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于越立即飞身越过墙头,脚尖连点,直接飞到桐轩前院马厩里,骑上马背,朝院外冲出去。
他刚到门口,流云和侍书也骑着马飞奔而来。
“大人!”流云急匆匆的叫道,“我们追踪那那个盗贼团伙,大部分都抓捕归案,但是他们的头目带着两个手下不知所踪!”
侍书沉声道:“我刚才去衙门让老陈审讯了几个,他们的口供基本一致,说那个名叫萧无病的头目,会来镇子上抢劫金银珠宝!”
淳于越拍马飞奔,脸色阴沉的犹如狂风暴雨前的天空,他道:“他们已经离开钗环记了。”
流云和侍书急忙跟上去:“大人是如何得知?”
“我来报信的啊!”张恒山骑着骡子也跟上去,看了眼正在前头狂奔的唐稣的马车,说道,“立春看见几个歹人从钗环记带走了夫人和静小姐她们,让我来给大人报信!”
“什么?萧无病抓走了夫人?”流云大惊失色。
“他们该死!”侍书咬牙道,“让我亲手抓住他,我一定剥了他的皮,拆开他的每一根骨头!”
“大人,需要我去衙门找人吗?”
流云道。
侍书道:“衙门休沐,要集齐人马也需要时间,三个人而已,还不需要那么多人。”
这时张恒山主动说道:“知县大人,我那里还有二三十号人,虽说大人武功高强,但是要想短时间内围剿他们,还是需要多一些人手。”
然而淳于越的马已经远远把他们抛下了。
他的千里马速度极快。
流云代替他回答:“张恒山,你回去带人吧,多谢了!”
“好,我马上就去!”张恒山兴奋的拍着骡子就一溜烟冲回家去了。
他是从地痞流氓混起来的,以前聚集人数大多是为了争地盘闹闲气,一向被官府视为麻烦和眼中钉。
这还是他头一次正大光明的聚集那帮小流氓,为官府做事情。
这让他的热血有些沸腾。
生平头一次感觉到了实实在在活着的意义。
……
淳于越的马最快,一炷香的时间就到了宽窄巷子的钗环记门口。
唐稣的马车随后即到。
要说她的马车为什么比流云和侍书还要快,那是因为,她的马也不是寻常马。
张恒山为了讨好她,特意花重金寻来一匹大宛良驹,虽然看着寻常,实际上也是一匹名马。
大宛良驹发足力飞奔起来的速度,即便比不上淳于越的千里马,也要远远超过寻常马匹。
钗环记里一片狼藉。
掌柜和两个伙计倒在血泊里,生死未知。
唐稣看着满地的血,心里一阵颤抖。
她不敢再看,也不敢去想,这里面会不会有淳于夫人和蓝蓝她们的血。
侍书的声音远远传来:“大人,这里交给我!”
淳于越一拉唐稣的手,把她扔到马车里,自己翻身骑上千里马,吼道:“阿大,跟上我!”
阿大沉默着点点头,埋头拼命挥舞着鞭子。
他们沿着马车轮子的痕迹追到镇子外头的官道上,就失去了踪迹。
淳于越正打算下车去检查,就看见立春站在前头挥舞着手,嘶声叫道:“知县大人,这里,朝这里走,这里有玉幽留下的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