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烊千玺看到我也有些差异。
而沉迷于案件的小王还没有发现我。
我假装咳了几声,小王才回头看我。
“哟!马队!”
他放下了手中的文件夹。
“你这是怎么了?”
他看了眼我手上的绷带,我摆了摆手。
“工伤。”
易烊千玺起身递了一个凳子给我。
“我们又见面了,小伙子。”
我对这个看起来聪明能干的小伙子很有好感。本来他作为房客,也在调查着的范围之内。不过据他同学交代,昨晚案发的那个时间段,他还在学校通宵室里面看书。监控录像可以说明一切。
“怎么,你们认识?”
小王问着。
我简述了一下刚才案发现场见到易烊千玺的情形。
小王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他拍着易烊千玺的肩膀,看着我。
“千玺可是法医学的高材生,这小子比我都要能干。”
小王说这句话的时候,易烊千玺的脸上依旧没有太多的感情变化,但是他依旧给人斯文礼貌的感觉。我很难想象他穿着白大褂解剖尸体的样子,对于我来说,他更像是一个诗人。
与小王闲谈了几句才了解到,易烊千玺是他的表弟。父母居住在国外,因为a市医科大的法医学特别出名,而特意回国读大学。
我虽然毕业于一个不错的警校。
但是那也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我一般只知道有人出国留学,却很少见到有人回国读大学的。
我向小王提起了验尸的事情,小王也表示很苦恼,一时之间也找不到合适的人。
之后,我就起身去外面抽了一支烟。
回到病房原想和小王道个别,没想到他满脸欣喜的告诉我,他想到了办法。
而这个大胆的提议就是,由他执导,由易烊千玺开动刀。
虽然这不合乎常理,也不符合规定,但现在也只有这个办法,能够尽可能的推进案情发展了。
我从来不是一个中规中矩,头脑保守的人,即便我是一名刑警,所以我同意了这个做法。
因为易烊千玺今天下午有考试所以解剖的时间定在了晚上七点。
我才走出医院大门,鉴识科的人又打了电话来。
“马队!虽然烟灰缸上面只有死者和嫌疑人的指纹,但是我们找到了另外一个人指纹。”
“是他弟弟林嘉华的吗?”
“诶,马队,你咋知道?”
我早就料到一定会有林嘉华的指纹。刚才在调查林三对门那两口子的时候,他们告诉过我。
林三有个弟弟叫林嘉华,在楼下的店面开了一家烧鸭店,周围的人也叫他林烧鸭。
他们兄弟俩看起来感情很好,林嘉华还不时的拿一些大鱼大肉来林嘉华的屋里一起吃饭。
案发当晚也是,大约八点半的时候,有人看见他从林三家中出来。
其实周围的人都知道,林嘉华对于林三一个人霸占四套房产的事情很是不满。
林家有两个儿子,林三和林嘉华,他们同父异母,但关系还是很亲密。
林嘉华比林三有本事早早来到城里做生意。而林三离婚之后就更着老父亲在乡下生活。两年前,他们的父亲走了,留下一栋老宅,和一些土地,因为面积可观,所以在城里赔了四套房子和一个门面。
林三私自霸占了四套房产,只留给了林嘉华一套门面。为了这个事兄弟俩差点搞上法庭。就算林三暗中操作,逼迫父亲立下不平等的遗嘱,但遗嘱是事实,林嘉华也只有认命。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兄弟两个的关系又亲密起来。
人心难测,我很难不去在意他们之间的这些纠葛。
林嘉华在自己哥哥家中留下指纹并不奇怪,奇怪的是,据鉴识科的人说,林嘉华的指纹似乎被有意抹去,只留下厕所淋浴开关后的一处指纹,似乎是被漏掉。
这很不正常。
既然案发当晚有人看见他从屋子里面出来,说明他至少应该在门上留下指纹,但显然没有,所以抹掉指纹是有意为之。
同时也能够说明一件事,在门和烟灰缸上面,留下指纹的嫌疑人王源,是后来者。
可以想象。
他抹掉指纹之后,从林三家出来。在之后的某个时间点,王源去了林三家里。不知道是何原因王源起了杀心,他抄起桌上的烟灰缸,狠狠的朝林三后脑勺砸去。
就像是被死神附体一般,对于生命毫无在乎,所以他用烟灰缸砸了一个人的后脑勺。
然后血液流了出来,或者在这之后,他扛着死者,将他从窗户那里扔了出去,顺带碰掉了旁边的电话。
可是…
勒痕…是谁造成的呢……
如果不是犯人亲口说,我很难想象,一个人会通过两三种方式去杀害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