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试探
作者:白手黑刀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5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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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郗这家伙终于是完成四十六场角斗了!

陆风听到这个消息后,心中特别高兴,毕竟在这个世界里,履郗算是他唯一的朋友。.

而且在这关键的时刻,履郗的出现,会带给他很大帮助的,陆风直到现在都在庆幸,庆幸自己的运气,虽然那两次凶险的角斗自己是凭借着绝对的实力渡过难关,可是自己一介奴隶,竟然能得到阿曼尼的赏识,这是他所没想到的。

而履郗,对陆风来说比阿曼尼远远要重要的多,因为履郗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的一粒定心丸,是他,让陆风有了活下去的希望,或许这并不是履郗的本意。

况且,这家伙完成了大路上有史以来都没有奴隶做到的事情!他是第一个通过角斗获得自由身的努力,当然是有两下子了,光是在生死边缘徘徊的经验,就要胜过许多的武技,魔法和金钱。

这种人的身上有着一种凡人所没有的气质,杀气!杀气有时候甚至比精湛的武技更加重要!

当履郗一身黑袍出现在陆风面前的时候,一向多话的他竟然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给了履郗一个大大的熊抱,松开履郗,他看着履郗的眼睛,重重的拍了拍履郗的肩膀,什么都没有说,可是履郗已经从他那复杂的眼神中,感觉到了他的意思。

履郗发现,那个大大咧咧的蒙特罗成熟了!而且也变得可怕了!不是心机上的,而是气势上的!这家伙究竟经历了什么?

他能看得出陆风眼神中对他能活下来的赞许和鼓励,但更多的,确实一种了解!仿佛陆风对他很了解!应该说,是对死亡很了解!

他们之间并没有很多的话要说,因为朋友之间,本就不需要太多的话。

阿曼尼很人性化,虽然现在陆风和履郗都不是他的奴隶了,但是还都归他管,由于这是两个月来两个人第一次重聚,他还是给了两个人半天的假期。

“你有什么打算?”陆风一边对着镜子向脸上抹着东西,一边问履郗。

履郗将双手枕在脑袋下,仰面躺在陆风的床上,有些出神的看着棚顶,轻轻的说道:“我要出名!”声音不大,但是语气却极其坚定!

“嗯?”听了履郗的话,陆风不禁一愣:“出名?”

“不错!出名!”履郗坚定的说道:“无论如何,我一定要出名!”

“为什么?”陆风再次问出了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这是规则!”履郗仿佛不想再说下去,将头转向里面。

见履郗不想再说下去,陆风知道他有难言之隐,便没再追问,朋友,是要彼此留下空间的,有些事情,还是自己解决的好。

“那你出名的计划是什么呢?”陆风转移了话题。

履郗又转过头来,想了想,摇头道:“我暂时还没有具体的计划,但是跟着阿曼尼,总是有机会的,也许有一天,我能做到!”他的话语中带着一丝兴奋。

成名?陆风心中叹了一口气,成名哪里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他知不知道自己现在的实力?需要挑战什么样的对手才叫成名?事实上,他现在已经很出名了,他毕竟是历史上第一个完成四十六场角斗获得自由身的奴隶!

但是或许在履郗的心里,他要的名声不是这个,不是这个带着奴隶烙印的名声,而是一个让人敬畏的名声!

陆风摇摇头,他并不想出名,因为出名后麻烦就很多,比如说,成名最快的方法就是直接挑战一个顶级高手,击败对手后,你就会一战成名,但是接下来你要面对的可不是单方面的荣耀,还有各种各样的麻烦,你用那个顶级高手作为踏脚石,别人同样也会用你作为踏脚石!总之,麻烦多了去了!

只不过,他没有想到的是,履郗口中的成名,可不是单单的那种名气,他所谓的‘成名’,包含了太多太多的东西~~

履瓻似乎想的入了神,陆风也没有去打扰,继续摆弄着自己的脸。

过了一会儿,陆风再次变成了麻子脸尼克,今天,他还要去帕斯顿商行,而履瓻,则留在庄园中保护阿曼尼。

准备好之后,陆风没有打扰沉思中的履瓻,悄悄的离开了,出了庄园,陆风施展起轻功直奔帕斯顿商行,他已经两天没有去了,不知道里面的情况有没有发生变化。

来到帕斯顿商行后,陆风发现今天的帕斯顿商行内的气氛有些不对,有不少仆人脸上都带着兴奋之色,好像都捡到了一百个金币一样。

陆风起疑,连忙找到了麻子脸,问道:“我怎么看今天不少人都好像很兴奋的样子,究竟是怎么回事?”

见到陆风,麻子脸一把扯住陆风的衣袖,有些不高兴的说道:“喂,你小子这两天干什么去了?要不是你是归我管的,早就被除名了!”

陆风满脸歉意的陪笑道:“真是不好意思,这两天我吃坏了东西,拉肚子,拉的我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真是要命!”

麻子脸不怀好意的打量了一番,笑道:“我看是将力气都用在哪个姑娘的小肚子上,累的吧?记住,还欠兄弟们一次花酒呢!”

“放心吧,兄弟一定不会忘的。”陆风拍着胸脯保证道,看到麻子脸露出了满意的笑容,陆风又问道:“快给我说说,今天这里的人都怎么了?要是有什么好事可别落下我啊!”

说道这话茬,麻子脸的脸上也露出了兴奋之色,脸上的麻子一颗颗的也都散发出了耀眼的光芒:“嘿嘿,今天,咱就要去那肥猪的商会去捣乱了!”

“捣乱?”陆风不解,既然两个商行是死敌,又闹到今天这个地步,何来捣乱之说?如果自己是帕斯顿,早就一口气打上门去了。

“没错!”麻子脸兴奋道:“今天老板说,他请来的哪两个帮手会去那肥猪的商会,给他一个下马威,要咱也跟着去给壮壮声势。”

“壮壮声势?”陆风心里冷哼一声:“净他妈鬼话!就凭一个剑尊和一个魔导师的组合,还需要你们这些人壮声势?”

不过他转念一想,看来这其中必定还有隐情,不如自己也跟着去凑凑热闹。

陆风主意打定,当即从腰间摸出一枚金币,递给麻子脸,笑道:“看看能不能把兄弟也带过去,我也想见见世面。”

见到陆风手中的金币,麻子脸的眼睛立刻发出了贪婪的目光,在奥斯大陆上,通用的货币就是金币,银币,铜币,并且三大帝国的金币都是相互流通的,菲尼克帝国的金币在克林斯帝国和豪斯帝国都照常使用,反之也是一样的。

一枚金币等于一百枚银币,一枚银币等于一百铜币。

像麻子脸这样的仆人,在帕斯顿商行一年也只挣到七八十个银币,这一枚金币,可够他攒两年的!

只要有十枚金币,他就可以买一套不大的小房子,娶一个老老实实的农家姑娘,再做上一点小买卖,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这一枚金币,对他来说,无疑是一比巨款!

一把将陆风的金币夺过去,使劲的擦了擦,又放在嘴里咬了咬,麻子脸将金币小心翼翼的揣进怀里,这才笑道:“没问题,谁让咱们是好兄弟呢!”

就这样,陆风就跟在两辆豪华的马车后面,出了帕斯顿商行,向阿曼尼商会行去。

马车的速度并不快,只是慢慢的行驶,陆风这些仆人跟在后面,也不觉的吃力,一路上这三十多个仆人说说笑笑的,都兴奋异常。

“咱忍了这么些年,今天终于要扬眉吐气一次了!”

“哈哈!经过这次,咱这些人都能得到不少赏钱哩!”

“不知道那肥猪今天见到我们会是什么样的表情,我想一定很有趣,哈哈!我简直都有些迫不及待了。”

陆风听着这些人的谈论,心中有些不屑,作为一个仆人,能有他们这份归属感,陆风很欣赏,但是这些人似乎有些不知天高地厚了。

不过陆风并没有表现出不合群的样子,他也喷着唾沫星子,跟着他们一起高声诋毁着阿曼尼商行。

当大伙儿能够看到阿曼尼商会的庄园时,一个个都自觉的闭上了嘴,其实,他们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勇敢,他们都不是傻瓜,都知道帕斯顿商行与阿曼尼商会对立了这么久,还没有动其一分一毫,这阿曼尼商会的实力也是极其恐怖的。

马车行驶到庄园门口,阿曼尼商会的两个守卫立刻拦住去路,厉声喝道:“停下!帕斯顿商行的杂碎们,到这里来干什么!”

这守卫通过陆风他们的服饰,已经判断出他们的身份。

看来这两个商行的仆人也是势同水火。

车夫被守卫的一声厉喝震住了,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毕竟阿曼尼商行在他们心中也是极具震慑力的。

这时陆风在后面高喊一句:“阿曼尼商会的走狗快快让开,咱们是来杀猪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