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九章 荒野中的温情
作者:凝香叶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5601

夜色低沉,暮云合璧,太阳一下山,荒野上就会出现大大小小的变异生物,赵云却浑不在意。。了解到暗黑之神的真实势力后,赵云已经有了牺牲的觉悟。单单一个列兵就已经让赵云疲于应付,如果暗黑之神的强者到来,赵云只有交代的下场。

不过放弃抵抗从来就不是赵云的风格,荒野上的狼是不会因为狮子的强大就会俯身称臣的。想起旧时代的名言: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了,杀三个发了……赵云的心头沉甸甸的,终于体会到了一种无能为力的悲哀。

这也只不过是弱者的自我安慰罢了,能够生活着,终归是好的。毕竟好死不如赖活着。不过眼前的事情,似乎不容的赵云选择。

赵云的双眼在夜幕下散发着淡淡的红芒,所有的景像一览无遗。心头突然想起里默,以前虽然也是在荒野上游荡,但是毕竟是两个人,还总觉得有些依靠,不那么孤单。现在里默突然消失不见,也不知去了哪里。

不过现在赵云宁愿不见里默。现在赵云就是一个马蜂窝,谁沾上谁倒霉。而一切灾难的来源都是暗黑之神。

前方突然传来嘈杂的声音,猎人的本能使得赵云立即隐匿了身形。

过了好久,传来一阵脚步声,一个络腮胡子的大汉惊慌地奔跑着,手中拎着一团什么东西。后面跟着一群腐狼,似乎忌讳络腮胡子手中的猎枪,腐狼只是不紧不慢地跟在络腮骨子身后,却没有扑上去。

赵云心中一动,眼睛盯着猎人的前方,那里的草丛中有两点碧幽幽的绿光在闪动。腐狼真是越来麻烦了,已经懂得埋伏合击。

赵云手中的狙击枪伸了出去,“砰”的一声巨响,一团火光闪过,前方传来一声凄厉的狼嚎,那只埋伏在草丛中的腐狼,胸前开了一个大洞,已经失去了行动能力。

络腮胡子先是吃了一惊,旋即一喜,大声道:“那位朋友相助,何岩多谢,请这位朋友出来相见!”

跟在络腮胡子后面的狼群大约有七八只,一见前面伏击的腐狼受伤,立即发了狂,纷纷咆哮着冲了上来。

络腮胡子把手中的东西往地上一扔,猎枪不住瞄准,眨眼间就击毙了三条饿狼。然而仍然有五条扑了上来。络腮胡子手忙脚乱,也不再上子弹,抡起猎枪,一枪托砸在一头饿狼的头盖骨上……

“荒野中的朋友……”何岩的话猛然止住,一条饿狼不知何时绕到了他的背后,将他扑倒在地。何岩身形跟着向前一翻,肩上已经划出了数道血痕。

“砰”的一声枪响,子弹擦着何岩的鼻子过去,射入一条饿狼咽喉之中。赵云走出草丛,剩余的四条狼舍弃了何岩,全部向着赵云冲了过来。赵云拔出沙漠之鹰,接连四声枪响,所有的饿狼一起毙命,每一枪都正中咽喉。

何岩呆了一呆,看着赵云,忽然笑道:“朋友,好俊的枪法,你救了我的命,到我哪里喝两杯,如何!”

这个人热情洋溢,语气让人听起来非常舒服。赵云沉默了一下,说道:“为什么不呢?”何岩哈哈一笑。捡起地上的东西,大步向前走去。

“刚刚你为什么不扔掉手里的东西,那样你的速度会有所提升,说不定能保住一命。”赵云问道。

何岩转头神秘的一笑,说道:“秘密!”

何岩的家在一条小河边上,使用木材搭起的屋子,四周是一圈篱笆墙。赵云看了一下周边的环境,四野空旷,只有孤零零地何岩孤零零的一户人家。

何岩并没有问及赵云的身世,也没有问及赵云的能力,直接把赵云带进了院子里。窗户突然打开,一支黑黝黝的枪管伸了出来,赵云立即弯身,举起了狙击枪。

“是我!”何岩叫道,窗户中的枪支收起,露出一张精致的脸。“这是我的妻子,豆苗。”何岩介绍道。

豆苗打开屋门,一个小小的身影立即雀跃着扑进了何岩的怀里。何岩呵呵一笑,把那个身影抱了起来。这是一个小女孩,大约只有七八岁,生有一对美丽的大眼睛,看见赵云之后,立即害羞地转过了头,趴在何岩肩头不肯起来。

何岩脸上溢满了幸福的神色,骄傲地说道:“这是我的女儿,何赢!”然后对着何赢道:“叫叔叔。”何赢探出头来,轻声道:“叔叔好。”赵云微微一笑。看的小女孩脸一红,又低下了头。

何岩对着豆苗道:“这是赵云兄弟,今天救了我一命,呵呵!”豆苗脸上立即显出感激的色彩,诚恳地说道:“谢谢你!”赵云心中一动,谢谢这个词可是好久没有听到了。

赵云摇头推说不用。随着何岩进了屋子里。何岩把手中的袋子一扬,对着何赢道:“小宝贝,猜猜爸爸今天带回了什么?”

何岩兴奋地打开了袋子,里面竟然一大块野猪肉,赵云吃了一惊,在新时代野猪的数量极少,而且皮糙肉厚极难捕食。野猪对荒野居民的威胁很大。但同时,相对于烤地鼠肉来说,野猪肉还算不错的美味。

豆苗身材婀娜,又有一番好手艺,赵云看着面前的一杯酒,这是旧时代的一瓶白兰地,不晓得变没变质,但是带有微量的辐射肯定是不可避免的了。突然想起许多年前在船上,丹尼尔开启的香槟,那个时候虽然恐惧与迷茫,现在回想起来,却是天堂般的日子。

这还是赵云苏醒之后的第一杯酒,赵云从来不会吸烟,但是却对酒情有独钟。然而在新时代,一直都是疲于奔命的日子,根本不可能有心情坐下来喝酒。现在就在这样的一个晚上,偶然遇见的一家人,就着烤好的野猪肉下酒。

四个人席地而坐,守在一个简陋的小木桌前。何岩一家人双手合十开始进行饭前的祷告:感谢荣光的主,赐予我们衣食,赐予我们生活,赐予我们欢乐!

赵云一向没有饭前祷告的习惯,他也从来不认为自己的一切是上帝赐予的。然而受何岩的感染,赵云情不自禁的合起来了双手。

外面突然电闪雷鸣,狂暴的雨点落在屋顶之上,发出啪啪的声响,外面风雨声一片。屋内却安静祥和。何赢不断地在屋内跑来跑去,赵云突然一把抱起了她。小女孩笑嘻嘻的看着赵云,也不再害羞。

赵云夹了一快肉片放到了小女孩的嘴中。小女孩顺从地张开了小嘴,然后对着赵云道:“谢谢叔叔!”

赵云哑然失笑,何赢已经叫过赵云一次叔叔了,然而赵云却还没有反应过来,他总觉得自己还是当年的那个大学生,是应该被人叫哥哥的。

何岩是个天生的乐天派,跟赵云诉说着自己和豆苗的故事。两个人本来都是荒野中的流浪者,谁也不认识谁。偶然的一次机会,撞在了一起,后来两人就一起打猎,换取食物和淡水。

后来日子久了,何岩就说人总要有一个家,就采伐木头,建了一座小木屋。两个人相依为命。后来,有了何赢。豆苗就留下看孩子,何岩就出去打猎。何岩说他很感激上苍,让他遇见了豆苗。又把何赢送给他,让他有了一个家,并且迄今为止,仍然让这个家其乐融融。

何岩说话的时候,豆苗就安静地抱着何赢,专注地听丈夫讲话。赵云看的出来,她对现在的生活很满足。

的确,能够再荒野上有一个家,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情。这个年代,朋友和家庭都是奢侈的不能再奢侈的词汇。而何岩却把这一切都办到了。

赵云能看出何岩和豆苗的窘境,两个人远远谈不上温饱,不过是刚刚能糊口而已。时常也是饱一顿饥一顿,吃了上顿没有下顿。并且谁也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能维持多久。就像今晚,如果没有赵云,那么这个家就不再完整……

然而两个人都没有抱怨,依然用一颗柔弱的心,在这个困难的时世,坚强的生存下去……

何岩拍着赵云的肩膀,说道:“兄弟,你救了老哥一命,老哥不说客套的话。以后什么时候累了倦了,这里就是你的家!”赵云听得出他的语气是真诚的,虽然明知自己已经很难再有以后。赵云仍然重重地点了点头。

何赢从来没有见过外人,看到赵云之后,似乎特别亲切,不住地缠着赵云,何岩笑着,说道:“兄弟,我知道你和我们不同,你是做大事的人,你不会局限在小的天空中。

不过兄弟,哥哥就倚老卖老跟你说一句,放轻松些,有时候给自己增压是好事,但是人活一辈子,没有过不去的坎,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不要总是自己给自己施加压力,在适当的时候也该放松一下,活得快乐些。这个时代虽然让人失望,但是只要自己不绝望,美好的日子总会来临的……”

赵云抱住何赢,让她坐在自己的腿上。忽然伸手把腰间的沙漠之鹰拿了出来,放到了何赢的手中,说道:“这是叔叔给你的礼物,叔叔祝何赢一生平安幸福!”

何岩吃了一惊,这把枪造价不菲,很多流浪者一生也未必能买的起一把好枪。何岩自己也是猎人,明白一把好枪对猎人的重要性。立即取过枪还给了赵云,坚决不肯要。

赵云不再说话,取出一盒子弹,把枪一起递给了何赢,说道:“这把枪,我已经用不到了,放在身上也是累赘。如果老哥不肯收下,我只好走了!”

何岩半天说不出话来,他亲眼看到赵云用这把枪解决腐狼的过程,知道这把枪的威力。赵云笑笑,示意何岩不用说感激的话。何岩端起最后的一杯酒,一饮而尽,说道:“兄弟,以后常过来看看何赢!”

其实如果是平时,赵云绝对不会这么做,何岩一家人虽然给了赵云感动,却不足以让赵云送出枪支。不过赵云明白对于暗黑之神来说,一把沙漠之鹰根本就是可有可无,而一旦暗黑之神降临,赵云以后基本不会有动用枪械的机会了……

窗外,风雨如晦,屋内,温情四溢……

这样的夜晚,这样的时光。赵云忽然想起旧时代,还是大学的时候,喜欢过的一个女生,两个人单纯的在一起学习看书,从没有过爱的宣言,四目相似,却多半只是默默一笑低头不语。

百年动荡,转眼一切都已成烟云,那么曾经的快乐也好,忧伤也罢,是不是也只不过是一场青春的萌动?那么,是否擦肩而过,反而成了最好的结局?

有些快乐,有些美好,是否只要留存于记忆中,便已足够?

至少,赵云不会忘记,有那样的一个雨夜,那样的一个小屋,那样的一家人,曾见证了自己的存在,为自己留下暖暖的印迹……

可是赵云不甘,不愿!这美丽的时光流逝的太快,这欢乐的时光总有尽头,如果能够,愿长生,愿相伴相依,直到永远……</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