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跟林霄多废什么话,老刚第二天一大早就准备好行囊离开了,他只带了小半块熏肉和几根腊肠,外边就是茂密的森林,野菜什么的到处都有。
看着老刚的背影逐渐淹没在林海之中,林霄也说不出来自己到底做何感想,反正鼻子酸呼呼的。
“也罢,这几天我干脆好好整理一下自己的记忆!”林霄如此琢磨着,心情不再那般沉重。
老刚走后的第一天,林霄按照脑袋里这具身体主人的记忆,离开房屋几百米后,从一处藏在石头下,用塑料布包裹的严严实实的木盒子里,取出一把老掉牙的猎枪,开始重生过来后的第一次巡逻任务。
说起来猎枪,其实这玩意儿在这儿属于违禁品。
按照脑海中的记忆,林霄知道,这个世界的法律跟自己上上辈子的地球很相似,华夏国内禁枪令非常严苛,甚至就连压缩空气动力的***,都被列入到高危违禁品行列,所以严格意义上讲,护林人员应该配备的,也不过是一根特制加长电棍罢了。
加长电棍这里的确有,而且有四根,只是那玩意儿早就坏掉了!
要知道,原始森林的气候跟外边可不一样,这里说下雨那就是瓢泼大雨,说干燥,却又能三四个月一滴水都落不下来。
极度干燥和极度潮湿来回交替,电棍这种玩意儿,能正常使用才见鬼了!
所以,每一名被分配到深山老林中的护林员,都非常清楚一个事实,那就是上边有规则,下边有对策,不让保存枪支弹药,那就在原始森林中弄几个半永久的储存点藏起来,出门巡逻的时候两手空空,回来的时候还是两手空空,就算上边突击检查,那也清清白白不是?
这把老式猎枪虽然也是后膛装弹的撞针击发武器,却显得非常古老,尽管被每一任护林员当作至宝爱护擦拭,却依然没能掩盖,岁月在枪体上篆刻的痕迹。
**上有好几处开裂,被老刚细心的用铜丝热熔后缝补过,所以整枪的重量要比正常枪械重上不少,林霄端着枪走了一公里不到,就觉得有些气喘吁吁起来。
他的精神力跟上一世一样旺盛,可奈何这具身体忒弱了点!甚至还没有达到人类的极限。
让林霄这个曾经跨越了四星境界的强者很是头疼,在他看来,这具身子骨连个娘们都打不过!
“训练!必须训练自己!”林霄咬着牙如此说道,将那把老猎枪背到身后,又折身从地上捡了几块大石头放在背包里充当负重,然后开始了疯狂的山地越野训练。
午饭是在森林中随便对付的,一小块腊肉,几根随手拔出来的野菜,用古董级的铁饭盒一锅炖了。
下午四点多的光景,天色已经开始苍黑,林霄没敢继续往前巡逻,而是找到一处最近的木屋住了下来。
这木屋也是一代又一代护林人,用蚂蚁搬家的精神,长年累月游走在山林之间,一个一个点位建起来的临时休息处。
毕竟上万平方公里的林区,只有那个三五个守林员,他们巡逻的时候难免遇到各样恶劣的天气,距离常驻的地方太远,那就无法及时赶回去躲避,临时休息用的木屋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更重要的是,这些护林员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查看木屋里存放的压缩干粮和净水是否变质过期,所以这些木屋中都存放着可以正常使用的食物和净水。
林霄累了一天,也没精神做什么好饭,随便掰了半块压缩干粮,合着剩下的腊肉炖熟,狼吞虎咽后就躺下准备休息了。
可外边的风声越来越大,隐约还夹杂着野兽的嚎叫,这让林霄觉得很是陌生。
怎么都睡不下的林霄,索性从床上坐了起来,他将随身携带的半导体收音机放在了桌子上,打开开关旋钮,听着极其微弱的嗡嗡声,陷入了沉思。
脑海中本来就混乱交错的记忆,眼下是没工夫一一区分甄别了,林霄索性不管乱七八糟的记忆,全都回想一遍,有用的就记下,没用的先丢开不管。
这么做,效率果然高了不少,他现在基本上整明白自己的处境。
这具身体的主人也叫林霄,现在是这个时空的二零零二年,这里跟之前的地球区别不大,也存在很多很多个国家,而自己依然属于华夏共和国公民行列。
这让他多少有了些慰藉,好歹没给自己整到奇形怪状的玄幻世界去,地球就地球吧,守林员就守林员吧,指不定哪天自己就又死了,然后又重生了呢?
整明白了自己眼下的身份信息,林霄索性也就当成是一次重生了,至于塔山小队,李沐云,甚至是天狼部队的众人,自己都挂掉了,那里还顾得了他们?反正基地也给他们找好了,就算无法彻底激活隐藏基地,他们依托基地生存问题还是不大的。
放下这道枷锁后,林霄的心情一阵轻松,接下来自己要做的,就是好好锻炼身体,然后等老刚回来再说!
就这样,林霄接下来的半个月过的极为充实,每天早上八点多点准时出发,每天晚上六点半之前准时入睡,身体素质也逐步稳定提升,虽然没有人类完全进化软件帮助下的变态,却也远超正常人的提升效率。
将自己负责的林区完完整整转了一遍下来,林霄发现距离老刚离开已经足足有十八天了,这十八天里,林霄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也没有收到任何讯号。
回到常驻地后,林霄先查看了房屋情况,有一些小动物进入过的痕迹,不过问题不大,就算有人在屋里,那些狐狸狼崽子们也经常来串门,都是老熟人了。
至于想象之中,已经回来的老刚,并没有出现,厨房里甚至都开始挂上蜘蛛网了。
“老刚啊老刚,你这会儿到底在哪儿啊?!”林霄不由得牵挂起来,在孤寂的原始森林中,群居属性的人类本能,让他无比渴望老刚的归来。
又是一个宁寂的夜,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射大地,林霄悠悠转醒。
打量着一如既往的小院,林霄更想念老刚了。那个喜欢大清早就弄出些动静的老头儿,现在到底在哪儿啊?
摇晃着还有些昏沉的脑袋,林霄打了一套军体拳,这玩意儿有没有用他不知道,但是用来充当保健操还是不错的嘛。
吃过早饭后,林霄作出了一个决定,他要按照老刚留下的地图,去追寻老刚的脚步!
反正老刚是往北走的,进出森林只有一条常用小路,自己按照老刚的地图标识一路向北十里左右,就是另一个守林班的负责区域了,先去那儿看看情况,然后继续往北找老刚!
就这样,林霄整理行囊后,将所剩不多的腊肉装进包里,又取了那把猎枪,多拿了二十颗子弹,就踏上了跨区寻人的征程。
往北走了十多里地后,他就有些郁闷起来,要知道这里是原始森林,气候温热潮湿,小路三两天没人经过,就会被茂密的热带植物所覆盖,就像眼前的这条路,如果不是有着地图上标注的巨石标志,林霄甚至要怀疑自己走错路了!
一路挥舞着***,林霄很小心的观察着地面的痕迹,偶尔有些地方还能隐约看到老刚走过踩下的印痕。
可问题是,这都往前走了二十多公里,距离地图上这片临近林区护林人驻地也只剩五十公里左右,这条路上依然只有老刚留下的痕迹。
这个林区的护林人呢?他们都不出来巡逻的么?
莫非……林霄想到了唯一的解释,这个林区的守林员是个懒蛋,平日里就他娘的窝在驻地吃了睡睡了吃!
得!如果真是这样的懒蛋,估计知道的还没自己多!
不过,对交流的渴望,让林霄依然继续向前,就算是个懒蛋,能说几句话,然后吹吹牛逼,总还是好的嘛!
继续往前走了没多久,林霄更郁闷了,他发现再往前的区域,近几天应该是下过一场暴雨,地面湿度明显增加,被雨水冲刷过后,老刚行走过的痕迹也全部被抹去了。
追溯不到老刚的痕迹,林霄只好按照地图上的路线,老老实实往前摸索,不知不觉得,已经深入了这片林区,距离地图上显示的永久性驻地,还有不到二十公里。
抬头看看天色,晴空万里,晚上天黑之前应该能赶到!
越往前走,林霄这心里就越犯嘀咕,眼下都已经进入对面驻地的活动范围了,就算再懒的人,驻地周围二十公里内,总能找到些人类刚刚活动过的痕迹吧?
可是这一路走来,别说人类活动的痕迹了,就连他娘的鸟类鸣叫都没有!
“不对劲!这里肯定出事儿了!”林霄终于恍然,看来这个林区的守林员遇上麻烦了,或许已经……
他不敢再往下想,自己现在完全就是个弱鸡,随便来一头不熟的野狼,都能要了自己的命!也就自己负责的林区周围,那些个吃了自己和老刚投食的野狼,会把自己当成伙伴。
就当林霄想要继续往前走的时候,他发现了一点异样。