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姐,能为我讲一下这个阎婆惜吗?”
“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化妆师,吴圣兄弟为何对她如此重视?”
吴圣当然不能说他身体内有水泊梁山108将的灵体,更不能说他想通过阎婆惜来解封及时雨宋江。
他相信,若是说出来,姑苏长歌一定会把他当做傻子妄想症看待。
脑袋飞速转动,吴圣终于想出一个好说辞,说道:“是这样的,我现在接手了《狼3》的拍摄工作,听人推荐,说阎婆惜的化妆技巧很高超,所以才想到找她作为剧组的化妆师。”
“原来是这样啊,既然你想找她,我一定尽快找到她,让她找你。”
“那就先谢谢姑苏姐了,我们开始纹身吧。”
吴圣催促了一句,姑苏长歌马上就去更衣室换衣服去了。
不一会,姑苏长歌从更衣室中出来,只穿着三点内衣。
吴圣看着这具身体,不禁暗暗咋舌——她真的有60岁了?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不管是从面貌上看还是从身材上看,姑苏长歌也就20岁左右的模样。
胸前的双峰饱满挺拔,皮肤白皙且紧致。
而且那堪称完美的杨柳细腰,还有那平滑性感的小腹,都让吴圣暗自心惊。
吴圣甚至都将神识进入了《造物诀》中查看了一番,《造物诀》上根本没有姑苏长歌的画像。
这就说明——她不是造物之神的108杰作之一。
但是——这么完美的身材,怎么会不是造物之神的杰作之一呢?
吴圣对此有些疑惑。
“吴圣,你考虑什么呢?有什么不对吗?”
见到吴圣双眼火辣的盯着自己身材,姑苏长歌脸上悄然闪过一抹狡黠,吴圣根本没有发现。
听到姑苏长歌的声音,吴圣有些尴尬的收回目光,说道:“没什么,就是觉得姑苏姐的身材,完全可以不用纹身。”
“嘻嘻嘻……你可真会逗女孩子开心。”
吴圣嘴角一咧,心想你还真不要脸,你都60岁了,还自称女孩子?
你是个女人知道吗?而且还是个超级熟、妇!
这些吴圣可不能说出来,马上笑眯眯的说道:“我说的是事实,那就请姑苏姐躺下来吧,我这就为你纹身。”
姑苏长歌扭着屁股,来到纹身床边,缓缓躺了下去。
那优雅动作,似乎女王一般。
通过这一点,吴圣更加觉得姑苏长歌不简单。
吴圣开始纹身了。
悬腕提笔,在姑苏长歌腰间开始缓缓勾勒。
与此同时,吴圣对公孙胜说道:“这个姑苏长歌不简单,你查看一下,她有没有什么不对?”
“主人,我早就感觉到她不简单,她好像有修为,但是身上不知什么东西,将她的修为掩盖了,一时真不好查。”
公孙胜的话刚刚说完,孙二娘插话道:“主人,这个女人身上怪异之处太多。
比如她的身材,你没发现什么不对吗?”
“我只看出她的身材很完美,还有什么不对吗?”
孙二娘娓娓道:“就是因为太完美,主人你想一下,人无完人,怎么会有这么完美的人?”
吴圣陷入短暂沉思,心想——以现在的科学技术,整形整容完全可以让女人变得完美。
孙二娘似乎知道吴圣在想什么,继续说道:“据我所知,在一千多年前,有一种这样的修炼者。
他们修的跟主人一样,是画功。
这个女人的身体如此完美,我猜测应该是《画皮术》造就的。”
“画皮术?”
吴圣微微一愣,有些不可思议,但在自己不了解的领域,他也不好乱猜测。
“先不管是不是《画皮术》,只要她不来招惹我就好。”
吴圣刚刚从《画天诀》中收回神识,姑苏长歌说道:“吴圣,有没有兴趣合作一把?”
“姑苏姐想怎么合作?”
“我做得也是女人生意,而且不管场所来说,还是会员质量来说,都比你现在的纹圣堂要高端很多……”
“姑苏姐你就直说,想怎么合作?”
“我给你招揽生意,你每天上午在纹圣堂纹身,下午到女人岛纹身,在女人岛产生的效益,我们二八分成,你拿八我拿二。”
“成交!”
姑苏长歌有些诧异,她没想到吴圣竟然这么快就答应了。
吴圣答应她是有原因的——他对姑苏长歌产生了好奇心;另一方面是,他想多赚点钱。
昨夜购买血源石,将他的大半存款都花掉了。
他可是对欧阳修夸下了海口,三年内做一个国内数一数二的大企业,那时候他再谈论跟欧阳曼在一起的事情。
不管欧阳修怎么想的,吴圣都会将这个承诺实现。
现在姑苏长歌为他提供了挣钱机会,先不说挣多挣少。
最起码一个女人收一千万,自己拿八成,就是八百万,若是再把自己的隆胸纹身推广出去,全套定然能炒到五千万。
这样一来,套餐的价格自己就能拿四千万,何乐而不为?
“那就这么说定了?我一会回去就把会员召集起来,为你预约客户?”
“没问题,那就拜托姑苏姐了。”
这桩生意愉快的谈成了,为姑苏长歌的纹身也纹完了。
姑苏长歌有些兴奋的站起身,扭动着身子来到镜子前查看。
她仔细端详腰间纹身,越看越喜欢。
下一刻。
姑苏长歌的腰间,开始产生微微热量。
本就很完美的腰,瞬间变得妖娆无比,性感至极!
这绝对不是60岁的人,怎么可能?
吴圣端详着镜子里的姑苏长歌,越看越觉得不可思议。
“我要是能学会就发财了。”姑苏长歌用几不可闻的声音,小声喃喃了一句。
她并不知道,即便声音再小,吴圣也能听得见。
这句话,让吴圣顿时心生警觉,姑苏长歌似乎是来偷师学艺的。
不对,只有修炼《画天诀》的人,才能够做到,她绝不可能做到的。
吴圣还是小看了姑苏长歌,他也没有想到,盗版的纹身瘦腰,很快就会在镐京,掀起狂澜。
姑苏长歌满意的换好衣服,跟吴圣打了招呼,就匆匆离开了。
吴圣没有忘记重要事情,先给花佛打了一个电话。
电话接通了,吴圣说道:“花佛,昨晚在酒吧唱歌的可欣,是你赶走的?”
“圣哥,你认识可欣?”
“我不管什么原因,你马上把她找到,让她晚上继续在酒吧唱歌,而且,不能逼着她唱不喜欢的曲种,她要喜欢唱摇滚,那就让她唱摇滚。”
“圣哥……你有所不知。现在已经不流行摇滚了,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民谣。我是怕唱摇滚,会把客人都吵走了。”
“没试过怎么会知道?按照我说的做。”
吴圣毫不犹豫的挂掉了电话。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