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越一直很清楚,个世界上,在他不知道的地方,有许许多多比他优秀、卓越、聪明、强大的同龄人存在着。
这些人像是星空里的繁星,闪耀着璀璨的光芒,万众瞩目。
但他不羡慕,也不嫉妒。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周期,他在属于自己的命运周期里努力奋斗着。
他虽不认为自己是个有为青年,但绝对是个幸运的人。
他出身贫寒,不算聪明,甚至有点笨拙,胆小怕事,好在他也不懒、不轻浮,在没有背景、资源的现实情况下,凭借汗水和努力,成功在这座城市里扎下根,已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所以面对那些天才,他并没有什么不岔。
也许再努力一些年,他可以首付在这座城市里买上一套房,组建一个家庭。
这种想法一直持续到了昨天。
因为静雅说了,她对男朋友的要求不高,只要是年轻有为就行了……
秦越花了一晚上,仔仔细细的回想着,这辈子有哪些不平凡的瞬间,跟同龄人相比,又有哪点过人一等的能力。
想来想去,最大的特点就是他不需要吃太多东西就能长胖吧。
由于小时候家境不好,他得过一种病,没有钱治疗,最后虽然好了,却落下了一种吃什么都长肉的古怪病根。从那以后,他就成了个不健康的胖子。别人是吃肉吃胖的,他是喝水喝胖的。
胖,一直是秦越心里的一根刺,尤其是遇见静雅之后。
他这么胖,她身材那么好,他能配得上她吗?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秦越就会忍不住的想这个问题,一共想了七百多个夜晚。
今天,他决定不再考虑这个问题了。
他要向静雅表白,去追求那百分之五十的幸福。
能从一个没有资源没有背景的穷小子走到这一步,在大城市里站稳脚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他就是有为青年。
秦越眼中闪过坚定的光芒,捏紧拳头,心里默默的想道。
有谁规定有为青年不能是个胖子了。
他就是静雅命里注定的男人。
“先生,你要不要买花啊?”
花店里,卖花的女孩紧张的盯着他,脸色有些发白,这胖子进入花店后,就像根木桩般立着不动,时而露出令人起一身鸡皮疙瘩的猥琐笑容,时而咬牙切齿一脸狰狞,拳头时而握紧时而松开,已吓跑了好几拨顾客。
花店的老板娘是个中年妇女,朝女孩使了一个眼色,悄悄躲进了里屋,让她独自面对这个有些不正常的顾客。
女孩都要哭了,她第一天上班,不该是这样的。
“买,当然买。”秦越急忙说道,有些奇怪的扫了一眼卖花的女孩,觉得她似乎有些怕自己。
“你要买什么品种的花?”
“额,如果我想要向一个心仪的女孩表白,该送什么花?”秦越脸色微红。
“你们认识很久了吗?”
“有两年了。”
“她知道您的心意吗?”
“应该知道吧,也许不知道。我说不上来。”秦越挠了挠头,有一次他发现静雅在偷偷的看他,当他转过头,和她的目光对上后,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了一抹戏谑的笑意。仿佛她早就知道了他的心意。
当他仔细察看,又什么也没发现。
那种静雅从未露出的意味深长的眼神,仿佛只是他的幻觉。
“对方是您的初恋吗?”女孩又问。
“是的。”秦越垂下了头,羞愧的答道,然后又迅速的握紧拳头。
单身是罪吗?
他只不过是为了遇见最好的她。
女孩看到秦越又在不正常的颤抖,不敢再刺激他,急忙挤出笑容介绍道:“这样的话,我们推荐您送给对方一束粉玫瑰。您看,这种花束,戴安娜粉玫瑰33枝,由石竹梅围绕,花语是怒放的生命中,缘分让我们相守,万花丛中,只为寻到你那惊艳万芳的容颜,今生今世,值得我去爱的仅仅是你,你就是我最大的眷念——”
“不要——不要说了。”秦越用力捂着胸口,觉得说出这句话的人太有才了,完美的表达了他心中的想法。
他平息心头的激动,深深的看着这朵花,仿佛看到了静雅完美无瑕的容颜在朝他微笑,柔和的说道,“就是它了。我就要它。”
卖花的女孩闻言,激动的眼泪差点掉出来,赶忙喊出老板娘,两人麻利的打包结账、将秦越送走。
“小姚,干得不错,有天分。”老板娘赞赏的拍了拍女孩的肩膀,卖花女孩回头笑了笑,又转过身站在门口看着秦越的身影消失在人群里,默默祈祷道:我不知道你是谁,但希望你不要被这个胖子送的鲜花迷惑,一定要看穿他可怕的真面目啊……
对于卖花女孩贴心的“关爱”,秦越当然不会知道,他边走边在心里默念:怒放的生命中,缘分让我们相守,万花丛中,只为寻到你那惊艳万芳的容颜,今生今世,值得我去爱的仅仅是你,你就是我最大的眷念。
从这点看出,他不是一个笨人,卖花女孩只说了一遍的花语,被他一字不漏的记了下来。
没多久,他便来到了静雅工作的地方。
静雅是一个标准的美女,做的是天使的工作。
她在一家名叫素雅斋的免费素食馆做义工,穿着件白底绡花的衫子,白色百褶裙,忙碌的时候也带着温柔甜美的笑容,像一朵含苞的出水芙蓉,纤尘不染。
两年前她无意救了秦越一命后,便成了这胖子心目中永恒的女神。
秦越为了接近静雅,也成了素雅斋的义工。
下班后,或者节假日的时候,他就去素雅斋帮忙,也因此渐渐和静雅亲近起来。
原本害羞内向的秦越,面对静雅的时候罕见的能够说一些谈笑风生的笑话,可惜两年来双方的感情渐渐深厚,他也始终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
不过,一切暧昧终究会消亡,变成永恒灿烂的爱情。
经过两年的积累,秦越终于鼓起了勇气,今天,他就要用蒲扇般的大手要将那扇窗户拍碎,他要和静雅坦诚相见,再赤裸相见……
青春的骚动之火在心底蹿动,让他变得勇敢,变得不顾一切,甘愿为爱豁出一切、粉身碎骨——
咦,素雅斋的门口怎么停着一辆阿斯顿马丁?
这地方不是专门给孤寡老人提供免费午餐的地方吗。
秦越站在素雅斋的马路对面,看着价值千万的香槟色豪车,心头生出一丝不详的预感。
他的目光也从阿斯顿马丁挪开,再看下去,他的眼睛估计被酷炫车身闪瞎了。
就在这时,他看到了一个俊美绝伦的青年挽着一位靓丽的白衣女子,缓缓从素雅斋的门口走出,他的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高挺的鼻子,厚薄适中的红唇,漾着另人目眩的笑容。
崔世杰?
秦越张大嘴巴,像一只窒息的胖鱼,难以置信的看着这个浑身洋溢着贵族气质的优雅青年。
他认得这个人,对方是豪威集团老总崔豪威的独子,国外留学回来后,独自创立了一家投资公司,这几年在资本市场斩获颇丰,各类报刊、杂志的封面,经常会出现他的身影。
崔世杰胳膊挽的白衣女子,正是静雅。只见她双眉弯弯,小小的鼻子微微上翘,脸如白玉,颜若朝华,穿着并不算华贵,却独有一种清新脱俗的气质,和崔世杰走在一起,相得益彰,宛如一对绝壁佳人。
这……这是怎么回事?
他……他们怎么会走到一起?
秦越瞪大布满血丝的眼睛,看着两人相视而笑时的幸福表情,粉色玫瑰鲜花无力的掉落在地,只觉得天旋地转,踉跄的一屁股坐在地上。他的双目无神,深处是最撕心裂肺的痛苦和绝望,却说不出口,喊不出来。
他的初恋尚未开始,就已经结束了。
命运为什么要这么对他。
原来,有为青年的真正含义是崔世杰啊。
秦越像滩烂泥般躺在地上,不顾周围人惊讶的目光,缓缓闭上了眼睛,一串晶莹的泪珠从眼角滑落。
这一刻,马路上的行人车辆、周围的建筑都从他的眼前消失,无边无际的黑暗如潮水般涌来,要将他吞噬。他在冰冷的海水里无力的挣扎,前方有唯一的亮光,光的中心却是崔世杰和静雅相视而笑的幸福画面,秦越发出一声野兽般的凄嚎,愤然推击水面,朝着光亮反方向游去。
在他为了消逝的爱情黯然神伤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一胖一瘦两个戴着白色厨师帽的男子从素雅斋走了出来,他们仿佛没有看到身边高高在上的贵公子,也没有看到停在马路边吸睛的限量版豪华跑车,径直走到了秦越倒地的位置,忽然露出做作的震惊表情。
胖厨师扯着洪亮的嗓门喊道:“这不是秦越秦老弟吗?”
瘦厨师附和道:“不错,是他。他怎么倒在这里了?”
胖厨师一眨眼睛,惊疑道:“不会是旧病复发了。”
瘦厨师脸色一变:“有可能,前一阵子他就犯过这毛病,咱们赶紧把他扶进素雅斋休息一下吧。”
两人一唱一和,既向周围的人表明了和秦越熟识,又有了接触秦越的理由。
胖厨师搀扶起了秦越,瘦厨师上前帮忙托另一条胳膊的时候,趁机将一根一寸长的钢钉拍入了秦越的后脑勺里。
脑后剧烈的疼痛以及求生的欲望,令秦越从失恋的幻觉中迅速清晰过来,可当他睁开眼,只看到了静雅朝他投来了一抹深深的忧虑目光,便再次被无边无际的黑暗笼罩。
这一次,整个世界一片漆黑,没有海水,也没有光亮。
秦越的意识渐渐消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