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某部电影曾经说过: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开始,那是怀疑的开始,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我们都在向自由奔跑,我们也在向反方向奔跑,从这一刻起,即是传说终结,也是传说的开始……
当我们把目光放远,可以想一下,这个蓝色的星球存在了46亿年,生命也出现了40亿年,而人类的文明也不过才7000年,那么,凭什么确认我们所看见,所认知的世界就是正确的,这个星球千万年的历史又真是如我们所学到的那样子呢!当人类飞翔在九天之上,把目光注视宇宙的时候,有几人会思考我们脚下的大地真的是否如想象中的黑暗一片……
…………
不过……这又和我有什么关系呢?
如果当一个人吃饱了,喝足了,又不担心金钱上的困窘,那么他当然可以考虑诸如:我是谁,我从那里来,我又会到哪里去……这种深奥的不可思议的宇宙级问题。
可是,当你还在为生活苦苦奔波,考虑自己未来的保障在什么地方的时候,我想大概没有多少人会蛋疼的去考虑上面这些问题!正如:“生存权是宇宙第一准则……”那么,我很理所当然的以一个凡人的姿态追逐着世态炎凉的蝇头小利。
对了,忘记介绍了,我姓文,我叫文曲正,我为自己代言……
当阳光又一次照射在大地上的时候,华夏国最大的城市之一——魔都又开始了忙碌的一天。
至从上个世纪的耻辱战争后,魔都就成为华夏不得不开放的少数几个贸易窗口之一,在众多拿着枪炮的“国际友人”帮助下,巨大的城市以华夏几千年未见的面貌发展起来,经历了近百年的独立战争,反侵略战争,解放战争,甚至思想战争后,魔都成为了世界上少有的沿海巨型大城,在号称“东方巴黎”的口号下,现在的魔都已经成为东西方文化和物质的交接口,众多人们的龙蛇混杂之地。物质的极大丰富,人口的数量众多,经济沸腾发展的地带,不仅是华夏人向往的天堂,也是外国人来华的首选之地。
而我做为寄生在这个城市里生活的一个小人物,之所以还是愿意以一个“外乡人”而不是“外国人”身份来到此地定居打拼,还不是冲着上面一句“东西方文化和物质的交接口”这句金光闪闪的口号而来。
当我第一次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心里一动,脑袋一热……当然不是因为有多高的民族觉悟或者什么道德理想!而是当时我所从事的这项职业有感而发。
我从事的是……倒卖古董,制造假货,批发捡漏。
既然魔都做为东西方“文化”和“物质”的交界处,那么……那里所混杂的各种怪里怪气,复杂难懂,种类奇特的海量东西,肯定是有着无限的机遇。
如果,假如,也许,大概……万一在里面发了一笔,赚了一票,捡漏一个,那么……在牛a和牛c之间徘徊的人生就不需要在解释了。
于是,满就怀着一颗摆脱低级趣味的“崇高”理想,我来到了这个天堂地狱一样的魔都,开始了每天早上带着报纸到处跑旧货市场的梦想之行。
“喂!阿文……这是我特意从非洲货轮里找到一个毛里塔利亚的图腾柱,说不定里面藏有巨大的价值,我八折给你怎么样?”一个穿着海员服的大叔拿着一个长木头笑着招呼。
我看了一眼,摆摆手:“谢了!……毛里塔利亚来的图腾柱?里面有没有藏有巨大价值我不知道,但是,里面藏有艾滋病毒是很有可能的,据说那里的黑人和猩猩滥交从不洗手,谁知道有没有拿这个当按摩棒啊!”
那个海员大叔立刻脸色变了,吓得把木头一丢跑回去,只听到一阵咆哮远去:“酒精呢,酒精在哪里,给我拿度数最高的……”
我摇了摇头,旁边一个大妈凑上来:“文兄弟啊!你帮我看看这个东西,从开封列车偷运来一把古剑,听说啊……是古代越国进贡的宝物,你瞅瞅看,如果价钱合适我就便宜卖给你……”
大妈小心的从背后掏出一个巨大的青铜剑,就跟动画片里的人物一样,鬼知道她们是如何把这么大一把双手剑藏在身后的。
我接过剑,弹了两下,剑身发出的声音低沉而短促。
我眼睛一亮:“咦!还真是青铜的,上面的锈迹看起来没有一千年,也有八百年。”
大妈脸上笑得跟朵菊花一样,猛点头:“对对对,我看也像是皇宫里的宝物,说不定就是秦始皇本人用的。”
我白了她一眼,把剑丢回给她:“拜托,大婶,你要骗也要找把小点的剑好不好,根据古代挖掘学说,随着粮食的发展和人体进化,现在的人是越来越高,而且春秋时期的古人身高普遍不超过一米五,手掌小的跟未成年一样,挖出来的青铜剑都是小剑,你这把呢?妈的……大的像擎天柱一样,你以为是在cos变形金刚吗?”
我转身就走,没几步,一个半大青年挤过来,话还没说,就丢过一根烟。
小青年:“文大哥,我奶奶从湖南西安老家……”
我接过烟,一手堵住:“停停停!你湖南的……西安老家?”
小青年连忙点头:“对对对,好不容易……”
我没好气的把烟丢回去:“滚,我记得你上次说你老家在洛阳,上上次说你籍贯在金陵,上上上次你说你刚从长安扫墓回来,华夏八大古都,你家就占了六个,现在又把西安搬到湖南去了,唉……年轻人也好歹要学会看懂自己国家地理,把自己祖先搞清楚在说……”
小青年脸色一红,抱了抱拳:“得……老大,下次我编清楚再来……”
小青年急忙挤走,看着他远去,我不由长叹一声,回头遥望着这熙熙攘攘的人群,华丽又浮华的城市,光鲜又虚假的人生,戴着面具而不自知的众人,有着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落寞感,我拿出烟狠狠抽了一口。
我仰天忧郁:“唉……这人与人之间的信任都哪去了呢?”
我眼角突然看见一个大款,急忙跑过去:“喂!老板,老板,我这有个唐朝的电脑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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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复一日,月复一月。我在这龙蛇混杂,乌鸦与白鸽共存的地带待了快两年了。
这两年来,看着来来往往无数的人群,经手各种各样的奇特的物品,我非常强烈的希望自己能有一个类似于网络小说中的“黄金之眼”一样的异能或者“主角系统”什么的外挂。就能从这浩瀚如星辰一样的物品中找到那渺渺如点沙的真迹,那么……你将成为教材的日子就不远了。
于是……我就开始用各种各样的方法锻炼自己的眼睛,什么视月法,观烛法,吐纳法,按摩法,滴水法,滴墨法(?)滴沙法(??)滴血法(???)……
经过了无数的苦练,也尝试了大量的方法,终于,我发现自己有了一些不同的改变。
妈的,眼睛搞坏了,要戴近视眼镜……
古怪的是,别人的眼睛视力都是从1.0——5.0,而我去配眼镜,却给我诊断出了视力是1.258的奇怪数字,配了一副555的近视眼镜。
……我想,大概是地下眼镜店的原因吧。
于是,旧货市场多了一个整天戴眼镜的家伙。表露的是斯文俊朗之气,干的是偷蒙拐骗的脏活。
但也别说,戴眼镜给人感觉还真是不同,冒充知识分子,精英白领还是很有人信的。这不,新到了一批古书,就有人找我去帮忙,老板也说了,全是看不懂的文字,找个戴眼镜的也放心,起码免费多了一双眼睛。
我心里嘀咕着老板的无德,也还是来到了旧货仓库打量打量,起码没人和钱过不去。
当老板从仓库里搬出一箱箱木柜,打开一看,里面全是各种各样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偷摸拐骗过来的书籍,偏偏老板还很得意的炫耀。
老板:“各位,这些书可是好不容易搞到的,不仅里面有华文,古文,外文,甲骨文,穆尼文……还有纸板,骨板,木板,石板……有些是从坟墓里挖的,有的是沉船里找的,还有从别的博物馆里偷的,啊!不,是交换来的,总之,我要参加个地下拍卖会,就需要这批货撑场面……”
老板一顿吹嘘,旁白几个戴眼镜的白胡子老头不耐烦了。一个老头子咳嗽一声。
老头子:“刘老板,您请我们来可是有时薪的,虽然我不在乎你想讲多久,可是我们拿了钱就要对得起自己专业,否则……”
刘老板醒悟,连忙退几步:“当然,当然,有你们几位大能级别人物,可是我拍卖会的信誉保证啊,你们随便看,随便看……”
几个老头走过去,纷纷从随身皮包里拿出手套,开始小心翻阅书籍,刘老板招呼我过去。
老板悄声:“小文,这些都是很值钱的东西,你名堂多,又戴副眼镜,来个“无间道”,帮我看着这批人。”
我连忙点头:“大哥您放心,您发钱,我干活。”
我也戴上白手套,开始在旁白装模作样整理书籍,旁边刘老板一帮子人刚开始还有兴趣围观,慢慢的也无聊到一边抽烟去了。
几个老头一边鉴定一边交换意见。
一个博士:“这批书籍很杂啊,华夏的,外国的都有,看来没一个星期鉴定不完。”
一个教授:“不错,但是这些东西质量比较高,你看,这是春秋时期的竹简文,就是大博物馆也不多见,可惜,虫咬蚁蛀,保存得很不好……”
一个学者:“是啊……你看这,这快骨板也了不得,最初的文字起源年代,也不知道这从哪块洞穴里挖出来的,很具有研究价值,看看能不能说服刘老板卖给我们……”
几个人纷纷点头,我在旁白也活动了心眼:“哇靠,眼前这些东西全是宝贝啊!如果拐一件两件回去,这三年就不愁了。”
我开始眼睛到处乱瞄,从看守慢慢变成作贼的。
望着眼睛十几箱子的书籍,展开来更是一仓库地板的书本,我眼睛都不够用了,看着这些书破破烂烂一个样,哪一本都很珍贵的样子,但肯定要拿一本最值钱的,我心里不断这么想。
这个时候,我又开始愤恨起网络小说里那种有特异功能的角色,什么东西宝贵一眼看去就会发光,我现在呢,眼睛发麻,也没看出个东西出来。
发光,发光……眼睛看到会发光的就是宝物。
我眼睛瞪的都快突出眼镜框了,可还是什么也没有异常。
我有些自嘲,这么可能,你又不是网络小说主角,这么会看到发光的宝物呢,比如……那堆骨板最下面发光的物体你就看不见。
等等……我一愣,最下面……有发光的物体?
我惊讶起来,连忙专心看过去,果然,在箱子旁白的角落里,一堆布匹似的玩意,上面似乎有着字体的发光物。
我心里一惊,这这这这这这……还还真有发光的宝物啊!
我左看右看,周围的人都在干原来的事情,似乎没有人感觉到那里有匹布在发光。
难道,就我一个人能看见,此时此刻,我脑海里“噌噌噌”冒出了许多人民英雄形象,不,是许多主角形象。网文说:天降大任于主角也,必让其眼睛发光,身具异能……
我立刻激动了,莫非,我终于有异能了……
我激动的是热泪盈眶,哈哈哈哈哈……我摘下眼睛擦了擦泪水,抬头看去……
咦!发光物不见了……
这一下把我吓得够呛,在我眼中,箱子边那堆似布非布的东西还在,可是,原来上面所看见的发光体却无影无踪,似乎一切很正常。
我有点傻了,擦了擦眼睛,又把眼镜戴上去……
咦!发光体又出现了。
我摘下眼镜,发光体消失,戴上眼镜,发光体出现。
靠……难道有异能的不是我,是这个眼镜?
我这个伤心啊!几乎有捶胸顿足的感觉,妈的,我不会是个配角吧……
我深吸口气,稳了稳自己情绪,看看周围人依然没有动静,算了,配角就配角,起码也有个宝物,而且还很有可能会发现更多的宝物,以后宝物多了,干掉主角也不是不可能。
我不动声色,拐弯抹角来到箱子边,眼前的布匹似的物体更加清楚了,上面果然写着一些发光的字体,其形状痕迹给人一种博大精深,磅礴大气的感觉,一看就不是像是凡间的东西。
“莫非我真发达了?”我拿起最上面一片布仔细看。
突然刘老板声音从旁边传来:“你看出什么了?”
我吓的差点把手中布丢出去,转头看,刘老板一脸怀疑的看着我,原来这家伙一直没放松警惕,看起来和别人吹牛打屁,可是一直观察这我们这些鉴定者的动静。
刘老板的心态很深,他也知道手中东西好坏不齐,什么珍贵,什么垃圾心里没底,也对这些请来得高人不放心,知道他们只要一歪嘴巴,黄金就当成泥巴卖了,于是,故作放心大方让别人看,自己却暗地留心,观察各人脸色,小心每人表情,果然……就抓住了我这个菜鸟。
刘老板拿过我手中的布匹样玩意,凑到脸面前仔细观察,当然……他是看不到上面所写得发光字体的。
刘老板放下布匹:“小文,你看这个干什么?”
我有点结巴:“这这……大哥,我在旁边看书看得气闷了,随意扫了扫,发现这些书堆中居然有块布也混在一起,好奇过来看了下,没什么!”
刘老板眼睛怀疑:“没什么?没什么你还看这么久?我看出你脸带惊讶的神色,嘴角有弧度,那是惊喜的表情,你肯定发现什么了……”
我傻住了!你真是刘老板吗?你简直是美国中央情报局的教官啊!
刘老板嘿嘿一笑:“小文啊,不说实话会后悔的啊!”
刘老板一挥手,几个大汉过来,我连忙阻止:“大哥,大哥,我说,我说……是这样的!”
我脑筋猛转:“……这,这个,是这样的,我看见书中混了这匹布就感到奇怪,您说,送这批货的人也算是行内人,不可能书和布分不清,既然都送来那么这一定别有玄机,于是我就过来看看,居然发现……”
刘老板紧张:“发现什么了?”
我故作玄虚:“我发现……这些布居然撕不动。”
刘老板差点没摔下去:“撕不动又这么样?撕不动的布多了去了……”
我急忙:“大哥,你想想,这可是古物啊,那么久的年代,青铜都生锈,布却撕不动,不是有玄机吗?”
刘老板摸摸胡子:“是有点意思……不过……”
刘老板招呼一个老头:“蒋教授,你来一下,你来看看这个玩意!”
蒋教授过来:“刘老板,什么事情?”
刘老板:“这块布有点古怪,这么久了居然撕不动,小文说是个宝贝,你来瞧瞧这是什么东西?”
蒋教授好奇:“哦……我看看!”
蒋教授把布匹拿起一块,仔细看了看,又捏了捏,有用力扯了一下,想了想。
蒋教授:“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是一块石棉布。”
众人一起:“石棉布?”
蒋教授:“对,石棉并非是一种植物,它是一种天然的纤维状物质,也叫矿物棉,因为具有隔高温,不可燃特性,所以过去的人们用他制作手套来炼铁。而且制作成的布匹比较坚固,抗强度高,很难撕坏,和眼前这块布的特性很像。”
刘老板眼睛一转,吩咐旁白一个人:“老刀,去把进货表拿来看看,这是古董老李的货,看他怎么写的。”
老刀答应一声,很快拿了一叠纸过来,翻了翻:“啊!找到了,古董老李说,这匹布似的东西是和一批骨板一起被当地人从坟墓里挖出来得,由于当地人发现这块布居然无法燃烧,认为是个宝物,所以一起运过来想卖个高价。”
众人大笑。
刘老板气愤:“呸……想骗老子。当我没见过世面吗?”
蒋教授也笑:“这也不能怪他,说起来着石棉布也由个典故……传说大汉朝时期,周边有许多蛮族部落并不服气,有个土王带着一批珍宝来面见汉武帝,出言不逊,认为汉朝不会有比他们部落更珍贵的东西,结果汉武帝不动声色,叫武士拿来一匹石棉当时丢到燃烧的火堆里,火焰中石棉居然越烧越干净,吓得土王脸如白色,并且事后用土王佩戴的刀具怎么也砍不断石棉,当时土王以为汉武帝神灵附体,从此终身不敢反叛……”
众人啧啧称奇,刘老板急忙:“那这东西值钱吗?”
蒋教授以一副看白痴的表情看着他:“你说石棉值钱吗?再说,由于石棉纤维容易引起肺病,国家已经禁止使用了。”
蒋教授起身准备走:“这块石棉布估计是古人看中了它水火不侵的特性,用来保护书籍的包书布吧,可惜那些无知小儿……”
蒋教授摇摇头离开,刘老板脸色挂不住,明显自己也是“无知小儿”,其他人也见势不妙,赶快溜走。
我也想溜,刘老板一把抓住我:“妈的,老子因为你丢了大脸,你得赔偿老子。”
我哭丧着脸:“大哥,你脸很贵,我赔不起啊!”
刘老板伸出五个手指:“最少拿5000……”
刘老板看了我一副哭像,也觉得过意不去,把布匹往我身上一丢:“这块布也给你,起码也是古物了……”
刘老板背着手离开,我低着头抓着布,别人很同情的看着我,却不知道我眼中绽开笑容。
我心声:“嘿嘿!你们不知道吧,这块布上有字,字还会发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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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我回到自己住的地方,这是魔都比较郊区的地方,周围是还没有完全开发的工地,只有零零落落几个小楼,我的房东早就迁到市中心去了,只留下孤零零的我和空荡荡的小楼。
这样也好,有什么动静外面也无法得知。
我抱着布匹来到自己房间,把四周的窗帘都拉上,又观察了周围无人,于是把这个疑似布匹的玩意放在地板上。
我心里甜滋滋的,哈哈……今天真是转运的一天,发现两个宝物,布匹一个,眼镜一个……
对了,眼镜得保管好,这可是未来寻找宝物的活雷达啊,可千万不能损坏了。
我小心翼翼的把脸上眼镜摘下来,放到抽屉里,抽屉里还有同样地两副眼睛,是作为备用品保存的。
我看了看现在已经无法观察到发光字体的布匹,摇了摇头:“以后再来研究你,现在得去买晚饭……”
我取另一副眼镜戴到鼻子上,随意看了看四周,突然愣住。
在我眼前,布匹上的发光体居然在存在在眼前。
我傻住了:“怎么……换副眼镜还在,难道拿错眼镜了?”
我回头看抽屉,没错啊,前面换下的第一幅眼镜依然在抽屉里,我脸上一副见鬼的表情,突然想到了一个可怕的猜想,。
我风的一样换下鼻子上的眼镜,又换上另一副从没动过的眼镜,然后看向布匹。
布匹上的发光体依然存在在眼前,我立刻又换上原来的第二副,接着是第一副,然后是第三幅。
每一副眼镜都能看到布匹上的发光字。
我一屁股坐下来,一副哭腔:“原来……任何555度数的眼镜就能看见,根本没什么宝物,呜呜呜,我原来是……配角中的……配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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