸平时神经满大条的,可对自己真的是很好。真让他真的从心里感觉感动。
“老爸,你刚才说?拿去改了……?”
“是啊,改得不错啊,是我特地让他这么改的,哈哈,村子那裁缝,怎么可能有我这么深度的智慧与创意呢?我可是从小玩泥巴长大的,哈哈……”
“那,这个是什么?”
“额,你这个都不知道?短裤啊,你看,这样穿上,对,把狼头穿在前面,然后你想嘘嘘的时候就这样掰开狼头,然后就可以了。方便吧?哈哈!”
“¥%¥%……%……¥%@!#……”天吟只有一阵无语……
这天应该已经慢慢的接近了冬天,早上起来特别的冷,虽然还没有下雪。天吟早早的已经起来,正在穿上那条昨天老爸带回来的狼头短裤。因为香客斯今天要带他一起进山里去打猎,而条件是天吟今天必须穿上这条特制的短裤。这是昨晚晚饭时,香客斯提起的,说是要带天吟去看看他诞生的地方。其实天吟已经不止一次听香客斯谈起那天他睡在十三条狼中间,让香客斯英勇的抱回家的故事了。
说实在的,他心里也满期待,去看看他降生的地方。
“老爸,我总觉得裤裆前面还有一张狼嘴,很别扭耶。”天吟一走上街就不自在了,穿着这样一条短裤,回头率真的不是一般的高。
“儿子,你就安心吧,你够出众的。”香客斯走在前面,头也不回的说着。
父子两就这样一前一后的慢慢走出了村庄,过了村道,慢慢的走进森林中。早晨的森理的空气真的是非常的好,很清新。不是村庄里能比的。之所以这么早就起床打猎,是因为有些小动物喜欢在早晨这个时候起来觅食。
“儿子,看不出你体质满好的嘛,走了这么久,气也不喘一下。”香客斯对这个儿子总是觉得充满惊喜,三岁?这么好的体质?
天吟也不开口,就这样慢慢的走着。他也没敢自己身体的异样告诉香客斯,虽然两人很亲密,可天吟一直感觉这是很奇特的,假如说出来,会被人当异类处理了,这样的事书上讲过许多,比如好多年前一个村子出了个整天学狼叫的孩子,结果那孩子的父母把孩子扔了,而村子还把那孩子送到火刑架上给解决了,想想都后怕。又或者这老爸以后不敢爱他了,那他就难受了。
这森林小道上有点斜,天吟体质虽好,可毕竟才三岁,人小脚短的。而香客斯说,再走到前面,就该直接穿进森林内部了。这个时代还没有热兵器,打猎还是用弓箭匕首之类的,当然还有背着斧头的人在森林中穿行,一般那是村里的木匠,当然偶尔他们也用那把大斧头追着兔子跑。可总的来说,效率就是不如猎人了。香客斯用的工具是一把黝黑的小猎弓,并不大,一米来高而已,这样的弓箭对大型动物并没有什么威力,但是射射林里的小野兔或者小野鸡还是绰绰有余的。此刻要穿行森林内部,他已经将弓从背部拿到了手中。
“小天吟啊,你知道么,走过这片草地,前面那个地方,就是三年前我找到你的地方了。你知道当年的情况有多危急么?你就睡在那地方中央,被十多匹狼围着,我人还没到,便感受到前方弱小的你有危险,于是我站了起来,抖了一抖身子,一股浓郁的王霸之气自我身上散发出去,才将这十多匹狼活活吓死,这才将你从狼群之中救下,怎么样,你老爸我,威风吧?”
天吟感觉对这个老爸真是相当之无语啊,不过也的确是他,要是当年靠自己一个人在这野林爬,还不知道该怎么生活呢。
“老爸,到了吧?”
“就在这了。”说着香客斯便拨开眼前的草丛。
这是一个坑,一个大坑,可斜度不大。这个坑里已经长满二三十公分的小草,还有几朵小野花,景色倒是不错。
“当年你就躺在这个坑中心那,恩,就是你现在站的这个地方。”香客斯指着大坑的中心说着,而天吟已经整个人滚了下去,正站在坑的中心。
“其实也没什么,只是不知道那对父母那么狠居然把儿子丢在这!想想都气!不过也幸好,我才有了你这宝贝儿子。哇哈哈,要不你以后改名叫天赐好不好?”
“不好……”
两人聊了几句,都感觉有点无聊了,便准备转身离开了。突然天吟觉得草丛里有道亮光一闪,于是蹲了下来,却看见一个暗淡银色的小环。伸手将这小环一拉,竟拿出了一枚熟悉的戒指。
这朴素的戒指什么镶嵌也没有,可是戒指内面却印着“aya”,在“aya”的正面,还有一个黑色的小孔。
“笨儿子,快点爬上来啦,打猎去了,家里没存粮了哈,再不打猎今晚要饿肚子了噢!”香客斯在坑上头低声喊着。
天吟也没把戒指戴上,毕竟一个三岁的孩子戴着一个戒指实在是太出众了。他把戒指藏在了衣袋中,转身朝香客斯跑去。
走了几步,香客斯突然提起手上的弓箭,然后嗖的一声就射了出去,然后对天吟说:“儿子,你在这等我下,我过去看看,应该射中的。”
“恩”天吟乖巧的回答,然后看着慢慢走远的香客斯的背影,然后从怀中取出那戒指,戴在手指上。这个戒指,他有种满熟悉的感觉,只是不知道怎么形容,可就是感觉身体好像有一种力量和这个戒指互相呼应一样,“莫非和那股热劲有关?”天吟低哝着,感受着这戒指。
小腹一发力,一股热劲传出,他控制着流动到手指关节处。
突然,凭空一个空间在天吟脑中出现!
这是一个空间戒指!所谓的纳戒!</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