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风长啸过后转过头来对着玄浩说道:“浩兄,这等惊世乱战不正是我们天命之子应该有的背景吗?”
玄浩慢慢的笑了,尽管洛风从遇到玄浩后他就一直在笑,但这是洛风第一次见到玄浩露出这样的笑容,并没有很灿烂,只是慢慢的从嘴角开始抿起一个微弱的弧线,之后弧线泛过脸颊,玄浩眉眼带笑的说道:“风少,我的心愿是世界和平。”
世界和平,像个笑话一样。可是从玄浩眼中流漏出的是那样一抹温暖的柔光,洛风看着仿佛从心中开出一朵花的玄浩,无声地笑了笑:“那浩少,你以后可能要离我远一点了。”
玄浩爽朗的笑了笑:“我虽然爱好和平,但我又不是圣母婊,何况我也没有疯,这世界可能永远也不会有哪怕一秒钟的和平。”
洛风笑着给了他一拳,满脸是掩饰不住的骄横飞扬:“你我皆天命!”
“你我皆天命!”
就在这时,洛风忽然感觉到怀内一阵震动,掏出传讯令发现是鸿沐的传讯,度入一丝灵气激活,眼前的虚空投影出一张俏脸:“洛风,你丫的人呢,赌斗都要开始了,快点过来。”
洛风不自觉的笑了笑:“好了好了,我知道了,马上过去。”
挂掉传讯后洛风看了看玄浩,玄浩笑着点了点头,于是两人不再理会行动迟缓的行尸,全速赶向试炼之颅。
大概一刻钟后,洛风已经感应到了前方浓郁的灵气反应,仔细找了找找到了鸿沐,睁开眼刚好看到玄浩也把视线转向了他,相视一笑后还是玄浩先开口:“风少,我那里有个朋友,我先过去了。”
洛风摆摆手,像是个老友般的说道:“走球走球。”
玄浩玩笑了声“瓜皮”后向左边走去。洛风笑着看玄浩背影走了两步,刚想去找鸿沐,却发现玄浩的脚步停了下来。
玄浩望着前方熙熙攘攘的人群,轻轻地叹了口气,给洛风留了段传音入耳后缓缓地融进了眼前的人流。
“风少,鸿沐是很可爱没错了,但是她不是天命之子啊。”
洛风笑容慢慢冷却在脸上,虽然他不是很懂玄浩的意思,但玄浩让他远离鸿沐这一点还是听出来了的。玄浩不是第一个这么对他说的人,可能也不是最后一个。因为他并没有打算离开鸿沐,尽管也没有什么非分之想。
洛风穿过三三两两的人群,找到了鸿沐。此时鸿沐面前还有一个有点眼熟的身影。等洛风走过去,鸿沐向他招了招手,她眼前的身影也转过身来,看到洛风那人笑了笑主动向前行了个揖:“风兄。”
洛风先是笑意盈盈的看了眼鸿沐,之后忙不迭给鹏程还了个揖:“程兄客气了。”
鸿沐跳到洛风面前,一股清香袭来,迷得洛风神魂颠倒,鬼使神差的洛风伸出右手放到鸿沐耳后,鸿沐动也不动,只是眨着灵动的大眼睛看着洛风,洛风看了眼鸿沐的眼睛,忽然就感觉不到自己的心跳了,不过他手上的动作却没有停,轻触到鸿沐的耳垂把她蒙着的紫色面纱揭了下来。
鸿沐惊呼了一声,左手掩住自己的小嘴,右手向前伸去想要抢夺洛风手中的面纱。洛风向后退了一步,把面纱攥在手中:“沐儿这么好看带什么面纱嘛!”
鸿沐迅速的羞红了脸,狠狠的踢了洛风小腿一脚,从储物戒指中又掏出了一个白色的面纱戴上,然后小手展开摊到洛风面前。
洛风无视鸿沐直接转过身去,向鹏程问道:“程兄等下真的要和我们一起去找毕宇吗?”至于手中的面纱,自然是收进了戒指中,鸿沐无奈,只能咬着银牙恶狠狠地瞪着他。
鹏程笑眯眯的看着两个人在那里打情骂俏,满脸理所应当的回答:“我肯定要去的,我要是敢不去族里的老家伙能剁了我!”
洛风点了点头,转头看到鸿沐正十分可爱的瞪着他,不自觉的嘴角就扬起了个弧度,洛风伸出手去想要摸摸鸿沐的头,半路上却被鸿沐一把抓住,对着手腕狠狠地咬了一口。
洛风的笑容瞬间凝聚,之后倒吸了口冷气,鸿沐这一口可是毫不留情,连灵气都用上了。鸿沐咬完,气也顺了,抬起头来抓着自己的裙角把牙印附近的口水擦干净。洛风颤巍巍的收回自己的手臂,把鸿沐残留在牙印附近的灵气祛除干净才感觉到疼痛褪去。
洛风抓住鸿沐的手腕,装作也要咬下去的样子,鸿沐一边发出银铃般的笑声,一边把另一只手抵在洛风额头上,不让他咬到自己。
这时一直在吃狗粮的鹏程看不下去了,清了清嗓子,向洛风问道:“风少的消息是从哪里来的,毕宇那家伙可是从金乌一族和天鹏一族的情报网里完全消失了呢。”
就在洛风刚要回答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从他身后响起:“是从我这里买来的。”
说完,姬北辰从洛风身后走出来,向鹏程行了个揖:“鹏少主,初次见面,我是姬北辰,一个商人,只要您出得起价格,世上没有我不卖的东西。”
鹏程看了眼洛风,洛风向他点了点头,之后鹏程迅速露出一个标准至极的微笑:“原来是姬兄啊,不知姬兄师承何处啊,待日后我们救出了毕宇好登门感谢。”
姬北辰意味深长的笑了笑:“鹏兄客气了,在下不过是个大陆弃徒而已,以后恐怕要在大路上到处仓皇逃窜了,当然要是鹏兄不介意,我也愿意到天鹏一族当一个小小的客卿,不知有没有那个荣幸啊?”
鹏程嘴角抽了抽,他可不敢收一个罪渊神子做自己族里的客卿,说不得姬北辰就是他们族曾经的敌人派进来卧底的,整个大陆都没听说谁敢收留罪渊的人。当然姬北辰肯定也明白这一定,他之所以这么说显然也是为了调侃鹏程。
鹏程在心底叹了口气,想了想还不知具体在哪的毕宇,丢掉了和姬北辰这个罪渊神子翻脸的想法:“哈哈哈,姬兄莫要自谦了,像你这样拉风的男人,就像黑暗里的萤火虫,我们天鹏一族可供不起你这尊大神啊。”
姬北辰微微一笑,看向试炼之颅目中瞩目下的那个人。面对姬北辰的无礼,鹏程心底暗暗的骂了一句妈卖批,老子夸你一句你还真把自己当回事了。
顺着姬北辰的目光,洛风这才注意到今天的主角之一——血骑杨家少主杨继。这是洛风第一次见到杨继,和他心目中的形象大相径庭。
洛风原本以为作为人巫妖三族中最奢华糜烂的人族最强氏族杨家少主的杨继会是个风度翩翩白衣胜雪华贵公子,然而站在硕大无比的颅骨之上的他,却身着血迹斑斑的黑色战甲,背后破破烂烂的红色披风耷拉着,不仅看起来落魄不堪,仔细感知下便会发现战甲披风都没有任何灵气波动,竟然只是普通的凡器,唯一比较符合他身份的是那一双褐色的青铜战靴,两侧纹着张牙舞爪的五爪金龙,虽然也是灰蒙蒙的好似旧物,但从其中隐隐散发出慑人的威压。最让洛风惊奇的是杨继居然手持着一柄丈余长的黑色铁枪。
枪这种武器,一般只会在凡人手上出现,大陆上的修士们很少会用枪,首先是枪太长了,本来修行就不易,制作法器的材料又贵的要死,制作一把枪的材料都可以做三把剑了;其次也是因为枪太长了,不管是什么材料,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灵气导通性,契合灵气的材料导通性会很好灵气传达的速度也会更快,而枪作为少有的长武器,哪怕制作的材料再好,灵气传达途中的消耗也会比短兵器的多得多,灵气运遍枪身的时间自然也长;最重要的一点,混沌兽族,大陆自古以来永恒不变的敌人,生于混沌,以星辰陨石为食,体型庞大皮骨极韧,作为大陆世世代代的敌人,枪这种一捅一个眼不痛不痒的武器自然不会受到推广,而像刀剑这种一划一个大口子的武器备受推崇。
洛风也是玩枪的,这要得益于他良好的幼年教育,在他长大的那个小山村,娱乐活动极其匮乏,匮乏到天黑之后村民们除了回家上床造人外完全没事干这种程度。村里少有的娱乐就是听老一辈的人讲故事了,故事里多得是行侠仗义仗剑走天涯的豪士,但洛风偏偏就爱上了那个挥舞着手中长枪马踏敌阵七进七出无人能挡的将军,所以他的成人礼物是一把黑色的长枪,也是他一直拿着用的那把枪,尽管这把枪灵气不通,连法器都算不上,毕宇也想过要给他换一把武器,就算金乌族内没有合适的枪,去莲华定制一把也可以啊,但洛风不换,洛风不是什么执拗的人,只是没有到非换不可的地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