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ACT2轰燃之夜B2
作者:鱼丸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412

为首的,是一名戴着骷髅面具,并不强壮的男人。。

这个人,在迷德洛帝国也算是颇有名气了,他被称为骷髅侠,总是戴着骷髅面具,手持一柄传说中的武器守之神剑,被奴隶们视为救世主,被贵族们当作通缉犯,兰德斯的朋友之一,杰克。

骷髅侠杰克。

“奉大人之命,为你等打开这扇门。”青鬼的声音从阴影中传出,似远似近,飘忽不定。

“多谢他了,那么,就这样攻进去吧。”杰克微微颌首,虽然骷髅面具下看不清表情,不过,这位主管自由斗士许久的领导者已然越来越有上位者的那种天然的气质。

令人敬畏的尊重,令人亲近但不敢亵渎的魅力,这就是一个可以称之为领袖的人所拥有的特质。

青鬼沉默,他擅长的并不在这方面,所以,他不打算给杰克任何意见、当自由斗士的数名角斗士顺着青鬼打开的大门杀入商会内部时,他们意外的发现,敌人竟然没有有效的抵抗。

只是那几步路的工夫,角斗士们便发现,一路上零零落落倒地死去的守卫竟有十多人,无一例外的,全都没有抵抗的痕迹。

当其他守卫被角斗士们的入侵所惊动时,守卫们发现,自己找不到发号施令的人了。

一名家族骑士,一名白银骑士,两名剑术专家,全都在睡梦中被割断咽喉,无声无息的掉在床上了。

“大人,如您所愿,我已经成为顶尖的刺客了……”一声蚊蚋般的呢喃声从不起眼的阴影中悠然飘出。

兰德斯心有所动,微微抖了抖肩。身边萦绕的苍炎在薇茵的风力卷动下,正在向手中的秘银长剑贯入。

兰德斯的精神力庞大深厚,无愧于其炼金术士的等级,而小薇茵对于风力的精细控制,即使是顶级的风元素使也要自愧不如,一人一灵体通过猛吹之印形成的羁绊,燃烧出非凡的能力。

风力如同小幽灵巧的手指,挟裹着苍炎在秘银长剑的剑身上描出兰德斯所想的符号。而兰德斯在同时发动了炼金术,以精神力影响物质的化学物理特性,令其精粹,纯化,解构重建……

一连串动作只在眨眼中完成,旁人只看到那剑身上腾起一阵阵由风组成的细小龙卷,伴随着紫色的火焰四散溅射,那柄秘银长剑,便大大的不同了。

剑身上,闪动着妖异的紫色。

那些紫色的炎,隐入剑身,浮现出细细密密的闪光符文,连成一片。这神秘的场景,让迎面冲来的雅苏里家族骑士们目眩神迷,几乎要忘了攻击。

然而兰德斯没有忘。

剑光一闪,竟是紫色,那一剑——是疾风迅雷!

兰德斯什么时候能放出如此高速的剑技来了?虽然我承认,他是优秀的炼金术士,独一无二的法则持有人,但在武技上,兰德斯顶多算得上是达到“看到殿堂大门”的那种程度。

而且,兰德斯的身体素质倾向于均衡,其中力量与耐力稍高,但速度,从来都不是他的强项,只能说是平均而已。

这样的体质,为什么能使用疾风迅雷这样高速的剑技?

答案在于秘银长剑。

剑身上的紫色符号是由苍炎烙印而出的,其中贯注的却是精细的风之力。那些炼金符号中有兰德斯的精神力浸淫,因此与猛吹之印间有某种微妙的联系,此剑可名为”烈风“,取其火一般的侵掠性与风的迅疾,无孔不入。

简单说,烈风的特性就是迅捷与巨力。

有了力量与速度,其他一切,都不在重要了。

有人要问,兰德斯明明有炎魔剑与恒静定光,为什么还要临时打造一柄魔法剑呢?

摊手,简单说,这是某人的收集执念在燃烧了。烈风与炎魔剑等武器不同,它的特性完全是攻击向的,却没有任何强化自身强度的因素,所以,与之强大的攻击性相比,其最大的弱点就是自身的脆弱。

没有坚固,没有锋利,那么若是与现等级的魔法武器碰撞,很大的可能是自身折裂。

但是,如果说,兰德斯有办法完全发挥其无上的攻击倾向,而不与对手正面撞击呢?

可能吗?当然,那独一无二的洞灵之眼,带给兰德斯的是何等的洞察力。有了烈风提供的力量与迅捷,兰德斯能够使用出何等的剑速!

正如此时的疾风迅雷。

疾风迅雷的特性和烈风的特性相符,一是快,二是凶猛,然而兰德斯这一剑,却没有碰上敌人的武器,而是直接贯入他们的胸口。

一剑,刺入要害,便即拨出,收剑退开,一进一退之间只是一眨眼皮的刹那工夫。如此的速度,自然没有什么机会和敌人的武器相撞了。

几名冲出大门的剑斗士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便被兰德斯一剑一个刺倒在地,他们虽然有盾,但显然的,那种小圆盾在高手剑下护不了身,只是累赘而已。

几名剑斗士倒毙,剩下的人就该知道眼前的少年不是容易对付的角色了。虽然看不清他的脸,但从那柄突然变成魔法武器的秘银长剑便也能猜出这名少年不是普通人。

什么普通人能在五分钟内凭空将一柄长剑变成魔法武器?

“去死吧!”

兰德斯一听就笑了,这些人,连骂人都不会么?翻来覆去就是去死吧,受死吧,给我去死吧……这些话,真是无爱呢。

兰德斯有时候很想教教这些纯洁的孩子,骂人应该要怎么骂,不过……如果对手是一个剑术宗师的话,那些容易激怒对手的话还是不要说的好。

剑术宗师?

剑术宗师?是的,在剑斗士的小方阵之后,便是一名剑术宗师,缓步走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