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巧合吧!
殷千夏低头吃丸子,丝毫没有注意到男人眼里的丝丝宠溺。
他的目光隔着单薄的布料落在她小腹处的胎记上,一瞬间变得炙热。
这么多年了,居然还是喜欢吃丸子……
“噗……咳咳咳!”坐在对面猛吃的谭心看到这一幕被嘴里的美食给呛到了,这位莫先生,果然是对千夏姐有意思啊!
她露出一个‘原来如此’的笑,偷偷朝莫锡琛比了个大拇指给他助威。
男人微微颔首,不急不缓的烫着菜,雅痞的动作让人仿佛产生了一种错觉——他面前那锅根本就不是什么接地气的廉价火锅,而是高雅的上流人士们在高档西餐馆里吃的天价料理。
看这种有格调男人吃饭,简直是视觉上的极致享受!
谭心叹为观止,心里很是为殷千夏高兴,但同时,她也觉得自己差不多该退场了。
当了这么久的电灯泡,她实在是觉得很不好意思。
“千夏姐,我吃饱了,时间也不早了我该回去了!”
小姑娘三两口吃完碗里剩下的食物就拎着包风风火火的跑了。
“你这位同事挺有趣的。”莫锡琛在人走后笑道。
殷千夏脸一沉,‘咚’地一声扔下饭碗:“莫先生,虽然你帮过我让我请你吃饭这一点我也觉得符合情理,但你吓走我的同事是不是有点不太地道?”
“我吓她了吗?”男人挑眉问。
“过程怎么样并不重要,结果就是人走了,”她不满的道,“莫先生,不瞒你说,我这个人朋友不多,像谭心这样愿意到我家来吃饭的还是头一个,所以,你让我很不愉快。”
“那我算不算第二个到你家吃饭的朋友?”
还蹬鼻子上脸了你这个老婊砸!
“莫先生,我们总共才见了两次,还算不上朋友吧?”
莫锡琛瞥了女孩一眼,生气了,皱着眉,脸颊鼓鼓的。
“我明白了,看来殷小姐是不想跟我做朋友,那不如,我们做恋人如何?”
“啊——?!”什么鬼?不做朋友就要做恋人?这男人的脑袋到底是怎么长的?她可以揍他吗?!
气得像小猫一样炸毛了!
男人眉眼间笑意更浓,掏出手机点亮屏幕递到她眼前:“其实,我在网上看到了这样一组照片。”
是那天在酒店里被人偷拍的照片!
可寄来她公司的照片不是已经被她销毁了吗?
难道……
她匆忙拨出去一个号码,焦虑的等了好一会儿,电话终于被接起。
“喂,是我。”
“哦~是妹妹啊~妹妹你现在叫什么名来着,殷千夏?”
“少给我废话!照片的事是不是你干的?”
“哈哈~”电话那头的夏雪菲笑声尖锐刺耳,“我说你怎么想起来给我打电话呢,你们那个破公司的主编说缺少有热度的八卦新闻我就给她了咯,前后还问我要了两次也不知道要干什么,反正我觉得拍得不错,放到网上也很合适啊~。”
想不到那个郑丽萍对她意见这么大,照片都被毁了还去向夏雪菲重新要了一份!
殷千夏握着手机的手微微收紧,“夏雪菲!你这样做对你有什么好处?”
“好处?这照片是从你公司的网站上发出去的哦,你说丛灿哥看到了,会不会由此发现你阴险的‘真面目’,从而‘恨你多一点再爱我多一点’呢?”
殷千夏顿了一下,道:“他就算爱你爱到‘死去活来’,也与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