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别扭伴着温馨
作者:水月明珠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8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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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小琳看向容墨风,见容墨风一脸阴森的瞪着他,他的脑海中快浮现那三大护法和鹰王惨死的景象。只觉头皮麻,后背凉,心知惹了这家伙后果将不堪设想!他下意识的停下了给水媚披衣的动作。

容墨风这才收回目光,开口道:“这个地方很怪,待久了会消磨掉人的法力,我们是应该尽快上去。”说着拉开自己的衣襟,温和的看向水媚:“媚儿,走,我们这就上路。”

有温暖的怀抱当然比披衣服强多了,水媚高兴的化为小狐狸,被容墨风揣进怀里。风小琳则尴尬的又将衣服穿上,黯然神伤的跟在容墨风身后。

山洞里的那些妖精,亲眼看到了鹰王惨死在容墨风的手里,一个个都被吓破了胆,所以他们早就逃之夭夭了。一路上,没有遇到一个妖精的阻拦。

山洞外黑的伸手不见五指,而且外面比洞中冷多了。风小琳一出洞,不禁打了个哆嗦。

容墨风回头瞅了他一眼,感觉带着这么个灯泡有些碍眼,影响他和水媚进一步展感情!比如刚才,竟然在自己面前很没眼色的为水媚披衣服,容墨风便坏坏的说道:“风兄弟,这里的大王死了,不如把你留下来当大王吧!”

“不不不,我不要做大王,我要跟你们回去。”风小琳一听容墨风要把自己扔在这穷山恶水之中,他紧张的直晃脑袋,因为他深知以他的法力若不靠容墨风,累死他,他都飞不上去。

容墨风没有说话,而其直接祭起五行扇,飞身跳了上去。

水媚怕容墨风真将风小琳丢下,急忙替风小琳说情:“墨风大哥,他一直在帮我们,别把他丢下。”

容墨风淡淡的说:“他不是帮我们,他是一直在帮你。”

风小琳见容墨风真的不想带他走,他的心中更加慌恐,明白容墨风八成是因为刚才的事情生气了,于是赶紧亡羊补牢:“容大哥,我错了!以后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我家里还有老娘需要奉养,千万不要把我扔在这里啊!”

容墨风心头好笑,知道风小琳不是自己的对手,他也不过是吓唬风小琳一下,让风小琳以后乖一点而已。于是伸出左手:“你这小子还没傻透,上来吧!”

风小琳如蒙大赦,化身为一道黄光飞向容墨风的手腕。容墨风念动咒语,五行扇如流火一般,向上冲去。

不复渊中的妖精们,从各自的洞府中探出脑袋,望着一道金光冲向苍穹,都纷纷长处了一口气,庆幸这瘟神可算走了。

当初他们下来的那个洞口,机关早已经被关上了。容墨风他们不能从那里上去,最后在深渊北侧最顶端的山头上,踏上了6地。

已经是三更天了,在漆黑的夜色中,抬头便可望到不远处的峰顶。

风小琳惊喜的指着峰顶处,映亮了半边天的淡绿色光芒,叫道:“看那绿光!血灵参应该就在那里,真没想到我们这样就到峰顶了。”

水媚也探出头来,果然见不远处的山峰上,绿光闪现。不过,考虑到今日天色已晚,而且容墨风刚才和鹰王斗法,又带他们飞出不复渊,消耗了很多法力。况且,四大护法之中,还有一个没消灭呢!那个护法一定守护在血灵参附近,此时去盗,人家以逸待劳,并不是明智之举。

想到这,水媚开口说道:“墨风大哥,咱先找个地方休息吧,明天白天看看地形,再盗血灵也不迟。”

“以后别叫我墨风大哥,听着不习惯,你直接叫我墨风好了。”

“哦”水媚讷讷的应着,心里却好笑,让自己这么亲切的唤他的名字,是想跟自己拉近距离吧!不过属实是墨风叫着顺嘴,听着顺耳。

见她乖,容墨风也听从了她的建议,寻了一处环境优美的地方,在一棵大松树下盘膝坐好。

水媚冰凉的身子早就被容墨风捂过来了,此时感觉暖暖的非常舒适。

而容墨风怀中揣着那样一个活物,一开始是不习惯的,现在倒没有那种感觉了,反倒觉得将水媚放在辛苦,这样保护着她,互相取暖,其实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水媚在容墨风的衣服里待久了会被闷的上不来气,她探出头来,未说话之前,先吸了两口凉气,这样灼热的舌头会舒服一些,然后奇怪的问:“对了,你们是怎么找到我的?”

风小琳件容墨风在闭目养神,估计他回水媚个话,应该不会犯大毛病,于是接话道:“我们下到不复渊中天不久就黑了,我们当时找了一晚上没找到你,用通心咒叫你,你也没回应,直到二天晚上,容大哥听那些小妖们议论,说不知从哪儿冒出个天仙般的美人,晚上大王要和她成亲,我和容大哥这才赶了过去。”

原来如此,水媚郁闷道:“其实我也用通心咒唤你们了,可是不复渊很奇怪,居然联系不到你们。”

风小琳的语气如释重负:“好在水姑娘平安脱险了!否则你若有个三长两短,那我就不活了......”风小琳说的是肺腑之言,可是话一出口,他又大惊!自己怎么一跟水媚说话,这爱慕之情就总是情不自禁的流露呢!他又吐了吐舌头,貌似容墨风没说过这样的话吧!看来真是言多必失,他忙乖乖的闭了嘴。

容墨风这两天折腾的也累了,懒得与他计较,伸手摸了摸水媚的头:“媚儿好好睡觉吧!明天我们就去夺血灵参。”

水媚变回小狐狸的时候比较喜欢被他摸头,同时也理解了,为什么一般的小动物都喜欢被摸,因为被摸心理上会受到莫大的安慰,感觉真的很舒服。

“嗯,墨风晚安。”水媚欢快的应着,然后又缩回他的衣襟里。

清晨的阳光穿过树木的缝隙洒到了树林里。天晴无风,偶有被秋风吹花了脸的树叶,从枝头打着旋儿的飘落,使得秋日的林间风光,格外灿烂。

袅袅炊烟在林间升起,直升出树林,渐渐消散不知所踪。沁凉的空气里弥漫这阵阵肉香,问上一口都让人垂涎欲滴。这一切,都是树林内,正坐在火堆旁边烤肉的容墨风所制造。

原来,容墨风和水媚这两天基本就没怎么吃东西,俩个人醒来都饥肠辘辘,犹其是水媚,饿的都不爱说话了。容墨风这才捉了一只山鸡,以供果腹。其实,他同时看到了兔子和山鸡,考虑到水媚爱吃鸡,所以才放过了那只兔子,抓了那只山鸡。

水媚在容墨风的怀中探出头来,眼巴巴的看着容墨风烤鸡。那山鸡挺肥的,被火一烤滋滋冒油,油滴到火炭中,“滋啦”一声腾起一股白烟,野炊的气疯相当浓烈。

闻着那浓郁的肉香,水媚不停的吞着口水,期待那鸡肉能够快些熟。

这可是真正的野味啊!要比家鸡好吃很多。自从容墨风开始烤鸡,水媚那水汪汪明亮的大眼睛,就从没离开过那只山鸡。容墨风感觉到了水媚的焦急,脸上浮现出微笑,时不时用手摸摸她的头,以示安慰。

在水媚心焦的期盼之中,那只山鸡终于被烤好了。容墨风用嘴吹了吹那已经熟透了的,香喷喷的山鸡,低头唤道:“媚儿出来吧,开饭了。”

“哎!”水媚脆生生的应着,欢欢喜喜的从容墨风的衣襟里跳到了地上,化为人形,笑眯眯的坐在那里等着吃鸡。

容墨风吹了吹那刚烤熟的还烫手的烤鸡,用力掰下一个鸡腿递到水媚面前:“闻闻,香不香?”

水媚凑上去深深的闻了一口:“嗯,好香!”

容墨风笑着问:“想不想吃?”

就给自己算了,干嘛吊人胃口啊!水媚急忙点头:“想吃。”

“给,拿着吧!”听他终于话了,水媚开心的伸手去接,差点就拿到了,容墨风却突然把手往回一撤。

他要干嘛?逗自己玩吗?水媚手拿空了,气恼的瞪着他:“你......”

其实容墨风不是成心的,而是觉得那刚烤熟的鸡腿有些烫手,怕烫到水媚,于是临时决定先不给她。

容墨风很有兴致的一挑眉头,戏谑道:“这鸡是我抓的,也是我烤的,想吃现成的,总得表示一下吧?”

就知道他要耍妖蛾子,水媚被容墨风馋的够呛,怒瞪着他:“你想我怎么表示?”

容墨风来回晃了一下头,“哎哟!我这肩膀又酸又痛,你说怎么办啊?”

水媚盯着他,现他笑的十分奸诈,摆明了是要拿人家开心嘛!对于水媚来说,好吃的摆在面前,能看却不能吃,那是人生中最痛苦的一件事了。

见水媚半天没做任何表示,风小琳又一次找抽道:“容大哥,你肩膀痛,要不,我给你捶捶?”

“这有你什么事?哪儿凉快哪儿待着去!”容墨风很瞪了他一眼。

风小琳吐了吐舌头,不忍心看着水媚为难,但却帮不上任何忙,干脆把眼睛闭上,掩耳盗铃。

水媚知道容墨风是有意整她,她想硬气点,干脆不吃算了,可是她肚子里的馋虫们不干啊!无奈之下,水媚咬了咬牙,还是冲他谄媚的一笑:“你烤鸡辛苦了,我也不白吃你的,帮你捶捶肩膀你看如何?”

看样子还是用食物对付小狐狸比较奏效。暂时驯服了小狐狸,容墨风心中开怀:“嗯,好啊!”

水媚深吸一口气,走到容墨风的背后,撅着嘴,给容墨风捶着肩!眼睛却时不时的盯着那鸡腿,真想一把将那鸡腿给抢走。

被水媚捶着肩膀,容墨风觉得十分惬意。他将那鸡腿拿到面前,不时吹着手拿的部分,他也知道,这小狐狸可是暂时屈服,如果让他捶的时间长了,她该反弹了。再者,容墨风知道她饿着肚子,怕她累倒,也舍不得让她长时间给自己捶肩。

一会儿的功夫,容墨风把那鸡腿手拿的部分,吹的不太烫手后,往后一递,道:“行了,这是给你的劳动所得,赶快吃,吃饱了再捶,多劳多得!”

还给你捶?想得美!水媚快将那鸡腿抓在手里,在后面冲容墨风的后脑勺做了个鬼脸,然后坐回原地,迫不及待的一口便咬了上去。

“啊!嘶......嘶......好痛哦!”她太着急了,大口咬下去,便碰到了那受伤的舌头,忍不住叫了起来。

“怎么了?”见水媚大叫,容墨风急忙凑了上去。

“舌头好痛!”水媚将舌头伸出去给容墨风看。

容墨风一看水媚的舌尖又红又肿,想到那日脸红的一幕,他的心口一阵狂跳,水媚这样,可都是为了给他解毒啊!好像,若不是自己后来太冲动使劲......应该也不会这么重吧?

水媚痛,他也跟着心痛,情不自禁的凑到水媚面前,对着水媚舌尖的伤口吹气,凉气扑到热热的伤口上,如沐春风般,极其舒服。

水媚想不到他会那么细心的为自己吹凉,于是吐着舌头,盯着容墨风,整个人傻在那里。

他们现时的姿势和动作,要多暧昧有多暧昧。风小琳在旁边实在看不下去了,忍不住咳嗽起来。

水媚回神,脸一红,急忙将舌头缩回到嘴里,尴尬的坐直身子。

这个风小琳还真是时不时的挥一下他的灯泡作用,气得容墨风真想将他摘下来扔到九霄云外。开口低吼道:“你没事闲的,咳嗽什么?”

风小琳一窒,不敢实话实说,一眼瞅到容墨风手中的鸡腿,灵机一动:“烤鸡好香啊!我也想吃?”

容墨风冲他一瞪眼:“你不吃饭又饿不死,浪费什么食物,老实给我待着!”

“呃,是......”风小琳这个憋屈啊!叭嗒叭嗒嘴,玉璧上的那张白面有消失不见。

水媚如今有了教训,便不敢用嘴直接咬鸡腿了,而是用手将肉从鸡身上撕下来,一条一条,放在嘴里细嚼慢咽。

容墨风将鸡腿鸡翅,水媚爱吃的部分都给她留着,自己吃一些边边角角的骨头。

水媚虽然饿,可是因为舌头痛,吃东西也费劲,她只坚持吃了一个鸡腿就吃不下去了。于是,她把两个鸡翅给了容墨风,拿着另外一个鸡腿对风小琳道:“风兄弟,来,这个鸡腿给你吃吧!”

风小琳又从玉璧上化出人脸:“水姑娘,我不饿,我刚才是开玩笑的,你吃吧!”

水媚知道他怕容墨风,便对容墨风道:“墨风,放他下来,让他多少吃点东西吧!”

水媚开口替风小琳求情了,容墨风咬了咬牙,将黄玉壁往空中一扔,风小琳落地化为人形,水媚将鸡腿递给他道:“给,拿着,吃吧!”

他最爱慕崇拜的女子,留了一只鸡腿给他,风小琳感动莫名,脸上毫不掩饰心中的兴奋之情,双手接过,道:“水姑娘,你太好了,你是我见过的最美丽善良的女子。”

呃,他说话也有点夸张了吧!水媚被他说的有些难为情,垂睫道:“风兄弟,你过誉了!快吃吧,一会儿凉了。”

“嗯”风小琳应着,可是双手捧着那鸡腿如获至宝,看了半天都没有吃。

容墨风盯着他奇怪:“你不吃,看什么呢?”

风小琳语出惊人:“这是水姑娘一次送我东西,我舍不得吃!我想留着做纪念!”

容墨风和水媚同时被他的话打倒,面面相觑,哭笑不得。

“你吃不吃?不吃我吃。”容墨风坏坏的一把将那鸡腿抢了过来。

“我吃我吃!”风小琳真的怕被容墨风吃了,急急将那鸡腿夺过,盯着那鸡腿,狠了狠心,一口咬了下去。

片刻功夫,篝火渐熄,一个山鸡也被他们消灭的干干净净。要动身走了,水媚因身体不适不爱走,又回到了容墨风怀里。

这时,吃完了那鸡腿的风小琳,伸手从怀中掏出来个帕子,将那鸡腿小心翼翼的包好,收入怀中,容墨风蹙眉望着他:“一个破骨头,你不扔了,留它做甚?”

风小琳无限感概的说:“这是水姑娘一次送我东西,要不是那鸡腿没法留,我就将整个鸡腿都收藏起来。现在这个鸡腿骨,我要珍藏起来,留着做个纪念。”

风小琳对于水媚几近病态的痴迷,令容墨风头痛不已,好在马上要夺到血灵参了,等下了空月山,他一定要将风小琳甩的远远的,要不这家伙待在他们跟前,太耽误他和水媚展感情了。

一顿饭虽然没太吃饱,但肚腹至少也不空了。容墨风沿着山路往上走,很快便到达了山顶。

山顶的土质松软肥沃,植被粗壮繁盛,阳光也相当充足。一到山顶,他们便闻到了一股淡淡的清香,而这香味如有魔力,只要闻上一口,就会让人通体舒泰,精神百倍。

水媚在容墨风的怀中睡的正香,突然闻到了那股气息,一下子醒了过来,伸出头,深吸一口气道:“好香啊!这神奇的味道,会不会是血灵参散出来的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