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吵嘈杂中,各种议论与声讨,激愤的情绪显而易见,但却无法听清确切的言辞,大慈恩寺的法师显然对于这样的场面也并无预料,他不是法官,不能判断太后的罪否,他也知道跪在座下那个眉眼狠厉的妇人,需要的并不是佛法的引导与开释,他只能气沉丹田,重重吟诵经文,却似乎这平静悲悯的口吻真有震慑人心的法力,四周的喧吵渐渐安静了。
忽然又有一人质疑,是从人群中发出,但小韦氏却并不能分辨出于何人之口。
这个人其实是贺湛安插,他一直盯梢小韦氏,紧随其后挤进坛场,就是为了配合小韦氏当众掀发弑君大案,说的虽是质疑的话,但其实目的是为引导。
话是这样说的:“罪庶珅勾结元得志弑害仁宗先君,此案已经审结,韦娘子却指控太后弑害穆宗帝,元得志竟还是凶手,仿佛并不符合情理。”
韦莲池虽没找出那质疑之人,但她也顾不得许多,对着拥挤的人群分辩道:“仁宗帝之死,不能全怨亡夫,正如多少士庶质疑那般,当年裴郑逆案,确然是韦海池这恶妇指使!仁宗帝愚孝,韦海池深知其性情,自仁宗即位以来,便想垄控朝政,奈何仁宗帝与裴皇后夫妻情深,对裴后父祖自来敬重,虽经韦海池游说,提议重用谢饶平及毛维二人,然被裴相劝阻,未使韦海池得逞,韦海池深知不除裴郑二族,不能夺得权位,这才一手策划冤案,亡夫乃韦海池妹丈,因此情谊,才答应相助。”
贺珅已经死了,且种种罪名再难洗清,韦莲池也顾不得再狡辩贺珅无罪,她只有一个目的,那便是要让韦海池身败灭裂,为她的孩子偿命!
“仁宗帝虽因那些伪证,又因潘博逆反之情势所逼,不得不下令诛杀裴郑二族,却一直坚持不肯废后,韦海池当然不肯留下隐患,裴皇后实乃被这恶妇毒杀!仁宗帝悲痛欲绝,韦海池却放纵仁宗帝酗酒,借机垄控朝政!亡夫虽犯罪过,但若非仁宗帝酗酒,也难得时机,可要若不是韦海池毒害裴皇后,仁宗帝又怎会心如死灰?”
韦莲池越说越是悲愤,她站起身,声嘶力竭,再无理智可言:“你们当然不知道,当年仁宗帝驾崩之前,其实遗令乃是晋王烨继位,是韦海池兵逼紫宸殿,用晋王烨性命作为要胁,才逼得仁宗帝改变遗旨,韦海池为了垄控朝政,甚至不顾亲生儿子死不瞑目,她怎会甘愿交权穆宗?那元得志,首鼠两端之辈,虽投诚亡夫,当亡夫事败身死,却再度见风使舵,只恨我还有穆宗,竟被这等小人瞒惑,对他毫不设防,这才让韦海池得手!”
“那公羊余,也已交待曾献附肠之毒予韦海池,元得志与公羊余并无串供,却承认的确将附肠之毒落于酒中与穆宗共饮,他及时服下解药,是以并未毒发,三日之后,穆宗却腹痛而死,附肠之毒会导致急腹症之状,若调阅医薄,便能验证两人供辞!”
韦莲池不是个聪明人,但到底也明白宫中此类规程,且一心要为亲生儿子报仇血恨,竟也能条理分明地证明她的质疑,省却更多引导了。
又直到这时,终于才有京吾卫被突起的骚乱惊动——
大慈恩寺开设如此盛大的法会,理应报备祠部司,再由长安、万年二县衙公告,坊官宣传,知会民众可自发参与,为防人多而生治安事故,照例会调动金吾卫维持秩序,小韦氏却扰乱法会,当众指控一国太后涉嫌弑君,这不同于她闯入长安殿与太后对质的行为,也理当被金吾卫扣押,送往官衙。
韦莲池也自知亲口承认她乃裴皇后遇害等等事件的知情人,难逃牢狱之灾,但她目的已经达到,故而并没有挣扎,只昴着头,睥睨傲视众人:“不用你们扣押,我自己会去投案,我不惧伏法,只要能将韦海池这毒妇种种罪恶公之于众,纵然我与她同归于尽,亦当含笑九泉。”
大慈恩寺这场法会之后,市坊之间的沸腾更加急剧,甚至有那些热血的士子生员,写万言书,跪呈丹凤门前,呼吁公审太后,若证实其弑君等等恶行,理应依律处刑。
新法实施以来,君臣之忠先于父子之孝的理念,其实已经深入人心,更不说韦太后的种种恶行,的确该当千夫所指。
不过尽管舆论汹汹,还不足以凭此处死太后,弑君之罪虽然恶劣,但要想让太后伏法,仅凭元得志及小韦氏等的罪供,还不足够。
公审却是必须的。
且这回,是两案并审。
故而继裴郑之案后,韦海池再度被“请上”朝堂,这回却换成了宣政殿,不仅五品以上官员,但凡任职朝中,以及宗室王公贵族,甚至包括了国子学等生员,都被特例允许听审。
韦海池当然明白认罪只有死路一条,不似上回自认罪行的惺惺作态,这回她矢口否认:“元得志之证供,乃陷谤,至于韦莲池,无非是听信奸徒毁谤,才捏造罪名强加于我。”
这回负责主审者,依然还是薛谦:“姚潜也已供认,公羊余确乃听令于太后,难道太后要否认曾令公羊余提供附肠之毒?”
“什么附肠之毒,老身一无所知。”
公羊余作证道:“姚潜及谢饶平,先后向罪人索要附肠等等剧毒,罪人虽不知竟是为了弑君,不过事后听闻穆宗帝症状,也曾怀疑过是乃罪人提供独门奇毒造成,虽穆宗崩逝多年,验证却也并非没有办法,只不过……需要开棺验尸,穆宗先君若中附肠之毒,此时必定已经造成腹积毒液,遗骨溃烂。”
穆宗当年毒发暴毙,除非经仵作剖腹,否则普通医官无法判断原来是中毒而亡,但穆宗是天子,医官既已断定乃患急腹症不治,又哪有人胆敢提出剖腹验肠?但毒杀便是毒杀,且如此霸道之毒,经过数载,当然会在遗骸上显现出来,然而就算普通人死亡,开棺验尸都会引起物议,更不要说一国之君。
韦海池是否有罪,竟被朝臣们暂且抛在一旁,公审现场,顿时爆发了应不应当开棺验尸的争执。
反对派的主张乃是:开棺对君主极大不敬,打扰先君亡灵,不合礼法。
赞同派的主张却为:事涉弑君大罪,若不加责究,难道就对得住先君亡灵,依合礼法了?
赞同派渐渐占据上风,忽而又闻韦海池冷笑道:“就算穆宗确然是被毒害,也乃元得志、姚潜勾结公羊余行下罪恶,有何凭证证明乃老身指使?”
这自然是没有凭证的,行为极恶罪行,韦海池可没有那么愚蠢会写密诏。
而对于一国太后,谁也不敢提议可用刑讯逼供。
陶葆仪向储君及皇后主张:“微臣认为,虽有众多罪供,但并无实据证实太后确为主使,此案尚且难以定案。”
这话获得了新任大理寺卿等等司法官员的附议与认同。
十一娘并未如同太后那般认为失望透顶,反而对于这些坚持法制的官员给予肯定。
薛谦再问:“那么据徐修能等人犯交待,曾奉太后密诏,陷杀怀恩王及旧部十万义军,太后可有辩辞?”
关于这一件大案,韦海池是真没办法否定了,徐修能交出的密诏上,可盖有她的印鉴。
又当年虽说连穆宗也曾赞同与突厥修和,彻察贺珝谋逆案,可并没有授意徐修能不需鞫问,直接授令姚潜加以屠戮,污陷的罪名,这回只能由韦海池自己承担。
但她悍然道:“当初老身,哪能料到突厥会出尔反尔,为了休战,不得不妥协于突厥,虽执政有误,难道便罪该万死?”
“如此说来,太后承认主谋陷害怀恩王及其旧部?”薛谦追问。
韦海池只能默认。
接下来便是论罪,但并不用群臣参与意见,更不需要征求韦海池的首肯,公审之后,应由皇后与政事堂官员商议决夺。
结果是因为太后享有“议贵”特权,可以免死。
不过,薛谦主张应效中宗时,废嫡母江氏尊位之例。
原来大周传至中宗一朝,也出过一位摄政的江太后,她既无文皇后的睿智,又无韦海池的野心,中宗非她亲出,是乃庶子即位,因即位时年方十三,江太后有三年摄政的时光。
后中宗十六/大婚,江太后便主动退居后宫,却大约习惯了摄政时期的一言九鼎,一时有些不习惯中宗“不听教诲”“自作主张”,数回打算干预朝政,都被当时的中书令崔翃顶撞阻碍,江太后恨崔翃入骨,竟悍然暗杀崔翃。
此案一度也引起朝堂之上,争论不休。
后中宗到底还是将江太后废革尊位,送遣本家,直到江氏病故,才又追封为太妃,入葬妃陵。
韦海池的罪行,可要比江氏恶劣多了,废除尊位遣归本家已经极为宽容。
只江氏当年,因外戚并未行恶,其父尚且保留国公爵位,江氏尚能享受锦衣玉食,怎比得韦太后这时的本家——因姚潜、元得志等等指控,韦元平牵涉弑害穆宗一案,虽说他并无亲手行凶,不过即便是知情不报,也足够处死!
虽此案仍未审结,但韦元平必须逮拿下狱经受鞫问,且家产也被察封。
韦海池被遣归本家,只能住在外城一处庄园,她既被废除太后尊位,自然也不配再享有太后的待遇,十一娘还算宽容,将韦海池仅余那几个心腹,拨了两人照旧侍候,加上任瑶光,韦海池还不至于事事亲力亲为。
又韦元平虽被下狱,到底京兆韦其余族人,还不会对韦海池不闻不问,任其自生自灭,日常衣食,倒也不忘供给。
只是嘛,相较于韦海池曾经在大明宫的穷奢极侈,这样的生活,简直就有如囹圄牢笼。
她当然更加怨恨帝后,日日诅咒不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