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千钧穿好衣服走了出来,发觉自己现在在一个百人的驼队当中,正当刘千钧站在哪里左顾右盼的时候,一个大胡子中年胡人走到了刘千钧身边,身后还跟着一个体形魁梧的胡人男子。
那人开口说道:“狂暴的沙漠并没有影响到尊敬的武士,您的光临让我们感到蓬荜生辉。”说罢,一摆手,身后的男子将刘千钧的烂银大枪新裹了一张驼皮奉还给了刘千钧。
刘千钧连忙作揖,开口道:“您的救命之恩我还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何谈光临。只是不知您怎么称呼。”
那人呵呵一笑,“尊敬的武士,叫我梨木就可以了,这个是我未来的女婿,巫奇。”
“在下刘千钧,我叫您梨木大叔吧!这位如果不嫌弃的话,我就叫您巫奇兄弟吧。大叔,你叫我刘千钧就可以,不要武士五是的,叫得我实在不好意思。”刘千钧路上的时候了解到的这里的一些风土人情,叫大叔、兄弟都是对对方的敬称。
“好好好,武士居然这么谦虚,那我就叫您刘千钧了。巫奇快来和刘千钧兄弟打个招呼。”
巫奇冷冷的打了个招呼,看样子十分不屑刘千钧。
刘千钧微微一笑也不多说。
经过和梨木大叔的攀谈,刘千钧才知道这个驼队是属于阗国,常常来往于中原、于阗进行贸易买卖,驼队并不是一家,而是五六个相熟的驼队结伴而行,梨木大叔是这些人公推的队首。
梨木大叔问起刘千钧为何要只身横穿沙漠。
刘千钧并不想欺骗这些善良的异域商人,微微一笑却什么也没有说。
梨木大叔看到刘千钧并不愿意说出目的,不由的哈哈大笑起来,说道,中原古人说的好:“见怪不怪,其怪自败”,沙漠里的常常出现一些“怪异”现象,我们见的多了也就觉得没什么稀罕了。
反倒是梨木大叔身后跟着的巫奇鼻子哼了哼,看起来对刘千钧十分不满。
这也不怪巫奇,巫奇乃是驼队中公认的第一高手,就算是遇到打家劫舍的强盗也没有几个是巫奇的对手,现在好没来的蹦出一个落难的中原人,而且如此重视,多少让他觉得有些受不了。
经过几天的相处,刘千钧发现这些商人没有中原商人的市侩,虽说没有读书人的儒雅,却很诚实守信,和这些人相处之后,让人不知不觉被他们同化。
进行途中,驼队遇到数百只狼的狼群,巫奇有意在刘千钧面前露一手,身手将腰间的弯刀拔出,劈手将刀抛掷而出,那刀瞬间将狼首的脑袋劈成两半,跟着巫奇纵身跃下,另一只手拽出另一把弯刀,杀入狼群。
巫奇手中的弯刀十分特别,刀刃向内弯曲,与中原的刀样完全不同,而且在刀身底部会有小小的凹痕,可以将拔出后的鲜血导引,以免沾污刀柄;而且刀套背面有两把小刀,开口的是用来削东西去皮的,未开口的是用来磨刀的,外形很像一条狗腿,此刀头重脚轻,前宽后窄,背厚刃薄,抡砍时力量集中在刀的前部具有斧子的杀伤力,实属好刀。
只是巫奇刀法虽快,却没有内劲催动,时间一长便有些吃不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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